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03111 發表於 2011-1-7 21:15 新聞日期: 100.01.07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發佈類別:市府資訊 詳細新聞內容
不稱職奶爸 發表於 2011-1-7 23:29 看起來好像比較划算, 但個人認為在某些情況不見得一定划算, 原本一個小時為計費單位, 有些路段負責的查費員 ...
NEWMAZDA6 發表於 2011-1-8 16:28 回覆 可可^^ 的文章 可可姐常路邊停車嘛 姐姐說怎沒辦法遇到妳的美車 ...
NEWMAZDA6 發表於 2011-1-8 23:24 回覆 可可^^ 的文章 可可姐乾脆買部ALL NEW TEANA 2.0TB ~~他的小牛皮座椅及配備實在超舒服的,
groat 發表於 2011-1-9 12:09 希望能夠改成跟宜蘭一樣 前10分鐘不收費 接下來每半小時計費
NEWMAZDA6 發表於 2011-1-12 19:12 回覆 可可^^ 的文章 謝謝可姐的溫暖祝福 相信家父會感受到這份溫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