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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北客家園區延宕 占用戶救濟要億元 [列印本頁]

作者: veri    時間: 2015-7-16 15:33
標題: 新北客家園區延宕 占用戶救濟要億元
2015-07-12
17日開協調會 若不成將循法律途徑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規劃在三峽打造占地三.五公頃客家文化園區,因土地長年遭占用,目前僅闢建○.八公頃,二期計畫延宕,原本市府擬向占用戶追討五年使用補償金,但住戶要求領取救濟金,初估金額高達上億元,雙方立場僵持不下,無法取得共識,十七日將召開協調會。

客家事務局副局長陳晉業表示,客家文化園區三.五公頃預定地,早期為國有地委託台北縣政府代管,居民主張民國六十六年以前在此開墾耕種,卻無法提出土地所有權狀,六十六至七十八年間,民眾和縣府簽訂河川地出租契約,七十九年合約到期不再續約。

陳晉業說,初步清查,被占用的土地達廿七筆、佔用人有廿一戶,其中八戶興建磚造房屋,部分蓋鐵皮工廠,轉租他人或自用,有些維持農作,種植青菜、竹筍等。民國一百年市府派員查估,若全面發放拆遷救濟金,金額高達九千四百多萬元,一○二年起向占用人追討使用補償金。因追討過程不順利,屢遭審計部檢討。

住戶稱開墾逾50年 盼免繳百萬費用

居民主張,五、六十年前祖先到此開墾、種植作物,並和政府簽訂租約,多年來按時繳納租金,且保留當年台北縣河川公地出租許可書,直到七十六年政府片面解約,市府指控違法占用不合理。

住戶向民代陳情表示,市府打算收回土地,並按公告地價五%追討五年使用補償費,費用多達上百萬元,務農維生的居民無力負擔,大家在此落地生根多年,希望以徵收方式收回土地或繼續出租,甚至開放原住戶優先承購,請客家局停止追討使用補償費。

議員籲市府逐戶了解 補償標準一致

市議員蘇有仁說,過去台北大學特定區開發案曾發放補償金再收回土地,本案不應厚此薄彼,有兩套標準,政府不該跟百姓爭利,強奪土地。

市議員黃永昌認為,現有土地是居民上一代開墾出來的,雖然未辦理登記或過戶,但有實質使用權,市府應了解每一戶居住使用情形,也請民眾儘量提供相關資料佐證,便於市府發放合理救濟金。

陳晉業坦言,救濟金費用龐大,市府財源有限,原定今年六月卅日以前自動搬遷返還土地者,免收使用補償
金,但期限已到依舊沒人搬遷,現階段努力和占用戶協商,若協調不成,將循法律途徑解決。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97210
作者: veri    時間: 2015-7-16 15:34
客家文化園區 規劃8主題


2015-07-12
台北縣政府選定三峽隆恩埔段國有地興建客家文化園區,九十三年文化局取得三.五公頃土地,九十四年闢建面積○.八公頃的客家文化園區,規劃八個主題區,包含客家人的身世、語言、建築、產業、藝術、信仰、祭祀等,除常設展館,另有客家電視館、故事屋及木棧道等,目前正著手興辦二期工程,預計年底成立客家青年產經協會,打造結合產業、文化交流與實作場域的文創空間,並規劃大型公園綠地。(資料來源:新北市客家局,整理:記者賴筱桐)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97211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5-7-16 17:43
我歷史不是讀得很好, 隆恩埔跟客家有很深的淵源?
我們政府真的不用思考一下, 為什麼到處都需要有客家園區? 台三乙往石門水庫那邊也一個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5-7-16 20:45
<居民主張,五、六十年前祖先到此開墾、種植作物,並和政府簽訂租約,多年來按時繳納租金,且保留當年台北縣河川公地出租許可書,直到七十六年政府片面解約,市府指控違法占用不合理。>

這裡居民已經承認土地是租用且租約被中止了

<市議員蘇有仁說,過去台北大學特定區開發案曾發放補償金再收回土地,本案不應厚此薄彼,有兩套標準,政府不該跟百姓爭利,強奪土地。>

怎麼還有人在說政府強奪土地

這種水準...........



作者: 大哥大    時間: 2015-7-16 22:43
遊民 發表於 2015-7-16 20:45
這裡居民已經承認土地是租用且租約被中止了

這個社會已經被教育成會吵的人最大,會吵的人有糖吃!
作者: lieutenant1st    時間: 2015-7-17 00:41
遊民 發表於 2015-7-16 20:45
這裡居民已經承認土地是租用且租約被中止了

這樣也能硬凹成政府強奪土地....政府要硬起來做該做的事吧!
作者: 拉賓拉多    時間: 2015-7-17 01:42
先佔用國有地,然後請公媽出來說世代居住此地,再牽拖祖先不識字被政府逼繳租金。最後再搭配浪費稅金的敗類民代出來幫忙關說,影響社會公眾權益!不繳租金給政府,反而蓋鐵皮工廠出租賺租金。然後現在廟公趕乞丐還要付補償金,真敢開口。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5-7-17 07:38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5-7-17 08:03 編輯
拉賓拉多 發表於 2015-7-17 01:42
先佔用國有地,然後請公媽出來說世代居住此地,再牽拖祖先不識字被政府逼繳租金。最後再搭配浪費稅金的敗類 ...


您說得對極了!

這些佔用國土的人簡直跟土匪強盜行徑沒兩樣









可是中華民國處理這種事有一定的先例可循,佔用久了,地就是你的,國家還要向人民課稅,蓋新房子送給他們住








建議比照眷村改建模式

每戶按佔用面積大小,無償各發給一戶新蓋的住屋!



先例:

2003年06月30日     
國運新城」位於臺北市新生南路二段十四號,原居住人空軍上將劉國運過逝(1967年去世),其妻鍾畹芳(其子劉兆玄)以房舍殘破不堪居住為由,申請由國防部自建眷宅,空總才規劃十六戶,每戶三十四坪的「國運新城」。 (看見沒, 免費的啊!)
兩戶為原眷戶外,其餘均國軍高階將領,包括夏瀛洲、伍世文上將及陳體端、姜旭頤、林明哲、李大元、劉鴻鳴、王蘊申、許順泰、萬尚俊、宋大偉、陸小榮、洪文波等中將。國運新城雖說是三十四坪,但如含公設,則每戶高達七十二坪左右,單價約為一千六百萬;但兩年後轉售他人,以當地一坪六十萬元的價格(2008年一坪漲至135萬),每戶約可賣到四千三百萬元,獲利二千七百萬元。因伍世文在國防部副部長任內,在其申報表內填具「無自有住宅」與事實不符,而被羅文嘉質疑圖利;監察院調查後提案糾正國防部。


註1:前述客家文化園區佔用戶只要求不用返還租金與領取微薄救濟金,絕對是小鼻子小眼睛!
註2 : 某個族群就是爽, 人都死了 39 年, 國家還可以送給他後代在精華地段價值上億的房子. 超爽的!




作者: 文兒    時間: 2015-7-17 09:18
不公平的現象比比皆是,有時候難免覺得共產黨某一部份的執行力真優秀。
作者: 拉賓拉多    時間: 2015-7-17 09:39
本文章最後由 拉賓拉多 於 2015-7-17 09:46 編輯
hahaha 發表於 2015-7-17 07:38
您說得對極了!

這些佔用國土的人簡直跟土匪強盜行徑沒兩樣


所以早期將官都會有 終身home
作者: 老賈    時間: 2015-7-17 10:07
sapling 發表於 2015-7-16 17:43
我歷史不是讀得很好, 隆恩埔跟客家有很深的淵源?
我們政府真的不用思考一下, 為什麼到處都需要有客家園區? ...

跟每個總統候選人都有客家淵源有關吧....

我覺得這東西有點氾濫了...  偏偏國家拿出不少經費養這些館.
作者: 大哥大    時間: 2015-7-17 20:42
hahaha 發表於 2015-7-17 07:38
您說得對極了!

這些佔用國土的人簡直跟土匪強盜行徑沒兩樣

舉"國家送給他後代在精華地段價值上億的房子"的狀況,要來合理化"佔用戶要求不用返還租金與領取微薄救濟金"的行為,就好像騎機車沒戴安全帽被警察看到攔下開單時,向警察說別人也闖紅燈,為什麼只抓我開單...,拿一個先前的"非"就想合理化後來的"錯",這就是新台灣的邏輯?貴黨不是號稱明年要全面執政嗎?請你們到時務必要處理這個這麼不公不義的"國運新城"案,將相關人等及貪贓枉法的人都揪出來或不當得利吐出來,我絕對支持!但現在也請新北市政府硬起來,客家園區的侵占相關問題該怎麼辦就依法辦理,台灣可以有藍綠,但不能沒有是非!!!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5-7-17 20:49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5-7-17 20:59 編輯
大哥大 發表於 2015-7-17 20:42
舉"國家送給他後代在精華地段價值上億的房子"的狀況,要來合理化"佔用戶要求不用返還租金與領取微薄救濟金"的行為,就好像騎機車沒戴安全帽被警察看到攔下開單時,向警察說別人也闖紅燈,為什麼只抓我開單...,拿一個先前的"非"就想合理化後來的"錯",這就是新台灣的邏輯?貴黨不是號稱明年要全面執政嗎?請你們到時務必要處理這個這麼不公不義的"國運新城"案,將相關人等及貪贓枉法的人都揪出來或不當得利吐出來,我絕對支持!但現在也請新北市政府硬起來,客家園區的侵占相關問題該怎麼辦就依法辦理,台灣可以有藍綠,但不能沒有是非!!!



憲法: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看起來你也承認這個憲法第七條是虛設的!

當年國民黨以多數立法院席次強行通過預算ㄧ兆四千億的眷村改建條例,圖利強佔國有地的某一族群時

怎麼也不見你出來喊 侵占相關問題該怎麼辦就依法辦理,台灣可以有藍綠,但不能沒有是非!!![/quote]



典型的

國民黨籍怎麼幹都行,台灣人就是一點都不行!黨證傳奇果然是真的嗎?

作者: 大哥大    時間: 2015-7-17 22:08
hahaha 發表於 2015-7-17 20:49
憲法: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國民黨籍怎麼幹都行,"台灣人"就是一點都不行!黨證傳奇果然是真的嗎?


我想我不值得跟一些沒水準的"台灣人"打口水戰!!!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5-7-17 22:43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5-7-17 23:07 編輯
大哥大 發表於 2015-7-17 22:08
國民黨籍怎麼幹都行,"台灣人"就是一點都不行!黨證傳奇果然是真的嗎?


我想我不值得跟一些沒水準的"台灣人"打口水戰!!!


謝謝指教!



你可以指出我所說的哪裏不對了,或者哪裡與事實相悖,我衷心接受指正.



你犯不著出言跟一些沒水準的"台灣人"打口水戰


這樣對歷史真相事實的追求沒幫助的!


PS:
一講到沒水準就冠上“台灣人”, 怎麼不冠上“中華民國人”或“中國人” ?
其實你更應該說跟一些沒水準的"中華民國人"打口水戰
或簡單一點稱跟一些沒水準的"中國人"打口水戰
作者: 拉賓拉多    時間: 2015-7-18 01:47
似乎聞到了一絲絲關於省籍之...........的氣息!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5-7-18 09:19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5-7-18 10:48 編輯

省藉問題一向就是台灣的大問題

國民黨洗腦人民省藉問題成為禁忌

只要有人一提省藉,就以各種罪名冠在他們頭上

什麼操弄省藉,省藉意識,種族歧視....什麼都有,盡皆成為負面敘述

既然國民黨覺得提省藉意識是為禁忌,當初國民黨執政之時就不應該把身份證上註記每一個人的省藉才對

其實國民黨與其支持者也都很清楚的瞭解操弄省藉情節最烈的就是他們自己

他們只是不說,拼命做而已,還不讓别人說
.



例如

1990年之前,台灣人考公務員資格錄取比例是外省藉的500分之1

眷村改健條例獲利者100%都是外省藉,拿國家一整年的年度預算替百分之一的外省藉人口免費蓋新住房

高階將,軍官外省藉佔比例超過95%,這還是陳水扁當總統調整候才有的比例

國民黨執政時部長級高級文官佔比例高出台灣藉數十倍

以退輔會與内政部部社福預算比較,外省藉人均預算高出台灣藉人均預算100倍

全台各地數十所榮民之家只收容外省藉,完全排斥台灣藉,到2015的今天依然如此,既使因為外省藉老人逐漸因人數減少而有多出的空位,空房產生,仍然拒絕台灣藉無依老人入住

領18%的大部份都是外省藉

外省藉榮民老人看病不用掛號費

外省藉與其眷屬自1949中國來台後,幾乎100%擁有免費終身醫療保障,台灣藉的要1995年李登輝當總統後才有全民健保,還不是免費的

以前外省藉的小孩唸書,國家補助9成,台灣藉的一毛也没有補助

四萬元換一元,讓台灣人資產瞬間縮水四萬倍,讓外省藉人口在經濟上瞬間與台灣藉平起平坐,然後以不對稱,極為懸殊的比例任用外省藉成為社會高階份子,迅速刻意提高外省藉的經濟,政治,社會地位

所以可以一簡單的觀察看出國民黨的策略成果

1.遊民,我們幾乎很少看見外省藉的遊民,乞丐,無依者.因為他們全都受到國家特別的照顧
2.移民,上個世紀台灣往國外移民者,幾乎高比例的都是外省藉,因為他們的經濟條件比台灣藉的高出一大節
3.老人,印象中外省藉老人多半給人下棋,泡茶,悠閑過日子的高階社會形象,台灣人則老農,老工,賣玉蘭花,檢垃圾的社會底層的低階社會形象


以上這些例子只是滄海一粟,這已經不僅僅省藉情節而已,跟本已經達到歧視台灣藉的程度了

台灣人被洗腦,傻傻的跟著人家喊反對省藉操弄,反對省藉情節,結果國家資源分配極為傾向外省藉,

台灣人自己以及後代被當成工具人而不自知

有人會說上述情形有時代背景的因素不得不已所以這樣

那現在已是22世紀的2015年了,台灣目前也有了現在的時代背景,也有現在不得已的因素,可以不得不已要求改變嗎?





提出這個問題的目的就是希望台灣政府能一視同仁的看待這塊土地上的每一個人

就像憲法第七條所說的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5-7-18 18:42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5-7-18 18:53 編輯

早期不就是占了就誰的嗎?
政府來台時我看應該是沒帶土地啊!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5-7-18 22:02
jojoyaro 發表於 2015-7-18 18:42
早期不就是占了就誰的嗎?
政府來台時我看應該是沒帶土地啊!

台灣人佔了幾百年的比不上38年以後來佔的!
作者: CJYANG    時間: 2015-7-18 22:42
1. 跟希臘一樣, 誇張, 欠錢還可以用公投跟債權人大小聲...
2. 跟義美一樣, 誇張, 食安被抓包, 不思檢討, 卻怪政府打壓清算...

既然之前跟政府租那麼多年, 現在房東要收回, 房東還要給錢後, 房客才會搬, 豈有這道理?
不過要怪政府自己, 當初解約後, 不立即收回, 讓居免費民安居樂業那麼久, 現在才要收租金, 這些居民豈會付錢?
想太多, 房東還要付我房客錢, 到底誰是房東? 誰是房客? 這是一個是非混亂, 自私民粹的時代!
作者: marstop    時間: 2015-7-18 23:57
hahaha 發表於 2015-7-18 22:02
台灣人佔了幾百年的比不上38年以後來佔的!

不用講這些有的沒的,原住民在台灣生活千年也沒討到什麼便宜,歷史的創傷需要後人來修正,現在要爭的是公平與正義...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5-7-19 09:29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5-7-19 13:24 編輯
marstop 發表於 2015-7-18 23:57
不用講這些有的沒的,原住民在台灣生活千年也沒討到什麼便宜,歷史的創傷需要後人來修正,現在要爭的是公平與正義...



2000年總統陳水扁提出『原住民族政策白皮書』,更與各族代表簽訂了一份『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


這些政策主要是要將原住民的山林,還給原住民

要將原住民傳統的生活還給原住民

可惜被一個假原住民高金素梅帶領原住民齊心協力給破壞了

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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