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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愛在歐洲..店家把廣告招牌直接放在人行道花圃上 [列印本頁]

作者: 樹林焦牛道    時間: 2015-4-16 16:59
標題: 愛在歐洲..店家把廣告招牌直接放在人行道花圃上
本文章最後由 樹林焦牛道 於 2015-4-16 20:45 編輯

店家把廣告招牌直接放在人行道花圃上

招牌底下的花木直接死光光

這地區是社區還是政府管的呀?

是政府管的..我就要去檢舉了....

如果是社區管的..那就....算了..
我們社區管委會應該拿店家沒辦法
這面靠佳園路,一向就是無政府狀態,機車也是停的跟亂葬崗一樣~
難怪本社區房價一直蠻親民的...
作者: fig0302    時間: 2015-4-16 17:03
看起來是開放空間
作者: emiwu    時間: 2015-4-16 17:20
那是社區的退縮空間
由社區管委會來管理
不只佳園路機車亂停
很多學勤路,學成路小社區前面的退縮空間也是如此滴
真得看不下去了
檢舉也無效
因為權責單位在社區管委會上
所以還是要求一下唄!

作者: raybinlee    時間: 2015-4-16 19:35
台灣社會一向不重視機車亂停的問題, 也因為大家的不重視, 久而久之大家就習以為常, 搞的台灣的街道景觀跟第三世界差不了多少, 也嚴重影響行人的行走空間和安全. 不知道的人還真會以為台灣是處於無政府狀態!

騎機車的人大多貪圖方便, 自私自利的騎上人行道, 亂停在人行道的大有人在! who cares!? 這完全是因為教育水準和公民水準的低落! 這種情況恐怕在50年之內都不可能會改變
作者: 樹林焦牛道    時間: 2015-4-16 20:54
emiwu 發表於 2015-4-16 17:20
那是社區的退縮空間
由社區管委會來管理
不只佳園路機車亂停
那是社區的退縮空間
由社區管委會來管理
因為權責單位在社區管委會上
所以還是要求一下唄!
唉...我們這社區,根本沒在管理呀~
佳園路的側經常看不到管理員,任何人都自由進出..
這一側機車亂停也是常見,尤其是房仲店前面那塊
隔壁的夏卡爾管理就很好,很少看到違規的

像圖中..店家把廣告招牌直接放在人行道花圃上..大概也無解吧~
社區花錢種植的那些花木..就給它活該被壓死吧..
反正管委會根本無力,更別說要求店家恢復植栽..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5-4-16 21:11
本文章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5-4-16 21:21 編輯

即便是社區的地,還是有法可管的。
http://www.teardown.ntpc.gov.tw/ ... ay&pageID=20710
可能違反第五條及第十四條,可以向市政府舉報,拆除大隊應該會處理。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5-4-16 22:08
店家應該要更重視就近住戶的感受吧....
除非社區也不重視,不然還是可以透過管委溝通

不過之前尋屋時看了一些價格較親民的社區
從週遭環境跟內部停車場跟公設來看...的確是常有維護不良的問題
外觀門面也較少清洗....


作者: watson2251    時間: 2015-4-16 22:09
不是不能 ; 而是無為 !!!
作者: Jayson_lin    時間: 2015-4-16 23:15
放心,它應該撐不久...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5-4-17 03:26
原來豎立的T霸怎麼不見了?應該是被檢舉過違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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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兒    時間: 2015-4-17 08:04
raybinlee 發表於 2015-4-16 19:35
台灣社會一向不重視機車亂停的問題, 也因為大家的不重視, 久而久之大家就習以為常, 搞的台灣的街道景觀跟第 ...

停車不是應該停在停車格嗎^^
作者: emiwu    時間: 2015-4-17 08:27
文兒 發表於 2015-4-17 08:04
停車不是應該停在停車格嗎^^

你去玉山銀行前面及頂好前面看看
汽車及機車已經長期佔用人行道好久了
檢舉都無效了


作者: Andytsai    時間: 2015-4-17 09:43
打電話檢舉-->新北市政府1999市政服務專線
作者: lost1103    時間: 2015-4-17 10:35
本文章最後由 lost1103 於 2015-4-17 10:39 編輯

說不定屋主就是管委會的委員囉!

佔用退縮空間是有法可管,大社區可能比較沒這個問題,大部分住戶都互不認識,管委會和管理單位也就公事公辦

但很多小社區住戶少,天天都要見面,很多人都礙於情面,對違規的住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且社區的退縮空間管理權責在管委會,要檢舉的話要由管委會出面發函行文才可以,要不然相關單位不太會處理,都看一下就走了,他們會認為是社區允許的,檢舉當然無效!

管委會都不管了,物管當然也不會去自討沒趣!

真的要解決這種問題,就是要有不怕被這些沒水準的住戶(這些人的臉皮之厚你要心理準備)幹攪的人出來當委員和主委,然後公事公辦就對了!
作者: emiwu    時間: 2015-4-17 12:33
lost1103 發表於 2015-4-17 10:35
說不定屋主就是管委會的委員囉!

佔用退縮空間是有法可管,大社區可能比較沒這個問題,大部分住戶都 ...

沒錯滴!
如果大家都想當和事佬
只會讓社區品質逐年向下沈淪中.....

作者: 文兒    時間: 2015-4-17 13:18
emiwu 發表於 2015-4-17 08:27
你去玉山銀行前面及頂好前面看看
汽車及機車已經長期佔用人行道好久了
檢舉都無效了

檢舉無效??政府的公權力在北大應該很積極才對阿^^
作者: emiwu    時間: 2015-4-17 13:28
文兒 發表於 2015-4-17 13:18
檢舉無效??政府的公權力在北大應該很積極才對阿^^

沒有你想像中的積極
倒是把權責劃分的乾乾淨淨非常積極

作者: 文兒    時間: 2015-4-17 13:34
emiwu 發表於 2015-4-17 13:28
沒有你想像中的積極
倒是把權責劃分的乾乾淨淨非常積極

權責分明是好事^^但政府好像有時分明有時...........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5-5-18 13:31
這麼快就消失,所以檢舉還是有效的
作者: emiwu    時間: 2015-5-18 13:39
團結力量大
恭禧啦!

作者: BettyDad    時間: 2015-5-18 13:54
沒消失吧!它只是「長高了」。
作者: shinyi06    時間: 2015-5-30 10:21
其實只要拍照蒐證上傳,罪證確鑿都能開單!
曾經在羅斯福路投訴紅線違停賓士車,
雖然知道裁罰對那些人而言是小錢
但是對於協助檢舉還是很有衝勁!
自己的環境要自己來維持!共勉之!!!
作者: samunique    時間: 2015-6-4 19:30
太誇張了跟管委會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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