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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大特區人行道 變停車場 [列印本頁]

作者: twzq    時間: 2015-5-8 23:17
標題: 北大特區人行道 變停車場
北大特區人行道 變停車場

朱立倫罵完  照違停 民怒:只能走馬路

2015年05月08日  



位在北大特區的台北大學周邊,常見汽機車亂停在人行道上。李定宇攝

【李定宇╱新北報導】新北市北大特區人行道寬大,因路邊停車格需收費,不少沒有公德心的駕駛將車停上人行道,嚴重影響行人通行,警方去年在全市共開出約四十二萬張違停罰單,若以亂停人行道約佔兩成計算,等於每年至少開罰八萬件人行道亂停車案件,民眾痛罵:「行人只能走馬路,叫朱立倫來走看看啊!」


新北市長朱立倫曾在市政會議痛罵違停,「看到一輛大賓士停在人行道,讓我都想跳下來開罰單!」要求警方嚴格取締。但鋒頭過後停車亂象依舊,三峽台北大學劉姓女學生指出,北大周邊許多汽車違規停放,直接開上人行道也不見警方取締,真的很離譜。



去年開罰42萬件

北大特區陳姓住戶表示,特區內雖劃設許多停車格,但沒公德心的駕駛為了不繳停車費或貪圖方便,常將車輛停放在人行道上,導致行人需走上馬路險象環生,推娃娃車的媽媽更是寸步難行,「執法效率不彰,駕駛又沒公德心,倒楣的都是行人!」
《蘋果》昨實地察看,北大特區寬廣的人行道成為汽車的停車場,臨近的土城、樹林及新板特區都有同樣狀況發生。新北市議員江永昌表示,北大特區是示範重劃區,不應出現人行道停車的亂象。
新北市交通大隊統計,全市汽、機車違停取締件數,從前年三十五萬件成長到去年四十二萬件。


將派警加強取締

三峽警分局交通組長黃建中說,三峽區上月違停取締件數一千零四十四件,人行道違停約佔兩成,將與社區管委會協調使能合法取締,並要求派出所警員加強巡邏。亂停人行道上,若人不在車上就屬違規停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開罰九百元、機車六百元,若人在車上就屬於臨時停車,汽機車都可開罰三百元。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5-5-8 23:26
有用嗎?...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5-5-9 02:19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5-5-9 02:23 編輯

罵,是沒公權力的民眾,無可奈何下只能作的事~頂多拍照檢舉或撥打1999要求取締
擁有行政權力的朱主席市長,應該不能只是這樣的喔…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5-5-9 03:37
一併把佔據在人行道上十數年的路燈移走,警察對它開單取締是沒用的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5-5-9 08:21
小小派出所,警力難為~ 看他們從早趕到晚,違停就像攤販,警察前腳走,後腳車又停了
我看過像皇翔只要有人停上來一定驅離,必須靠警民才能讓北大更好

作者: raybinlee    時間: 2015-5-9 11:35
台灣的現狀就是人民不守法, 政府不執法! 台灣社會現在最不缺自由, 缺的是法制! 馬路上開車的愛怎麼開就怎麼開, 騎車的愛怎麼騎就怎麼騎, 停車嘛, 當然也是愛怎麼停就怎麼停. 我們的社會到底哪裡出了問題呢? 最大的問題就是大多數人都不覺得這個社會有問題!

路見不平的人, 希望生活環境變好的人還能做什麼? 就只能打電話檢舉, 或自己拍照上傳檢舉, 讓每個不守法的人都吃上罰單, 這些目無法紀的人才會有所警惕, 我們的生活環境才會得到改善!
作者: 7733bd    時間: 2015-5-10 06:38
檢舉獎金太少了.大耶開車就可以亂停了.
作者: 小豬媽媽    時間: 2015-5-14 08:35
7733bd 發表於 2015-5-10 06:38
檢舉獎金太少了.大耶開車就可以亂停了.

不是太少哦,
是「沒有!
作者: 瓜瓜    時間: 2015-5-14 09:34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5-5-9 08:21
小小派出所,警力難為~ 看他們從早趕到晚,違停就像攤販,警察前腳走,後腳車又停了
我看過像皇翔只要有人停上 ...

我也看過皇翔玉鼎住戶正門周邊人行道,摩托車騎上來即被警衛勸離.
各社區的警衛應可幫忙維持四周行的安全.
作者: claudiapan    時間: 2015-5-14 09:49
玉山銀行前面,只要銀行一開門,就變成機車停車場了。唉!!!!!
作者: raybinlee    時間: 2015-5-14 14:54
會去玉山銀行的人多半應該是住在北大特區裡的人, 這麼近的範圍為何不能走路或騎腳踏車? 我個人不管到北大特區裡的哪個地方都是走路去, 既可享受悠閒又可運動健身, 真不懂為何那麼多人不管去哪都愛騎機車, 即使只有短短5-10分鐘路程...... 更可惡的是, 還都愛騎上人行道亂停車. 台灣人的公民素質真的是只能令人搖頭啊
作者: Tony    時間: 2015-5-15 12:54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5-5-15 16:48 編輯

我們(包含我),常罵政府怠惰,罵民代污錢,罵....
但是重點是,這些事情或不法是誰做的,都是人民
說政府怠惰,但自家卻努力違規,私佔停車位,屋頂加蓋,違規停車.....
說民代污錢,一到選舉誰說[愛台灣]就投給他,管他是否官司纏身。

重點是,我們自己守不守法,看到不法,會不會挺身
多年前我朋友遊學美國,深夜開車在一個荒涼小鎮,紅燈時看四下無人就闖過去
(他說寬闊大馬路,左右直通幾公里都沒看到車)
後來開一開,後面一台車按喇叭靠了過來,他心想[哇靠,不會是警察吧]
但車窗搖下來的是一個美國老太婆,
老太婆對他們說:[孩子,你剛剛闖紅燈,這是不對的,你知道嗎]
我想,這事在台灣,應該不會有人遇過,在那荒涼的城鎮裡,人家還是很守法
而我們呢,最常說的是:[阿!這樣沒關係,隨便一下,方便就好]
不是嗎?
也常常看到有人怪警察[偷拍超速卻不立牌警告],怪警察[躲在轉彎抓紅燈右轉],怪警察[抓攤販不顧民生]....
錯的都不是我,是別人害我錯?

你我少違規一次,這社會就更文明祥和一次。




作者: agiku    時間: 2015-5-19 22:34
Tony 發表於 2015-5-15 12:54
我們(包含我),常罵政府怠惰,罵民代污錢,罵....
但是重點是,這些事情或不法是誰做的,都是人民
說政府怠 ...

說的好,讚!
作者: sam9001073    時間: 2015-5-21 10:15
raybinlee 發表於 2015-5-14 14:54
會去玉山銀行的人多半應該是住在北大特區裡的人, 這麼近的範圍為何不能走路或騎腳踏車? 我個人不管到北大特 ...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5-5-21 10:47
請下載 i-policy手機軟體,遇到上述違停情況,照二張相片上傳檢舉,舉手之勞做環保,愛護家園匹夫有責...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5-5-21 12:35
肯特森 發表於 2015-5-21 10:47
請下載 i-policy手機軟體,遇到上述違停情況,照二張相片上傳檢舉,舉手之勞做環保,愛護家園匹夫有責... ...

我已經多次檢舉各項交通違規,台北市只要一上網提出檢舉,三天內立即回覆:確認是否違規並開罰。

但新北市就不一樣了,5月4日檢舉一件案子,已經過了2周,至今還在處理中。 昨天去市長信箱抗議作業效率,再來看看回覆的速度吧

基本上只要在北大特區看到闖紅燈、亂停車、、、,我都不會太客氣的
作者: hideo21    時間: 2015-5-21 15:43
可可的爹 發表於 2015-5-21 12:35
我已經多次檢舉各項交通違規,台北市只要一上網提出檢舉,三天內立即回覆:確認是否違規並開罰。

但新北 ...

跟您一樣...5/4也檢舉了一件至今還沒回覆耶!!!
(處理分局為新北市中和二分局)
幾乎每天都上去查處理進度, 每次都是顯示"處理中",
無言...

剛也去市長信箱丟了封陳情信,
就一起來觀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效率吧~哈...
作者: lost1103    時間: 2015-5-22 09:22
我檢舉了二件紅線違停,確定照片都有合規定,但過了一個月都還顯示處理中....
然後我就把這個APP移除了......效率太差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5-5-22 09:48
hideo21 發表於 2015-5-21 15:43
跟您一樣...5/4也檢舉了一件至今還沒回覆耶!!!
(處理分局為新北市中和二分局)
幾乎每天都上去查處理進度, ...

不知道是否因為到市長信箱抗議產生效果?  昨天終於收到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15-05-04 09:52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0405040952XXXXX,經檢視所提供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違反法條:第56條第1項第01款第01目 - 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處理情形: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舉發。
違規事實:依法舉發。
承辦人:黃XX
承辦人電話:02-26725113

本郵件是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5-5-22 09:56
lost1103 發表於 2015-5-22 09:22
我檢舉了二件紅線違停,確定照片都有合規定,但過了一個月都還顯示處理中....
然後我就把這個APP移除了...... ...

應該跟APP無關   是人工處理效率太差  
但還是希望大大繼續檢舉,只有大家繼續雞婆下去,社會才會更好。

我檢舉的案子,這車輛不但是停在紅線上,而且整個檔住人行道,就在學成路一個獨棟的大型自助火鍋店
車道出口,造成所有的行人或自行車都必須繞到馬路上,萬一出了車禍,這車主能負責嗎?  
所以,請這車主吃一張罰單實在太便宜了。


作者: johnshuetw    時間: 2015-5-23 21:44
X當勞出口違規逆向左轉,連國小上下學時間車流多也是照違規不誤.
幾乎天天看到,但從沒看過警察取締.
以前投市長信箱,希望路中間加設分隔裝置,回答是查看有人違規,但標示明顯,無此必要.
看到回答,完全無言.

作者: 北加新客    時間: 2015-5-27 08:29
很感激所有為北大特區改善交通盡力的朋友們,
希望有更多的人起來反應,讓政府重視這個問題,
也希望由北大做起進而影響帶動到台灣所的地方。
作者: tzycheng    時間: 2015-5-27 21:14
加油!大德路上違停也超誇張的,大家共同維護北大社區的交通秩序...................
作者: postal    時間: 2015-6-5 11:34
大觀路上也很多違停...路這麼小條還違停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5-6-8 19:52
推1999
作者: dale220    時間: 2015-6-10 21:23
lost1103 發表於 2015-5-22 09:22
我檢舉了二件紅線違停,確定照片都有合規定,但過了一個月都還顯示處理中....
然後我就把這個APP移除了...... ...

ipolice 這個app我用的情況,
是大約二週處理完成,
可能是現在比較多人用,
所以處理需要一點時間,
反正舉手之勞,
別放棄!
作者: lightcity    時間: 2015-6-10 22:49
本文章最後由 lightcity 於 2015-6-10 22:55 編輯
Tony 發表於 2015-5-15 12:54
多年前我朋友遊學美國,深夜開車在一個荒涼小鎮,紅燈時看四下無人就闖過去
(他說寬闊大馬路,左右直通幾公里都沒看到車)
後來開一開,後面一台車按喇叭靠了過來,他心想[哇靠,不會是警察吧]
但車窗搖下來的是一個美國老太婆,
老太婆對他們說:[孩子,你剛剛闖紅燈,這是不對的,你知道嗎] ...


看到美國老婆婆的故事,想起多年前和一台汽車一起在一個路口等紅燈,一個外國女生經過,敲了敲汽車的前車蓋,汽車車主搖下車窗,看起來正在納悶中時,外國女生比了比手勢叫汽車後退,原來是為因為汽車停的位置已經超過斑馬線了 (但其實只有超過一點點而已),汽車車主最後也乖乖聽話慢慢地後退到斑馬線後面.......。

在我看來,這個外國女生的行為相當有勇氣。但她在要求車主後退時,態度看起來相當從容不迫,似乎這樣的行為對她來說只是平常不過的事了。在台灣,當我們看到不守法的行為時可能會不好意思當面指責他人,或是可能會認為那只是個小違規所以就給他人一個方便,不要太計較。反觀愛違規的人總是大聲喧嚷"違規一下又不會怎麼樣"、"是有那麼嚴重嗎",永遠只想到自己方便而不顧他人感受。

其實違規就是違規,大違規小違規都是違規,什麼違停只要不要太嚴重就沒關係之類的言論真的讓人無法接受。嚴不嚴重,有沒有關係,每個人感受都不一樣。為什麼我們要為了只想到自己方便的人而忍受諸多的不便呢?為了貪圖自己的小方便而犧牲他人權益這樣真的沒關係嗎?

勿以惡小而為之。若每個人都覺得違停一下又不會怎樣,你一下,我一下,他也一下,我們整潔的環境就在一點一滴當中慢慢消失了。所以,還是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檢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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