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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柚子診所前不定期拍照檢舉 [列印本頁]

作者: dearjosy    時間: 2015-1-2 12:25
標題: 柚子診所前不定期拍照檢舉
學林路柚子診所前的道路雙向都是紅線, 路已經夠小了,看診的家長們為何要為了一己之私將車停在路邊造成其他來往行車的不便! 附近一分鐘的路程即有許多公有停車格, 為何寧願繳罰單且給孩子做最壞榜樣, 而不願多走一兩分鐘?

近日已照舉發11輛車, 只要經過看到違停事件我還是會繼續舉發, 不為其他, 只希望有一個安全順暢的行車動線
提醒有跟我一樣困擾的大家, 只要手機下載 ipolice APP, 即可把照片上傳至新北市警局舉發, 還可追蹤進度

作者: cds621    時間: 2015-1-3 07:33
太棒了,大家趕快去下載,不過那附近的停車位是一位難求,並不像版主所說的走一兩分鐘就有喔。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5-1-3 08:38
怕停不到的車主可以考慮學府路上的車位
其實那裏就很好停了
小孩病了又被檢舉
心情一定很不好吧
多走幾步路至少可以省荷包喔
作者: pilidow    時間: 2015-1-3 12:14
有檢舉獎金嗎?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5-1-3 13:34
小龍星 發表於 2015-1-3 08:38
怕停不到的車主可以考慮學府路上的車位
其實那裏就很好停了
小孩病了又被檢舉

大人是怕孩子已經病了又吹到風,才會先暫停診所門口,好讓孩子下車可以直接進入診所…
不過路真的太小了,的確是造成住戶進出的困擾。
(我在講的不是車臨停不走的人)

作者: 小寶媽媽    時間: 2015-1-3 20:39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5-1-3 13:34
大人是怕孩子已經病了又吹到風,才會先暫停診所門口,好讓孩子下車可以直接進入診所…
不過路真的太小了 ...

真的…其實我想大部分的人都能接受暫時停車,讓孩子下車後馬上開走…
作者: dearjosy    時間: 2015-1-3 21:10
有沒有獎金我是不知道, 才剛開始行動,  之前都是打對面的派出所請他們出動, 但不是成效不彰就是遲遲未見警差大人,所以只好自己檢舉, 我並不缺那獎金, 即使有也會捐出做慈善
我所拍的照片都是停在路邊不動的車, 有的是下車去看診車子就停在外面, 有的是人在車上等裡面的人看完診出來,  我不解的是大雅路跟學府路真的有非....常多的停車位, 而且走至診所一兩分鐘, 停車費10元,20元, 為何要為了方便自己而荼害別人?


作者: dearjosy    時間: 2015-1-3 21:15
cds621 發表於 2015-1-3 07:33
太棒了,大家趕快去下載,不過那附近的停車位是一位難求,並不像版主所說的走一兩分鐘就有喔。 ...

這裡平日的停車位多到爆, 學府路一整排都是, 學府路走路過來真的不用幾分鐘, 通常一位難求是假日, 因此我拍照時會先去注意附近是否真的沒有或很少車位, 我也是會看情況的啦! 我的目的不是要故意刁難別人, 而是請大家不要那麼自私, 在便利自己的同時也請為別人著想
作者: 貓頭鷹    時間: 2015-1-3 22:16
檢舉交通違規沒獎金喔!
完全公益的!
作者: 梁小波    時間: 2015-1-3 22:51
本文章最後由 梁小波 於 2015-1-3 22:54 編輯

大義路也有車位!
我今天中午大義路洗完車右轉學林路,柚子對面至少六七台整整齊齊排在那裏,扯到最高點
我停紅燈時只好整個停在逆向車道;我打算如果有車要進來我也不讓了,讓被我擋到的去幹譙違停的吧

小孩不是都有推車嗎?
小孩的推車在健康時都會吹到風嗎?
如果健康時推車也是包緊緊,那為何生病時會吹到風?
如果連風都不能吹到,那應該嚴重到柚子也搞不定吧?
大人懶不要把責任推給小孩
小孩生病已經夠倒楣了,父母還要把違停的責任丟給小孩

我老闆說的好:癌症還有藥醫,"懶"沒藥醫


作者: 跑步    時間: 2015-1-4 01:21
大德路一整條也是...超無言的
作者: 梁小波    時間: 2015-1-4 10:15
方法比困難多
小孩生病有100個困難,要不違停有101個方法。要不要做而已

老婆這兩年住院超過80天,我每日往返照顧,在台北東區的醫院,從沒違停過
這沒什麼了不起,有沒有心而已
作者: 陳怡玲    時間: 2015-1-4 10:22
希望每個小孩長大後都會孝順父母!
作者: hb0715    時間: 2015-1-4 22:43
cds621 發表於 2015-1-3 07:33
太棒了,大家趕快去下載,不過那附近的停車位是一位難求,並不像版主所說的走一兩分鐘就有喔。 ...

學府路空位很多,就連假日我回娘家,學府路也都停的到哦
作者: andy58585    時間: 2015-1-4 23:29
大家都生活的好悠閒~


作者: dearjosy    時間: 2015-1-5 08:50
想要有悠閒的生活需要大家共同的維護, 沒有人吃飽飯沒事幹閒到專門去找別人麻煩的, 如果還給我一個乾淨整齊的道路, 我也不必面對著路人異樣的眼光在那拍照......
日前拍照時, 看到兩個家長帶著小朋友悠閒的坐在柚子門口外聊天等看診, 看到有人在拍照了才趕快起身想要去移車, 如果一開始就把車停好不是很好嗎? 另外看到柚子門口貼的公告竟然不是叫家長停在附近停車位,而是叫家長把車盡量靠路邊停以免阻礙交通, 這條路是雙向紅線,不可以臨停的,柚子開了那麼多年不知道嗎?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5-1-5 09:38
那條路原本大家都停在柚子醫院順向車道
因為抗議就改成停對向車道
所有的家長都口徑一致的說
孩子病了,我只是臨停讓小孩下車
但是事實會說話,那些停在學林路上的車又如何解釋呢
當然大家都不鼓勵違停,但是卻不斷的找藉口臨停
請問那裏是紅線還是黃線,如果是黃線
各位體貼的家長,你們的說法才是可以成立的喔

對了,為了預防有人說沒孩子沒同理心
我還是補充一句,我有孩子但我沒違停喔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5-1-5 09:45
小龍星 發表於 2015-1-5 09:38
那條路原本大家都停在柚子醫院順向車道
因為抗議就改成停對向車道
所有的家長都口徑一致的說

柚子診所前有人負責了,那麼其他街道有人要認養嗎?
作者: 月下    時間: 2015-1-5 10:28
學林路還是有一小段是黃線可臨停, 大約是洗衣店那一帶
當然離柚子還有一小段路....很少看到有人利用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5-1-5 10:30
北大畢竟不是烏托邦,無法做到人人皆守法,但盡量不要去危害到其他人的權益是該努力的方向,我老公曾帶兒子去柚子看診(因常去的家醫診所休假),對柚子醫師的耐心及醫術高度認同,但因為考量到停車不便未曾再去過(多是回婆家回來才去看診開車為主),我很認同將心比心這句話,有些孩子發燒或嘔吐、肚痛多走一段路父母的確不捨,但以柚子常期且誇張的違停,應該不是都是以上這些情況,若因為大家求一時方便造成居民不便,未來可能影響柚子經營甚至遷移,不是讓自己更不便嗎?
作者: marxace    時間: 2015-1-5 10:55
本文章最後由 marxace 於 2015-1-5 10:58 編輯

國際一街也是這樣,明明北大停車只要50元,就是沒有人肯多走幾步,唉,說實話,小的也曾在國際一街偷拍了幾張去檢舉,但全部被打槍,小的才明白台灣是情>理>法的國度,說句難聽的,有時違停到小轎車都很難進出,更別說是消防車了。
作者: chris81176    時間: 2015-1-5 11:05
marxace 發表於 2015-1-5 10:55
國際一街也是這樣,明明北大停車只要50元,就是沒有人肯多走幾步,唉,說實話,小的也曾在國際一街偷拍了幾 ...

對阿,我最常照學勤路上違規臨停的,因為我覺得學勤路就這樣小條,很多違規造成公車不便,公車不便又造成後方用路者不便,北大分局承辦人還致電來說,記得要拍兩張不同角度唷!!


我也有開車但我不停紅線,說穿了這只是懶不懶得問題而已!!
不過我的追蹤結果都是有成功舉發,盡我所能的拍!!!!!
作者: Caelian    時間: 2015-1-5 11:47
本文章最後由 Caelian 於 2015-1-5 11:51 編輯

我也是兩個幼兒的媽媽 住金澤  每天開車進出
遇到這些違停 我個人是站在體諒他們的角度
誰想小孩生病 誰願意冒著被舉發的風險在哪裡違停?
我認為 小巷道 本來就是慢行至上
也感恩 自己不需要冒這種風險
孩子生病就夠揪心了 還要承受被舉發的壓力

診所裡等候空間不夠 站在裡面擔心小孩交互傳染
站在外面 北大有時候風超大  有時候下雨
擔心小孩生病還要風吹雨淋 擔心過號 ... 我倒不認為是懶的問題

而且 這些違停 人都在車上 不是車丟了 人走掉
即使真的失火 我想他們也早閃了
  
當然確實父母是孩子的榜樣
若是沒有上述狀況 還違停 就很不可取
但 為了獎金 去拍攝的心態 更不可取!!!

樓上的正義之攝影師們  
我期許有一天你們為人父母 遇到孩子高燒39~40 診所大爆滿 裡面腸病毒 口水鼻涕滿天飛  外面風大雨大
你們還可以正義凜然不違停

如上述 方法是人想出來的
除了 偷偷摸摸拍照 為難孩子生病的家屬
這麼熱血 怎麼不組個志工隊 輪流去勸導 引導 協助找停車位
& 替這些焦急的家屬 等候叫號

北大待改善的事情很多  勞大家費心
我不認為打著正義的旗幟 踩在這些明顯是病童家屬的難處上 是有多了不起


作者: ckwan    時間: 2015-1-5 13:05
Caelian 發表於 2015-1-5 11:47
我也是兩個幼兒的媽媽 住金澤  每天開車進出
遇到這些違停 我個人是站在體諒他們的角度
誰想小孩生病 誰願 ...

有開車而從未違停實在很困難,如果真的沒有停車為,個人精驗提供給大家參考:
1, 小條的道路盡量維持一邊停車,我看哪邊有人聽便停同一邊。
2, 絕對不要併排停車,因為那會對其他汽機車造成不可預期的危害。
3, 不得已違停,盡量靠邊。
大家彼此多體諒,不必要以對立的心態看任何的事,但對那些自私、白目的車主,才真的需要譴責與公權力介入。

作者: ckwan    時間: 2015-1-5 13:27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5-1-4 00:26
您好!我不知您有沒有孩子?

大一點的小孩早不坐推車了,推車是給幼兒用的。發高燒,病到全身虛弱無力時 ...

支持,公共議題如果都是用對立的方式討論,let it happened ..... and it will  happen to
themselves soon or later............ 沒有人是永遠的正方,黑跟白中間最大的一塊區域是灰色!! 別影響自己的心情倒是真的~
作者: desperoda    時間: 2015-1-5 13:31
Caelian 發表於 2015-1-5 11:47
我也是兩個幼兒的媽媽 住金澤  每天開車進出
遇到這些違停 我個人是站在體諒他們的角度
誰想小孩生病 誰願 ...

孩子生病發高燒,固然值得同情;違規停車,卻是違法違紀,豈可混為一談?


作者: marxace    時間: 2015-1-5 13:33
本文章最後由 marxace 於 2015-1-5 13:54 編輯
Caelian 發表於 2015-1-5 11:47
我也是兩個幼兒的媽媽 住金澤  每天開車進出
遇到這些違停 我個人是站在體諒他們的角度
誰想小孩生病 誰願 ...


所以您意思是只要是有理由,紅線我就可以停十幾二十幾分嗎?那我請教一下如果今天有救護車或消防車要經過請問過不去了怎麼辦?造您的邏輯那全中華民國的紅線都可以畫掉了,大家出門停車都在車上也沒關係,反正我人在車上就可以停很久很久

PS1:另我本身也不是很喜歡照違規,就算獎金100萬也不會去拍,會受不了去拍舉發純只是為了生活品質與安全。說實話只要有人在車上拍也沒用,我之前拍的是那種停在紅線上,然後人不在車上的那一種車主(只在國際一街那種把紅線當停車場,然後停好車灑傻得去吃飯的那一種,柚子就像您說的是帶小孩來看病的不會去拍),但說實話拍也沒用,檢舉兩三次通通被駁回,而且拍的人反而就像您說的像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我也有自己的生命安全要顧,後來就算了,每天開車回家就當練S型路考。那請問一下您們有沒有想過住在附近居民的權益?

PS2:我也常帶小孩去柚子看,如果有二個大人,我也是臨停然後就去附近停車,也曾經一個人帶二個小孩去看病,從學府路停好車後後各背一個去看病(還是冬天),所以不用您的期許了,小的已受到報應遇過了,只是沒有燒到40度,如果燒到40度我會帶去恩主公或長庚掛急診

唉...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5-1-5 13:44
我是兩個孩子的爸爸~~我住金澤~~
我不知道為何紅線停車已經可以這樣的理直氣壯~~
說得好像他家的方便就是應該的~~
我回家的不便就是自找的~~??

樓上那位自稱住金澤的媽媽~~
"我期許有一天你們為人父母 遇到孩子高燒39~40 診所大爆滿 裡面腸病毒 口水鼻涕滿天飛  外面風大雨大 你們還可以正義凜然不違停"

這句話您真的認為恰當嗎??
檢舉違法情事需要受到您這樣的詛咒
這還是個法治國家嗎?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5-1-5 13:45
體諒的話就是要停就繳九百停車費,造成事故的話依肇責賠償
本來就不該是非不明,就單純使用者付費來看就好了

我也常開車帶小朋友到柚子看診
還是要顧慮其他用路人的方便跟安全才好
支持開版大
作者: 貓頭鷹    時間: 2015-1-5 14:11
本文章最後由 貓頭鷹 於 2015-1-5 14:25 編輯

違規就違規!

敢停就要有被舉發的準備  

如果真的有理由  等收到紅單再去申訴  不就OK了!

收到罰單...向開單單位提起申覆......監理站提起打交通法庭  如果成功了  就不用繳罰單啦!


作者: Caelian    時間: 2015-1-5 14:11
本文章最後由 Caelian 於 2015-1-5 15:53 編輯
marxace 發表於 2015-1-5 13:33
所以您意思是只要是有理由,紅線我就可以停十幾二十幾分嗎?那我請教一下如果今天有救護車或消防車要經過 ...


我用我的發言權 不代表金澤其他住戶

老實說  我還真的認同 "人在車上" 這件事 而非任何理由
我上過防災課 消防車從報案到 車到現場 要三分鐘以上
三分鐘足以讓這些車主移車  惡意不移車就太可惡了

還有 順道回覆  自稱也住在金澤的 饅頭爸  您多心了 其實不需要對號入座
我認為我的留言完全沒有詛咒的意味 並無不當
( 我也不可能有情緒到需要詛咒誰 畢竟 怎麼樣也照不到我)
我寫的是期許 "當"狀況發生的時候 ...  而不是沒事 期許誰發生狀況
換句話說 是期許 用指頭指著別人的人 自己也做得到  而主題被指責的不就是病童的家屬嗎?
生老病死 人人會遇到 誰家小孩都不生病的 我也替你們感到高興 驕傲  


我老公長駐對岸 無論是秋冬寒暑 風吹日曬
發生甚麼事 我一直都是自己一個人拎著兩個小孩 個中滋味 我很了解
提出不同的看法 只是希望世間有溫情

其他也沒甚麼好說的 我又不是來辯論的
作者: chris81176    時間: 2015-1-5 16:20
Caelian 發表於 2015-1-5 14:11
我用我的發言權 不代表金澤其他住戶

老實說  我還真的認同 "人在車上" 這件事 而非任何理由

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大家討論一件事情不需要用激烈言語相對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5-1-5 16:43
我其實若下班或是下雨也會開車去. 平時應該1分鐘內就能下客, 快到時就準備好要下車, 遇到後面有車就往大雅路開再靠邊. 下雨天當然會比較久一點.
然後到大雅路找停車位, 至少沒有像很多人是直接就一直停學林路, 其實也增加我們臨時下客的困難. (好像是在比爛...)

不打自招自然有被炮的心理準備. 只是若金澤的住戶或是學林路上的住戶也好, 真的開車去別的地方也一定都不會臨時違停的話, 能做得到真的是很厲害...

但真的也請體諒一下帶小孩的不便.....當然各位有小孩的家長也多體諒別人進出的不便就是.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5-1-5 16:51
要兼顧情理法也沒錯
大家都會體諒這些生病的小朋友
如果是臨停下車當然也無可厚非
但是就是有些人會方便當隨便
看看晚上時間有多少車子擋到學林路都只剩下單向道而已
就知道一般人的體諒在那些心存僥倖的人裡是多麼的殘酷

如果這樣互相體諒的心情都沒辦法實現
那情感的部分也就討論完了
該回歸到法的部分吧
那地區是紅線,紅線的規則是什麼大家都很清楚
如果不清楚,請看解釋

禁止停車線(黃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即於管制時段(如7-20時),允許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即於管制時段(如0-24時),不允許車輛上、下人、客,裝卸物品等臨時停車行為。

如果大家都這麼感性的話,不如請里長去申請這個區段為黃線
那也許反彈就沒這麼大了,這樣的畫制是有它的意義的吧

另外如果檢舉的叫做正義魔人,那請問大家,違規的要叫什麼呢

最後,我相信發文的樓主也不是來引戰的
他只是在跟大家說,其實那邊這樣是違規的
為了大家的路權及安全,焦急的家長們,還是趕緊讓小孩下車快點移到合法的停車位吧
曾經有人說北大居住的素質都很高,還是請大家身體力行才能好好的教育下一代
作者: ckwan    時間: 2015-1-5 17:30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5-1-5 16:42
說真的,我還滿希望柚子診所換個更好停車的地方。柚子診所已經張貼公告,來看病的人還是視若無睹要停在馬 ...

贊同,我也很愛這個地方,其實我們這個北大社區很美,之前因為狗便便、機車騎上人行道...等公共議題,看多了許多鄰居的留言,但....能鼓足道德勇氣當面規勸的人卻是少之又少,我是那些少數人之一,誇張的是滿多人回我的是........"人行道又不是你家的......" 也沒錯啊,但因為我愛我們這個環境,所以我遇到還是會勸說...! 就像以前在國外居住時,雖然是租的房子,有時院子草長了,假日鄰居整理時還會很好心的問我是否介意他幫我修草皮,一次以後,自己就會主動注意....  

停車問題真的麻煩,我不是美化或合理化這個問題,只是覺得.....對立性的發言無法解決這些問題,但彼此多點體諒絕對會讓整個北大社區更美~~ 之前我父親還在世時,常帶他去看病,我不得不違停,因為我一定會選擇最近入口的點扶著他進醫院坐好才出來移車,此時此刻我不會有太多idea想如何多出一個不違停的方法,因為我要確定他OK我才安心...~~

不過....對那些惡行惡狀的亂停客,我們倒也不用客氣....  
作者: martial    時間: 2015-1-5 17:53
desperoda 發表於 2015-1-5 13:31
孩子生病發高燒,固然值得同情;違規停車,卻是違法違紀,豈可混為一談?

非常同意,

不應因為 baby 生病而可以亂停車.
這是二回事 !!

馬路是大家的.
用路品質要大家共同去維護 !!

該檢舉的, 就拍照檢舉吧 !!

ps : 用行車記錄器檢舉, 很方便的.
不用照相, 車開過去. 回家拿出SD 卡,.... 截圖, 上傳. 很快的.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5-1-5 18:20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5-1-5 18:23 編輯

最近腺病毒很猖獗,家中小孩們和大人們也都輪流中獎。

孩子們不止連續好幾天高燒40度、上吐下瀉,鼻涕,整天倦怠、沒精神

好幾次帶到柚子診所看沈醫師、林醫師,我們也從來沒有違停過啊

大雅路上很高的機率會有停車位,再不然學府路一定都會有停車位,走幾步路根本不算遠

這樣好了

從1月6日開始,學林路列為重點照相區域,正大光明,每一台違停都照,每兩個小時照一次,

相隔十分鐘之後,照第二張相片;即使劃成黃線,還是可以逕行舉發

我們看看十天之後,學林路還有沒有違停?


P.S.

柚子診所的沈醫師、林醫師,人又好、又專業

真的是大力推薦喔


作者: 梁小波    時間: 2015-1-5 20:35
本文章最後由 梁小波 於 2015-1-5 20:36 編輯
梁小波 發表於 2015-1-4 10:15
方法比困難多
小孩生病有100個困難,要不違停有101個方法。要不要做而已


違停開ㄧ次單好像900,拖吊ㄧ次好像2200+坐計程車去牽(我真的不知道現在多少錢,有錯請指正)
違停開ㄧ次單可以停15個小時(以東區行情60元/小時計)
拖吊ㄧ次可以坐小黃往返台北三峽兩次
違停被A被刮,自己摸摸鼻子。維修費可以坐小黃往返台北三峽ㄧ週吧
最恐怖的來了:違停被摩托車撞到,騎士受傷死亡要算過失傷害,賠不完+ㄧ輩子的案底;值得嗎?

我都是這樣告訴自己真的不要違停,我才不要賭這些事不會發生

北大小屁孩飆仔不少,萬一飆太爽自撞違停車輛...嘿嘿,各位大大覺得違停的車主要賠多少?
(屁孩家長表示:我兒子很乖很孝順...)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5-1-5 21:20
本文章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5-1-5 21:22 編輯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5-1-5 16:42
說真的,我還滿希望柚子診所換個更好停車的地方。柚子診所已經張貼公告,來看病的人還是視若無睹要停在馬 ...
潛水,不再上來回應。


送給潛水人的一首經典好聽老歌。
Yellow submarine
[youtube]qE0B5rYdy8I&spfreload=10[/youtube]
希望你像同名動畫電影中的胡椒國人,駕著黃色潛水艇逃出去,到英國找到披頭四來幫忙對抗 Blue Meanies。
最後,以 LOVE 打敗藍壞人,從此讓大家過著快樂幸福又充滿音樂的生活。


作者: desperoda    時間: 2015-1-5 22:14
不要再製造對立了!


遵守法規,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嗎?
如果大家都是好寶寶,乖寶寶,何須辯論?何來對立?

作者: dearjosy    時間: 2015-1-6 02:52
Caelian 發表於 2015-1-5 11:47
我也是兩個幼兒的媽媽 住金澤  每天開車進出
遇到這些違停 我個人是站在體諒他們的角度
誰想小孩生病 誰願 ...

這位好心的媽媽, 我沒有打著正義的旗幟踩在病童家屬的難處上喔! 我只是認為這違法且妨礙到別人的事是不對的
另外, 我也沒有偷偷摸摸的拍照, 都是光天化日之下在馬路上照相, 沒有蒙面沒有躲在樹後, 因為我不覺得我是在做偷雞摸狗的事,
還有跟您澄清, 我不是為了獎金拍照, 且檢舉違停是沒有獎金的唷!
同時我目前檢舉的22輛車中只有兩輛是車上有人的(也不是暫停下車,而是將車違停在路邊等人), 其他都是空車, 也不知是看診或是其他原因, 反正就是車亂丟在紅線上就不管了
還有,我實在沒有時間沒有能力組成義工隊幫柚子診所解決人滿為患的問題, 規勸違停及幫忙候診這些我實在無能為力, 所以只能誠心奉勸並請大家一傳十十傳百的告訴其他人學林路有違停檢舉喔!不要再違停了!造成別人的不便也造成自己的困擾!
無心造成對立,造成筆戰, 只希望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同情心疼生病的小朋友們, 保護照顧生病的小朋友讓他免受風寒之苦讓他舒服的就醫是家長的責任, 在此同時是應該自己負起責任照顧周全,還是要無辜的所有用路人幫你一起分擔責任呢?
作者: 月下    時間: 2015-1-6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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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konos_chen    時間: 2015-1-6 08:59
明知道偉大的航道上有海軍,海賊們還是趨之若鶩,都是因為那裡有大秘寶。
我也曾上過偉大的航道當過海賊,既然是海賊,遇到海軍只有落跑,哪有抵抗的份,何況還出動了和平主義者。

大秘寶又不只一個,我去找我的ALL BLUE去,和平主義者別來追我。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5-1-6 09:02
月下 發表於 2015-1-6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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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Q醫療輕鬆排

這各提議真的很棒!大家都有上大醫院明明預約看診了還要等上半天的經驗,像現在很多醫院有加入看診app真的方便許多,建議診所也能加入,像汐止有家熱門小兒科經常人滿為患,小小診間擠滿了人,掛號要等上兩三小時是很正常的,診所竟然提供多付100元掛號費可以插隊急診,個人是不太認同,這對之前排隊的人不但不公平,還助長了診所逃漏稅不是嗎?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5-1-6 09:15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5-1-5 16:42
說真的,我還滿希望柚子診所換個更好停車的地方。柚子診所已經張貼公告,來看病的人還是視若無睹要停在馬 ...

如您所說"個人沒有公德心,家庭缺乏道德教育,什麼都怪政府、怪診所、怪東怪西嗎?"

所以,大家更應該約束自己的行為,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小小違法被抓只好摸摸鼻子認了,圖方便就沒甚麼好抱怨的。

說製造對立,言重了!大家會上來討論,不論正反、支持或贊成,不都是為了北大這個家園更好嗎?至少是相同目標,就不是對立了。無論是拍照檢舉、口頭勸導、上網串聯抵制,我不見得支持,但我很感謝,因為有這些人我才會有這麼好的居家環境,激烈的討論甚至可激盪出火花,像樓上大大提到的APP我就認為是個好辦法,但提升自我的公德心意識還是最重要的。
作者: 羅冰    時間: 2015-1-6 13:01
如果北大像台北市隨手就招得到計程車,相信很多家長帶小朋友去診所的時候會寧可選擇搭計程車,免去找車位的麻煩和被檢舉違停的風險。
會不得已違停的人,心裡大多有被檢舉的心理準備了,即使收到罰單也會認了;如果是惡意違停的,收到罰單就活該,反正都是違規,沒什麼好說的。
雖然我也不喜歡看到路邊一堆車違停,但心裡還是希望北大會是個有人情味的地方,多體諒必須獨自帶著孩子去就診的家長。

作者: dearjosy    時間: 2015-1-6 15:33
搬來北大之前聽同事對此地讚譽有加, 說北大居民人文素質非常高, 民眾力量也很強大, 曾抵抗空污,殯葬等事件, 且路邊有違停即有人舉報立即還原整潔道路, 經同事訴說住在此地之舒適, 當時在找房的我也到從未來過的三峽參觀, 果然整潔的道路, 綠意盎然的環境, 井然有序的規劃吸引了我, 如果軟硬體都如此美好, 那不就接近我在日本時看到的環境嘛! 太好了! 買了!
至今住了一些時日了, 對此地有了比較深入的了解, 果然這裡是比其他許多地區整潔舒適, 但台灣講究人情味, 所以很多時候必須站在人情立場看待事物, 例如要體諒別人所以要體諒違停, 要體諒別人所以不應該阻止路邊攤, 要體諒有人想要便利而支持夜市,
此時我不禁思考, 如果一直不斷地體諒, 再過幾年這裡還是原本吸引我的北大原貌嗎? 還是該順其自然讓她變成一般台灣常見的紮亂無章卻非常便利有人情味的城市?
取締違停只是想盡一份心讓居住環境品質維持, 並非自認清高的正義之士, 在法治的框架下大家不要做妨礙他人的事,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時至今日所謂的人情味跟所謂的民粹是不是已經混淆了呢?
這只是今天的個人小小感觸, 不值得回應啦!
希望北大居民們都平安喜樂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5-1-6 15:34
原本已經決定潛水,但看有些人似乎還是耿耿於懷…

我在此道歉,尤其有幾句話讓某些人非常在意的話。

真的是多說多錯,多說多被指責。

我是腦部惡性腫瘤患者,還有一部份腫瘤無法切除,而且腫瘤惡化率很高,只要腫瘤持續惡化,我就活不久了。

起初…我只是單純存著一個快死的人的善心,希望大家將心比心,無論是臨停的人,還是對臨停的人有敵意的人。

接著,愈想解釋就愈被排隊指責,我心情很不好,再上來看留言,會讓我對這個美麗的北大失望。昨天看到留言後,我開始頭痛至今,我的身體沒辦法承受,怕心情影響病情,我不會再上愛北大了。

我自認不是聖人,沒有很完美,也會犯錯。

我的腦袋想的很簡單,只想用剩下沒多久的日子,陪陪家人朋友、看看美景、快樂的過日子、愛惜身旁的人、珍惜手上所擁有的、單純的與人彼此相愛,就是這樣而已。

祝你們有愉快的一天。平安喜樂。



作者: ckwan    時間: 2015-1-6 17:18
dearjosy 發表於 2015-1-6 15:33
搬來北大之前聽同事對此地讚譽有加, 說北大居民人文素質非常高, 民眾力量也很強大, 曾抵抗空污,殯葬等事件, ...

體諒這詞好想被您給擴大解釋了.... 不過老話一句,真的那些缺乏公德心"惡意"停車的鄰居是不會上這個園地的啦~~就像我常看到牽狗狗在人行道便便的那些飼主一樣,只能和顏悅色的道德勸說囉!! 就從今天起,是否願意跟我一起發揮道德勇氣,當面勸說,這效果一定比大家在此討論是非對錯來得有效... 至少桃子腳公園人行道上部分飼主已經會將狗便便"順手"撿到塑膠袋裡.... 這是我看到的改變,提供給各位好鄰居參考!!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5-1-6 17:30
Caelian 發表於 2015-1-5 11:47
我也是兩個幼兒的媽媽 住金澤  每天開車進出
遇到這些違停 我個人是站在體諒他們的角度
誰想小孩生病 誰願 ...

講得真好....

這樣的理由違停...還不喜照相檢舉的公民...

真的怪了?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5-1-6 17:32
Caelian 發表於 2015-1-5 14:11
我用我的發言權 不代表金澤其他住戶

老實說  我還真的認同 "人在車上" 這件事 而非任何理由

違停就是違停...
這樣的理由要違停...

我只想說,理由不充分!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5-1-6 18:25
我跟小孩也常在柚子看診,但是我決不會開車去。
要嘛走路,要嘛騎機車,不要造成周邊甚至鄰居困擾,最後全怪罪在柚子身上

有次還看到柚子出來的病人回車上後,看都不看就開車衝出來,造成後方車輛差點撞進全家超商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5-1-6 21:32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5-1-6 21:38 編輯

孩子如果已經到了發高燒的階段
建議不要帶去還要排隊等號次的小診所
應該要直接帶往大醫院掛急診為妥
反正汽車都開出來了, 去大醫院掛急診可以得到較為妥善的後續診療

以上是假設開車違規是為了發高燒的小孩的前提下所作的建議

至於症狀比較不急迫的, 當然是先看小診所, 以免佔用了急診室這類的緊急醫療資源
那, 既然症狀比較不急迫
何必開車出來攪和 ?

另外, 前面有個媽媽提到檢舉違規停車可能是為了獎金 ?
看來這位媽媽應該未先查證便胡亂指控了

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
還要自備攝影器材, 浪費個人時間

所以, 願意檢舉交通違規真是佛心來的
熱心的檢舉, 也許無意間避免了可能因違規事件意外受傷的事件呢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5-1-6 22:03
yljimmy 發表於 2015-1-6 21:32
孩子如果已經到了發高燒的階段
建議不要帶去還要排隊等號次的小診所
應該要直接帶往大醫院掛急診為妥

不使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
作者: peggy9977    時間: 2015-1-7 00:01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5-1-6 17:32
違停就是違停...
這樣的理由要違停...

不要為了自己的方便而造成其它人的困擾
作者: 梁小波    時間: 2015-1-7 08:33
本文章最後由 梁小波 於 2015-1-7 08:36 編輯

過陣子等大家記憶淡了些,我再來發一篇
'我家附近不知名店家,生意太好,違停狀況嚴重,我要不定期檢舉'
不知道可以拿到多少"金幣"?多少"有你真好"?







作者: lin13192233    時間: 2015-1-7 09:49
個人贊成檢舉,但希望熱血朋友們能將一樣的能量花在違規並排上而不是在此糾結在違停之需要面。小兒之前就是因為要閃併排車輛而發生擦撞,幸好只是擦傷...
其實有時違停真的是因為不得已,如果沒有影響交通,其實大家好朋友們真的不需那麼計較!! 之前有朋友說違法就是違法.... 很高興這樣的法治觀念能深植民心,我是司法體系退休,從大家所謂的天龍國搬到這裡,違停是屬違規不是違法,就算是法律,亦有"其情可憫"可引用救援...法源都有,我們有緣住在這個地方卻似乎只有支持與反對,何不大家多一點同理心,彼此尊重。臨時違停者尊重他人行路之權利,受影響者或拍照檢舉者多想一下是否真的是惡意阻礙交通或對他人可能有立即性危害,這個地方才會更美。彼此多尊重,自然可減少對立! 一點淺見提供給大家參考。
作者: lin13192233    時間: 2015-1-7 09:59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6 22:03
不使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

朋友您好,真正的霹靂手段是否用在惡意違規之民眾會更好,動諸情、訴諸理、威諸法... 凡事皆使霹靂手段,似乎少了些人情味。提供給您參考
作者: Caelian    時間: 2015-1-7 10:36
本文章最後由 Caelian 於 2015-1-7 15:46 編輯

想拍的人就去拍吧 誰阻止得了你們呢?

我只是單純的北大住戶 提出我自己的想法
他人認同與否 我也看得很淡  各人有各人的感覺
本來想淺水不回應
但好多人回覆我  還特地訊息給我 ... 所以 這是最後一次就這主題發言

看到這篇發文 我第一個感覺是 非常困惑
北大特區違停這麼多 學校週遭吃飯的 X鼎買菜的 衣服店洗衣服的
為什麼一開始就針對 醫生風評超好的柚子 &  有難處的病童家屬而來?

( 那個甚麼把路清空 讓小屁孩飆車理論  扯到不行 ... 飆車的更該被檢舉
各位 攝影先進 先去拍飆車族如何 )

一個新的帳號  想要製造話題?
如前面某人所述 想賺金幣? 還是同業競爭?
我坦言 "我的合理懷疑" 如果錯了 先向樓主道歉
只是提醒 想拿違停開刀  這第一刀 切哪裡 是不是要慎思?

我有看到 拍照沒獎金  
我講的是 如果是為了獎金而拍 心態更可議
所以  誰被我抨擊到了? ? ?
愛對號入座的人 真心希望你們 心寬一點  快樂一點

潛水去囉  無須再特地發文到我的訊息裡
一切已讀不回
作者: lin13192233    時間: 2015-1-7 10:39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5-1-6 15:34
原本已經決定潛水,但看有些人似乎還是耿耿於懷…

我在此道歉,尤其有幾句話讓某些人非常在意的話。

朋友您好,其實我很欣賞您的內容,真正該要公權力介入的應該是無視他人權利,自私自利的那些人,多一分尊重絕對會少一分對立,大家都不是聖人,我很好奇每每談到一些公共議題時,似乎又多了很多彷彿自己從來不曾犯規或不自私的朋友,不必太去在乎他人的論調,因為那也是一種尊重,但也別被他人影響了自己的心情。台灣是屬大陸法系,動諸情、訴諸理、威諸法,當大家在討論公共事務時,它不是對與錯的問題,是尊重與協調的結果。或許有朋友會認為"道理越辯越明" 或許吧,尊重他人的主張也是一種體諒。
身體一定要多照顧好,心平氣和,相信支持妳的人很多,只是大家也在潛水.....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5-1-7 10:48
其實我越看越不能接受了....
像版主這樣整理資料上傳,也是很累人的
也不為什麼,就是在維護美好的環境的好鄰居..
要多多感謝

結果是說珍惜美好環境的說要多體諒...@@
不想說這樣的心態是助長此類風氣的原因
畢竟怕麻煩,圖方便都是人性

就讓其繳個900元停車費,應該已經是最大的體諒了
不用訴諸各項原由,單純使用者付費

作者: keke    時間: 2015-1-7 11:08
lin13192233 發表於 2015-1-7 10:39
朋友您好,其實我很欣賞您的內容,真正該要公權力介入的應該是無視他人權利,自私自利的那些人,多一分尊 ...

所謂尊重 所謂體諒 是對自己的期許 而非對別人的要求
不是把自己搞得像受害者
我因為怎樣怎樣不得已違停 所以你要體諒我
今天有人體諒你算是賺到 被檢舉算是不意外

作者: NashChou    時間: 2015-1-7 11:28
小龍星 發表於 2015-1-3 08:38
怕停不到的車主可以考慮學府路上的車位
其實那裏就很好停了
小孩病了又被檢舉

附近的學府路跟大義路

停車格都很空的
作者: lin13192233    時間: 2015-1-7 11:55
keke 發表於 2015-1-7 11:08
所謂尊重 所謂體諒 是對自己的期許 而非對別人的要求
不是把自己搞得像受害者
我因為怎樣怎樣不得已違停  ...

年輕人,您不願體諒他人那是您的意願與主張,我絕對尊重,但"我"願意體諒,也要請您尊重。
沒有人是以受害者之姿談這件事,也沒人"要求"大家一定要體諒,各位朋友談的是對與錯吧,難道這裡連同意他人的回應都不行說嗎? 建議您先看清楚大家的陳述,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主張,您也許不同意,那是您的自由,或許您很完美,但我曾違規犯錯,我感恩他人的體諒,因為那是讓我檢討改過的動力。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5-1-7 13:30
再說什麼"體諒"與否已經是令人感覺奇怪了,"體諒"不是這樣用的
出自非預期,不可抗力的'狀況說是要被體諒,這可以接受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也不能說不是心存僥倖
看過就算有停車格,車輛也為了省10元收費,停在框格外的車

希望大家每條路多隨手拍一拍,使用app檢舉已方便很多
維護美好的環境~

至於被拍,就該當作繳停車費般,如前面網友所說心寬一點,快樂一點
財去人安樂才是~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5-1-7 18:20
違停是屬違規不是違法;大家都不是聖人.


這二句話,已為這個主題畫下句點,也為這個社會的核心價值定調.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5-1-7 21:32
lin13192233 發表於 2015-1-7 10:39
朋友您好,其實我很欣賞您的內容,真正該要公權力介入的應該是無視他人權利,自私自利的那些人,多一分尊 ...

違停是一個非常好的倫理議題,但一直沒看到比較深入的觀點。

作者: dearjosy    時間: 2015-1-8 00:33
雖然看到許多社會亂象心情會因此不好, 但從這小世界看到還是有很多人關心社會, 甚感欣慰 ^^
從這裡也讓我知道同樣一件事會有那麼多不同角度,不同觀點的聲音, 正如同之前一位朋友的留言: 大家都有理大家都對!  
我想我還是會為整齊乾淨的居住環境而努力, 不為金幣 (老實說金幣到底要幹嘛我真的不知道!可以換現金嗎? )
也不為一個讚! (同意我的人我很感恩,不同意的我也完全沒意見),
而我更不是所謂的同業競爭惡意騷擾 (真的想太多了 )
我只是個自掃門前雪的小市民, 我也有家庭工作要忙碌, 實在無暇顧及其他路段, 所以只能評估自己的能力在這一帶混, 並非針對診所及病患,單純希望借這裡的與論力量發聲讓大家發揮公德心而已
大家無須因此情緒受到影響, 贊成我的觀點的人請幫忙宣傳會有照相不要亂停車, 不贊成的就........就繼續不贊成喽!
祝福大家平安喜樂,都擁有美好家園!
PS. 不要給我金幣給我讚啦! 請送給有需要的人吧 ^^

作者: dearjosy    時間: 2015-1-8 00:46
Caelian 發表於 2015-1-7 10:36
想拍的人就去拍吧 誰阻止得了你們呢?

我只是單純的北大住戶 提出我自己的想法

我接受你的道歉
作者: andy58585    時間: 2015-1-8 02:07
本文章最後由 andy58585 於 2015-1-8 02:09 編輯

這裡的人都好嬌貴喔,
我出門在外常遇到違停,不就氣死!
只有天堂才有可能是人間仙境,
這樣美中不足是很難避免的,

我住學林路每天回家看到違停,也不會生氣!
因為比起外面巷子的路好開多了,
如果我每天看違停這種事都在生氣,
我可能會有憂鬱症
作者: easonnoir    時間: 2015-1-8 09:47
首先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紅線違規停車罰鍰費用為多少?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違規停車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紅線內可以停車嗎?
裁決處表示,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69 條規定,紅線禁止停車時間為全日 24 小時。又按交通部 94 年的函釋,禁止臨時停車標線之左、右「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所以紅線的管制,是沒有所謂內外之分,就算沒壓線,只要是在道路範圍內,也是違規停車。此外,即使道路土地是屬於未徵收之私人土地,若已成為既成公眾通行之道路範圍,即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若違規停車依規定仍舉發。

個人淺見
紅線停車這件事情是違反交通"規則"而不是"法令",因此採罰鍰以及拖吊違規車輛處理,而紅線路段全日24小時禁止停車,停個一分鐘都不可以的那種禁止,不過就算是停了,也不會被抓去關,頂多是財物損失而不至於造成車主的法律責任,當然如果違停而引起的交通事故那就有肇責,這就另當別論。(詳見第7-2條與第55條及第56條)

lin前輩說得非常好,如果大家能以同理心的角度出發,是不是可以改變整個討論的價值?
前面一方強調現在應是法治社會,應以法律規範為先,違停就是違法,違法就是不能做的事情,但前面已經澄清違規停車違反的是交通道路使用規則,而非民法或刑法,在處理上是比較有討論空間的。
互相尊重應該是人與人相處的基本,當駕駛人停車應該要避免影響到他人通行,而若兩線道路已相當難通行又加上雙向都停車,最後只剩下一點點縫隙可擠過一台車,想必後續的駕駛人都會火冒三丈,心想自己的寶貴時間被那些違規停車的人給浪費了,下次有機會一定要給他們好好教訓一番,這是不是情凌駕於法理之上了呢?

最後一段
前文轉載第二段的那個紅字,「得」指的是「可以」但不是「必須」,讀音是ㄉㄜˊ,就算在法令之中仍然是有一些模糊跟轉圜的餘地,保留一點點人性介入的空間,是相信人性本善的一個註解,也希望這一串在連日的討論之後各方可以取得一點共識,套句西方名言「你們之中誰沒有罪的人,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而指責別人之前多一分同理,或許會讓社會更和諧。

PS:
有位版友也說得非常好,與其花時間心力檢舉自己的齡居,耗損彼此的元氣何不對現況提出改善?道路窄小不適合停車,但是又有大量的朋友需要就醫,那一個方法就是診所搬遷至較大的馬路與診間,但這並非可由公眾討論的命題,另一個方法就是道路拓寬,不管哪一個都是勞師動眾的做法,但是長遠來看北大附中即將開始招生,短期內道路的需求只會更大,若能將兩線道拓寬並且增設停車格,才能真正改善這一問題。
只是短期內上述兩個方法都不太可能實現,若有能者可將鄰近的停車位明列圖示指引需停車的就醫家長,是不是會對整個問題有更好的幫助?

以現況來看需就醫的病患家屬屬弱勢一方,而且也因為自知理虧所以也只能苦往肚子吞,但如果另一方又挾輿論欺壓豈不是另一種的網路霸凌正在興起?
小小拙見請多包涵
作者: desperoda    時間: 2015-1-8 15:36
某些法界人士的論點,真是佛心,真是跌破眾人眼鏡.
原來,我們的法律還為犯罪違規之人預留後路,
甚至可以動之以情,述之以理,然後就"得"以法(規)外開恩?

看來,下列的民調會出現這種驚人的差距,其來有自.

5、請問,您認為目前台灣的司法能不能夠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1) 很能夠2.9%
(2) 還算能夠21.4%
(3) 有點不能夠29.2%
(4) 很不能夠34.1%
(5) 不知道/未回答12.5%

http://www.tisr.com.tw/wp-conten ... R_TMBS_201207_2.pdf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5-1-8 19:29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5-1-8 20:59 編輯
desperoda 發表於 2015-1-8 15:36
某些法界人士的論點,真是佛心,真是跌破眾人眼鏡.
原來,我們的法律還為犯罪違規之人預留後路,
甚至可以動之 ...


樓主或許很生氣

但還是得吞下去,尊重一下專業

畢竟,法界人士的論點,雖然不合人民的期望,卻也有法律邏輯推演的脈絡可循


不過,法律條文的邏輯推演畢竟是人寫的,隨著時代演進,是會改變的

先寫結論:

1. 我國交通法規落後,大部分還停留在條例、規則等行政管理,而不是立專法
再加上法條邏輯紊亂,真的很落後,這是立法的怠惰,
像日本有「道路交通法」、連我們認為落後的中國,都在2004年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
應該向黃委員、盧委員請命,設立台灣的道路交通安全專法,早日施行

2. 交通小違規不被取締,會習慣成自然,慢慢累積交通違規量,
最後,連紅燈左轉,也覺得沒有關係

3. 交通違規的處罰,不是重點,也不是目的
真正的目的,是要減少汽機車的碰撞,減少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傷

像我國在制度紊亂、執法不力,人民普遍缺乏守法(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三千多人將近四十萬人受傷

也就是說,平均每天有8.6個"孝子"、"孝女"有潛力登上新聞的版面
平均每天有1100件交通事故的受傷,這裡的受傷,都不是簡單塗塗紅藥水的傷勢,平均每件保險理賠是五萬元
大部分是骨折、外傷,甚至截肢、植物人等,也算在裡面
八成會康復,但有兩成左右會有功能障礙、約1%因車禍受傷導致殘障

4. 所謂的違停只是違規、沒有違法,是指沒有導致肇事的大部分情況,只有行政處罰,沒有刑事、民事責任

但也不是完全沒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1,訴,2256
「違規停車雖未必發生撞車之事,但有致發生一定結果之危險,即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未為此等必要之防止措施,係使機車駕駛人不能及時發現系爭大貨車車;或因此必須採取進入汽車快車道行進之原因」
「易造成閃避者駕駛車輛發生事故之危險」
「被告戊○○自應負過失責任。是被告所辯戊○○僅有違反交通規則,就本件車禍事故並無過失等語,自無足採」
「按上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範目的,一方面在於使人得及時發現該車,避免發生一定撞車結果之危險,另一方面即在於避免因違規停車肇致遭占用車道之駕駛人採取較危險之駕駛行為,即在於保護用路人之安全」

「○○○亦因被告戊○○違規停車之行為,採取進入快車道行進之較危險行為,並因此遭訴外人   駕駛系爭自小客      車自後追撞而受傷不治死亡,是因被告戊○○占用機車道之違規停車行為,造成○○○須捨較安全之機車道行駛,並在外側快車道遭訴外人黃淑惠駕車追撞,且因此受有前開傷害而不治死亡之結果,是被告戊○○之違規停車行為,與本件車禍事故發生造成○○○死亡之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至為明確」

「被告戊○○對於原告因王張金李死亡所受之損害負連帶清償責任,亦屬無疑。」

5. 這幾年食安問題爆個不停,大家就督促對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立法
但其實對於人民健康傷害的因果關係,並不十分明確

和食品安全相比,每年交通意外死傷人數眾多,才應該提升交通法規位階

6. 當違反交通法規時,表示汽機車發生碰撞的可能性便會增大,容易導致人員的傷亡

樹林區學林路的路寬很窄,當有汽車在路邊違停時,就表示汽車違停已經侵入車道,影響到往來汽機車駕駛人的視線,沒有十分十的注意,就容易導致傷亡

這種違停,基本上和並排停車導致人員傷亡的邏輯,是一樣的

所謂的,
「將一樣的能量花在違規並排上而不是在此糾結在違停之需要面。小兒之前就是因為要閃併排車輛而發生擦撞,幸好只是擦傷...」
這個邏輯不通

7. 約翰福音8:7
耶穌對著捉拿行淫婦人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但是,耶穌也對著行淫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個故事給我們幾個啟示

例如 現代社會「通姦除罪化」的趨勢,表示法律條文真的是隨著社會演化,會逐漸變化
又例如三妻四妾,也逐漸不被允許

耶穌除了要求其他人不要繼續問罪以外,也要求了婦人 不要再犯罪
而不是一面要求別人 不要對我丟石頭,又一面繼續犯罪

8. 這幾天的觀察下來,個人認為
柚子診所事實上是背了黑鍋
建議樓主,是否考慮一下,更改標題為「 學林大雅路口不定期拍照檢舉」

自從柚子診所的社區在紅線上擺放了交通錐以後,違停已經少了很多
很少違停,真的是衝著柚子診所來的
大部分的違停,都是周邊的商店,店家,或者是客人的汽車

總不會有家長真的是每天帶著小朋友,每天都等待看診那麼久吧?

說穿了,真正的違停,就是那幾台熟面孔、老地方
就說交通違規是習慣性的吧

9. 真正的弱勢,是那些騎著機車經過這些違停路段的可憐騎士,那誰來可憐可憐他們?

機車的視線被阻擋,逼不得已跨過中線,萬一發生交通事故,絕對是首當其衝,畢竟是肉包鐵,又是對向事故
下場一定很慘

就像大成路的牙醫診所前,總有一些汽車違停
前不久,就有一位機車騎士為了閃避違停,進入快車道,和公車發生交通事故
馬上就是傷亡

到底誰是弱勢呢?

10. 台灣的教育其實沒有很成功,人民對於邏輯論證、推演的能力很差

但是,對於使用章魚戰術,來混淆別人的思考,卻是得心應手

總是避免討論事實本身,靠攻擊對方、抹黑對方來模糊焦點,降低道德標準,以擺脫困境

真是厲害啊!

作者: doc50035    時間: 2015-1-8 22:18
所以大德路大觀路亂象應該也可以比照辦理
馬上download下來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5-1-9 08:41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5-1-9 12:26 編輯
easonnoir 發表於 2015-1-8 09:47
首先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紅線違規停車罰鍰費用為多少?


惡意違規停車的人被叫做弱勢人士,那我們其他的豈不連人都不是了?善意提醒與好言相勸被叫做網路霸凌,總算知道票選十大惡人的標準在那裡了...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5-1-9 09:03
Caelian 發表於 2015-1-7 10:36
想拍的人就去拍吧 誰阻止得了你們呢?

我只是單純的北大住戶 提出我自己的想法

您怎知到其他違規事件沒人在拍照檢舉呢?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5-1-9 09:11
樓高了, 來歪一下, 給大家娛樂娛樂吧

這樣吧, 停車位不夠是吧
不如政府來徵收我有持份的藝術大道和松、竹、梅街廓
縮小人行步道區, 廣設停車格, 順便把一些網友在唉的學勤路拓寬為六線道

這樣, 我這小小區分所有權人應該好歹也可以分個幾萬塊花花
連帶以後藝術大道的維護費和水電費都省下來了

自私務實, 還真是好用啊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5-1-9 10:18
換個第三人立場來看看北大特區違停的問題。

昨天搭外地計程車經北大大德路至三樹路段,計程車司機抱怨違停沿路要開S形,稱讚北大很漂亮人行道寬闊,但也不解怎會設計"人行道比馬路車道還寬","腳踏車可在人行道暢通穿越而過,馬路上的行車卻這麼困難","人好閃還是車好閃",以上是計程車司機提出的問題,我不知當初北大特區規劃設計為何如此不當,這屬專業及政策問題,只是透過第三人的眼睛反應,這是我們喜愛的家,相信每個人都願意多付出心力來維持甚至讓它更美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於到處都有違規怎麼不去檢舉XXX,的確,到處都有違規,先從眼前這樣開始不好嗎?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5-1-9 10:32
馬路那麼寬要幹啥? 回計程車老板的話
這裡是住宅區, 如果不是違規停車的話, 怎會有馬路不夠用, 需要蛇行穿越的問題?

北大特區是一個以人為重的住宅區

但是我也知道有的店家希望北大特區是三峽老街的觀光區延伸
越熱鬧越好

在三鶯大橋老舊堵塞的問題下, 有人希望北大特區扮演交通外環道的角色
路越寬越好

我這種住這邊的人
想法跟 期待用北大特區來賺錢 的人
或是跟 期待用北大特區來借過 的人

當然是大大的不同啊
作者: 文兒    時間: 2015-1-9 11:23
lin13192233 發表於 2015-1-7 10:39
朋友您好,其實我很欣賞您的內容,真正該要公權力介入的應該是無視他人權利,自私自利的那些人,多一分尊 ...

你不知道這裡的聖人多的是,太多只會看著別人的過錯,而不會反省自己的人^^

對於打著正義的旗號而不願尊重或溝通的人,一笑置之。
作者: wyn    時間: 2015-1-9 11:27
今天如果是討論便道取消造成的塞車問題,或是違章工廠排放的癈氣,甚至是殯喪特區設置問題,

好像沒人會討論上述問題是違規還是違法耶!大家一定是反對!

怎麼紅線停車問題還要搞的這麼複雜,要先確認是違規還是違法,好像只是違規的話

就放過,勿以惡小而為之。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5-1-9 12:22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5-1-9 12:25 編輯
文兒 發表於 2015-1-9 11:23
你不知道這裡的聖人多的是,太多只會看著別人的過錯,而不會反省自己的人^^

對於打著正義的旗號而不願尊 ...


誠如anes855所說:台灣的教育其實沒有很成功,人民對於邏輯論證、推演的能力很差,但是,對於使用章魚戰術,來混淆別人的思考,卻是得心應手,總是避免討論事實本身,靠攻擊對方、抹黑對方來模糊焦點,降低道德標準,以擺脫困境。
不過就是有人違規停車,有人看不過去,決定拍照檢舉,您有違停的自由,他有檢舉的權利,這麼簡單的事實,搞到變成誰是聖人的爭執。真是...
不過,反正冬天天氣冷無處可去,網路交流一下也算是一種排解吧...

作者: 文兒    時間: 2015-1-9 12:29
肯特森 發表於 2015-1-9 12:22
誠如anes855所說:台灣的教育其實沒有很成功,人民對於邏輯論證、推演的能力很差,但是,對於使用章魚戰 ...

對阿,不過就就是違規檢舉拍照的是,跟台灣教育,邏輯,推理又有何關係.....

只是代表文字修辭好,然後呢....看到大家都表達意見,我突然也想說說話而已^^
作者: desperoda    時間: 2015-1-9 12:52
勿以惡小而為之


請問:這"小惡",是指違規停車,或是檢舉違規停車?
作者: desperoda    時間: 2015-1-9 13:03
本文章最後由 desperoda 於 2015-1-9 13:13 編輯
對阿,不過就就是違規檢舉拍照的是,跟台灣教育,邏輯,推理又有何關係.....


跟台灣教育的關係可大了.
違規停車,不論是違反法律,或違反規定,都不見容於社會正義與秩序,
之所以會引發爭議,是有民眾認為"其情可憫,不應撻伐,否則就是輿論欺壓弱勢,網路霸凌".
焦點不只是停車問題,還涉及到各階層教育的成效,尤在於對是非的判斷與道德良知的反省,
民眾有愛心,有善心,都是好事,但投注在違法違規之人或事,怎麼想都不對!

沒有人想當聖人,只希望自己的住居環境整潔些,清爽些,有秩序些,通行順暢些;
學林路頂多只能算防火巷,災難發生時,不致影響救援而已.



作者: GSC家族    時間: 2015-1-9 13:24
本文章最後由 GSC家族 於 2015-1-9 13:26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5-1-9 10:32
馬路那麼寬要幹啥? 回計程車老板的話
這裡是住宅區, 如果不是違規停車的話, 怎會有馬路不夠用, 需要蛇行 ...


要不要考慮...
在北大特區外圍蓋個圍牆,所有車輛採發車證管制進入,並令所有商家及中大型賣場不得進駐...
這樣就不會有車輛過多、停車位不足的現象,而違停狀況應該會改善不少...
作者: wyn    時間: 2015-1-9 13:34
desperoda 發表於 2015-1-9 12:52
請問:這"小惡",是指違規停車,或是檢舉違規停車?

檢舉違規停車是小惡?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5-1-9 13:42
GSC家族 發表於 2015-1-9 13:24
要不要考慮...
在北大特區外圍蓋個圍牆,所有車輛採發車證管制進入,並令所有商家及中大型賣場不得進駐.. ...

何必這麼麻煩 ?

這叫 削足適履 ... 聽過吧

就大家自愛些, 避免違規停車, 交通問題立馬消失無蹤
不就結了嗎 ?
作者: desperoda    時間: 2015-1-9 13:43
怎麼紅線停車問題還要搞的這麼複雜,要先確認是違規還是違法,
好像只是違規的話

就放過,勿以惡小而為之。


不好意思.我的解讀能力比較差,就放過,應是指不要違停.現在懂了.謝謝!

作者: easonnoir    時間: 2015-1-9 14:44
肯特森 發表於 2015-1-9 08:41
惡意違規停車的人被叫做弱勢人士,那我們其他的豈不連人都不是了?善意提醒與好言相勸被叫做網路霸凌,總 ...


既然您回小弟的文,那小弟也澄清一下

惡意違規停車這帽子扣得夠大了,請舉證「惡意」,想必您是車主?如果不是的話,您要怎麼證明那些車輛是「惡意」阻礙交通而專程去停在那邊的呢,又違規停車客觀上是錯的,小弟文章節錄的罰則也支持這一論點,但小弟絕沒有說不該罰,請務必匡正視聽。

霸凌方面
在這串文章之中出來叫屈或同情違規車輛的那方是不是越來越小聲?被群起而攻之的難道是各位支持樓主檢舉的一方?那麼在網路上弱勢的,是自知理虧的這群違規車主與同情他們的網友一方,這段話沒有錯吧?小弟只希望大家多點同理心,並且把力氣花在有價值的事情上,但事實上,多了網路匿名的這一層保護,大部分的人都把同情同理與關懷丟到一邊去,痛快的「做你平常不敢做的事情」,畢竟在網路上罵人吵架又不用付甚麼責任,關掉網路自己仍然是個好學生,好同事,眾人眼中的好好先生,小弟淺見,若冒犯請多見諒。

--
又不是在辦辯論比賽,你一言我一語,光憑一篇文章要讓人改變想法是不可能的事情,那麼這串文章也就不用繼續討論下去了,但與其說是討論,其實也就像是抒發肚子裡的怨氣,有這機會親痛仇快,看對手倒地趕快上去補兩腳,這樣的話,就請自便吧。

 祝 順心
作者: dearjosy    時間: 2015-1-9 15:06
anes855 發表於 2015-1-8 19:29
樓主或許很生氣

但還是得吞下去,尊重一下專業

謝謝您的建議, 我也覺得標題和內容應該把"柚子診所前"和"就診民眾"除去, 都改成學林路較為妥當, 畢竟違停者是誰我們都不知道, 這是我的錯誤, 在此致歉......
但是.......我找不到地方可以更改耶??!! 誰可以指導一下嗎 ? 我找不到新手教學中寫的"編輯"這個項目
作者: desperoda    時間: 2015-1-9 15:21
何需多言?做就對了!

注意事項:
四、違規事實之認定:

(一)如檢舉動態違規車輛之行為,除應攝取清楚之車輛牌號、顏色外,對於違規事實之構成,
         宜需檢附攝取連續採證照片或錄影資料為憑,俾免爭議。

(二)另係違規停車者,所攝取採證照片之角度,應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
          場,車輛係臨停或停車狀態)。

(三)拍攝角度應將違規車輛牌號及違規事實如係紅線停車、黃線停車、公車站牌10公尺內停車
          等),一併涵括擷取入鏡,俾足以證明其違規行為。

(四)如係使用數位式照相機所拍攝之採證照片,應檢具原始檔案(數位圖檔),以確保拍攝日期、
          時間正確無訛,並請敘明違規之日期、時間(時分)、地址等資料後,據以提出檢舉。


細節請參考:http://tvrs.ntpd.gov.tw/    檢舉交通違規應注意事項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5-1-9 15:29
同意 做就對了

違規的人本身就已經違規了, 犯錯了

怎能在這篇討論串裡, 去期待犯規犯錯的人來一起同意檢舉行為呢?

不需要, 也不必期待, 做 就對了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5-1-9 20:56
desperoda 發表於 2015-1-9 12:52
請問:這"小惡",是指違規停車,或是檢舉違規停車?

檢舉違規當然是勿以善小而不為
多多拍照檢舉,必免用路人安全受威脅囉
作者: wyn    時間: 2015-1-10 08:02
desperoda 發表於 2015-1-9 13:43
怎麼紅線停車問題還要搞的這麼複雜,要先確認是違規還是違法,

不好意思.我的解讀能力比較差,就放過,應是 ...

應該是我斷句斷的不好,sorry。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5-1-10 08:45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5-1-12 09:12 編輯
easonnoir 發表於 2015-1-9 14:44
既然您回小弟的文,那小弟也澄清一下

惡意違規停車這帽子扣得夠大了,請舉證「惡意」,想必您是車主?如 ...


惡意乃法律用語,指的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在畫紅線的區域停車,駕駛人又不在車上,即屬法律上的惡意,至於霸凌之說。目前為止,大家各抒己見無人口出惡言,支持檢舉違停的人數較多,就說是霸凌?這點如何解釋,倒要向您請教一下了...
作者: desperoda    時間: 2015-1-10 11:31
本文章最後由 desperoda 於 2015-1-10 11:32 編輯

高樓層住戶往下傾倒廢水,或丟擲檳榔渣和未熄滅的菸蒂,
媽媽帶幼兒在公園玩耍,一旁大叔猛抽香菸,毫不知節制,
這二件事情經常發生,違法違規嗎?未必.

如果你是受害者,被淋得一身黑水檳榔汁,或被菸蒂燙傷,卻求償無門,
或二手煙猛然灌入你和寶寶的呼吸道,空汙不說,更會致癌,
你們對犯案者仍會寬宏坐視嗎?會慷慨體諒嗎?會依然施以同情心嗎?

如果違規車輛就停在你家門口,或是社區車道的出入口,造成不便利,你們會如何反應?
關鍵不在"檢舉與否",而是違規停車的行為是對或錯,應予責罰或鼓勵,還需要爭論嗎?
正邪,黑白,是非,善惡,只要是有良知,會思考的人,即使沒受過教育,還是能分辨吧!



作者: 音音美代子    時間: 2015-1-12 01:34
這兩天正好小兒不適
帶著小兒去了趟柚子診所
不知是時段的問題 還是檢舉奏效
學林路上違停的車輛剛好少了許多

天冷,只得和兒子在室內等候,和著眾多病毒和細菌
在門口,寒氣絲絲地灌進來,
吸引我視線的,是一個大約剛滿月的娃兒 還有一個三四個月大的BABY  
他們都由爸爸抱著 在門口吹冷風

寒風刺骨,這麼小的孩子能受得了嗎
但小孩子抵抗力是那麼的弱
在人滿為患的診所內感染了其它病菌 豈不是更加危險?
我想 站在門口受凍 也是愛子心切的爸爸們不得已的選擇吧

我只希望 這些孩子們能健康 平安.......

作者: wyn    時間: 2015-1-12 08:28
給小孩保暖的方法很多,用車子違停的方式來給小孩保暖我覺得是不足取的。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5-1-12 09:01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5-1-12 09:10 編輯

人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像這位在大學路上誇張違停的仁兄,想必是因為血糖過低,必須緊急補充食物,否則將會陷於昏迷,情非得已,所以才會這樣停車的,是吧?
感謝樓主的提醒,若大家多多拍攝像這樣的照片,上傳給相關單位,舉手做環保,北大特區的明天必定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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