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ling 發表於 2015-1-26 10:45 里長已經做說明, 這不是她規劃的. 應該要找區公所. 我個人覺得, 我們是不用期望攤商會幫你想到不要破壞地 ...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5-1-26 10:47 原來不是里長...那是誰辦的? 很多住戶在講攤商是外來的人,弄髒弄壞結果倒楣的是住在這的我們.... ...
巴吉拉 發表於 2015-1-26 13:36 我承認我有去消費(帶小朋友坐軌道車),但一逛看到地上一片油漬我真的頭昏了!最近的這種活動越來越頻繁,人 ...
HeatPump 發表於 2015-1-26 13:18 攤商(活動申請人)拿函向公所申請,並衛福部、社會局之要求繳交保證金, 但其後卻違規使用人行道、躁音等 ...
hideo21 發表於 2015-1-26 14:47 對於這些破壞環境的攤販...拜託真的不要去捧場!! 這畢竟不是觀光夜市...外地人不太可能特地繞近來逛,
ericchu 發表於 2015-1-26 10:57 到底是誰去消費?如果大家都討厭攤販,為何還是有人去消費呢? 本來就是供需問題,如果攤販來這裡做不到生意, ...
柏青哥 發表於 2015-1-26 16:36 怎麼圖片看起來攤位設在遠雄的藝術大道上呢? 是我看錯了嗎?
ckwan 發表於 2015-1-26 15:21 可是...上周六發現,生意還挺好的耶~~ 與其防堵或抗拒,個人倒是建議讓公所督導攤商加強維護環境清潔,之 ...
心羽 發表於 2015-1-26 18:11 龍恩里里長 是不是 一定要到這個甚麼鬼專區留言 , 龍恩里里長才會回覆啊?
ckwan 發表於 2015-1-26 15:30 有啦,警察有過去關心啦,當時運動經過有看到,北大的警察先生機動性真的很高,他們辛苦了~~ ...
jyc 發表於 2015-1-26 14:23 再怎麼說這也是里內之範圍,屬於里內之事,里長應當有義務杜絕違法攤販任意破壞環境. ...
ericchu 發表於 2015-1-26 18:53 要澄清一下,北大派出所的警察先生們真的很辛苦,平常事情已經夠多還要管這種鳥事,不過我這篇的主旨是..... ...
hsiaofanchou 發表於 2015-1-26 20:35 龍學里里長拜票時說愛北大的土地關心著里民希望為里民做點事....現在呢?人在那??? ...
hsiaofanchou 發表於 2015-1-26 20:39 因為做公益嘛!所以他最認真啦!...我們保全說他一早5點就開賣了...這麼認真要頒獎啦! ...
yljimmy 發表於 2015-1-26 21:32 剛發現龍學里里長在「[龍學里] 三峽區龍學里里長周秀鳳專區」 第38, 39, 40樓針對 遠雄海洋公園遭三峽區 ...
hsiaofanchou 發表於 2015-1-26 23:36 那個專區..少了服務的熱忱..
皮爸 發表於 2015-1-27 11:56 上次去北大運動完特別繞了一圈, 只能說~~金害!
airgarden 發表於 2015-1-27 12:14 我覺得里長這樣答覆很不得體,里長已經接到里民的抱怨,里長應該趕快反應給區公所改善, 而不是叫里民自 ...
junyi0118 發表於 2015-1-27 14:10 有時貨車停在路邊 有時開上去人行道...哀...不要再來了...
cyin0910 發表於 2015-1-26 10:47 我非常同意!!!!!!!!!!!!!! 我住在那裡附近 我現在都寧願繞很大一圈也不想走進那個區域
h7hst 發表於 2015-1-28 17:05 這不就跟最近的遠雄蛋很像嗎, 藉體育之名來蓋商場!!太棒了!!
吳小珊 發表於 2015-1-27 12:35 那天帶幾個孩子玩了 *** 也買了飲料 玩完、喝完要回家時
tzycheng 發表於 2015-1-30 19:25 我雖然不是很讚成這個活動,但個人覺得也不需要這麼犀利的批評,如果活動是於法有據,請相關單位妥慎規劃地 ...
ckwan 發表於 2015-2-2 10:38 其實....大家真的心平氣和啦,我雖也不是很喜歡,但不代表所有北大社區都討厭... 尤其當時看到他們生意還 ...
LUCK99 發表於 2015-2-3 12:09 如果每個人都有這種姑息心態,那只會讓我們的環境更髒亂,噪音更擾人,更何況公園不是給攤商拿來承租作生 ...
4. 上次在逛時, 也有聽到攤商們在說, 不要太佔用人行道.
yljimmy 發表於 2015-2-3 22:13 引述樓上大大這段聽到的話 不太懂「不要太佔用人行道」的意思 不佔用人行道, 難道要佔用車道 ?
dingding 發表於 2015-2-3 23:05 既然事實這麼明確,任何人均可向檢察官"告發"有官員瀆職,檢察官若不依職權調查起訴,那就是檢察官瀆職 ...
yljimmy 發表於 2015-2-3 23:09 丁丁大大 事實看似明確
dingding 發表於 2015-2-3 23:50 依大大原PO的以下這段文字內容提起"告發"(非告訴)應該是不用提出其他證據,(只是想嚇阻被告之惡性,不在意 ...
桂格 發表於 2015-2-4 12:15 過去造成的破壞或汙染希望能盡速清理復原, 重點還是未來區公所不要再核准這種假公益的攤商市集.... {:4_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