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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管委會越權? 律師:視住戶公約而定 [列印本頁]

作者: 鬱金香    時間: 2009-7-25 17:16
標題: 管委會越權? 律師:視住戶公約而定
先前台中才發生過,有單親媽媽沒有繳大樓管理費,門禁卡遭到消磁,只好天天爬10樓回家,氣的跳樓揚言自殺,現在,台中又發生這名男大生爬窗摔死的意外,事實上,欠繳管理費,門禁卡該不該消磁,完全視住戶公約而定,管委會並無越權,但有社區大樓認為門禁卡消磁,妨礙住戶自由,採用的方式,依序是先口頭催款,再寄催繳函、存證信函,最後才會採取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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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禁感應器一碰,住戶進出社區都得靠它才能出入,誰的門禁感應器被消磁,住戶心裡應該有數,你的管理費還沒繳,如果神經更大條的,看看公告的告示牌上,鐵定有你的大名。記者:「妳有被消磁過嗎?」住戶:「有。」記者:「消磁之前,有沒有通知妳?」住戶:「沒有。」" Q4 n' ?! Z7 I6 [" O  J!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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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一個有門禁限制的社區或大樓,應該都有發給住戶這一本「住戶規約」,一整本都在提醒你,有哪些違約認定和處罰,對於沒有繳交管理費,管委會直接將住戶持有的門禁卡消磁,這樣算不算越權?律師林瓊嘉:「住戶大會或是社區管理的規定,沒有禁止管理委員會,作這個(消磁)的決定,他來講,都是合理的。」% I- {" M8 {8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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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0 j* `1 r5 Q3 l  F2 y4 `雖然法律難以苛責,也不構成強制罪嫌,但有大樓的管委會主委就認為,採取消磁強硬手段,萬萬不可!大樓管委會主委尤志田:「這樣不合理,這個住戶還是有使用那個,那個公共設施的必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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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4 x, q3 L4 E7 S8 _! c7 f9 a9 C如果住戶不繳管理費,該怎麼辦?有管委會的做法是,先口頭催款,接著就寄催繳函,再不繳,存證信函就寄去了,甚至就採取法律訴訟,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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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5 E% o" K& b1 [1 q. A不管是先前每天得爬樓梯10層樓,揚言跳樓自殺的媽媽,還是自行攀爬陽台而摔死的大學生,法律上,這些都是住戶的「自主行為」,管委會並無刑責可言。* Q# |0 j3 L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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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vbs.com.tw/NEWS/NEWS ... nkiss20090724183902
作者: 蕭    時間: 2010-8-20 11:44
我們社區 好像沒有住戶公約呢
* @: @" l( m3 ^! p% q: ?5 G大胖豬 發表於 2010-8-2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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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社區 的住戶公約
- a3 k  b2 b0 p' K) D# N在第一次區分所有權會議
  X2 S; G, ?8 b4 H; p8 ?0 k( j: ]有逐條討論通過住戶公約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20 11:56
就是住戶規約吧!不是每個社區都會特別印出來,但可以跟管委會或管理中心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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