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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峽河掏空出人命 獲國賠832萬元 [列印本頁]

作者: 自己的眼鏡    時間: 2014-12-12 14:35
標題: 三峽河掏空出人命 獲國賠832萬元
三峽河掏空出人命 獲國賠832萬元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即時報導】2014.12.04 10:36 pm

前年蘇拉颱風豪雨造成新北市三峽河水位暴漲,淘空三峽區清水街河堤路基,道路瞬間崩塌成一個大坑洞,經營花店的高明欽摔落大坑洞內死亡。新北地院認為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及新北市三峽區公所有疏失,判兩單位應賠高家832萬餘元。

法院調查,前年8月2日清晨蘇拉颱風襲台,三峽河水位暴漲,滾滾黃水衝破護堤、淘空岸邊清水街街道路基,剛巡視店面要回家的花店老闆高明欽經過時,路面突然塌陷出一個長約12公尺、寬8公尺、深4公尺的大洞,高來不及避開摔落坑洞中,上身被重達100公斤的鋼板壓住,被消防員救起送醫,但為時已晚。

高的家屬認為,這起意外與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及新北市三峽區公所等單位管理疏失有關,提起國家賠償,求償1230餘萬元,但兩單位都稱沒有管理疏失,互指對方要負管理缺失責任。

法官指出,依台灣省水利技師公會的事故鑑定報告,意外主因是三峽攔河堰的設置會抬高水位,災害前三峽堰的橡皮壩已破損,且左岸固定堰下方消能平台存有無混凝土坦護水坑,相關單位未修復,洪水發生時三峽河主流偏左岸流動,橡皮壩破損無法發揮功能,造成上下游水位出現高落差,河水不斷沖擊及水坑渦流掏刷路基。

法官認為,十河局七年前施作三峽河堤岸綠化改善工程,是造成三峽堰左岸存有無混凝土坦護水坑的主因,三峽攔河堰的設置及管理機關是三峽區公所,這起意外都因這兩單位管理缺失造成,應負賠償責任。

作者: lyca    時間: 2014-12-17 07:57
我記得第二天我有去看
當時副市長李四川有到場監督搶修
結果一個老阿伯不知死活, 跑去三峽河邊走
被副市長看到, 當場要求不能讓老阿伯在那邊走
結果可憐的是消防員
趕緊衝下河堤, 把老阿伯抓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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