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房貸抵押權有兩種 [列印本頁]

作者: 86742333聯揚    時間: 2011-1-14 10:05
標題: 房貸抵押權有兩種
閱報秘書/房貸抵押權有兩種 5 x6 X8 A( w+ N* X4 p/ e4 |
2011/01/11  & W* y. @1 o+ k1 \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4 D* o( g0 L; ]# p
消基會點名6家銀行逕行擴充房貸定型化契約內容擔保範圍,金管會銀行局官員表示,辦理房貸如果是普通抵押權,不能擴及其他債務,但若消費者選擇最高限額抵押權,雖然可以擴及其他債務,但是銀行必須在契約中清楚揭露說明。; R5 `2 w0 N7 e! q9 r( }
" P2 T/ {' B6 R& X3 J5 c# f
銀行局官員表示,一般來說房貸有普通抵押權和最高限額抵押權兩種,消費者辦理房貸時必須自行勾選要選擇哪一種貸款方式。普通抵押權情況比較單純,例如價值1000萬元的房子貸款600萬元,足額擔保的情況下,銀行不可以要求有連帶保證人,也不能擴及其他債務範圍。6 s. x4 x4 I' J' _
  b, ?& o6 b# w
但如果1000萬元的房子貸款800萬元,設定抵押權為1000萬元時,就屬於最高限額抵押權的部分。雖然公平會認同最高限額抵押權包括現在及未來可能發生的債務,但是銀行必須在契約中清楚揭露,例如以紅字或粗體黑字標示明白,並充分向消費者說明。3 L5 V$ e4 a4 l( a2 I
  b1 a. g) r& R
銀行局官員表示,銀行應該清楚告知消費者本次房貸的擔保範圍有哪些項目,可能擴及到哪些銀行往來債務,例如可能及於信用卡、消費性貸款等,但一般銀行可能在揭露或說明的部分不夠詳盡,這也是消基會最在意的部分。
& _" q" C6 T& s( W8 d! t$ J) c" X: F6 p& B( D# z- S3 ^! A3 D/ ~
【記者張博亭/台北報導】2 \0 _8 Y4 A; T
" ]! x6 w  X% C6 r, W; E. v
公平會副主委施惠芬今表示,公平會在處理因應銀行定型化契約這件事,就是要求銀行揭露擔保債權的範圍,至於很多細節部分,是要由金管會監督。金管會規範銀行可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而金融業界在辦理房貸時,公平會則要求銀行要載明擔保的債權範圍,強調資訊揭露的部分必須清楚,且須用粗體黑字書寫,讓消費者清楚明瞭。 " `( D) S2 S. E( D. f$ W* h
0 u# }5 o- @' P$ Y( s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