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億.... 政府若有心要花錢建設,還真不需要理由... 拿來北大特區用不知道有多好用....
北大小小鳥 發表於 2011-1-7 23:56 回覆 A君的爸爸 的文章 讚成
jenny 發表於 2011-1-8 22:21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阿~~懼高症嗎 ?????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1-7 23:51 以我們的民族性...再多的建設都遠不如橫越馬路來的爽快! 不必什麼建設,改個法條:橫越馬路被撞掛或重傷的.. ...
鬱金香 發表於 2011-1-10 17:44 就是遠離夜市 鬧區 才搬到這的 不用懶到 甚麼都要搬到北大來
js22020 發表於 2011-1-10 19:10 人行天橋和人行地下道是很落伍的建設, 是不尊重行人的時代,才會搞的工程。 台北市已經走出這段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