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這是發生在新北市三峽區龍埔里三樹路222巷236弄118號的真... [列印本頁]

作者: powerme    時間: 2014-11-16 10:01
標題: 這是發生在新北市三峽區龍埔里三樹路222巷236弄118號的真...
政策下的犧牲者 誰能救救我們
作者: 周浩子    時間: 2014-11-16 12:01
我不是專業人員,對於水土保持,河川安全等等不懂,我只是提出一個疑問,但不知道雖然文中一百多年沒淹過水,但並不一定表示之後不會,也有可能你這裡不會淹水,但是水土保持工作沒做而影響下游或其他廣大地區眾多人口聚集區域水患,我認為台灣應該專業的討論這樣的問題,而不是受害者用被迫害的訴求去影響大眾

台灣人是善良的,但台灣人的判斷常常被善良的心給左右,變成不科學客觀公平的討論,最後變成雙方對立,而不是解決問題,當然政府是有權力的,民眾是相對弱勢,政府應該要更有包容心跟處理的能力跟技巧,但民眾也不可以得了便宜又賣乖,我指的是收取政府的徵收後,然後等發現不配合可以有更多利益卻反悔的自私民眾
作者: jjs81062    時間: 2014-11-16 13:00
周浩子 發表於 2014-11-16 12:01
我不是專業人員,對於水土保持,河川安全等等不懂,我只是提出一個疑問,但不知道雖然文中一百多年沒淹過水,但 ...

這也是政府要拿出數據說服人民的地方囉
當然,怎麼說人民都不相信,這是現在公信力低落的困境
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作者: ketsu019    時間: 2014-11-17 09:11
所以住了一百多年都沒繳過房屋稅跟地價稅

現在要以有居住事實來反對政府徵收??

是我誤會了還是哪裡有問題啊??
作者: iAlpha    時間: 2014-11-17 09:27
不是所有的房屋  都要繳房屋稅.
不是所有的地  都要繳地價稅.
作者: 林小妹    時間: 2014-11-17 11:20
iAlpha 發表於 2014-11-17 09:27
不是所有的房屋  都要繳房屋稅.
不是所有的地  都要繳地價稅.

請問哪一些房地不用繳房屋稅、地價稅
作者: andrewku    時間: 2014-11-17 12:16
有選舉到ㄋ~~會有人說~~
真他X的..選舉一到連狗大便都是香的 (這樣會不會汙辱到狗)

作者: arrowshin    時間: 2014-11-17 12:20
以您的地址跟影片中的地貌看來

貴府的土地跟建物應該是在臨河岸那片地沒有錯

大概離現有的河道還有近百公尺遠,離水面還有上百公尺

但是那段河岸我印象中是沒有作河堤的

未來有沒有危險性我不敢說,但確實沒聽說那一帶淹水過

我想貴府現在面臨的問題可能是政府目前以「收回」而非「徵收」的方式取得土地

即便是徵收的價格也沒辦法撐起貴府三十多人的居住與工作問題

回收河川地的補償更少,更加無法解決問題

這部分憑良心說,只能找民意代表陳情處理,看能否取得較高的賠償金

麥仔園重畫區目前看來是勢在必行了,周邊臨接的河川地應該是政府優先收回處理的部分

這部分請貴府有心理準備

先找一下龍埔里長陳先生,趁最近要選議員,趕緊跟幾個侯選人連絡

這時候願意幫貴府的代表應該不會太少的

祝好運

作者: ketsu019    時間: 2014-11-17 12:41
本文章最後由 ketsu019 於 2014-11-17 12:53 編輯
林小妹 發表於 2014-11-17 11:20
請問哪一些房地不用繳房屋稅、地價稅 ?


我猜是侵占國有地的違建兩者都不用繳 (沒有要影射誰喔)
稍微GOOGLE一下了 房屋評定現值低於10萬且非營業用 免繳房屋稅
土地為道路用地 則免納地價稅 其餘留給其它神人補充...

從本案來看 似乎都不符合以上要件 合理推斷居住者並無相關產權證明
樓上的仁兄說的好 應該是政府收回而非徵收 看不出來有不合理的地方
我是不曉得台灣以前是否像美國蠻荒時代插了旗就代表土地是自己的
但是居住了那麼久沒有產權文件 只繳過一次據稱是被騙的稅金
就認為土地跟房屋都是合法擁有的 以現今眼光來看證據力未免薄弱了些
換個角度想 已經賺到了一百多年的租金 也是該找地方另起爐灶了...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4-11-17 12:48
如果是我家不用繳稅,我一定會去查所有權人是不是變老公小三了
作者: HeatPump    時間: 2014-11-17 13:14
陳情+訴願,調閱地籍圖看看便知,問問土地代書吧。
作者: juniormark    時間: 2014-11-17 13:21
本文章最後由 juniormark 於 2014-11-17 13:29 編輯

看地址大概是位於三峽河旁,也就是舊三峽瀝青對面,
查一下google map,蠻靠近三峽河的
然後如果我眼力沒變差,貴戶後方,2012年google街景車剛好照到很多罐奇怪的藍色桶子不知道煙囪在冒什麼奇怪的東西?難怪三樹路附近永遠都有怪味,
這種特定農業區旁的河川地,如果是堆堆家具,不汙染的工廠就算了,我不知道河川地上ㄧ根大煙囪在那幹嘛????

[attach]327093[/attach]
作者: dreamsidea    時間: 2014-11-17 15:40
我想 小林村 在出事之前,應該也是同樣的想法吧,我們祖先在此過了近百年了,都沒有出過事,你們居然叫我們搬走? 這個是何道理! 但是  天候、地貌、水文 是會改變的! 若是真的出事了,這就變成 三十多口 的「命案」 這樣會比較合適?

再來影片中有提到,自行車步道的問題,這個感覺更無關了! 你會在 天候不好時,特別挑這兒去騎自行車嗎? 不就是應該在家中做好防謢嗎? 但是若是你「家」就在這兒`,那要如何在天候不好的時候,移置他處呢?

雖然歷往的事情已不可考,片面之詞很難知道是誰對、誰錯! 只希望相關人事,可以好好安置這一些居民,住在更合適的地方!
作者: 倩怡    時間: 2014-11-17 15:50
我家有一家地契,沒有賣出證明,只有寫了一句行~

收歸總督府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4-11-17 17:49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4-11-18 14:51 編輯

看了這案子.林銘仁議員有讓我去瞭解狀況.他們也有透過朋友來找林銘仁議員幫忙.

談完後林銘仁議員.請他們準備資料.並交待我安排會勘.

議員交待排行程的助理~要求水利局.跟高灘處來會勘的呈級不能太低.

最後排定~103.11.3.上午10點會勘.我通知~家和~沈菁華小姐來幫忙報導.

打電話請劉家提供資料~不足資料通常議員看過案子後會讓助理去補強.

林銘仁議員通常會親自幫忙寫訴狀~就像當初北大連外道路那六戶一樣.

議員幫他們寫陳情書.帶者他們去陳情.幫他們爭取權益.

但劉家不願提供資料.溝通了很久~還是不願意提供.讓我很傻眼.

我最後實在忍不住~我說其實議員現在在忙選舉.他願意花時間來處理這個案子.

真的是很有心幫忙.但如果您不願提供資料.到時來會勘.議員甚麼資料都沒有.

當日無法找對您有利的證據來幫忙爭取權益.

最後劉爸說~那就請您取消週一的會勘.

您就跟他說不要來設腳踏車步道就好.

第一次對服務案件~感覺很無力.找里長去溝通也沒用.

先通知家和取消當日行程.

第2天水利局打電話來說~長官臨時有會議要開~想更改週一會勘時間.

所以這個案子~先擱下~等劉家願提供資料.才能處理.

沒有資料實在愛莫能助.

沒看到資料~所以不知道新北市政府憑那個說詞要他們遷走.

如果是為了他們的安全.我去過現場.他們家距離河道超過200公尺.

我現在的住家在河畔不到50公尺.

我家旁建商有8個建案.都核發建照.距離河道都只有100公尺內.

不知道政府以甚麼做標準.

應該是以國有地收回吧.


作者: Spock    時間: 2014-11-17 18:20
juniormark 發表於 2014-11-17 13:21
看地址大概是位於三峽河旁,也就是舊三峽瀝青對面,
查一下google map,蠻靠近三峽河的
然後如果我眼力沒變 ...

養豬戶。煮沸豬食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4-11-17 20:49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4-11-17 17:49
看了這案子.林銘仁議員有讓我去瞭解狀況.他們也有透過朋友來找林銘仁議員幫忙.

談完後林銘仁議員.請他們準 ...

議員能體察民意,循體制內方式解決是正道!
作者: danny518    時間: 2014-11-18 00:22
說真的 個人覺得影片旁白配的太煽情  
如果我沒記錯 一直提到危急『生命』 生命 生命 ...
回收應該損失的是財產吧
這事最後一定是法 理 情
能回(徵?)收成一定是「依法行事」 拿法律的帽子來壓你們
就是最後的大絕招 也是你們無法反抗的死局

像樓上有一位提的 應該要從證據面 體制面去著手
那才是有可能的著力點
而且聽過許多事例 最好的結果好像就是安置而已
務實層面 多拿一點賠償金  應該也要是沙盤推演的一部分
這種賺人熱淚的感性影片 稍稍是一廂情願了點
卻撼動不了體制

無論如何 祝好運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4-11-18 03:46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4-11-18 03:51 編輯

民國102年的劉家vs民國36年南華村,同樣面臨家園因政府政策收回的實際問題


[attach]327393[/attach]

[attach]327394[/attach]

[attach]327395[/attach]
(以上摘自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將如何面對實際問題?
可以參考一部得獎的紀錄片《寶島曼波》,或許能對您有所啟發與因應
內容描述921大地震後的土石流,迫使南投縣中寮鄉清水村僅僅20戶的居民,從山上遷到山腳,幾公里的路程卻耗費長達四年半時間,讓他們看到~政府知道山區確有遷村需求,但行政效率無法有效提升因應,遷村自救會從自行摸索到處處碰壁,在在顯示出反覆不定的政府和公務員的官僚行事風格,反而成為阻卻遷村的最大難題...



作者: iAlpha    時間: 2014-11-18 08:59
Yes.
房屋評定現值低於10萬且非營業用, 免繳房屋稅.
農地,  免繳地價稅.
作者: 排球    時間: 2014-11-18 11:58
影片沒有說當初祖先是"買"了這塊地, 那是有買還是沒買?
如果有買, 應有產權證明, 那抗議有理.
如果根本就沒買, 就徑自使用起這塊地, 那怎麼有理由抗議?
一百多年來沒繳租金已經是賺到了.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4-12-31 19:00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4-11-17 17:49
看了這案子.林銘仁議員有讓我去瞭解狀況.他們也有透過朋友來找林銘仁議員幫忙.

談完後林銘仁議員.請他們準 ...

三峽河道旁違規佔用案 市府訪視盼理性解決

【大成報記者高金次新北報導】2014-12-31 09:49
新北市政府為使本市河濱自行車路網更加完整,並提供市民更寬敞的遊憩休閒空間,刻正規劃清除三峽區三樹路222巷後方約10米寬的違規種植,以辦理自行車道銜接至三峽地區之興建工程,讓三峽、樹林及鶯歌區既有自行車道串連,未來除健全地方自行車網絡外,更將帶動地方觀光發展。

自行車道規劃興建地點位於三峽河河川區域內,然而該公有土地長期以來遭私人佔用營利,市府為兼顧法理情,已多次針對佔用人進行現況訪視與說明未來執行拆除之必要。

市府水利局再邀集社會局、農業局、勞工局與國有財產署等單位進行訪視,希望用溫和方式以及協助的立場解決問題,也希望佔用人能理性對話。市府重申,基於社會公平正義原則,長期佔用公有土地違建及耕作顯然於法不容,且為使本市自行車路網更加完整,拆清除工作勢在必行,讓全民擁有更優質的生活空間。


詳全文 三峽河道旁違規佔用案 市府訪視盼理性解決-社會新聞-新浪新聞中心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41231/13645895.html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4-12-31 19:11
dingding 發表於 2014-12-31 19:00
三峽河道旁違規佔用案 市府訪視盼理性解決

【大成報記者高金次新北報導】2014-12-31 09:49

蓋自行車道引發迫遷爭議 三峽居民下跪陳情

新頭殼newtalk2014.12.30 林雨佑/台北報導
新北市府在三峽河河岸規劃自行車道,卻引發迫遷爭議。從日據時期就住在三峽河河岸的劉家,在當地5代耕農,2年前劉家房舍和耕地卻被劃進河川行水區,恐面臨被強拆命運,劉家人陳情後才發現原來土地早在37年前就變成國有土地。新北市府今(30)日上午向居民說明該地要建設自行車道一事,卻遭居民舉布條、下跪陳情,盼家園能就地保留。對此,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表示,劉家土地為國有財產局擁有,希望劉家能配合政策規劃。
[attach]339953[/attach]
新北市府水利局、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官員今天上午到三峽龍埔里,向當地居民說明自行車道規劃,卻有三峽龍埔里自救會數10名成員高舉「這裡一百年,不曾淹水」、「家破人亡誰負責」布條,還有居民當場向官員們下跪陳情,希望他們的家可以「就地居住、就地保留」,並要求新北市政府重新檢視河川區劃設的適當性,在治理線未檢視周全前承諾不拆除。

三峽龍埔里自救會發言人施柏榮受訪時批評,新北市把河川治理線一劃,把房舍農地都劃進去,只憑藉一紙公文,就要把人民的屋舍強制拆遷,此案不但進行的非常迅速,也缺乏很多審議程序,根本是違反程序正義。

施柏榮質疑,新北市府現在雖說要拿來蓋自行車道,但這可能只是個幌子,該地區正在規劃麥仔園都市計劃區,將來劉家土地很有可能會被拿去蓋住宅大樓,他痛批,這根本是國家搶奪民間財產。

劉家代表劉明受訪時則表示,她們家5代耕農,她自己是第4代,她的阿祖從日據時代便住在此地耕作。2年前她們家突然被新北市府劃進河川行水區,去年11月新北市府還突然來張貼拆除公告,告知他們所居住的房舍與農地已被規劃在行水區內,屬於未經許可的建物,限他們必須在15天內搬離並自行拆除。

劉明說,事前她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家園要被拆除,經過陳情訴願後也都沒有獲得善意回應。而且今年3、4月時,還突然有怪手出現在家門口,想要進行拆除,是她們趕緊去找議員來最後才擋下來。

劉明不解地說,高灘處說他們家是行水區,會有淹水風險,但過去這邊從來沒淹過水;且根據等高線,她們家地勢最高,若她們家真的會淹水,那龍埔里和三峽應該都已經淹了,「而且會淹水的地方還要蓋自行車道,不是很奇怪嗎?」

而新北市府和高灘處要求劉家提出建物的證明文件,劉明說,她們一查才發現,原來她們家的土地在1977年9月5日就被臺灣省政府片面登記所有。劉說,多年前有官員派人到家裡來,告訴她們不識字的老人家,要繳稅留給自己保障,老人家繳了稅後卻不知道拿到的僅是「租聯單」而非「稅金單」,她們等到現在才發現是被政府給騙了。

然而,劉明也從1973年的河川圖籍中舉證,她們家房舍土地早就和現今的農地相連,且在1983年時也申請了門牌,但這部分政府各機關卻都不接受他們的陳情。針對土地所有權爭議,目前她們也準備對國有財產局提出異議。

對於今天上午新北市府水利局、高灘處等官員前來說明,劉明很不滿地說,官員們只有說他們是配合政府政策、會再瞭解,其他什麼都沒有回應到。

對此,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副處長林宏政受訪時表示,自行車道總長約6、7公里,希望能把三峽老街和鶯歌老街串在一起,高灘處上午是要跟民眾說明,看可不可以先把自行車道做出來。林宏政說,其實自行車道只會從劉家房舍旁的耕作區經過,不會直接影響房舍。但因為劉家的土地屬於國有財產局的土地,也位在河川區內,將來要做防洪工程時其實也是要搬離的,但「現階段是沒有要請他們(劉家)搬離的」。

而劉家地勢高,有沒有淹過水,林宏政說他不清楚,且他也沒聽說過有怪手開到劉家門口的事情。此外,林也強調,此自行車道跟麥仔園都市計劃沒有相關。

林宏政也說,如果劉家人有需要,可以尋求社會局等局處提供必要協助。不過,這部分劉明則表示,高灘處之前也是這樣跟他們說,若有生計問題,可以去找社會局;後來社會局和就業服務處也有跟她們聯絡,但社會局卻表示,家中若有殘障或是家暴情形才歸社會局管,對於劉家個案社會局也無法處理。劉明無奈地說,若他們家真的要被拆了,之後生計該怎麼辦呢?
http://newtalk.tw/news/2014/12/30/55354.html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4-12-31 19:39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4-11-17 17:49
看了這案子.林銘仁議員有讓我去瞭解狀況.他們也有透過朋友來找林銘仁議員幫忙.

談完後林銘仁議員.請他們準 ...


新北市府索地要建鐵馬道 農家誓抗爭

2014-12-31
〔記者張安蕎/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規劃興建三峽河濱自行車道,沿線上一戶居住了三十二口的劉氏民宅,被迫拆遷還地,水利局昨日邀集社會局、農業局等單位到場訪視,劉家人拉起寫有「誓死捍衛家園」的白布條,聲淚俱下向官員們下跪陳情,呼籲政府不要強取民地,浮濫興建自行車道。

水利局去年底至劉宅張貼拆除公告,指劉家人侵占國有地,且住宅位於水流行經區內,恐有淹水危機,但劉家人認為,他們從清朝時代便世居在此,百年來從未淹過水。
高灘處︰評估劃入行水區必要性
「水不會淹我家,政府才會搶我家!」劉家人昨日高舉抗議布條,激動的向到場官員陳情,甚至全體下跪,哭成一團,最後在市議員林銘仁調解下,高灘處總工程司陳勝松同意評估將劉宅劃入行水區的必要性
劉家拿出「租聯單」證明有交「稅」
高齡七十一歲、劉家第三代的劉米盈表示,民國四十五年開始,國民政府便派人來收取稅金,並開立「稅金單」做為證明,他們一直認為自己擁有土地所有權,但拿出單據一看,竟發現當時政府開的單據其實是「租聯單」,且單據上沒有標示地段及地號,「政府為何可以拿空白的地段租人民?這是個大騙局,欺侮不識字的農民!」
為了拿出合法房屋證明,劉家人至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等十多個機關申請資料,「但各單位皆以推託之詞,或年代久遠無從考察拒絕我們!」劉家第四代、排行第九的女兒劉明說,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她仍找出附有祖先姓名及地號的河川浮覆圖、門牌等資料,足以證明他們自清朝時代便居住在此,「但政府完全不理會這些證據。」
水利局︰有開墾事實 但沒土地所有權
水利局長古沼格表示,劉家人提出的資料只能證明,他們在這裡有開墾事實,並沒有土地所有權,土地絕不是誰占最久就歸誰;而河川治理線的劃設,必須考量土地權屬,劉宅本屬國有土地,當然是治理線的優先劃設範圍。古沼格說,未來不管安置或輔導就業也好,政府會加以協助。
社會局︰可協助租屋及生活救濟
社會局副局長林昭文指出,若劉家人有意願搬遷,社會局可協助租屋,並依照相關法規提供經濟及生活上的救濟。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43578

林議員不離不棄,持續協助本案處理
作者: ckwan    時間: 2015-1-1 09:49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4-11-17 17:49
看了這案子.林銘仁議員有讓我去瞭解狀況.他們也有透過朋友來找林銘仁議員幫忙.

談完後林銘仁議員.請他們準 ...

沒有所有權證明,占住不走,拍些旁白很受迫害的影片.....我無意詆毀,但如果大家都不守法,那這社會還得了...
作者: ckwan    時間: 2015-1-1 09:54
dingding 發表於 2014-12-31 19:39
新北市府索地要建鐵馬道 農家誓抗爭

2014-12-31

截至目前,每年都有繳錢嗎?? 看起來好像不是吧!! 就算有,租不等於擁有,那以後誰敢租人房子!! 還是守法吧~~住這麼多年有夠本了!! 或許說得太直接,在此跟各位鄰居先說聲抱歉!!
作者: kasa1107    時間: 2015-1-1 21:15
如果從法律面來解決,我覺得劉家人是可以去登記為土地所有權的,因為依照民法規定,當地都居住超過百年了,應該是可以去請求登記為所有權人,而登記之後,就可以請求用徵收的名義來處理,這可能是一個解套的方式,但缺點就是政府要多付錢給遷居費用了。

第 769 條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
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作者: wyn    時間: 2015-1-1 21:28
前面新聞不是已經說了嗎,民國66年就已經登計此地所有權為國家財產局,

劉家每年拿到的只是有繳租金的證明。
作者: 老賈    時間: 2015-1-2 00:06
查查37年前變成國有地前, 那塊地是屬於誰的. 若不是國家的, 那就比較好談了.  

不然國家隨便把土地偷偷變成國有, 50年後跟土地上的人討地, 那子孫怎承受的了.
作者: lyca    時間: 2015-1-28 11:30
本文章最後由 lyca 於 2015-1-28 11:34 編輯

這個案子只能怪當事人不懂法律
只能被法律玩
頂多請政府看在情與理上面,多爭取一點補助

而且當事人這麼多年來
為何都沒想過自己有沒有產權證明
自己住的地,沒有所有權,自己不覺得奇怪?
作者: yougenmi    時間: 2015-1-28 12:02
dingding 發表於 2014-12-31 19:11
「而且會淹水的地方還要蓋自行車道,不是很奇怪嗎?」


很多自行車道
的確都蓋在會淹水的堤防外....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