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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國際一街的阿郎鹹酥雞和麵線!把店面搞成這樣,生意真... [列印本頁]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6 14:24
標題: 國際一街的阿郎鹹酥雞和麵線!把店面搞成這樣,生意真...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4-11-7 17:11 編輯

又是頂篷,又是盆栽、還有隔牆與路障,只考慮自己的方便與需要,完全不顧行人的權利與對景觀的破壞,這家店說是北大特區的害群之馬,一點都不為過。話說回來,如此自私的行為,除了令人倒胃口,真的能讓生意更好嗎?各位北大的朋友,面對這種情況,我們除了消極的抵制,真的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法了嗎?
作者: daniel    時間: 2014-11-6 14:43
真的!
以前常常去消費
後來看到原本乾淨的店面 搞成現在這樣
一點都不想靠近!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6 14:56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4-11-6 15:32 編輯
daniel 發表於 2014-11-6 14:43
真的!
以前常常去消費
後來看到原本乾淨的店面 搞成現在這樣


我看他店裡面其實空間很大,可是都不整理,也不利用,感覺上到處髒兮兮,油膩膩的。雖然有店面,看來還是比較習慣擺路邊攤...
作者: 貓頭鷹    時間: 2014-11-6 15:19
這不是法定退縮空間嗎?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6 15:25
貓頭鷹 發表於 2014-11-6 15:19
這不是法定退縮空間嗎?

可惜,法規不是很嚴謹,對於法定退縮空間的使用限制,似乎沒有很清楚的規定,所以像台北大前面的停車,警察也無法可管。真不知道這些負責立法的大人物們,當初是怎麼想的...
作者: mobyshin    時間: 2014-11-6 15:38
詳細位置在?
是賣什麼的?
話說小林甜湯還有在營業嗎?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4-11-6 15:39
我剛剛以為是賣花的店....
圖有點小,是...鹹酥雞那家嗎~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6 16:09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11-6 15:39
我剛剛以為是賣花的店....
圖有點小,是...鹹酥雞那家嗎~

對滴!感覺上他們雖然有店面,但還是比較習慣擺路邊攤...
作者: raybinlee    時間: 2014-11-6 16:15
只要是不顧行人行走的權利及破壞環境景觀的商家, 若是法律無法處置, 那就只好由消費者來抵制, 像是最近大家共同抵制頂新集團一樣. 只要消費者有共識並團結合作, 這種力量甚至比法律還大還有效. 怕只怕多數的消費者不認為這有什麼大不了的, 而繼續去照顧不肖商家的生意
作者: doc50035    時間: 2014-11-6 16:46
大德大觀路也好不到哪去
整個北大特區的素質
都被這些店家及愛隨處臨停的汽機車駕駛給搞low了
在配合上因循苟且舉報就推拖拉的北大派出所
唉唉
不知哪個里長候選人有辦法好好正視我們這些居民的心聲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6 16:52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4-11-6 16:56 編輯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11-6 15:25
可惜,法規不是很嚴謹,對於法定退縮空間的使用限制,似乎沒有很清楚的規定,所以像台北大前面的停車,警 ...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二百八十八條   建築物之設計,其基地臨接道路部分,應設寬度四公尺以上之步行專用道或法定騎樓;步行專用道設有花臺或牆柱等設施者,其可供通行之淨寬度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但依規定應設置騎樓者,其淨寬從其規定。...
第二百八十九條   開放空間除應予綠化外,不得設置圍牆、欄杆、灌木綠籬、棚架、建築物及其他妨礙公眾通行之設施或為其他使用。但基於公眾使用安全需要,且不妨礙公眾通行或休憩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建造執照預審小組審查同意,得設置高度一點二公尺以下之透空欄杆扶手或灌木綠籬,且其透空面積應達三分之二以上。
所以不管怎麼看,該商家的設施都屬違規使用,美麗的里長姐姐可以幫忙嗎?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6 16:53
doc50035 發表於 2014-11-6 16:46
大德大觀路也好不到哪去
整個北大特區的素質
都被這些店家及愛隨處臨停的汽機車駕駛給搞low了

希望美麗的里長姐姐可以聽到我們的聲音...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6 17:09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11-6 16:53
希望美麗的里長姐姐可以聽到我們的聲音...

另外,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
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
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
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所以,不只是抵制消費,檢舉違規,人人有責!!!
作者: joanwlin    時間: 2014-11-6 17:16
可以當面跟老板講網上對他店面的整潔和佔用行人道有很多負評,希望他注意、改進,以免影響生意的前景。試試看,説不定有效效。
作者: Wen    時間: 2014-11-6 17:46
以前常去, 以後不買了, 店面髒亂, 跟北大格格不入
作者: lcbin    時間: 2014-11-6 18:18
花盆及格柵的圍法,豈不是要將行人逼到馬路上?店家有這麼大的權力嗎?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6 21:05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4-11-6 21:07 編輯
raybinlee 發表於 2014-11-6 16:15
只要是不顧行人行走的權利及破壞環境景觀的商家, 若是法律無法處置, 那就只好由消費者來抵制, 像是最近大家 ...


其實大家都跟店家無怨無仇,之所以表達不滿,純粹基於作為北大人,希望北大好的雞婆想法,我想這樣的人越多,北大就會越進步,不是嗎?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6 23:18
raybinlee 發表於 2014-11-6 16:15
只要是不顧行人行走的權利及破壞環境景觀的商家, 若是法律無法處置, 那就只好由消費者來抵制, 像是最近大家 ...

我看他店裡面其實空間很大,可是都不整理,也不利用,感覺上到處髒兮兮,油膩膩的。雖然有店面,看來還是比較習慣擺路邊攤...
作者: yl1626    時間: 2014-11-7 01:07
這是北大社區嗎?
覺得像南雅夜市附近的 fu
作者: agiku    時間: 2014-11-7 01:46
老闆真是白花錢了~裝設這些對提升生意一點幫助也沒有~~還不如勤奮地維持店內的整潔與衛生來的更得人心
作者: scarleu    時間: 2014-11-7 02:38
轉角的機車店也該看看, 機車堆滿了人行走道, 走到那兒像被包圍, 無法突圍。

照片中原本的行道樹也被他們砍了, 看了實在無言。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7 08:02
agiku 發表於 2014-11-7 01:46
老闆真是白花錢了~裝設這些對提升生意一點幫助也沒有~~還不如勤奮地維持店內的整潔與衛生來的更得人心 ...

贊成您的說法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7 08:25
scarleu 發表於 2014-11-7 02:38
轉角的機車店也該看看, 機車堆滿了人行走道, 走到那兒像被包圍, 無法突圍。

照片中原本的行道樹也被他們砍 ...

那家機車行剛開的時候還好,但後來可能生意太好,就越來越誇張,環境也越來越髒亂,機車行門口還設了路障,營業時間路障會被拿掉,打烊後就在裝回去,我常常在想,萬一有人走過那裡被路障絆倒受傷,不知要向誰索賠?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4-11-7 08:49
本文章最後由 hui_ching 於 2014-11-7 08:52 編輯

這家店的問題之前反應很久了,還把桌椅放到人行道上,其實店內空蕩蕩的,不懂怎麼不放店內就好?老闆還留在招牌做越大桌椅餐車擺的比別人更前面生意就會越好的時代嗎?看看現在觀光漁港的做法,越線的才沒人要買,所以真的要靠消費者的意識、水準提升,才能杜絕不肖黑心商品及商家不當的競爭行為。


剛看到一篇北大鄉民推薦文耶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5375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7 08:57
hui_ching 發表於 2014-11-7 08:49
這家店的問題之前反應很久了,還把桌椅放到人行道上,其實店內空蕩蕩的,不懂怎麼不放店內就好?老闆還留在 ...

這樣的店,你進去消費,就等於是對他們的行為投下一票贊成票...
作者: halfcorner    時間: 2014-11-7 08:57
doc50035 發表於 2014-11-6 16:46
大德大觀路也好不到哪去
整個北大特區的素質
都被這些店家及愛隨處臨停的汽機車駕駛給搞low了

學成路兩邊也超多這種機車在行走。

大多數騎士看起來像大學生。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4-11-7 09:01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11-7 08:57
這樣的店,你進去消費,就等於是對他們的行為投下一票贊成票...

坦白說我超愛鹹酥雞的,以前也去消費過,後來看到店家髒亂的環境及北大網民的抗議,每次想要解嘴饞經過掙扎還是放棄前去消費,現在我都到大德路和三樹路口那家。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7 09:03
hui_ching 發表於 2014-11-7 09:01
坦白說我超愛鹹酥雞的,以前也去消費過,後來看到店家髒亂的環境及北大網民的抗議,每次想要解嘴饞經過掙 ...

讚啦,這種消費者自覺抵制,試讓北大進步的最大動力...
作者: fox    時間: 2014-11-7 09:13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11-6 16:53
希望美麗的里長姐姐可以聽到我們的聲音...

她感覺消失很久了.......

離題一下
這次龍學的里長候選人....
有誰能打包票上任後改善里內違規停車的陋習  我就號招親朋好友投給他......
大觀路每到傍晚用餐時間停得很誇張.......
作者: raybinlee    時間: 2014-11-7 09:47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11-6 21:05
其實大家都跟店家無怨無仇,之所以表達不滿,純粹基於作為北大人,希望北大好的雞婆想法,我想這樣的人越 ...

說的一點沒錯, 大家住在這裡當然希望這裡的居住環境變好, 如果愈來愈人有更強烈的社區意識, 一定會對這個環境有幫助. 如果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理念, 那北大特區就不會有任意佔用人行道的商家, 不會有機車騎上人行道, 不會有汽機車亂停車..... 但, 這恐怕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吧!
作者: 老飯糰    時間: 2014-11-7 10:21
突然好想吃鹽酥雞,但是不要跟他買!
作者: jeffli20110    時間: 2014-11-7 10:35
怎麼這麼爛的人呀!  為何不能取締?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4-11-7 11:15
油炸的食品已經不是我的菜了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4-11-7 11:21
如果違法..就去檢舉囉!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7 11:49
raybinlee 發表於 2014-11-7 09:47
說的一點沒錯, 大家住在這裡當然希望這裡的居住環境變好, 如果愈來愈人有更強烈的社區意識, 一定會對這個 ...

不能同意您更多了!!!
作者: white8806    時間: 2014-11-7 12:14
看到這樣自私的擺設就不會想去買了
作者: lost1103    時間: 2014-11-7 12:31
老闆的興趣是種花吧 所以越擺越多 但看起來就是很亂
跟警察局講沒用 警察會說是退縮空間 屬大廈自治範圍
我猜要去公寓大廈管理科還是建管科之類的檢舉才有用!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7 14:54
lost1103 發表於 2014-11-7 12:31
老闆的興趣是種花吧 所以越擺越多 但看起來就是很亂
跟警察局講沒用 警察會說是退縮空間 屬大廈自治範圍
...

警察不是執法單位嗎?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4-11-7 15:11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4-11-7 15:14 編輯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11-7 14:54
警察不是執法單位嗎?


警察不能管社區家務事的意思  除非是發生什麼刑事維安案件
就像如果你要檢舉違建的話  找警察沒什麼用

另外,萬一那塊地的產權劃分是「陽台」,那大概就罰不到了,就像京都後面的騎樓,7-11的桌椅一直占在那裡,因為那裡據說是「陽台」,沒人有它皮條。
要逼店主處理恐怕只能靠抵制了。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4-11-7 15:40
洪阿民 發表於 2014-11-7 15:11
警察不能管社區家務事的意思  除非是發生什麼刑事維安案件
就像如果你要檢舉違建的話  找警察沒什麼用

講到公共通行空間,大觀大德路間的濟弘四期棟距間的街廓,原來設有鐵柵門將公共開放空間作為社區使用,最近鐵柵門已拆除,爾後行人可以從中間穿越,不再需繞路而行

猶記得之前在板上熱烈討論某里長擅自叫保全開門任意穿越社區的文章,也有提到社區依法應開放之公共空間,有違法設置路障之問題,看來市府是有在處理的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4-11-7 15:45
dingding 發表於 2014-11-7 15:40
講到公共通行空間,大觀大德路間的濟弘四期棟距間的街廓,原來設有鐵柵門將公共開放空間作為社區使用,最近 ...

講到這個抱歉離題一下 請問丁大知不知道 像學勤路某些社區的「中庭」,是否為公共空間?
像皇勝秀鼎和森閣的前庭一樣,是該完全開放的?
作者: andy0702    時間: 2014-11-7 16:19
dingding 發表於 2014-11-7 15:40
講到公共通行空間,大觀大德路間的濟弘四期棟距間的街廓,原來設有鐵柵門將公共開放空間作為社區使用,最近 ...

很好奇
是指濟弘四期社區中庭的鐵柵門(前門及後門)拆除? 那麼這社區被分成兩半,以後社區安全性不是大打折扣?
若真如此,這建商怎麼可以這樣設計規劃的呢?

買房子還真的要看清楚、問仔細周圍的環境及用途,要謹慎呀~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4-11-7 18:37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4-11-7 18:41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4-11-7 15:45
講到這個抱歉離題一下 請問丁大知不知道 像學勤路某些社區的「中庭」,是否為公共空間?
像皇勝秀鼎和森 ...


可以請教林里長,她比較有涉獵這一塊灰色地帶,未來可以議員身分,率隊會勘各社區法定開放空間占用問題!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extra=&page=1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8 06:11
dingding 發表於 2014-11-7 18:37
可以請教林里長,她比較有涉獵這一塊灰色地帶,未來可以議員身分,率隊會勘各社區法定開放空間占用問題!
htt ...

果真如此,功德無量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9 08:00
洪阿民 發表於 2014-11-7 15:11
警察不能管社區家務事的意思  除非是發生什麼刑事維安案件
就像如果你要檢舉違建的話  找警察沒什麼用


社區意識覺醒比什麼法規都有效…
作者: 瓜瓜    時間: 2014-11-9 10:10
本文章最後由 瓜瓜 於 2014-11-11 14:31 編輯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11-9 08:00
社區意識覺醒比什麼法規都有效…


我家社區有一間一樓商家,把桌椅排到屋外做生意(給客人坐).有鄰居發現,就在社區網提出,而且得知屋主是管委會委員,最後在管委會別的委員建議下,請屋主告知租戶將桌椅收回.這一點我個人認為社區網發言的鄰居真棒,管委會真棒.
觀察對面大樓耶魯商家"採XX點",將桌椅排到戶外來佔據走道,影響行人通行,其實跟樓主所說的主題情形,個人覺得蠻相似的.所以 "社區意識覺醒比什麼法規都有效"這句話個人非常贊同.
"破窗效應"當第一家佔據戶外騎樓營業,越多的商家仿效這是可能的.
作者: dannyl    時間: 2014-11-9 14:34
個人認為這家除了髒亂外實在不好吃, 我是不會把錢花在這種店家上....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14-11-10 09:50
昨天經過生意很好, 都是年輕族群消費,
看來短時間應該沒差!!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10 17:21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4-11-10 18:24 編輯

我們也不是希望他倒閉,只是希望他們不要破壞北大特區的環境,不過如果一直都是生意興隆,老闆可能就不可能發現自己的問題所在…
作者: 林富子    時間: 2014-11-10 17:57
scarleu 發表於 2014-11-7 02:38
轉角的機車店也該看看, 機車堆滿了人行走道, 走到那兒像被包圍, 無法突圍。

照片中原本的行道樹也被他們砍 ...

樹不是被店家砍的
是因為花檯已經被樹根撐破,為了安全,管委會才會將樹移掉

作者: 林富子    時間: 2014-11-10 18:01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11-6 16:53
希望美麗的里長姐姐可以聽到我們的聲音...

我聽到了,也會找時間去跟管委會溝通一下
給我一點時間好嗎?


作者: scarleu    時間: 2014-11-11 05:07
龍恩里長林富子 發表於 2014-11-10 17:57
樹不是被店家砍的
是因為花檯已經被樹根撐破,為了安全,管委會才會將樹移掉
...

謝謝答覆, 至少了解為什麼樹會突然消失不見。

但是, 當花檯被樹根撐破, 樹移開之後, 也應考慮如何美化, 或者如何將樹移回, 畢竟, 當初就是為了美觀才種樹的, 不是嗎? 移走一棵樹很容易, 讓一棵樹長大很難。何況, 現在把行人走道圍佔成這樣, 很難令人苟同。

每次在中西歐旅行, 坐在店家門外啜飲咖啡時, 行道樹總為心情帶來一種解放。多麼希望國際一街的店家也能多一些社區美化的人文素養共識, 這樣子, 走在北大特區, 才會帶給人們多 一些放鬆。
作者: jcjiang    時間: 2014-11-11 08:04
本文章最後由 jcjiang 於 2014-11-11 08:18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4-11-7 15:45
講到這個抱歉離題一下 請問丁大知不知道 像學勤路某些社區的「中庭」,是否為公共空間?
像皇勝秀鼎和森 ...


跟您說明一下,這些雄字輩的社區所開放的公共空間就是大家每天走的,或是房仲每天掛在嘴上的藝術大道與三大街廓,藝術大道每個社區退縮二十米,所以讓人行道寬達28米(8米是政府的人行道空間),三大街廓則是所有社區(包括面學成路的社區萬、春、麗等)提供的公共空間,而街廓上的騎樓真的是一樓的陽台,所以雄字輩的社區住戶真的默默替北大特區守護與維護最有價值的中間人行廊廓,讓北大居民的生活品質提升不少,也讓北大特區有著與之不同的環境。大家可以互相比較一下學勤路上的其他建案,有些社區圍起來用,有些社區則是規畫的讓一般行人處處障礙,你一走到那裏就可以很明顯看出退縮區與人行道區的差異,尤其是越靠近大學越有此感覺,要特別繞上去才能走到退縮區。另外雄字輩的藝術大道的平常維護與清潔都靠社區的清潔人員處理,除非人行道空間上的植栽或公共物損壞時才會報公所。

而您提到的中庭則屬於各社區住戶的公設部分,所以您覺得需要開放嗎?還是覺得藝術大道上的退縮空間或三大街廓也都需要搞個工程讓大家要特別繞道才能順利行走比較好?

其他像學府路、學成路其實也有相同的退縮,但是我總是覺得很多社區都退縮的不甘不願,而且屬於政府的人行道空間你一看就知道界線在哪裡,並沒有做整體性規劃,真的很可惜。
作者: wyn    時間: 2014-11-11 08:37
scarleu 發表於 2014-11-11 05:07
謝謝答覆, 至少了解為什麼樹會突然消失不見。

但是, 當花檯被樹根撐破, 樹移開之後, 也應考慮如何美化,  ...

說實在我每次在美國旅行,看到人行道上咖啡店擺放的桌椅,

我總覺得這跟在台灣,店家在店門外擺放桌椅有何不同?

為何一個是有異國情調,另一個就要被叫路障?

在我看來都是路障!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11 10:15
wyn 發表於 2014-11-11 08:37
說實在我每次在美國旅行,看到人行道上咖啡店擺放的桌椅,

我總覺得這跟在台灣,店家在店門外擺放桌椅有 ...

其實,在店門口適當的位置擺放桌椅,只要不妨礙行人通行,並兼顧美觀,倒也無可厚非,畢竟那也是景觀的一部分,但是將店門口圍個水洩不通,又設下層層障礙,將開放空間納入私人地盤的,那就真的太過分了...
作者: 老賈    時間: 2014-11-11 12:10
dingding 發表於 2014-11-7 15:40
講到公共通行空間,大觀大德路間的濟弘四期棟距間的街廓,原來設有鐵柵門將公共開放空間作為社區使用,最近 ...


不過那通道我不敢走.... 誰知哪天樓上玻璃會掉下來..
作者: 老賈    時間: 2014-11-11 12:22
大觀路很難走的,  請里長或議員推著嬰兒推車在大觀路兩邊都走一遍, 體會一下推嬰兒車的痛苦.

有些是路燈障礙, 有些是未開發的土地圍牆, 還有社區在車道旁設障礙物.




作者: mayoni    時間: 2014-11-11 13:58
洪阿民 發表於 2014-11-7 15:45
講到這個抱歉離題一下 請問丁大知不知道 像學勤路某些社區的「中庭」,是否為公共空間?
像皇勝秀鼎和森 ...

回答你:像學勤路某些社區的「中庭」,是否為公共空間?

建商為了容積率,將中庭開放為公共空間,造成社區管理的困擾,不可愛的鄰居來這裡抽菸,隨地丟菸蒂

不可愛的鄰居來這裡溜狗,不清走狗狗的黃金,這真的不樂見........
作者: scarleu    時間: 2014-11-12 06:47
wyn 發表於 2014-11-11 08:37
說實在我每次在美國旅行,看到人行道上咖啡店擺放的桌椅,

我總覺得這跟在台灣,店家在店門外擺放桌椅有 ...

您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想表達的是:

商家為了生意阻礙了行人的路權, 走路時有被包圍而無法行走時, 著實令人不便。

你說的很好, 只要是變成 "路障", 不管在台灣或其他他國家, 都應該被唾棄, 非常同意你的說法。

我說的旅遊經驗中, 那些店家不但顧及了美觀與生意, 也將 "路權" 還予行人, 創造三贏。

謝謝你的指教。

作者: halfcorner    時間: 2014-11-12 09:52
dingding 發表於 2014-11-7 15:40
講到公共通行空間,大觀大德路間的濟弘四期棟距間的街廓,原來設有鐵柵門將公共開放空間作為社區使用,最近 ...

那麼北大特區應該沒有幾個社區的中庭是合法。

依大大的意思,應該全部一拼處理。


作者: halfcorner    時間: 2014-11-12 10:08
andy0702 發表於 2014-11-7 16:19
很好奇
是指濟弘四期社區中庭的鐵柵門(前門及後門)拆除? 那麼這社區被分成兩半,以後社區安全性不是大打 ...

因為被人檢舉,所以就要拆了。

只有買成屋的人才可以跟建商求償。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12 10:39
halfcorner 發表於 2014-11-12 09:52
那麼北大特區應該沒有幾個社區的中庭是合法。

依大大的意思,應該全部一拼處理。

有關社區中庭的議題,不在本次的討論範圍,有興趣的大大不妨另開一版,讓大家好好的發表一下高論...
作者: halfcorner    時間: 2014-11-12 10:43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11-12 10:39
有關社區中庭的議題,不在本次的討論範圍,有興趣的大大不妨另開一版,讓大家好好的發表一下高論... ...

其他人說就不算離題,而我說就算是離題?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12 10:44
halfcorner 發表於 2014-11-12 10:43
其他人說就不算離題,而我說就算是離題?

不敢不敢,沒有特別針對誰,若造成您的誤解,請多包涵...
作者: halfcorner    時間: 2014-11-12 10:48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11-12 10:44
不敢不敢,沒有特別針對誰,若造成您的誤解,請多包涵...

我沒有感覺你針到我的意思。

我只是覺得很奇怪。

是不是有些話不能說?

當然你是樓主,以你的標準來判斷。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12 11:09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4-11-12 11:10 編輯
halfcorner 發表於 2014-11-12 10:48
我沒有感覺你針到我的意思。

我只是覺得很奇怪。


沒有什麼是不可以說的,小弟的原意是說:有關社區中庭的議題,不在本次的討論範圍,有興趣的大大不妨另開一版,讓大家好好的發表一下高論。還有什麼不夠清楚的地方嗎?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12 20:49
chioumj 發表於 2014-11-10 09:50
昨天經過生意很好, 都是年輕族群消費,
看來短時間應該沒差!!


剛才經過國際一街,也看到那家店的老闆依然故我,甚至在公共空間架起了電燈,把退縮空間當成
營業大廳,去消費的朋友,難道不覺得這樣的店家很糟糕嗎?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4-11-13 09:26
樓主應該是附近住戶吧?有當面向店家建議?另一版看見店家好像是個老人家,可能對於社區人行道美化沒概念,以往攤販做生意的方式就是如此,何不加以勸導?若只是消極抵制,有些店家傳統的觀念就是生意不好,那就放更前面更出來招攬生意。據我所知該社區是地主經營的出租套房,可能需向該地主反映要求改進。
作者: wyn    時間: 2014-11-13 16:34
scarleu 發表於 2014-11-12 06:47
您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想表達的是:

哈,不敢不敢,只是在美國旅遊時一點小感覺,有時路障只要弄的很美觀,就沒人覺得是路障了!
作者: 貓頭鷹    時間: 2014-11-14 10:13
老賈 發表於 2014-11-11 12:22
大觀路很難走的,  請里長或議員推著嬰兒推車在大觀路兩邊都走一遍, 體會一下推嬰兒車的痛苦.

有些是路燈 ...

學林路也很難走  嬰兒車超難推的!
都要走到馬路上去!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11-14 10:52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4-11-14 11:01 編輯

很多事情都只見到里長在辛苦地上下奔走,咱們三峽區不是有一位區長嗎?為什麼我完全感覺不到區長大人的存在呢?
作者: 排球    時間: 2014-11-21 11:12
退縮空間產權是該社區的, 政府是管不到的, 只能該社區管委會去跟店家說. 以我住的耶魯為例, 樓下全家剛開幕時, 好多次把旗子跟燈箱放到人行道上, 我們的管委會去講過幾次, 現在旗子跟燈箱都貼著牆壁擺了. 所以社區的管委會有沒有在做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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