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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搶劫!去你媽的二代健保 [列印本頁]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4 22:06
標題: 搶劫!去你媽的二代健保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1-1-4 22:09 編輯

執行業務所得不等於外快,
也不是每個領執行業務所得的都是有錢人,
這麼簡單的道理,我們的高官立委是真不懂?還是裝傻?

小弟以接稿維生,稿費全部是執行業務所得,年收入僅約六十萬,還要養老婆、小孩,
依現行健保制度,每年一家三口已經要繳 573 * 3 * 12 = 20,628 元 (加保職業工會)
現在二代健保強渡關山,就全部執行業務所得另收補充保費 2 %
也就是說,未來我每年還要多交 12,000 左右的健保費!
所以,家庭年收入僅60萬的洪阿民一家三口,每年要繳32,628的健保費!

憑什麼?!

真想罵
什麼吃的!
作者: FANNY!FANNY!    時間: 2011-1-4 22:15
樓主說的好阿!!!!同意您的說法!!!!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5 08:51
回覆 亨亨 的文章

至少也要拿幾打雞蛋丟屋簷
亨亨有沒有熟識的蛋販,我去交關

作者: kennyc    時間: 2011-1-5 09:25
確實不合理,應該要多設個總收入免稅額,超出額度的部份才能多收2%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5 09:32
回覆 kennyc 的文章

就是啊,這麼簡單的事情卻不做,只想圖方便 (搞就源扣繳!),擺明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

爛。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1-1-5 09:59
回覆 洪阿民 的文章

找個地方設立小型公司...辦個發票吧
發票的5%營業稅還是對方付的呢
以後加油還是買用品都可以扣扺進項稅額
每年的營所稅現在也降了~且費用比綜合所得來的多...
公司的純益率有5%就很迷人了,個人綜合所得大概50%都是應納稅所得...

ps:我們雖沒有執行業務所得...不過也沒好到那裡去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5 10:33
亨亨 發表於 2011-1-5 10:29
早期..............三七五減租也強搶了很多個人財產!

這個我了解。。。
唉。。。。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1-5 21:17
同意樓主說的...
這樣的"補充"...
唉...只是補破網拉....

如果把健保當成一種"稅"...
那這樣的修法已經失去加戶總所得的精神...
唉..........................

為政者的之所以選你們為政;就是希望妳們比我們這些庶民聰明一點...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6 10:11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1-1-5 21:17
同意樓主說的...
這樣的"補充"...
唉...只是補破網拉....

他們可聰明了,知道查證總所得很麻煩,就乾脆亂槍打鳥,多方便啊!
作者: 貓頭鷹    時間: 2011-1-6 11:52
回覆 洪阿民 的文章

我有放在冰箱很久的蛋!
建議在太陽下先曬三天再使用!
保證威力加倍!

作者: chiajeng    時間: 2011-1-6 12:13
誰叫我們不姓馬的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1-1-6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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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保費以月投保薪資計算,費率初定由現行5.17%降為4.91%
2.補充保費每月單筆來自不同所得來源超過2,000元、低於1,000萬元的金額都要計收

所以你一年收入的執行業務所得六十萬應該不會全不成為補充保費計算對象
而且在原來健保制度下繳的兩萬多元保費應該也會下降
所以你可能不會增加那麼多保費

作者: 輕一笑    時間: 2011-1-6 14:29
說穿了健保局沒錢了,改變遊戲規則刮錢,原也無可厚非,但最近又看到18%,真是百感交集,政府稅收75%來自個人所得稅,資源卻不盡公平,自己挖坑又無能解決問題,就找那一大群還刮的到油的刮,稅也要的多健保也要繳的多,朝著社會主義制度走啊!就是要刮錢還搞冠冕堂皇的好像新制還造福多數人.
作者: 輕一笑    時間: 2011-1-6 14:33
回覆 洪阿民 的文章

目的就是要幾隻鳥,太大的鳥不敢打,會叫的鳥不能打,其他被打到的"算你衰".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6 14:45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1-1-6 14:49 編輯

回覆 masayasu 的文章

1.一般保費以月投保薪資計算,費率初定由現行5.17%降為4.91%
2.補充保費每月單筆來自不同所得來源超過2,000元、低於1,000萬元的金額都要計收.

謝謝您的關心,不過:
1. 這樣三個人加起來一年少不到一千元。
2. 我想出版社不可能大費周章地把稿費拆成多筆2000元以下的給我。
所以只要我還有六十萬的所得,三個人年繳三萬以上是跑不掉的。
作者: 劉光豈    時間: 2011-1-6 15:05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6 15:17
不動產交易所得不課稅,資本利得不課稅,反倒從業務執行獎金或是股利這邊下手,唉...
而且二代健保的改革精神全部消失了,
剩下的只是搓完湯圓的結果,唉呀...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1-1-6 16:08
本文章最後由 masayasu 於 2011-1-6 16:15 編輯

回覆 洪阿民 的文章


關於執行業務收入,衛生署的說法是:
http://www.doh.gov.tw/ufile/doc/ ... 要多繳錢嗎.doc
第1類第5目及第2類被保險人,已採執行業務所得申報其健保投保金額者,不再以執行業務收入計收其補充保險費,故若其無其他計收補充保險費之收入時,則保費負擔應不高於現制。



作者: leonlee1205    時間: 2011-1-6 17:04
根本就還沒考慮清楚就強制過關,是想弄死我們這些人嗎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6 17:12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1-1-6 17:14 編輯

回覆 masayasu 的文章

已採執行業務所得申報其健保投保金額者
這就有問題啦
一、我這種支領名目 9B 的本來就不是固定所得,我可能三,四個月沒半毛錢,然後這個月領六萬,下個月領八萬,然後又兩個月沒半毛錢,這要從何認定該投保之金額?
二、若以去年月平均所得計,就算我50,000好了,你知道第二類保險人50,600的健保要繳多少嗎?本人加2眷口每月4596,一年就是55152,勞保保費則更驚人,原因就是我們沒有雇主「幫忙」分攤。何況依照職業工會規定,我們並不能保這麼高的額度 (規定是入會時21,000,每年最多加15%) 。我們這些無固定雇主的,會加入職業工會只是希望繼續累積勞保年資罷了 (不然就要繳那無三小路用的國民年金),於情於理都不會保那種額度。
三、如果政府都知道我的去年月平均所得了,那麼採用「家戶總所得」的方式有何困難?根本就是自打嘴巴!

囉唆一堆,其實我不是在乎實際要增加多少保費,只是覺得政府拿無固定雇主者開刀非常不合理。就是有職業歧視。

我可以試著揣摩政府的心態:
一、二代健保對普通上班族有利,所以會得到支持。
二、社會大眾對於支領「執行業務所得」和「高額獎金」的觀感普遍不佳 (前者包括名嘴名模,後者包括某些房仲 [sorry],你看政府和媒體舉的例子就知道了),所以不會反對。

所以我們這種領執行業務所得的小小soho族就活該倒楣了。

只能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
希望以後還有機會翻譯一些好書給大家。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1-1-6 18:51
健保局只有櫃檯人員及製單 列印 會計人員比較忙而已,
其他辦公室部門真是誇張到叫人傻眼, 哪兒有放任員工職員去買五十嵐買鍋貼 買奶油餐包的,
我跟姐曾經在台北辦事處看到上班時間這樣混水摸魚, 還可以領四個半月年終獎金 真是敗家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1-1-7 08:51
本文章最後由 拉不拉珍 於 2011-1-7 08:51 編輯

回覆 洪阿民 的文章

我也同意你的說法,從標題用字遣詞看得出來你很生氣喔!! 我看得都臉紅了
作者: 麗寶小姿    時間: 2011-1-9 04:45
反正有局隴就涼就嗬康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1-10 15:20
唉.....
可不可以上街頭表達我們的心聲呢?

如果幾年後健保又賠錢了?要再弄個三代,四代健保...
這樣不知道會變成幾趴?
一個上班族如果勞保,健保最後再繳綜合所得稅之前已經被扣了十幾二十趴...那不比所得稅還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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