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區管委會違法,本應由區權會通過才能動用款項施作的工程,已經完工,尚未付款。問:
1.如果社區不希望此工程留存,該如何處理?
2.如果社區願意留存此項工程,又該如何處理?
kasa1107 發表於 2016-3-29 09:55' H0 n; M. b+ d7 N7 h
幾點意見提供參考:" h4 ?; E2 D+ }: o- |
1. 本文前頭提供的連結,我認為屬於行政機關的行政指導的一種,
Q7 超過 10 萬元要經區權人會通過,可否拆成好幾筆?1 S; {$ X7 p- R& q1 U
A 因為規約已有規定款項運用之權限,若針對同一筆超過 10 萬元之支出,要拆成好4 D; K4 w) r* a" S) x
幾筆以避免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有規避該會議之嫌,並不建議如此處理,
以避免將來爭議。
desperoda 發表於 2016-4-10 07:44
行政院 105年4月7日狂犬病監測結果0 \6 M- g& t0 s* p" @ P
2 |: n! m5 i0 u
本週(4月1日至4月7日)接獲畜衛所、臺大及屏科大通知39例動物狂犬病監測 ...
十方 發表於 2016-4-10 20:427 P# ?- G. O: x# K. X& ~- l
話不要說那麼多,你自己不要人前人後; S0 U0 b6 m$ i, U
人前說總幹事很辛苦( p6 M) L' U# h+ D( k& Z
人後拿一隻打狗棒準備戳總幹事屁股
專業化的事務管理人員:
" q/ O0 t4 ?$ c% i x
3. 要有正確的法制觀念 (?); o. u; t5 R; E$ W$ w
4. 執行的能力 (?)
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之法律責任
& F0 ]4 Q, Z, e7 e/ d+ Z
現任本大樓管理委員會之財務委員,因大樓頂樓之防水工程之招標及施工皆由- X& P5 j6 K) b2 F& f
主任委員自行決定,現因主委要求需支付工程款項,而監委以未合法程序要求
財委暫不付款,請問財委該如何處理,付款或不付款需負何法律責任?若監委寄 A: F- H& M x5 t- e
出存證信函給主任及財委其法律效益為何?感恩~~(這屬於一般民事訴訟嗎?)
大樓頂樓之防水工程之招標及施工皆由主任委員自行決定,現因主委要求需
支付工程款項,而監委以未合法程序要求財委暫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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