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原來是意見分歧呀 [列印本頁]

作者: 江口東    時間: 2015-10-10 19:09
標題: 原來是意見分歧呀
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三峽區大義路行人往返竹街與梅街需穿越大義路,建議於大義路竹街與梅街間開設行人缺口並規劃行人穿越道線及交通號誌一案,查本案前於100年5月2日由本局邀集相關單位及當地各管理委員會會勘,因當地意見分歧,故決議由本市樹林區公所及三峽分局轉請當地里辦公處協調後報本府交通局研議,惟本府交通局仍尚未接獲協調結果,故宜維持現狀。   

感謝您特地來電,如有其他要改進之處,亦請多多賜教。敬祝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陳世章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 6862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5-10-11 06:58
本文章最後由 小高 於 2015-10-11 07:00 編輯

反對開設行人穿越口的,都是自私的開(飆)車族吧
不過也沒關係啦,以現行法規,行人可以從大義路的中間直接穿越,
記得從梅竹街的地方,因為這裡距離學成跟學勤路的斑馬線都超過100公尺,所以並不違法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第一項規定,只要離斑馬線超過100公尺就可穿越馬路了)

作者: 雲淡風也清    時間: 2015-10-11 11:13
行人不任意跨越護欄、安全島來穿越馬路,不侵犯行車輛通行的路權。
行人於設有安全島、分隔島、雙黃線等地方禁止通行。

這是關於行人要注意的事項,請參考。不要張貼錯誤的資訊誤導民眾,害自己就算了,還害了別人。
作者: joanwlin    時間: 2015-10-11 11:33
雲淡風也清 發表於 2015-10-11 11:13
行人不任意跨越護欄、安全島來穿越馬路,不侵犯行車輛通行的路權。
行人於設有安全島、分隔島、雙黃線等地 ...

遵守交通規則,安全第一。
作者: tomcats    時間: 2015-10-11 21:23
也覺得這裡設人行道比較好耶,常看到有行人穿越很危險,兩邊的紅綠燈又較遠。
作者: angrybirds    時間: 2015-10-11 23:18
    嗯  這問題已經吵了好多年.. 仍然沒有結論.. 看來還有的吵了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5-10-12 03:11
對不起,是我錯了
不過,我認為這麼長的路段,不設置行人穿越道
是否是因為某些人的私利,犧牲行人權益?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5-10-12 10:01
私心建議2F朋友討論公共議題, 不要先把意見不同的人扣帽子, 又是"自私的開(飆)車族"又是"為了私利"...這樣大家很難心平氣和談下去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5-10-12 10:32
哈哈~ 這議題我也開過,也是被人說之前也討論過很多次
有贊成也有反對的,但是並不是2樓小高兄說得理由

記得當年劍橋跟萬寶龍社區也為了這事情討論過(忘記是不是在區權會上)

萬寶龍-聽說很多贊成開設(但也很多人反對)
劍橋-因為離車道出入口很近,如果公車、汽機車在那等紅燈,怕會造成回堵到地下室,影響出入

加上法規說什們距離學勤路跟學成路口過近,無法再設立之類的,就沒再看到人家提了

當然!小高兄說得也是事實,事實:大義路的確很多北大鄰居都跑來跑去
(不過有個誤導:只要行人未走斑馬線,都是違法的呦),加上北大某些車主開車也是亂開一通,造成用路人險象環生,萬一發生事故,是誰也不願見到的

所以,遵守交通法規吧~
作者: sharonT    時間: 2015-10-12 11:35
本文章最後由 sharonT 於 2015-10-12 11:40 編輯

當初規劃的時候 沒有考慮到梅街和竹街銜接的問題吧  大義路安全島上曾經補種過幾次矮樹也拉過繩子 阻止行人

穿越 但過不了多久 樹被踐踏 繩索也扯下 行人照樣穿越大義路  所以設斑馬線讓行人穿越 這應該是有需要的

可以在梅街與竹街間設行人穿越道及閃黃燈 兼顧行人的需要與安全 車輛可減速注意!
作者: ckwan    時間: 2015-10-12 11:53
小高 發表於 2015-10-12 03:11
對不起,是我錯了
不過,我認為這麼長的路段,不設置行人穿越道
是否是因為某些人的私利,犧牲行人權益?

合理的懷疑,沒有對錯啦,這邊的鄰居都是很理性的啦,而且會提出不同的看法增廣彼此對同一事件的看法!!不過...我真的被忽然衝出來的行人嚇過幾次!!!!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5-10-12 11:57
sharonT 發表於 2015-10-12 11:35
當初規劃的時候 沒有考慮到梅街和竹街銜接的問題吧  大義路安全島上曾經補種過幾次矮樹也拉過繩子 阻止行人 ...


小三是天下男(女)人都會犯的錯,所以贊成通姦除罪化來成全他們???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5-10-12 12:41
大義路太長,沒有中間穿越道的話,行人,或是行動不便者會很不方便
同時也影響商圈的發展
反對增設行人穿越道的理由是???
我只想到車子一路開過去不用停很爽...

這怎用通姦做比喻呢???
號誌的設置本來就是可以依需求改的呀
樹林收費站以前走便道是違規的,所以,以後也都不能改成樹林交流道了嗎??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5-10-12 14:35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5-10-12 14:37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0-12 11:57
小三是天下男(女)人都會犯的錯,所以贊成通姦除罪化來成全他們???


舉的例子太爛了啦,連南韓都在今年通過通姦除罪化(刑法),只剩下台灣和伊斯蘭教國家,用刑法、警察來對付通姦罪.......

反過來說,

如果哪一天,通姦在台灣,真的廢除了以刑法處罰,

只留下民法來處罰通姦行為,那閣下是否就贊成開設新的人行通道了呢?



回歸主題

個人覺得,兩段式Z字型行人穿越道會比較適合這個行人穿越道

[attach]399786[/attach]

舉例,英國倫敦的行人穿越道

http://mypaper.pchome.com.tw/157263j/post/1353518

[attach]399787[/attach]

[attach]399788[/attach]

[attach]399789[/attach]

[attach]399790[/attach]

大義路行人穿越道樹林端的開口,比較靠近大學風呂;

大義路行人穿越道三峽端的開口,拉到萬寶隆這邊

理由:

1. 因為大義路太寬,輪椅、嬰兒車、行動不便者,往往無法一次綠燈期間穿越馬路,若中央分隔島有寬闊、有屏障的分隔區,可以加強這些弱勢者的安全。

2. 公車在轉彎處,視線的死角比較多,因此,公車容易在轉彎處,發生對行人的車禍,行人非死即重傷
(例如大學學成路口、復興學成路口、學成大義路口、學勤大義路口)

在道路中央增設行人穿越道,並加設感應式穿越綠燈,和前後紅綠燈連動,可以增加行人的安全。

3. 行人穿越道的周圍,和中央分隔區,都必須以鐵欄杆圍起來,杜絕行人任意從道路邊緣竄出,穿越馬路。

4. 因應台灣特殊的情況,行人穿越道必須設計阻絕機車穿越的設計,Z字型狹長的通道,或許可以試試看。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5-10-12 15:17
感覺..你們都想太多了,未來的事未來再說,未來真的增設我想配套措施一定不會少
重點是,北大居民請守個法吧,有斑馬線請走斑馬線,有紅綠燈請遵守

之前,有天早上我乖乖走大義路跟學勤路口斑馬線,突然衝出一台車闖紅燈撞到我,我差點當場擊破他前檔
所以,請行人跟駕駛遵重其他人,遵守號誌吧
作者: smilewang60    時間: 2015-10-13 00:47
當你是行人時,嫌路口斑馬線太遠
一定要直線切過馬路
想必當你開車時,肯定又嫌紅綠燈太多
為何短短幾十公尺就一個紅綠燈?

一切的一切,都以自己最便利的利益想。

守法走斑馬線都還有被車a到的機會
更何況是隨意穿越馬路呢?

小時候常被教育馬路如虎口要快快通過
現在呢?
過馬路像逛大街,更有嬉鬧或滑手機者

在未有任何變更前
還是請大家守法吧!
提早個五分鐘出門!
畢竟「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ericcc    時間: 2015-10-13 17:11
兩側的斑馬線距離290m,為了方便不便就穿越,叫我如何教小孩??
https://goo.gl/maps/2hS3VJFAXjq

作者: 文漢    時間: 2015-10-15 16:22
我贊同要設,設了才真的安全。
作者: 文漢    時間: 2015-10-15 16:31
劍橋當時反對的人就是一窩蜂的在發動簽署,也沒有經過調查同意設置的聲音,然後就把反對的簽屬名冊送出去給相關單位,這種做法真的很草率。
作者: Jayson_lin    時間: 2015-10-15 20:11
本文章最後由 Jayson_lin 於 2015-10-15 20:16 編輯

我比較不爽的是
一樣都是穿越馬路
大義路就是違法要拉黃線立罰款警告標誌
那上班時段一堆耶魯、劍橋的穿越學勤路安全島到對面搭公車的沒事??

北大也流行一里兩治嗎?
作者: 四無君    時間: 2015-10-15 20:25
ericcc 發表於 2015-10-13 17:11
兩側的斑馬線距離290m,為了方便不便就穿越,叫我如何教小孩??
https://goo.gl/maps/2hS3VJFAXjq
...

那邊是真的有需求吧.....
剛好松竹梅商店街可以連在一起........
這也是當初北大的規劃啊!!!!!!
真正為了自己方便地是誰呢????????
作者: Jayson_lin    時間: 2015-10-15 20:28
ericcc 發表於 2015-10-13 17:11
兩側的斑馬線距離290m,為了方便不便就穿越,叫我如何教小孩??
https://goo.gl/maps/2hS3VJFAXjq
...

不用教了
大義路跟大德路距離更短才200M
穿越學勤路的更多
不信,你自己早上看看!
作者: ericcc    時間: 2015-10-16 09:43
對啊,其實大雅路家樂福直接越過馬路的家長帶小孩也很多,如果覺得電玩3c會教壞小孩,不如起而行,真的做一下從來只在口中說說的傳統文化,身教一下小孩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5-10-16 15:55
先前的討論串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extra=&page=1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extra=&page=1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extra=&page=1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5-10-17 14:25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5-10-17 14:26 編輯
Jayson_lin 發表於 2015-10-15 20:28
不用教了
大義路跟大德路距離更短才200M
穿越學勤路的更多


遠雄造鎮時為何只在學勤路分隔島上做那麼多石板方便居民任意跨越,卻不敢做在大義路上還要居民自己踩出小徑,厚此薄彼?
作者: fycd0911    時間: 2015-10-18 08:50
我只想教我的孩子,生命的安全絕對比時間與便利來得重要!你們呢?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