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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抱怨) 拒絕導盲犬進入... 抵制紅蘑菇 [列印本頁]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1-1-9 21:25
標題: (抱怨) 拒絕導盲犬進入... 抵制紅蘑菇
本文章最後由 k800425 於 2011-1-11 12:47 編輯

剛剛原本要去紅蘑菇吃飯
結果遇到讓人超不爽的事情
他們拒絕讓導盲犬進入店內...
可是法律有保障導盲犬可以進入各種營業場所
他們不應該拒絕我們進入...
導盲犬是帶領盲人的重要夥伴
這樣的拒絕也等於在拒絕盲人進入
讓人無法接受
所以想發起這個活動
拒絕到紅蘑菇去用餐
直到他們改善為止

之後的增文

希望他們之後不要禁止導盲犬進入
像是無障礙設施 不只是為了服務身障朋友
大家平常因為受傷或年老身體不便 也可以會使用到
希望店家可以店外貼張可以清楚辨識的貼紙也好 可以讓導盲犬進入
大家可以給予他們鼓勵


結論


有紅蘑菇的人面到事情我們就先到現在
就情緒化了

以下是臉書上的道歉文

宋欣蔚  對於導盲犬事件,我真的要說抱歉.紅蘑菇基於衛生考量是有拒絕"寵物"進入的規?
無拒絕"導盲犬".外場工作人員來不到一個月,還在培訓階段,所以她未詢問就拒絕了.後來
有來詢問,才知道這樣不對.隔天也有人帶著導盲犬用餐,並無拒絕.但已造成了客人的誤解
和不舒服真的很抱歉.藉由這版面說聲 對不起



作者: vivian10    時間: 2011-1-9 21:37
本文章最後由 vivian10 於 2011-1-9 21:39 編輯

請問您
是需要用到導盲犬的人嗎?

或是店家不知道那是導盲犬, 以為是一般的狗, 為了保障其他多數消費者安全及衛生
所以不給進~~

有的店家則是因為生意不好, 只要有人來都給進, 不管是否帶狗, 是否有抽煙都不管~~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1-1-9 21:51
回覆 vivian10 的文章

我朋友他要帶導盲犬進去
店家不給他進去
導盲犬身上都有導盲鞍
一看就知道是導盲犬 很好辨識的
導盲犬是不會隨便大小便 也不會咬人的

http://www.guidedog.org.tw/guidedog_11.htm
作者: OKOK    時間: 2011-1-9 21:53
ㄜ~怎麼會這樣
紅蘑菇殊不知導盲犬可是最有教養的ㄝ
比起一些。。。

作者: 米小熊    時間: 2011-1-9 22:09
導盲犬在工作中從外觀上是可以看得出來的,不論是公車,捷運,火車都不可以拒絕導盲犬,牠們不是一般的狗狗喔!餐廳不應該拒絕導盲犬進入才是!
作者: 小矮人    時間: 2011-1-9 22:15
這樣的商家絕對要抵制,拒絕消費。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1-1-9 22:17
k800425 發表於 2011-1-9 21:51
回覆 vivian10 的文章

我朋友他要帶導盲犬進去

店家是否有解釋原因?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1-1-9 22:18
本文章最後由 豬肉 於 2011-1-9 22:27 編輯

我記得沒錯了話...
在餐飲...飲食店,為了食品安全...
是可以拒絕寵物進入的...
例如:7-11...邦朵...等門口都有設置栓寵物的設施.

我有位開餐飲業的友人曾提起,如果是以業主個人喜好來說,是能接受;但是...
讓導盲犬進入或寵物進入餐廳,業主就得承受其他在座未帶導盲犬或寵物的客人反應...
另外所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問題及其他在座的客人與寵物(含導盲犬)間的互動所引發的問題...
讓友人認為,這不是他能承擔的,除非另外安排特定空間供其專屬使用.

在日本,個人也曾看過喫茶店...洋食店...在門口設置栓寵物的設施.
在惠比壽的喫茶店看過客人帶著拉拉在室外座席喝咖啡,拉拉則在一旁...睡覺!

請參考...
我家成員中也有一位四隻腳的...芳鄰十多歲的老妹妹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1-1-9 22:20
是否再跟紅蘑菇詢問溝通此事 如果它們執意如此 大家再來抵制也不遲....
作者: 黑妞    時間: 2011-1-9 22:28
台灣導盲犬協會的導盲犬「三不一問」其中一條: "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保護導盲犬可以自由進出公共場所、搭乘交通運輸工具。"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1-1-9 22:30
回覆 陳太 的文章

他們外面貼著禁止處勿進入
要進去就出來阻止導盲犬進去了
也有說這是導盲犬
一個朋友說要找店長出來
但因為我帶導盲犬的朋友懶得爭了
台灣它展有導盲犬這件是十幾年
目前有三十幾隻 協會也常常在宣導

但有些使用者真的會去吵
看每個人的個性
作者: wei32    時間: 2011-1-9 22:31
我也想聽聽店家是怎麼說的
作者: a500281    時間: 2011-1-9 22:32
當時導盲犬在工作中嗎?抑或只是以一般狗的方式要帶入該餐廳,那就又另當別論了,因此,建議樓主應該要講清楚,不然,又是一件烏龍唷!!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1-1-9 22:37
回覆 豬肉 的文章

導盲犬每個月都會點防止跳蚤寄生蟲的藥
每天都會幫她書忙把廢毛梳掉
每個月也都會洗澡(狗不能常洗 因為皮膚有一層保護膜會被洗掉)
下雨時信來室內我把牠擦乾
在盲人眼中 這是代替他們的眼睛
若沒人陪同 把導盲犬栓在外面 等於就沒有帶導盲犬的功效了
而且導盲犬不會咬人也不會叫
我覺得通融一下不過分 而且其他人看到也可以像算是另一種的宣導
到店家來說也是一種讓店顧客增加對店家的好感度

大家都不喜歡把關係搞糟 希望大家都可以互相體諒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1-1-9 22:39
回覆 a500281 的文章

有戴上導盲鞍等於工作中
牠那時有戴上導盲鞍
作者: 冰凍夏日    時間: 2011-1-9 22:43
請店家 "踹共==== 出來講"

這是怎麼回事 ?? 為何帶導盲犬不能進入 ????????????????
作者: a500281    時間: 2011-1-9 22:46
回覆 k800425 的文章

我想問的是,當時是由盲人朋友要帶導盲犬進入嗎?
由於一直沒有看到這點,想說要證實一下再評論比較適當.....勿氣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1-1-9 22:48
不好意思 我先生想再問一問題....
請問你那位帶導盲犬的朋友是位盲胞朋友嗎? 如果是 我們就會抵制這店家 也鼓勵其他人加入 謝謝
作者: groat    時間: 2011-1-9 22:53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60 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
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
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
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收取額外費用,
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導盲犬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他人不得任意觸摸、餵食或以各種聲響、
手勢等方式干擾該導盲犬。
有關合格導盲犬及導盲幼犬之資格認定、使用管理、訓練單位之認可、認
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00 條
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者,應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
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作者: 黑妞    時間: 2011-1-9 22:53
本文章最後由 黑妞 於 2011-1-9 22:56 編輯

回覆 a500281 的文章

除了盲友外, 訓練師也能讓導盲犬"工作中", 所以.....只要有看到牠使用導盲鞍中, 牠就是在工作, 不可以禁止牠啦....紅蘑菇~

另外....導盲犬不能進入, 那也就是說盲友也不能進去, 這......有點.....太.....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1-1-9 22:54
回覆 陳太 的文章

是的!
帶盲犬的朋友都是盲人朋友!

作者: 吳小貓    時間: 2011-1-9 22:58
想幫導盲犬講一下話,牠們是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嚴格專業訓練
很有教養的狗狗才能勝任的,所以數量稀少
感覺牠們的工作是24hr全年無休的陪伴,很偉大耶
且政府都明文規定了,店家拒絕"牠"陪同進入,難免讓人感覺不蘇湖
作者: 黑妞    時間: 2011-1-9 23:00
回覆 k800425 的文章

被拒絕, 不只盲友受傷....導盲犬也一定很受傷! 惜惜啦~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1-1-9 23:00
回覆 a500281 的文章

那時一群人
包括盲人朋友要帶著導盲犬進去!
作者: meikuo2002    時間: 2011-1-9 23:00
或許是這方面宣導不是很足夠,希望店家能改善,也藉此機會教育所有店家不可以拒絕導盲犬喔!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1-1-9 23:02
回覆 meikuo2002 的文章

讚!!!!!!!
跟店家弄得關係不好不件好事
真正要的是由此事件請讓大家不要拒絕導盲犬進入公共場所
作者: irukawa    時間: 2011-1-9 23:02
扯!! 加入抵制
我也會幫忙告知其他朋友拒絕上門消費
作者: meikuo2002    時間: 2011-1-9 23:14
我不是很愛抵制店家....若是可以是否可以先請店家改善,若是他們有誠意改善,我們應該也可以給他們一個機會~~~畢竟開一家店真的不容易...大家都要養家活口....只能說我們這社會對導盲犬的認知真的很缺乏~~~~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1-1-9 23:15
哇~~大家好熱情喔!!!人氣狂飆啊...
"黑羊與白羊"的情節又再度上演...
在現實環境之下,盲友與導盲犬確實為弱勢的一群,這是可以理解的.
會成為導盲犬,是要經過嚴格訓練與篩選,通過考驗取得認證才能勝任.

有些店家小本經營,無法提供適當空間...
有些店家...業主水平不夠...
有些店家...業主無意願...
有些店家...業主不知法令...

個人無意為那一方說話,僅以另一角度看事情,提供參考.

(題外話)有沒有看到商機啊?
只能期待類似復興南路X段的"躲X貓"...幾家寵物餐廳...

至於抵制紅磨菇...還是先請店家說明為宜...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1-1-9 23:19
回覆 meikuo2002 的文章

是阿!
希望他們之後不要禁止導盲犬進入
像是無障礙設施 不只是為了服務身障朋友
大家平常因為受傷或年老身體不便 也可以會使用到
希望店家可以店外貼張小紙條也好 可以讓導盲犬進入
大家可以給予他們鼓勵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1-1-9 23:23
不知道這些盲人朋友是否常常遇到這種狀況??
蠻遺憾發生這種事的,希望店家能夠解釋一下,並且立即改善。
畢竟這樣做已經違法了喔  
作者: fly227    時間: 2011-1-9 23:36
本文章最後由 fly227 於 2011-1-9 23:38 編輯

看了有點生氣耶~
導盲犬與一般犬怎可同一而論?!
殊不知導盲犬在正式成為盲人的眼睛之前,要經過多麼嚴格的訓練,
且情緒上必須比一般犬隻更安定,個性要更能忍耐,
這些都是為了確保盲人朋友的安全.
(我是不曉得別人怎麼想,但我覺得這些導盲犬很偉大)
更何況,攜不攜帶導盲犬並非盲人朋友能夠選擇的,
若能選擇,沒有人會選擇失去光明.
怎可因為店家或個人的喜好,而拒之門外?
若將導盲犬繫在門口,更是不妥,
這樣盲人朋友與導盲犬隻,都會非常不安.

不過話說回來,被拒絕也就算了,
這樣不能體貼弱勢朋友的店家,
不去也罷!!
我也不想聽店家的解釋與理由~
個人抵制紅蘑菇.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1-1-9 23:48
本文章最後由 桂格 於 2011-1-10 11:27 編輯

我同情樓主的遭遇與不平....
我相信店家對導盲犬的了解也許還不夠, 作法似也可改進.
但我搜尋了一下, 導盲犬其實蠻大隻的...
我捫心自問如果我全家用餐到一半, 旁邊忽然走來一條大狗, 我女兒應該會嚇哭...的確我們有可能會被影響到.
但當然不會因為我小孩怕狗, 就影響導盲犬與盲人自由出入的權利.
這是從比較不同, 但實際的角度來看此事, 希望大家其實可以設身處地著想, 互相體諒, 而非一味抵制....

"第 60 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  
我看這段文字, 覺得主詞是視覺功能障礙者, 要有盲人, 這是關鍵.  

無論如何, 法令已有明定, 確切無疑.  
但雙方若能多多互相體諒, 比如找有室外設施者, 更大型空曠的店家(紅蘑菇其實很小間) , 讓店家先跟其他客人稍作解釋, 甚至店家體貼的給予外帶優惠等等 , 似乎都能更平和圓滿.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1-1-9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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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理解有些人怕狗
使用者都會把導盲犬安置好
旁邊若有同行的朋友也會幫忙看著
大家將心比心 互相體諒!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10 00:10

  其實紅蘑菇餐廳此舉已經違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60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導盲犬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他人不得任意觸摸、餵食或以各種聲響、手勢等方式干擾該導盲犬。

  法令規定得很清楚,餐廳為營業場所,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者,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100條
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者,應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餐廳違反法律規定者,得以開罰並按次處罰。  

  個人建議,大家不一定要先抵制紅蘑菇餐廳,但可以先跟餐廳負責人溝通,若餐廳不願改進,則可以依法舉發,要求主管機關介入要求改善或依法開罰,這件事情其實可以透過行政或司法管道來處理。


  或許有些人會納悶,寧靜海不是主張「以建議取代批評」嗎?怎麼會主張可以對餐廳採取法律行動呢?

  實際上,餐廳的食物好吃或難吃、服務好或壞,跟違法與否,不該混為一談,這是理由之一,另外,希望大家能重視盲胞的權益,實際上導盲犬跟一般的狗兒不一樣,應該把他們看做「人」的「眼睛」,而不是單純的動物,導盲犬工作時,旁人不得干擾,就像你不會拿手去遮別人的眼睛,同樣的,你也不會拒絕人帶著眼睛走進餐廳吧!

  小孩會怕、有人怕狗,這是可以理解的情緒,但以小孩來說,作為家長,是不是可以趁機做個機會教育,告訴他們盲胞的權益,以及導盲犬跟一般狗兒不一樣的觀念呢?而怕狗的人,是不是可以稍微忍耐一下,給盲胞跟導盲犬一個用餐的機會呢?
  
  
  北大特區如果未來真的要向上提升,對於身心障礙者以及老人的尊重與照顧,是有必要的,而從營業跟公共場所開始表現對於他們的認識與包容,是最快的一步,在此希望大家「已建議取代批評」同時,也儘量跟店家溝通,請他們改善,並配合法律的規範,另一方面,也希望店家可以尊重法律、尊重盲胞的權益,不要做出禁止導盲犬這種違法的事情,透過這些小地方的努力,北大特區除了環境美麗,也將成為人心更美的城市。

  希望大家協助與配合,感謝。

作者: meikuo2002    時間: 2011-1-10 00:12
的確~~~如果是我女兒也會嚇到不行....她連自家的狗走經過都會嚇到跳到椅子上哭了~~~~
不過...這也是一種機會教育的好時機喔!
作者: 卡蘿媽咪    時間: 2011-1-10 00:15
這個社會本來就有多種人一起共存
應該互相尊重個人的需求
尤其是弱勢團體更需要你我出聲來關懷~~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10 00:16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第 60 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  
我看這段文字, 覺得主詞是視覺功能障礙者, 要有盲人, 這是關鍵.  


  不是的,這一段法律文字有兩個主詞:

  1.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
  2. 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

  這兩種情況,店家都不得拒絕導盲犬進入。

  1 的情況,當然是大家都知道的情形,也就是導盲犬正在工作中;而 2 的情況則是訓練狀況,也可以視為導盲犬正在工作,店家當然不得拒絕。

  我可以體會店家有顧慮,或是其他顧客會有不同意見,但相較於盲胞,我想我們都幸福許多,如果有機會,你願意跟盲胞交換他的黑暗世界,還是尊重跟包容他們一餐的方便呢?從這個角度想,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律規範了。

  在此也希望店家跟一般的民眾可以多了解導盲犬,並且包容他們,讓北大特區成為「有愛無礙」的城市。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1-1-10 00:18
k800425 發表於 2011-1-9 23:52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我能理解有些人怕狗

  我很關心這個議題,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教育機會。但我忍不住想說;一定要直接用「抵制」嗎?  
我去過北大很多餐廳,很多的服務人員都是非常年輕的朋友,我猜應該都是學生,
她們在處理事情的經驗上是比較欠缺的,也比較不圓融。我也常常會直接給與店家改善的建議。
包含:上菜的速度、服務的先後順序、桌面的整潔、、、等等,有些店還被我唸過幾次哩(包含我們社區的摩X漢堡)。他們不是完全毫無可取之處,只是還有努力提升與改善的空間。
  所以,如果此事造成店家被抵制,那麼這些出面處理的服務人員恐怕??  而且,如果你們有等到店長出面處理,是否還是完全沒有轉圜的餘地??  
  無論如何,我無意替店家辯解,這件事確實是店家理虧,也讓盲人朋友受到了很大的委屈,但是否直接採用「抵制」的方式?  唉  愛北大的網站上,我好像看過很多次了,建議大家三思啊  
  誠摯期望愛北大的店家都能尊重所有的盲胞朋友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10 00:26
希望紅蘑菇能出來說清楚,並且接納導盲犬,畢竟這是法律,還是希望店家能遵守,並表現出尊重盲胞的態度。
作者: Ludy    時間: 2011-1-10 00:31
回覆 meikuo2002 的文章

事情過了才要改善
怎嚜對這位盲人交代
照樓主描述的
應該有人幫忙勸說
但店家執意
所以抵制是正確的
作者: Ludy    時間: 2011-1-10 00:33
回覆 可可 的文章

通常這種事情服務生應該會問店長
因為服務生無法自己做決定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1-1-10 00:33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我贊成寧靜大和可可大的說法
寧靜大真的解釋得十分清楚和完整
我最終還是希望商家都可以接受導盲犬
作者: YAYA    時間: 2011-1-10 00:40
回覆 可可 的文章

你的意見很客觀
作者: chiacheng    時間: 2011-1-10 00:49
我覺得店家有必要出來道歉.........(若是盲人真的有表示是導盲犬)
盲人就是需要狗來代替他的眼睛........
且是有受過専業訓練的狗......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1-1-10 01:16
k800425 發表於 2011-1-9 22:54
回覆 陳太 的文章

是的!

[帶盲犬的朋友都是盲人朋友!].所以依樓主的回復.帶盲犬的朋友不只一位.據了解.店家的空間好像不大.皆擠進店內會不會有點困難?建議可能先了解一下情況再採取行動較妥.
作者: 搖滾特區    時間: 2011-1-10 01:21
本文章最後由 搖滾特區 於 2011-1-10 01:26 編輯

回覆 k800425 的文章

我可以罵髒話嗎?.......
現在的人為什麼都這樣,如果要抵制我舉雙手
我家的狗剛過世,他還沒走前也常惹人嫌,雖然它是土狗,並不是什麼名貴的品種
可是他愛撒嬌的樣子很讓人覺得窩心
更不用說導盲犬了,我看到髒話快飆出來了
作者: 搖滾特區    時間: 2011-1-10 01:28
回覆 Ludy 的文章

這應該不用問吧
作者: saxion    時間: 2011-1-10 01:50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回覆的中肯又合情理
確實 如果用餐看到狗 的確不舒服
不過 若是專業的導盲犬 我想我也市可以接受.......
只是一昧的抵制店家 我想 是不是也要檢討部分養狗人士
我就曾經雞排吃到一半 一隻大狗撲上來 結果弄得衣服褲子全是洗不掉的油漬
真不知道 愛狗人士 就我這件事 要怎麼說!!!!!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1-1-10 01:52
我對這店家的處理方式不是很認同..可以再商榷,或是協調..

但網友動不動第一時間就在網路上發動抵制,沒給店家解釋的機會
我對這種行為感到極度厭惡...
網路不是糾眾的武器,可以陳述經過及個人意見,尋求公眾建議
而不是第一時間就上網號召抵制,
許多人也傻傻的只聽到一面之詞...腎上腺素馬上被激發,跟著搖旗納喊,吃麵喊燙...
這跟糾眾私刑何異??
作者: vivian10    時間: 2011-1-10 02:00
回覆 k800425 的文章

看起來
您是一群人一起入店
是否因為如此, 店家覺得不需要再讓導盲犬進入了呢?

如果是您那位盲胞朋友單獨帶導盲犬至餐廳用餐, 是否店家的做法又會不同~~
希望您能和店家解開誤會~~
作者: vivian10    時間: 2011-1-10 02:01
本文章最後由 vivian10 於 2011-1-10 02:02 編輯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10 02:06
回覆 vivian10 的文章
看起來
您是一群人一起入店
是否因為如此, 店家覺得不需要再讓導盲犬進入了呢?
如果是您那位盲胞朋友單獨帶導盲犬至餐廳用餐, 是否店家的做法又會不同~~
希望您能和店家解開誤會~~


  關於當時現場的狀況,希望紅蘑菇的老闆能出來說明,或是該店家的友人可以幫忙轉達老闆,請他上來講清楚,不然即使不釀成抵制,這個事件對於店家的商譽也會有不良的影響。

  另外,即使盲友身邊有朋友引導,店家仍不得禁止導盲犬進入,其實之前就有 mister donut 、吉野家、六福客棧等餐廳、旅館禁止導盲犬進入的事件,這代表我們國人對於導盲犬的認知仍須再加強,基本上,導盲犬就是盲人的眼睛,我們沒有權力禁止「眼睛」陪伴盲友進入任何場所。

  不過帶著導盲犬,也要注意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導盲犬、盲友或訓練員的身分,這一點很重要,不知道當事人當時是否出示相關證件資料給店家?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10 02:15
回覆 豬肉 的文章
我記得沒錯了話...
在餐飲...飲食店,為了食品安全...
是可以拒絕寵物進入的...
例如:7-11...邦朵...等門口都有設置栓寵物的設施


  導盲犬不是寵物喔!

  依法律規定,店家不得禁止導盲犬進入,不管有任何原因,包括食品安全、過敏、怕狗等,這些理由對導盲犬並不適用,實際上導盲犬是經過篩選的,必須是身體健康、情緒穩定、沒有傳染病、不容易掉毛等,所以其實不太需要擔心導盲犬對用餐環境帶來的威脅。

  反之,店家即便設有專區或栓狗的設施等,也不得禁止導盲犬進入,依法可以開罰。

  我想這樣的觀念大家一定要有,不然店家不小心觸法,或是一般民眾以訛傳訛造成誤解,對於盲胞跟導盲犬,或是店家的商譽,都將造成傷害,請大家多加注意。


  
作者: 球球    時間: 2011-1-10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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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作者: 丫頭    時間: 2011-1-10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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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看法
作者: 北大新住民    時間: 2011-1-10 06:22
我覺得紅蘑菇店面真的很小...加上前面有人已說過也可能店家不知法令
所以應該給店家一個說明機會才是
作者: 鬱金香    時間: 2011-1-10 06:53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1-10 01:52
我對這店家的處理方式不是很認同..可以再商榷,或是協調..

但網友動不動第一時間就在網路上發動抵制,沒給店 ...

+1..............................................................
作者: 鬱金香    時間: 2011-1-10 06:54
vivian10 發表於 2011-1-10 02:00
回覆 k800425 的文章

看起來

看起來
0 A  @% L. S1 a1 p您是一群人一起入店% x) @( V8 V$ Q* `
是否因為如此, 店家覺得不需要再讓導盲犬進入了呢?, x$ D5 ~# {  f/ d; c
# K4 e) o0 x% P) a& F9 n8 d% V
如果是您那位盲胞朋友單獨帶導盲犬至餐廳用餐, 是否店家的做法又會不同~~
; t5 ^! o! j9 g. ]$ S1 L希望您能和店家解開誤會~~







+1...............................................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1-1-10 07:45
本文章最後由 桂格 於 2011-1-10 11:27 編輯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不是的,這一段法律文字有兩個主詞:)   1.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  2. 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


的確是, 中間有個"或"字, 所以是兩個主詞沒錯.  
不過要留意第二個主詞後面有接一個形容詞子句 (靠, 變成文法教室了喔...我文法很爛

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



作者: 貓頭鷹    時間: 2011-1-10 08:19
導盲犬在台灣的數量很少
看的到還真的蠻稀奇的!
聖誕節當天我在公館遇到一隻黑色拉不拉多!
主人在吹奏樂器  小弟投了一點錢希望給導盲犬一份豐盛的聖誕大餐
他可是盡責的工作者  一生就是貢獻給人類!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1-1-10 08:24
店家應該仔細給予合理說明,
不能拿導盲犬開刀吧 這樣是否代表他主人人也不能進紅磨菇餐館了,
導盲犬通常有証明文件的 而且他們個性溫馴負責引導主人方向 及重要路口/ 轉角/ 出口 /巷弄
他們在工作時千萬不能摸他們 ,玩弄他們以免失去了正確方向而影響了他及主人,
這樣的店家如果沒有給予合理說明, 那麼就值得深刻檢討自己~~
給予店家一個機會 ,如果在不重視那麼我們家也不會再度過去消費....................
作者: 阿康    時間: 2011-1-10 08:35
建議樓主將標題稍微修正緩和一下(不用要抵制這麼強硬的字眼囉)~
大家都是同住在這裡,這問題或許牽扯到法律層面~
但終究法律還是講情理法,如果能藉由這樣的事件,讓該店家或是其他店家
也有個機會教育,這樣對雙方都是一件好事啦~
作者: 絕對無力    時間: 2011-1-10 08:42
用建議取代批評
先溝通說明再考慮法令
一昧的抵制只會造成店家無法生存


學習互相尊重
別因為自己小孩怕狗
就拒絕盲人跟導盲犬進入(也要看店家空間大小跟容納人數)
這是一個好的教育機會
畢竟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作者: sugar100    時間: 2011-1-10 08:57
紅蘑菇的老闆踹共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10 08:57
回覆 k800425 的文章

是北大的視障雨x女同學吧!!! 她應該認識我,我是寄養媽媽,我們家也有隻訓練中的黑拉拉 audi ,紅磨茹我是沒帶狗狗去過,但是遇到這種情況請記得去電反映導盲犬協會,不要讓視障的權力被剝奪囉,因為有些店家可能不是故意的只是沒概念,如果受到相關單位的宣導還是不願改善,那就是店家有問題,我支持你們哦。視障者到公共場所去被拒絕的機率應該還是很高,但是,加強宣導讓更多店家有更深的認識才是對的,像我目前帶我們家的狗狗到餐廳去還沒遇到被拒絕的,就算一開始有想拒絕的也都被我說服了。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10 09:08
本文章最後由 拉不拉珍 於 2011-1-10 09:11 編輯

回覆 vivian10 的文章

工作中的有導盲鞍,訓練中的是穿著紅背心的。你可別看不起沒導盲鞍的哦,我們家可是在公共場所超乖的導盲狗狗哦

[attach]17082[/attach]


還有其實導盲犬是經過兩三年訓練的,主人用餐時都是乖乖趴在地上的,不像有很多沒規矩的竉物犬會在公共場所穿梭跑來跑去的~~~~

作者: groat    時間: 2011-1-10 09:14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第 2 條
本法第六十條所稱合格導盲犬(以下簡稱導盲犬),指經中央主管機關認
可之導盲犬專業訓練單位(以下簡稱訓練單位)訓練後,並領有導盲犬工
作證者。
本法第六十條所稱導盲幼犬,指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單位訓練中,
並領有導盲幼犬訓練證明者。
本法第六十條所稱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指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或國際導盲
犬聯盟認可之訓練單位核發之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者。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10 09:15
回覆 豬肉 的文章

就是為了保障那些不敢發聲的視障者,所以有訂立法則的,想要開店的老闆尤其是賣吃的,就應該要先弄清楚這部份的規定,而不是讓已經很不方便的視障者又帶個狗狗到處碰壁。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10 09:19
回覆 陳太 的文章

不是"盲胞"無法申請"導盲犬",它不是給一般身障者申請的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10 09:23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贊同~~~~~~我們家的導盲犬也快出頭天了,今年底說不定就可以工作了
作者: V小豪    時間: 2011-1-10 09:27
不樂見這種事情發生,但是也真的發生喏.....,各有各的立場,各有各的權利,需要溝通.協調.爭取?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10 09:28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哇~~~~~這些都不是小店家吔,這樣沒有常識的就拒絕導盲犬進入,也太因小失大了吧!  醬讓台灣的臉面....................
作者: 軒爸    時間: 2011-1-10 10:05
拉不拉珍 發表於 2011-1-10 09:28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哇~~~~~這些都不是小店家吔,這樣沒有常識的就拒絕導盲犬進入,也太因小失大了吧!  醬 ...

不要動不動就說人家沒常識
這樣只會顯示自己的無知
我不養狗我也不知這種你所謂的常識

我想這種事情應該好好告知店家
並不是人人都知道這種事情
換個角度如果你是老闆
第一時間如果店裡都是人店面又很小
你會怎麼做???

我想老闆可以學樓上的幾個作法
1.讓導盲犬進入
2.請導盲犬栓在門口

作者: 安於室    時間: 2011-1-10 10:09
meikuo2002 發表於 2011-1-10 00:12
的確~~~如果是我女兒也會嚇到不行....她連自家的狗走經過都會嚇到跳到椅子上哭了~~~~
不過...這也是一種機 ...

其實真的是一種機會教育

雖然小朋友在第一時間看到這麼大的狗會嚇到 (我女兒就是)
可是 導盲犬也不會對小朋友有太大的反應(例如狂吠 或者追著小孩跑). 而且又乖, 所在很安全的情況下
小孩子嚇到也就這麼一下子! 過了就好
反而家長在這時候花時間去跟小孩解釋導盲犬的工作
對小孩機會教育, 而盲友也能得到尊重... 沒壞處的!
(當然, 也不能讓小孩跟導盲犬玩起來了!)

在餐廳裡~ 導盲犬表現的可能都比一般小孩子乖呢 (不會亂跑 亂叫...等)

餐廳老闆如果怕引起其他客人反感
就盡量幫牠們找個角落一點的位置坐阿
對盲友本身的安全也有幫助!

總之~ 我喜歡導盲犬

店家那時出來制止的若不是老闆, 只是店員在場
那就先去跟老闆投訴  看老闆的反應
如果老闆願意教育員工 那我覺得可以給機會
如果是老闆本身有問題~
那就........ 少去吧!!!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10 10:22
本文章最後由 拉不拉珍 於 2011-1-10 10:24 編輯

回覆 軒爸 的文章

sorry 講話較直不是故意的(這和養不養狗沒關係,我還不了解導盲犬時也是我文中說的"沒常識"的人)

還有,提醒一下﹕導盲犬是要跟著視障者的,所以它是"無法被栓在門外"而獨留視障者在室內用餐的~~ ~~醬應該沒又得罪大哥您吧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1-1-10 10:22
本文章最後由 豬肉 於 2011-1-10 10:26 編輯

先謝謝海大的指正,謝謝您!

個人提供一個小小的經驗...
個人曾在海外進行巷弄小店的訪店行程,在過程中不免會有拍攝的需要,
對店家而言,訪店部份經溝通後多半能接受...
拍攝部份了話...(業主平常根本沒遇到過,尤其是在沒有事先取得許可之下!)
所以在整個活動過程中,花費不少時間在與業主溝通,一旦取得許可,就方便多了.

同樣的,如<k800425>大所遇到的情況類似,多數店家在營業時間中,沒有遇到過導盲犬!
相對的,業主在開業時就不會針對導盲犬的部份多做了解,或是在動線上做設計.
...(如果有的店家營業空間較小...或是有其他安全上的顧慮...)

基本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如果在處理上多一點同理心,多一點溝通...
個人期待店家能有所說明讓大家了解...(監視畫面...上線說明...pop...)
實在沒有必要在版面上打上太尖銳的字眼...因為大家都在看啊!





作者: genesisc    時間: 2011-1-10 10:26
對於導盲犬.三不1問.是基本常識啦.
作者: joy    時間: 2011-1-10 10:32
多上愛北大可以增長知識及常識呢
作者: 藍色翅膀    時間: 2011-1-10 10:40
本文章最後由 藍色翅膀 於 2011-1-10 10:42 編輯

不管什麼理由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
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收取額外費用,
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這就是法律上的規定,法律給身心障礙者的保障
所以店家應該也不用多做什麼解釋,只須要盡快做改善,
大家也不用抵制這樣的店家,尤其是身心障礙者
更應該常常去消費,去檢視店家是否改善
別忘了"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者,應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
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罰款應該比抵制消費來的快




作者: boss    時間: 2011-1-10 10:40
導盲犬受過專業訓練 他的職責就是協助視障人士 .連廣大的捷運都接受讓他上捷運.為何餐廳???
有時在路上看到導盲犬就覺得她們很厲害.保護著視障者.生命的安全.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10 10:47
突然想起導盲協會有提過,曾有隻導盲犬是黑拉拉,在工作中被右轉的車子撞到,它當時有盡力保護它的視障主人,結果它自己受了很嚴重的傷,聽後很難過也很感動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10 11:17
回覆 軒爸 的文章
我想老闆可以學樓上的幾個作法
1.讓導盲犬進入
2.請導盲犬栓在門口


  栓在門口可能不行,除非盲友同意,不然拒絕導盲犬進入店內仍是違法的。

  我相信有很多店家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實際上政府的宣導看來也有不足之處,但希望現在看到這系列討論的網友、住戶及店家們,都注意到這樣的資訊,除了多給一分包容,也多一分警惕,以免觸法喔!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10 11:19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不過要留意第二個主詞後面有接一個形容詞子句 (靠, 變成文法教室了喔... )
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


  哈哈,所以法規上有另訂訓練人員要帶著相關證件資料,以取信店家,因為店家無法單從觀察來判斷是否是導盲犬,但若確定真的是導盲犬,請店家千萬不能拒絕,不然被開罰又壞了商譽,這就虧大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10 11:24
回覆 豬肉 的文章
基本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如果在處理上多一點同理心,多一點溝通...
個人期待店家能有所說明讓大家了解...(監視畫面...上線說明...pop...)
實在沒有必要在版面上打上太尖銳的字眼...因為大家都在看啊!


  同感,目前只有聽到單方面的說法,也希望聽聽店家怎麼說,畢竟這件事情不只在愛北大,在PTT三鶯板也引發熱烈討論,該篇文章快要「推爆」了(PTT鄉民會知道我在說什麼),這是三鶯板很少看到的情形,代表大家對於這件事情非常重視。

  如果真的抵制活動發酵,少了學生跟住戶的支持與消費,對於店家來說,相信會有非常大的損失。

  所以如果老闆不知道,也呼籲該店的常客或朋友可以轉達老闆,請他上網注意此一事件,並慎重回應,其實這也是危機處理的一環,不要因為一時不清楚規定而拒絕,就壞了商譽,這真的很可惜。

  另外也呼籲大家理性一點,可以先以勸導代替抵制,不教而殺謂之虐,也許店家願意改善,事情不就解決了?
作者: reypong    時間: 2011-1-10 11:51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1-10 01:52
我對這店家的處理方式不是很認同..可以再商榷,或是協調..

但網友動不動第一時間就在網路上發動抵制,沒給店 ...

+1,非常認同,我想老闆應該是可以溝通的,不要動不動就抵制嘛!
作者: meikuo2002    時間: 2011-1-10 11:57
reypong 發表於 2011-1-10 11:51
+1,非常認同,我想老闆應該是可以溝通的,不要動不動就抵制嘛!

我也+1
應該要先溝通再來談要不要抵制..........
作者: 黑妞    時間: 2011-1-10 12:15
本文章最後由 黑妞 於 2011-1-10 12:16 編輯

看到這裡...覺得應該請導盲犬協會在正常時段講解與提供影片讓國人再一次深識"導盲犬".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1-10 13:03
回覆 藍色翅膀 的文章

我本來有私人場所是否受身心法規制的疑義,看來營業場所也在保障範圍內,這點很好耶 。關懷弱勢絕對是人權指標之一,老闆可能因為各項因素拒絕導盲犬進入,但導盲犬是視障人士的眼睛,拒絕其進入,等同拒絕視障人士,看有沒有認識老闆的人願意告訴大家的反應及討論,讓他衡量店內顧客的權益和社會大眾觀感,甚至商譽,再做適當處置。
上次到國外旅遊,看到當地的公共場域少有為身障人士的標誌設施,想到在台灣北部捷運的身障設施挺多的,也常見復康巴士,台中也有低底盤公車,滿感動驕傲的。
朋友家中有人訓練自己的狗成為狗醫生,進出醫院安撫病人,讓醫院增添歡樂,受過訓練的狗狗們不只是人類的朋友,可能是手 是眼睛 是夥伴 是家人 也可能成為療癒人類的醫生

作者: Mandy    時間: 2011-1-10 14:14
回覆 拉不拉珍 的文章

你說的文章應該是這篇....
之前當義工的時候有看到主人與導盲犬,坐捷運時也遇過他們.

黑色導盲犬Journey與主人Vincent的國度
小妮妮受傷了
http://tw.myblog.yahoo.com/vince ... 1&l=f&fid=6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10 14:23
本文章最後由 拉不拉珍 於 2011-1-10 14:29 編輯

回覆 Mandy 的文章

應該是吧,因為我不知道狗狗的名字,也只清楚大概,看到你提供的那報導,才更想到我們的狗以後的責任有多重大,它又是黑的(天色灰暗時很危機),希望它未來一切順利
作者: Hank    時間: 2011-1-10 16:13
我個人是非常討厭出去用餐時旁邊有別人的寵物 隨時都會甩毛. 然後口水,細菌,毛髮 甚麼的都飛到空中 慢慢飄下來沉澱下來 到我食物裡.  不過如果是導盲犬我是沒意見
可能是店家認為既然那位盲人朋友有朋友陪伴著 就不需要導盲犬
可以不需要帶進來就不要帶進來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1-1-10 17:49
拉不拉珍 發表於 2011-1-10 09:19
回覆 陳太 的文章

不是"盲胞"無法申請"導盲犬",它不是給一般身障者申請的 ...

我想 你應該對於導盲犬有著相當的認識與了解 但我們只是一般人不了解 相信你在版上也見到其他朋友有相同疑慮 而我們只想在抵制之前把事情弄清楚 並不是以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來處理事情 這樣處理對雙方都會比較好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10 17:55
回覆 陳太 的文章

了解,但是我想我那這句話應該是熱心及善意的回應,感覺好像造成你的不舒服
作者: kikididi    時間: 2011-1-10 19:03
很早以前就是台灣導盲犬協會的義工, 因此偶爾都會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

誠如寧大所說的"導盲犬跟一般的狗兒不一樣,應該把他們看做「人」的「眼睛」,而不是單純的動物"
牠們不是寵物,而是代替視覺障礙者的眼睛,帶領他們認識這個世界,
不管視障朋友是獨自一人或是與朋友前往,只要導盲犬佩帶導盲鞍,那就是身分證明,代表牠是工作犬, 正在工作中,
公共場所都不能拒絕工作中的導盲犬和視障朋友進入,
請服務業者或怕狗人士不要再用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例如:空間不夠大,有明眼人的朋友一起前往,導盲犬應該可以栓在門外,
我家小孩怕狗,我不喜歡和有毛的動物一起用餐...等等剝奪視障朋友的權益也傷了他們的心.

輪椅代替了身障朋友的腳, 導盲犬則代替了視障朋友的眼睛,我們何其有幸不需要這些輔助就能走遍世界,遍覽花花世界.
看了版上朋友的回覆,我發現在台灣,導盲犬的宣傳還要更加努力, 這是台灣導盲犬協會的網址,http://www.guidedog.org.tw/index.htm

希望大家有空的時候可以上上網站, 了解更多導盲犬與如何關懷視障朋友的知識.

身心障礙者如同我們一樣享有完整平等的人權,基本自由,與生俱來的人格尊嚴也應受到尊重,
期盼住在北大社區的每一個人包括我自己,都能力行,營造一個和善的,尊重彼此,且有同理心的北大社區.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10 20:12
回覆 kikididi 的文章

贊~~~~~~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1-10 22:39
簡單講...
法律上的規定就是要遵守(更何況他是要保護弱勢的團體而定).
而開餐廳本來就要去了解所有相關規定與法規....
沒有什麼常識不常識;這本來就是商家開店前就應該去學習認識的!

十頁了..商家也沒有上來說明..
基本上我是會抵制的!(個人意見)
作者: jennifer0729    時間: 2011-1-11 00:43
回覆 kikididi 的文章

+1,替您加油,也希望北大人能多些同理心!
作者: jennifer0729    時間: 2011-1-11 00:45
回覆 kwbaseball2002 的文章

認同。 看來,店家有點不夠用心喔。
作者: jennifer0729    時間: 2011-1-11 00:58
回覆 saxion 的文章

我是愛狗人士,依您這件事,個人認為"狗主人要向您陪不是才對喔",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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