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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癮君子注意! 在家抽菸也可罰1.5萬 [列印本頁]

作者: 宣宣Dora    時間: 2015-11-30 16:34
標題: 癮君子注意! 在家抽菸也可罰1.5萬
可將這新聞內容列印出來,放在各社區公佈欄5 u0 J) C0 N* n+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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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抽菸,沒人可以管嗎?1 L9 ]! x! Z, H5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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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報導,國民黨立委林鴻池日前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指出,大樓、公寓因浴廁管路相通,只要同棟住戶有人吸菸,菸味就會飄向鄰近樓層住戶,即使社區管委會張貼告示「提醒」,往往也無效果。% J+ e& l( `7 D  g( o! u, b% C; S+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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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表示,雖然在家抽菸不受「菸害防制法」規範,但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做成禁止吸菸「決議」,並載明於規約內,如果有住戶在陽台、廁所抽菸,二手菸飄到其他樓層,影響其他住戶,就可開罰,最高可處一萬五千元。(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作者: Wilson.Yuan    時間: 2017-9-6 19:42
衛福部不但沒抓到應該適用的法律關係,還搞錯公寓大廈管理的社區自治原則,以為公寓大廈既然可以自己訂定內部成員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政府和法律做不到的事,公寓大廈可以自己來(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做成禁止吸菸決議,並載明於規約內,就可以叫政府對吸菸住戶開罰)。更嚴重的錯誤是忽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如果照衛福部所說在家抽菸不受《菸害防制法》規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又找不到禁止吸菸的依據;在家抽菸反倒是這條法律所明示保障的自由!又豈容許公寓大廈居民以私法予以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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