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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連BMW汽車都開在行人道上了!怎麼會這樣? [列印本頁]

作者: tcchouse    時間: 2015-6-14 20:57
標題: 連BMW汽車都開在行人道上了!怎麼會這樣?

連BMW汽車都開在行人道上了!剛才跑步差一點被撞到!一位女性開著新買BMW新車,直接在陶子腳國小旁的行人道上試車!


作者: lieutenant1st    時間: 2015-6-14 21:06
現在還在嗎?快打1999舉報,謝謝!
作者: bobofight    時間: 2015-6-14 21:36
在北大特區看到很多這種的,
人行道的路面甚至還被車輛破壞
例如:X觀路


作者: 肥頭    時間: 2015-6-14 21:45
請用iPlice舉報吧,讓他下次不敢再犯
作者: tcchouse    時間: 2015-6-14 22:19
肥頭 發表於 2015-6-14 21:45
請用iPlice舉報吧,讓他下次不敢再犯

已經舉報!但是說真的罰則太輕....沒人理吧!請警察來...警察來得時候也都跑了!.....
作者: lieutenant1st    時間: 2015-6-14 23:54
tcchouse 發表於 2015-6-14 22:19
已經舉報!但是說真的罰則太輕....沒人理吧!請警察來...警察來得時候也都跑了!..... ...

建議發現違規時當下就舉報,減少員警抵達前違規車輛離開的狀況,舉報時話務中心會訊問車牌。下次若再遇到同車違規就告知話務中心:此車輛已違規過,上次員警抵達時採用勸離的方式,這次希望能夠採取直接開單的方式以達到嚇阻的效果。大家ㄧ起為北大特區的良好居住環境努力吧!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5-6-15 00:23
這...太離譜了點
是在練路邊停車嗎
作者: angrybirds    時間: 2015-6-15 00:38
   基本上無關乎什麼牌子的車吧?

   難道版主以為開高級進口車的人 就比較不太會違規嗎?

   我還看過三列併排在大義路 自助餐店門口 其中名車何其多啊

   要人尊重  守要自重  真心覺得 北大需要發起

   公德心覺醒運動了
作者: 赫德史塔    時間: 2015-6-15 08:21
好心的遮羞布,幫忙遮掩這位不怕羞的車主﹗
作者: IFA-Jansen    時間: 2015-6-15 08:24
真的太跨張了,人行道怎能承重1千公斤以上的重物。
很多人行道因為不當使用而損毁,這位車主若愛惜公物,應知道這很不應該才對。
作者: emiwu    時間: 2015-6-15 08:29
建議樓主把照片及車牌也交給桃子腳國小
讓車主除了繳罰單外
也要好好賠償一下桃子腳國小外面損壞的地磚才是

作者: frankie3233    時間: 2015-6-15 09:08
機車騎人行道的更多,政府機關能不能先設立警示牌警告,至少有點嚇阻作用
作者: ckwan    時間: 2015-6-15 10:34
常見到在桃子腳公園練機車,練汽車.......少見阿!! 誇張~~
作者: 指北針    時間: 2015-6-15 10:57
有前因後果嗎?一般也不會冒著新車受傷的風險,開上小又難閃的人行道。女性新手駕駛誤闖就原諒他這次吧~~~哈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5-6-15 12:23
新三寶上路,生人勿近
作者: white8806    時間: 2015-6-15 12:26
版主都有照片了,請先下載APP的 ipolice,再把這兩張傳上去即可。
不可姑息養奸,否則這些人的行為越來越超乎常人
作者: 若水    時間: 2015-6-15 15:24
angrybirds 發表於 2015-6-15 00:38
基本上無關乎什麼牌子的車吧?

   難道版主以為開高級進口車的人 就比較不太會違規嗎?

沒錯!這裡真的很誇張!明明地上就寫「公車專用停靠區」竟然停進公車格,還可以併三列!
這叫無法無天!還牽小朋友下車,是怎樣?從小教育他以後可以任意妄為;想怎麼停就怎麼停?
公車到站我們還要追車跑,司機先生說:高級住宅區,車亂停!我們也找不到可以讓你們上車的安全位置,
與其停在快車到被撞,倒不如過站不停安全的多了!
天啊!這些亂停車的,我們跟你有仇嗎?
請還給我們安全的上、下車空間,就那麼難嗎?
作者: raybinlee    時間: 2015-6-15 17:09
frankie3233 發表於 2015-6-15 09:08
機車騎人行道的更多,政府機關能不能先設立警示牌警告,至少有點嚇阻作用

只要是生活在台灣的人都知道, 路上的警示牌是根本沒任何嚇阻作用的, 駕駛人哪個不是視若無睹? 因為會被抓被開單的機率實在太低了! 恐怕只有嚴格執法才會有嚇阻作用
作者: lieutenant1st    時間: 2015-6-15 23:15
white8806 發表於 2015-6-15 12:26
版主都有照片了,請先下載APP的 ipolice,再把這兩張傳上去即可。
不可姑息養奸,否則這些人的行為越來越超 ...

說的沒錯!筆請把照片傳上去吧,謝謝。
作者: lieutenant1st    時間: 2015-6-15 23:19
赫德史塔 發表於 2015-6-15 08:21
好心的遮羞布,幫忙遮掩這位不怕羞的車主﹗

好像是因為個資法的關係要遮車牌不能全露
作者: lieutenant1st    時間: 2015-6-15 23:23
若水 發表於 2015-6-15 15:24
沒錯!這裡真的很誇張!明明地上就寫「公車專用停靠區」竟然停進公車格,還可以併三列!
這叫無法無天! ...

可以像樓上建議的下載APP的IPOLICE,把違規車輛的照片上傳舉發,只有實際的行動才會有所改變!謝謝!
作者: raybinlee    時間: 2015-6-17 15:39
lieutenant1st 發表於 2015-6-15 23:23
可以像樓上建議的下載APP的IPOLICE,把違規車輛的照片上傳舉發,只有實際的行動才會有所改變!謝謝! ...

用iPolice上傳照片檢舉違規事件, 但過了一個月了還是顯示在處理中, 不知道是因為警方的處理效率就是這麼慢, 還是這個APP根本就是虛設的? 令人十分沮喪!
作者: hideo21    時間: 2015-6-17 17:32
raybinlee 發表於 2015-6-17 15:39
用iPolice上傳照片檢舉違規事件, 但過了一個月了還是顯示在處理中, 不知道是因為警方的處理效率就是這麼 ...

不要灰心啦...如果違規屬實且舉發要件成立, 是不會吃案的!

以我這件(跨越雙白線)拖了1個多月的檢舉為例: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no-reply@ntpd.gov.tw>
       
6月9日 (8 天前)
               
寄給 我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15-05-04 1x:xx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040504171xxxxxx,經檢視所提供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違反法條:第45條第1項第12款第02目 - 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處理情形:經審查舉報內容與附件,所有內容都十分明確,故予以舉發處理。

違規事實:根據資料顯示該車輛確有跨越兩車行駛

承辦人:劉oo

承辦人電話:(02)2221-oooo

本郵件是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作者: lieutenant1st    時間: 2015-6-17 20:33
raybinlee 發表於 2015-6-17 15:39
用iPolice上傳照片檢舉違規事件, 但過了一個月了還是顯示在處理中, 不知道是因為警方的處理效率就是這麼 ...

是這樣呀,那還是1999有效率的多了!
作者: raybinlee    時間: 2015-6-17 20:39
hideo21 發表於 2015-6-17 17:32
不要灰心啦...如果違規屬實且舉發要件成立, 是不會吃案的!

以我這件(跨越雙白線)拖了1個多月的檢舉為例: ...

感謝! 看來等待一個月還是屬於正常的嘍! 希望再過幾天我也會收到警方的處理結果回覆, 但也期盼警方的處理效率能有效提昇, 超過一個月實在也太慢了!
作者: white8806    時間: 2015-6-17 22:08
raybinlee 發表於 2015-6-17 15:39
用iPolice上傳照片檢舉違規事件, 但過了一個月了還是顯示在處理中, 不知道是因為警方的處理效率就是這麼 ...

別沮喪,等待過程我也質疑這ipolice的真實性,過了三星期被通知<已舉發>就知道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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