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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五里活動中心使用疑問 [列印本頁]

作者: kai    時間: 2015-10-25 03:51
標題: 五里活動中心使用疑問
各位芳鄰大家好
以下為我代家人發文詢問,因為她較不常使用此版

內文:
我有參加五里活動中心(佳園路學府路交叉口圖書館那棟),由婦協辦理之瑜珈課程
上課時間為每周二、四晚上
本月12號班長通知,因南園里趙里長以要為里民爭取更多福利為由
要求婦協之課程另尋其他場地上課,目前婦協找到的替代場地為北園活動中心

問題一:
五里活動中心使用權之依據及優先順序為何?
依婦協所述每月都有付費承租場地,為何趙里長說要爭取里民福利,就可以請有承租的使用者讓出場地
是否真的里長有優先使用權?場地的管理目前了解應該屬於區公所

問題二:
這個班級的學員基本上都是附近居民,那趙里長所為是否等同於剝削附近里民福利?
而且是甚麼樣的里民服務需要把兩天的課程使用場地都取回?

問題三:
北園活動中心所在位置靠近佳園路三段加油站附近,課程學員多為北大附近住戶,佳園路三段人行道占用嚴重
車輛也多路燈照明也相對較暗,因此是否會有更多的安全疑慮?

以上問題還請了解的相關人員說明,這樣的臨時調整對於原本使用者造成的權益損失及不便,
實在需要一個說明,自己的場地不能用,要跑到別人家的活動中心上課也不太合理,謝謝

作者: johnshuetw    時間: 2015-10-25 10:42
不知里長要爭取什麼福利?太過含糊....
爭取福利,和原本就公共使用的場地有什麼關係?
難怪學員會有疑問,活動中心還有停車場,很方便安全,改別的地方,又是另一個問題...
為何不能等課程結束呢?難道是選舉到了,要辦什麼活動?

最近常聽到一堆"推事",說些沒頭沒腦的理由,"五個里活動中心",每個里長都可以提出來啊.....


作者: arthur0707    時間: 2015-10-25 12:25
里長沒這權利吧。怎麼可以把人趕走。 南園里長常被批評已見怪不怪了
作者: mimibaby777    時間: 2015-10-25 14:56
活動中心的租借本來就有先來後到的順序
直接找公所問吧!
或是向議員投訴
里長這樣趕你們是不對的
他也沒權利啊!
作者: wenjou    時間: 2015-10-25 15:02
應該到南園里里長論壇發言,請里長親自說明原委。
作者: kai    時間: 2015-10-25 15:55
wenjou 發表於 2015-10-25 15:02
應該到南園里里長論壇發言,請里長親自說明原委。

因為有到趙里長的留言版看過,里長好像神隱一陣子了,所以在此留言
作者: mimibaby777    時間: 2015-10-26 09:26
已經神隱快三個月囉!
也不知道在爭取什麼福利?
我只看到自從里長當選之後
只有他們社區前的路重鋪的超平
南園里其他條路都還坑坑洞洞的⋯⋯
作者: DanielYang    時間: 2015-10-29 09:59
個人已有租借該場地數次經驗。據區公所承辦人員所述,新北市各區公所管轄之里民活動中心,只有公務使用時具有優先權。因此,上次租借場地時,承辦人員原以為同時間衛生局要使用而婉拒出借,後得知衛生局當天只要在入口處擺攤,故又來電詢問是否要借用場地。

由此可知,南園里里長若向區公所申請「公務用」之需求,確有較一般民眾租借之優先權;惟前提是申請文件已向區公所核備。建議您先向「樹林區公所民政課」2681-2106#1533洽詢。
作者: kai    時間: 2015-10-30 00:21
本人在此對於誤會南園里里長一事,鄭重道歉
班上有其他同學向相關單位詢問
並於今日上課時請婦協再次說明,實際狀況如下
場地確實是有桌球社租借,也確實是由南園里里長代為填表租借
但一切符合申請流程,並未使用特權
無法繼續使用場地是因婦協並未於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
至今日狀況產生,且告知同學時有所保留
造成同學的誤會,現在既然知道問題出在哪
也覺得應該給個說明,避免對於南園里里長有所誤會
不過也希望里長不要在神隱了

作者: arthur0707    時間: 2015-10-30 06:32
kai 發表於 2015-10-30 00:21
本人在此對於誤會南園里里長一事,鄭重道歉
班上有其他同學向相關單位詢問
並於今日上課時請婦協再次說明, ...

過也希望里長不要在神隱了》》這就是問題的所在
里長是人民選出來跟各機關溝通 或 了解里內住戶需求的橋樑
現在都要里民自己爭取 自己溝通  然後找不到里長  要這里長何用
提供另外方式找里長。 就是鄰長
作者: mimibaby777    時間: 2015-10-30 08:47
不過南園里的鄰長們要切記!!
千萬不要反應太多事情給里長喔!!
最好是只做他交辦的事情就好
不然他會跟你說"你壓力太大...不適合當鄰長!!"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5-10-30 10:20
arthur0707 發表於 2015-10-30 06:32
過也希望里長不要在神隱了》》這就是問題的所在
里長是人民選出來跟各機關溝通 或 了解里內住戶需求的橋 ...


可是人家桌球社找里長幫忙就找得到人啊?除了愛北大應該還有其他神隱管道吧!
不過說好會善用愛北大與里民溝通...好像也是他的競選承諾XD
作者: mimibaby777    時間: 2015-10-30 14:08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0-30 10:20
可是人家桌球社找里長幫忙就找得到人啊?除了愛北大應該還有其他神隱管道吧!
不過說好會善用愛北大與里民 ...

不知道桌球社的是不是他們社區的人
或是直接打給里長吧!
但里長的確說過他會善用愛北大
目前看來......唉......

作者: 雨軒    時間: 2015-10-30 16:11
本文章最後由 雨軒 於 2015-10-30 16:12 編輯

樓上kai已再申明:本人在此對於誤會南園里里長一事,鄭重道歉
班上有其他同學向相關單位詢問
並於今日上課時請婦協再次說明,實際狀況如下
場地確實是有桌球社租借,也確實是由南園里里長代為填表租借
但一切符合申請流程,並未使用特權
無法繼續使用場地是因婦協並未於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
至今日狀況產生,且告知同學時有所保留
造成同學的誤會,現在既然知道問題出在哪
也覺得應該給個說明,避免對於南園里里長有所誤會。
對上述申明有錯漏之處,補充如下:
一、目前是北大桌球聯誼會向樹林區公所申請使用,係由會員前往公所申請,經查該時段無人使用才能申請,並且按規定向公所繳費後使用(含冷氣費),非由南園里里長代為填表租借,特此說明,避免里長遭致誤會。
二、北大桌球聯誼會成員係居住北大,屬一群愛好桌球運動者組成,歡迎喜好桌球運動鄰居參加。

作者: 飛鷹翁    時間: 2015-10-30 16:13
mimibaby777 發表於 2015-10-30 08:47
不過南園里的鄰長們要切記!!
千萬不要反應太多事情給里長喔!!
最好是只做他交辦的事情就好

有這種事~
作者: 飛鷹翁    時間: 2015-10-30 16:17
撞球社辦比賽~北大盃撞球聯誼賽
里長也沒支持
對這種活動~好像沒興趣
作者: wenjou    時間: 2015-10-30 18:04
無法繼續使用場地是因婦協並未於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
目前是北大桌球聯誼會向樹林區公所申請使用,係由會員前往公所申請,經查該時段無人使用才能申請,並且按規定向公所繳費後使用(含冷氣費)


依以上說明內容,應該是原婦女活動逾期未申請,被桌球社先申請先占用的結果。
作者: arthur0707    時間: 2015-10-30 18:54
整起事件非常詭異。
案主說明是里長代爲申請。 桌球社證實非里長申請。 那里長到底是幫誰做里民服務呢?
在21世紀。里長伯還是多上上網比較實在。看看人家三峽區的里長。有問必答
利用網路與里民溝通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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