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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1月11日晚上11點海洋公園 [列印本頁]

作者: 不需要暱稱    時間: 2015-1-11 23:25
標題: 1月11日晚上11點海洋公園
有人知道現在海洋公園在做甚麼嗎?

一直聽到鐵管互相碰撞的聲音

是有人在破壞嗎?

還是有工程在施做?




作者: 寶kakaMa    時間: 2015-1-11 23:39
我也聽到,因為海洋公園旁白天有辦活動,現在可能在拆帳篷架啦。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5-1-12 08:36
這次海洋公園的活動不知道主題為何 ?

燒烤物挺多倒是真的
站在學勤路對側的藝術大道, 如同沉浸在燒烤店裡

週六下午在海洋公園等公車, 違停的轎車、小貨車也不少
地上還有新鮮的檳榔汁...
相信我, 絕對新鮮
小弟出身檳榔大產地, 知道檳榔汁乾涸程度與檳榔汁離開禍首嘴吧的時間關係

本來啊, 合法申請, 合法辦活動, 是該放人一條謀生出路
但是這些辦活動的單位, 也該遵守申請的規定, 做好環境維護

當天除了油煙外, 人行道兩旁都設攤, 中間只留下石椅再加上一人可過的寬度
石椅是要怎樣越過去 ?
於是整個人行道大打結

很懷疑那些核准在公園辦活動的單位(區公所是吧?) 到底有沒有來現場勘查過 ?
這樣的公園或是人行道適合辦燒烤活動嗎 ?

假日, 不是只有攤商需要場地賣東西
居民也需要公園來休憩啊

又以樓主所說的拆棚架噪音來說
如果預知拆棚架會有噪音, 為何要核准主辦單位把活動辦到晚上十點(猜的)呢 ?
到下午六點, 留點時間給主辦單位善後不行嗎 ?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5-1-12 08:47
本文章最後由 桂格 於 2015-1-12 08:51 編輯

建議任何在海洋公園的活動主辦單位, 一定要規定飲食攤位下要鋪塑膠地墊, 否則經年累月下來地磚已經慘不忍睹了...... 這種石磚是洗不掉的!

我記得早期在風呂門口辦的飲食活動, 有幾次攤位下還有被要求鋪設地墊.


但近來我看海洋公園主管單位的區公所核准活動, 並沒有要求這點, 以至於......
作者: white8806    時間: 2015-1-12 12:34
個人對檳榔渣汁、菸味超反感,別再來了啦!哪來的公益活動,只看到環境被破壞得比較多
作者: 睿依依    時間: 2015-1-12 12:38
上週原本還想帶兒女玩釣魚的,

看到老闆隨意吐檳榔汁在石椅旁,我看了他一眼,把原本要坐下來的兒女拉起來,

說: 他不愛惜我們公園,我們不要支持這樣的老闆, 要釣魚我們去別的地方釣"

不知道他有沒有聽到....
作者: 寶kakaMa    時間: 2015-1-13 09:33
好好的一個休閒公園湧入攤商像小型夜市般, 很反感!
是誰核准擺攤的。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3 19:35
北大海洋公園攤販又來了
作者: upling0709    時間: 2015-1-23 19:44
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吵*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不要再來可以了嗎?聽小蘋果聽到更煩了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5-1-23 21:51
本文章最後由 sapling 於 2015-1-23 21:53 編輯

為什麼要把公園變夜市? 請里長不要忽視大家的反應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3 22:07
yljimmy 發表於 2015-1-12 08:36
這次海洋公園的活動不知道主題為何 ?

燒烤物挺多倒是真的

公所說:公文來就辦理(不用來現場);活動結束後有清潔就好啦!
作者: felinachen    時間: 2015-1-23 22:48
hsiaofanchou 發表於 2015-1-23 22:07
公所說:公文來就辦理(不用來現場);活動結束後有清潔就好啦!

晚間經過,搭帳篷,公益活動又來了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5-1-24 07:06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5-1-24 07:09 編輯
hsiaofanchou 發表於 2015-1-23 22:07
公所說:公文來就辦理(不用來現場);活動結束後有清潔就好啦!


下次來跟公所嗆聲

「好,你說的,如果沒清潔乾淨,就舉報公所承辦人圖利,瀆職!」

最好公務員可以閉著眼睛幹!!!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4 09:23
本文章最後由 hsiaofanchou 於 2015-1-24 09:25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5-1-24 07:06
下次來跟公所嗆聲

「好,你說的,如果沒清潔乾淨,就舉報公所承辦人圖利,瀆職!」


不用等下次,這次若與上次相同,就拍照,防礙行人使用道(派出所提出告發),地上檳榔汁垃圾即向環境保護局提出告發,並且請主管機關追查審核要件是否草率...打著慈善之名設攤販之實那就不好了,
作者: ckwan    時間: 2015-1-24 10:12
yljimmy 發表於 2015-1-24 07:06
下次來跟公所嗆聲

「好,你說的,如果沒清潔乾淨,就舉報公所承辦人圖利,瀆職!」

公所人員也是依指示辦理啦~應該要看是誰申請的........... 不過昨晚跑步,有看到員警去關心....
作者: twzq    時間: 2015-1-24 10:14
請問 里長 知道嗎 ?
請問 里長 贊成 辦 如此活動 嗎 ?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5-1-24 12:23
又來囉!!!
看來越來越像常態的了嗎???

里長要不要出面一下???
作者: chuck750922    時間: 2015-1-24 13:56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5-1-24 12:23
又來囉!!!
看來越來越像常態的了嗎???

歡迎光臨北大海洋假日觀光市集(每隔周出沒)  唉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4 17:59
經確認該單位佔用行人專用道並未向派出所申請路權,只向區公所申請公園(公園意指綠地使用範圍);派出所表示未接獲行人專用道使用之路權申請,星期一派出所會詢問區公所,北大派出所也知道該活動過度頻繁...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4 20:32
我們的龍學里里長看不到,聽不到,因為政見上沒有這一點吧!否則為什麼里民反應了甚至申訴到公所仍然傳不到里長耳裡呢?我不是里長只是—個里民,我只想保護我們的環境,爭取我們居住的品質權利,我只想查清楚誰枉顧我們的權利同意攤商進來,他們是身心障礙"創業(不就是攤販營利嗎?)協會,設攤老闆是身心障礙的人嗎?(也不是啊!)那協會到底是募何種款,何種公益,我以為身心障礙者設攤募款籌款我們應支持,但似乎並不是,如果大家不認同那就要勇敢的把他們趕出去,別讓他們再來了...今天到現場拍照時主辦請攤商穿上背心以免人云亦云....假的...攏是假的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4 22:12
twzq 發表於 2015-1-24 10:14
請問 里長 知道嗎 ?
請問 里長 贊成 辦 如此活動 嗎 ?

我們的龍學里里長看不到,聽不到,因為政見上沒有這一點吧!否則為什麼里民反應了甚至申訴到公所仍然傳不到里長耳裡呢?我不是里長只是—個里民,我只想保護我們的環境,爭取我們居住的品質權利,我只想查清楚誰枉顧我們的權利同意攤商進來,他們是身心障礙"創業(不就是攤販營利嗎?)協會,設攤老闆是身心障礙的人嗎?(也不是啊!)那協會到底是募何種款,何種公益,我以為身心障礙者設攤募款籌款我們應支持,但似乎並不是,如果大家不認同那就要勇敢的把他們趕出去,別讓他們再來了...今天到現場拍照時主辦請攤商穿上背心以免人云亦云....假的...攏是假的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5-1-24 22:50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5-1-24 23:53 編輯

今天下午去拍的,跟兩個禮拜前的活動,不曉得是不是同一團?
看布條上這個勸募活動,打著核准單位:衛福部,所以區公所只能據此被動核准場地申請?

[attach]345292[/attach]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5-1-25 00:17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5-1-25 00:19 編輯
hsiaofanchou 發表於 2015-1-24 22:12
我們的龍學里里長看不到,聽不到,因為政見上沒有這一點吧!否則為什麼里民反應了甚至申訴到公所仍然傳不到 ...


理事長想要證明他們是不是假的,也要找對人(單位)去證實一下

[attach]345298[/attach]
http://donate.mohw.gov.tw/web/ap ... ame=&a_subject=

之前您說協會去申請場地公所不核准,但現在別人申請卻可以?
不覺好奇怪嗎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5 00:31
本文章最後由 hsiaofanchou 於 2015-1-25 00:57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25 00:17
理事長想要證明他們是不是假的,也要找對人(單位)去證實一下


不知道你想說什麼?勸募?我很清楚的表態...打勸募核准之實行"創業輔導"之名...我是龍學里之里民....我有權..."不歡迎...如同你不歡迎我—樣....看樣子這位大哥沒搞清楚...我申請是行人專用道...公所沒核准是正常的...公所管"公園綠地"......所以這些攤販使用是行人專用道不歸公所管轄...公所憑那個職權核准...翻一下新北市公園管理辦法吧! http://www.lca.org.tw/law/book/3045 http://www.lca.org.tw/law/book/3045
公園不包括行人專用道...行人專用道是路權...路權是派出所管轄...再則公園內只能辦活動,不能營利...莫非今天所有攤位全數都捐入勸全是公益....講點道理嘛!就事論事...2週—次真的很多嘛!他們幾乎圍住公園了嘛!他們烤肉煙味四起嘛!活動跟攤販就不一樣嘛!明明就像攤販...不然我辦一次讓你看—下什麼叫做活動...—定跟他不一樣...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5 01:01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24 22:50
今天下午去拍的,跟兩個禮拜前的活動,不曉得是不是同一團?
看布條上這個勸募活動,打著核准單位:衛福部,所以 ...

下午了,服務台坐著—個人...桌上也沒什麼東西..服務台牌子巳快掉落...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5-1-25 01:24
hsiaofanchou 發表於 2015-1-25 00:31
不知道你想說什麼?勸募?我很清楚的表態...打勸募核准之實行"創業輔導"之名...我是龍學里之里民....我有 ...


不管您歡不歡迎,貴協會3月28日即將再次於海洋公園辦的大型園遊會,小弟循往例一定會去交關交關,正好看看理事長的招商品質是如何利落,就是跟別團不一樣
ps您辦的任何活動收入也是全數捐贈出去嗎?至於今天辦活動的這個協會還有福衛部會追蹤列管!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5-1-25 01:43
hsiaofanchou 發表於 2015-1-25 00:31
不知道你想說什麼?勸募?我很清楚的表態...打勸募核准之實行"創業輔導"之名...我是龍學里之里民....我有 ...

您要跟我談園遊會場地占用公有人行道(未申請)的問題,其實石桌的後面那段應該不算人行道,如果那段也算人行道,那怎會走到了x姆叔叔學校後,那段你說的人行道就不見了,只剩石桌前與馬路相鄰的那一段呢?
其實活動跟誰申請都一樣,老話一句找對人(單位)就對了,名正言順為何不准?

[attach]345310[/attach]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5 09:15
本文章最後由 hsiaofanchou 於 2015-1-25 09:40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25 01:24
不管您歡不歡迎,貴協會3月28日即將再次於海洋公園辦的大型園遊會,小弟循往例一定會去交關交關,正好看看理 ...


我們從來不會行勸募之名辦活動,我們在北大辦活動付出的比你說的話還多..我們不會誏攤車上行人專用導,我們飲食攤只佔1/3,我們有清潔人員在負責維護,辦了4次,你早該去交關了.北大在地辦活動都不支持了..等到3/28才去嗎?...歡迎你來...我們這些媽媽等你指教,卻不斷告訴我他們是正確的....堵住公園路口,留了小通道給人行走...今天不管多合法.造成不便是"事實"因為勸募因為公益所以北大居民要忍耐—下....凡事講道理,不講道理也請你不用理我個人的言論自由,你認同或不認同與我無關...所以請不用再指教了,我清楚知道連續來的攤位他是合法設攤,也合法造成居民不便...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5-1-25 10:16
不管是誰辦活動
可以不要涉及商業行為嗎 ?
不要有任何「對價式的」交易行為
比方說, 我給你錢, 你給我一個吃食
或是說, 我給你錢, 你給我一個士農工商製造出來的物品

就純粹宣導與募款, 我想大家應該是還能接受的

話說如果就是要募款, 直接找企業體或慈善家不是更有效率 ?

像是上頭來擺攤賣燒烤的啥送餐給老人單位, 募款目標200萬 ?
老實說, 真要發動殘障者送餐給獨居老人, 應該是得做成永續性的活動比較有道理吧 ?
200萬能送多少餐 ? 送餐除了餐食本身之外, 油錢、行政成本都不用估進去嗎 ?

寫個200萬, 實際募款數還掛個 0
不想懷疑是羊年掛羊頭還真的很難哩 ...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5 10:43
yljimmy 發表於 2015-1-25 10:16
不管是誰辦活動
可以不要涉及商業行為嗎 ?
不要有任何「對價式的」交易行為

真的.我就是這個意思...
作者: wang-35    時間: 2015-1-25 22:36
以下轉載自三峽區公所的公告(新聞稿),供各位參考

近來屢獲民眾檢舉陳情本區遠雄海洋公園借用予公益財團法人辦理勸募活動之合法性與適當性,甚而於網路社群上影涉本所有圖利及當地里長有默許並收取回扣一事,為導正視聽,本所提出以下之澄清:

一、本所核准借用公園之行政處分,悉依據「新北市公園廣場綠地及兒童遊樂場申請使用管理要點」作目的性與適法性之全面審查;活動涉及勸募行為者亦要求應出具衛生福利部或本市社會局核准勸募活動之公函,於處分時並以附款要求繳交保證金 ( 修繕專用 ) 與向當地派出所「報備」是日之集會行為 ( 依集會遊行法採報備制 ) ,始為合法。

二、有輿論質疑活動本身從外觀上看不出公益性質且現場攤販聚集乃是營利行為有違反「新北市公園管理辦理」等云云,係不察「勸募活動」本身必須經過主管機關嚴格繁複的行政程序,無論活動地區、方式、使用目的皆有明文。發起勸募人除依「公益勸募條例」將成果報告、支出明細及相關證明文件報請備查外,主管機關亦得隨時檢查辦理情形與相關帳冊,以設攤方式發起勸募,亦不可謂為營利行為。

三、最後仍感謝各方之支持與指教,將來倘有勸募活動,本所定要求發起人務須詳加妥善規劃,並加派志工注意環境維護,預留一定程度之空間將步道交還給行人,不得擅另巧佔,還請各方先進多多支持,關懷弱勢族群攜手做公益。
作者: luturtle    時間: 2015-1-26 12:53
本文章最後由 luturtle 於 2015-1-26 12:55 編輯
wang-35 發表於 2015-1-25 22:36
以下轉載自三峽區公所的公告(新聞稿),供各位參考

近來屢獲民眾檢舉陳情本區遠雄海洋公園借用予公益財團法 ...


一切合法,但北大居民觀感不佳!!

掛羊頭賣狗肉,錢不是都攤商賺去了?
如基於公益目的應該宣告本日所得全數捐出
或每賣100元捐50元之類的吧

另勸募明細是否應該公布供人查考?公布在哪裡?
如果勸募成效不佳是否仍應該繼續辦理?
作者: 老嫗    時間: 2015-1-26 13:04
糟糕了我,我看不懂公文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5-1-26 13:17
真的要做好事就是直接捐錢給需要的人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5-1-26 13:47
wang-35 發表於 2015-1-25 22:36
以下轉載自三峽區公所的公告(新聞稿),供各位參考

近來屢獲民眾檢舉陳情本區遠雄海洋公園借用予公益財團法 ...


給新聞稿下個簡評

推 諉 塞 責

作者: ckwan    時間: 2015-1-26 15:05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25 00:17
理事長想要證明他們是不是假的,也要找對人(單位)去證實一下

如果有依規定合法申請,大家就接受吧,其實...如果不是每天固定,大家真的可以當個熱鬧活動來看待....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5-1-26 16:38
熱鬧??
我看到的只有吵鬧~~髒亂~~掛羊頭賣狗肉~~
合法有用??
錢給相關人士賺走了~~
滿目瘡痍的人行道留給這邊的住戶~~
果然是很好~~
作者: 睿依依    時間: 2015-1-26 17:46
本文章最後由 睿依依 於 2015-1-26 17:49 編輯

昨天1/25 下午,我帶兒女去海洋公園玩,有個畫面持續一個小時,整個有讓我反胃到:

其中一攤攤商老闆,在海洋公園的水龍頭旁的椅子坐著, 一腳翹高,一腳平放在椅子上,用小菜刀,刮自己的腳皮...整整一個小時有。

這段期間,他刀子刮完,還用手去摳了又摳,刮完腳皮的屑屑留在椅子上。他回攤位,倒茶給來往的路人喝.....

椅子我後來是有用酒精消毒+濕紙巾擦過了,但來往的路人,就...抱歉了....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6 20:28
老嫗 發表於 2015-1-26 13:04
糟糕了我,我看不懂公文

公文上面寫的就是一切合法,依規定有收保證金,人家是公益,大家要有愛心...要我們別再叫叫叫了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5-1-26 20:30
睿依依 發表於 2015-1-26 17:46
昨天1/25 下午,我帶兒女去海洋公園玩,有個畫面持續一個小時,整個有讓我反胃到:

其中一攤攤商老闆,在海 ...

噁心死了!還衛福部核准的咧....衛生福利部都這麼隨興做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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