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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峽老街-公所拆了招牌石板路
[列印本頁]
作者:
排球
時間:
2016-4-8 10:47
標題:
三峽老街-公所拆了招牌石板路
心痛!
http://udn.com/news/story/7323/1612797-%E4%B8%89%E5%B3%BD%E8%80%81%E8%A1%97-%E5%85%AC%E6%89%80%E6%8B%86%E4%BA%86%E6%8B%9B%E7%89%8C%E7%9F%B3%E6%9D%BF%E8%B7%AF
作者:
synchris
時間:
2016-4-8 11:43
把有特色的石板路改為【普通】、【一般】、【平常】的柏油路,是基於甚麼樣的共識結論呢?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8 11:59
三峽區公所
工務課長湯雁鈞表示,地面拆除工程經當地里長、派出所等單位多方討論後才決議,昨日清晨啟動,由於石材與地面水泥連結性強,因此全面敲碎後再搬清
,晚間鋪上柏油,今天即可正常通車。
秀川里里長李楷瑞表示,拆除的地域為三峽老街口,非行人徒步區,但為一旁派出所等單位車輛重要出入口,過去每逢雨天就有員警、民眾騎車摔傷,經多次反映,才決定拆除改鋪柏油,實屬不得已
,但30組鑄鐵蓋已妥善保存,未來將改放置長福橋上展示。
國家賠償法
第 3 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第 3 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作者:
tienhsun
時間:
2016-4-8 12:03
本文章最後由 tienhsun 於 2016-4-8 12:07 編輯
止滑的建材應該有很多種 ,為什麼選擇最沒特色的柏油路呢?
到底是何方高智慧的賢明達人的設計呢?
鑄鐵圖板研究規劃不影響人車安全且顯眼的區域!
作者:
HeatPump
時間:
2016-4-8 12:34
有特色的石板路?日據時代的三峽老街,是「輕便車」加上沙石路面,後來才有柏油,
從來就沒有「石板」的路面。
作者:
開心胖B
時間:
2016-4-8 16:28
我也喜歡石板路!! 是錢多到沒地方花嗎..? 真是太無聊了
作者:
肥頭
時間:
2016-4-8 18:24
HeatPump 發表於 2016-4-8 12:34
有特色的石板路?日據時代的三峽老街,是「輕便車」加上沙石路面,後來才有柏油,
從來就沒有「石板」的路 ...
幾百年後, 石板路就有價值了. 柏油路呢?
作者:
村姑
時間:
2016-4-8 19:35
這就是公務人員的怠惰,這麼重要的地景竟然說拆就拆,然後把責任全推給里長及警察局的共識,不曉得那些會議記錄可不可以公佈,看看是哪個沒水準的里長還是警察建議的,什麼材質都可以討論就是不要柏油路面!天啊!
作者:
baokueii
時間:
2016-4-8 20:07
心痛+1
作者:
眼鏡SIR
時間:
2016-4-8 20:22
這應該是故意的..等大家罵翻了又改回來..再賺一筆工程費!!
作者:
maggieli1977
時間:
2016-4-8 22:26
看來鶯歌陶瓷老街會是下一個拆除的地方
2014年04月24日 13:43
陳俊雄
鶯歌陶瓷老街地磚濕滑,害老婦摔傷
吳姓阿嬤上午在鶯歌陶瓷老街騎車摔倒,鶯歌消防分隊立即派員前往救護,不少民眾認為老街地面鋪設的地磚遇雨容易造成輪胎打滑事故連連,有待改進。(陳俊雄攝)
鶯歌陶瓷老街鋪設的地磚,由於材質為花崗石加上地磚面積不大,經常造成騎經當地的自行車、機車摔倒受傷,屢遭民眾詬病。
鶯歌陶瓷老街雖在假日期間禁止車輛進入,但平日仍允許汽機車通過,今日上午6旬呂姓阿嬤騎車行經陶瓷老街時,由於地面濕滑加上閃避前車不及而摔倒,腰部脊椎疑似受傷,哀叫連連,對此地方民眾表示,老街地磚遇雨濕滑常導致民眾摔車,希望相關單位儘速解決問題。
作者:
pandagiya
時間:
2016-4-9 00:08
老實說
被拆的那條石板路只要一下雨就非常滑
已經看到非常多次摔車
作者:
kyy1971
時間:
2016-4-9 10:27
這事,上電視上報紙了,希望大家以後能更重視這類事情的處理.
有文化特色的公眾文物,本來就應該盡量保存和重視.
天雨路滑的安全問題,也應該處理.
只是
第一,目前做法,看來是最直接,最偷懶,最有爭議,也最會引起對立.
第二,我相信只要多用心,研究思考,一定有更好的方法.國內外一定都有許多前例可循,各單位出國和去各地考察,不就是要學習考察這些重點.
第三,我相信只要多用心溝通,文物工作者和居民的反彈一定不會像現在這麼大.
第四,我相信如果沒有適當懲處,這些人公務員心態是不會改的.反正一切合法,但是還是可用督導不周,溝通不良,來議處.否則其他地區或老街的文物一樣岌岌可危.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9 11:47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9 11:55 編輯
這個事件讓人可以思考的問題:
一、假如這個文物是值得紀念有歷史意義的,
就不該舖設在馬路上供車輛行駛
。當初做這個決策,公務機關就有缺失,才會造成民眾騎車摔倒。
二、李梅樹紀念館既有當初建橋不良經驗,為什麼同意值得紀念的文物提供政府機關鋪設在道路〈非行人徒步區〉上供車輛行駛?
三、秀川里里長李楷瑞已明確表示,拆除的地域為三峽老街口,非行人徒步區,但為一旁派出所等單位車輛重要出入口,過去每逢雨天就有員警、民眾騎車摔傷,經多次反映,才決定拆除改鋪柏油,實屬不得已,
但30組鑄鐵蓋已妥善保存,未來將改放置長福橋上展示。
四、秀川里里長是民選的,假如他所做拆除建議,是獨斷獨行自以為是,當然會負政治責任,
假如未經審視其所做決策意見的過程,是否專斷,就此批評,也未見合理?
況且文物重要,居民生命財產應該更重要吧?
五,以上只是我個人意見〈無法自以為是,就要別人怎麼樣?〉,當然也可受公評。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9 14:38
也難怪區內公園也改得挺糟糕的
難保改天說為了停車或店家生意,
特區內的整條藝術大道或寬敞人行道被拆了
恐怕也不奇怪...!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6-4-10 23:07
這就是台灣不進步的原因...唉
作者:
阿布杜拉
時間:
2016-4-10 23:50
馬的,吃湯圓會噎死人,賣湯圓的應該抓起來法辦!
作者:
王小明
時間:
2016-4-11 11:54
標準因噎廢食的作法,國外也很多石板路為何未見拆除,我們的主事者永遠只會用最便宜的方式來處理公眾事務,台灣要成為開發國家,難矣!
作者:
ericcc
時間:
2016-4-11 12:48
說真的想辦法搬到別的地方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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