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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峽警察開罰單也要業績?單月未達10件記申誡 [列印本頁]

作者: wang-35    時間: 2014-10-10 02:47
標題: 三峽警察開罰單也要業績?單月未達10件記申誡
有員警在臉書上投訴,新北市三峽分局幾個月前開會,要求員警每月至少要開出10張重大惡性交通違規的罰單,如果沒有達到標準就會記「申誡處分」,不只引發民眾搶錢質疑,也有基層警抱怨用「懲罰」來約束實在很有壓力。三峽分局回應,由於轄區內發生多起重大車禍,才會要求員警在特定2個月加強取締。
「靠北警察」社團中有不少警察匿名爆料,其中一篇相當引人注目,上頭po出三峽分局公文,說開單件數未達標準就會被處分,要求員警每個月要達10件,不然記申誡一支。匿名警察想告訴民眾,不要再諷刺我們開單,一切都是為了拚業績。

一位匿名基層員警表示, 開罰單並不難,但為難的是這規定不是針對一般違規,是「重大惡性違規」,也就是說要抓到「酒駕」、「超速」、「闖紅燈」等,要符合分局自行規範的重大標準才算數。
三峽分局交通組組長說,是因為轄區肇事率高,所以才界定員警獎懲規範,他也特地澄清,「重大惡性違規」的標準比其他縣市分局更廣,行人穿越馬路也算,別的縣市分局有7項,三峽分局認定的就有11項可以開單。但無論如何,路檢的立意是為了用路人安全,只怕民眾誤會搶錢,警察沒開到單又得揹負不小壓力。


原文網址: 警察開罰單也要業績? 單月未達10件記申誡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009/411584.htm#ixzz3Ffshpl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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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大家覺得「取締交通違規」和「降低車禍發生」有沒有關聯呢?
大家對於警察開單(或被警察開單)又有什麼想法呢?

作者: HeatPump    時間: 2014-10-10 06:26
本文章最後由 HeatPump 於 2014-10-10 06:44 編輯

三峽以前人少地大,習以為常的壞習慣,十件算多?駕駛課程大家只應付考試,標線標誌只當參考,這很糟糕!考試時未二段式開們要扣分,但現實亂開車門肇事好多啊,處罰條例又沒有,違停多開幾張,至少有警惕!機車違規的也很常見,隨手都可以開單,當下你會覺得被搶錢,你若乖乖守法,只是正常的時間不會快那幾秒。至於警察工作態度,今天領人民的薪水,是為民服務沒錯,執法嚴謹決對不會錯。看看日本人的做事態度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JCW9p-1TOQ
作者: wyn    時間: 2014-10-10 07:00
取締交規違規對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大有幫助,近的來說就是酒駕造成傷亡人數降低,因為這幾年抓酒駕比較嚴。遠的來說就是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大幅降低機車車禍中的腦死比例!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4-10-10 08:39
重大惡性交通違規 當然要抓啊
闖紅燈的多得是, 隨便一個路口等上一天就夠數了吧, 有何困難呢 ?

如果因為怕被酸民說搶錢, 就不好意思開單

那, 花錢雇用不敢任事的他當警察, 跟搶我納稅人的錢有何不同 ?
作者: 佛落肯    時間: 2014-10-10 09:18
我個人認為這是好的事情
因為這樣至少警察會出勤
也能夠讓習慣違法的知道別跟錢包過不去
降低因違法造成的事故

支持!

前幾天在大德路看到有違停的車影響行駛的車輛行進而發生碰撞
當下有個納悶,那違停被撞的車子還可以索賠嗎?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4-10-10 09:40
大惡通常是從小惡養成
抓大漏小, 只是造成未來大惡的惡性循環
小惡抓到應從教育著手
上位者的腦呆應該都灌膠無誤了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10-10 09:47
我也常被開,只能說被抓活該。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就算是開單有獎金賺也是自己先錯給人賺,還是活該。
作者: amysun0205    時間: 2014-10-10 10:47
本文章最後由 amysun0205 於 2014-10-10 10:48 編輯

警察取締重大違規,對於不守交通規則,影響自己及他人的行車安全,開罰單只是警察的職責,應該是不會有什麼好質疑的,只是各分局如果以降低事故發生率的高低來獎勵認真優良員警,取代沒有達到開罰單件數要懲罰,應該會讓辛苦認真的員警們更為認同吧~
作者: 眼鏡SIR    時間: 2014-10-10 11:16
若業績提高到每月100件,我們的交通一定大幅改善。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4-10-10 11:29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4-10-10 11:31 編輯

重大惡性違規往往容易造成嚴重的車禍以及傷亡
如: 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逆向行駛等

看看三峽,包含北大社區的現況,基層員警真的有藉口說,很難抓嗎?
一個月值勤20天的話,兩天沒辦法取締一件?

酒後駕車發生頻率高的位置,不就是那些KTV、夜店、餐廳附近?

闖紅燈(包含紅燈左轉)也是常見的違規,學成路大義路口就發生過嚴重事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5gfXsivr0Q

常發生的地點還包括了 大義路接近學成路口往南,常有小客車紅燈迴轉
學成路接近國慶路口,常有小客車紅燈迴轉
整條民生街、三樹路、佳園路往北方向,常有機車、小客車闖紅燈
學府路往西方向,常有機車、小客車闖紅燈

嚴重超速比較難抓,還要先公告,前有測速照相,說實在這真的比較難
如果不用先公告的話,學成和大義路都常有超速、飆車

逆向行駛
學成路靠近摩斯漢堡附近,一整天大約有二十幾台機車逆向
每天早上,學成路從國慶路口到復興路口,跨越雙黃線逆向的機車超多,不知道數量會不會破百?
學成路回北大社區,靠近國學街口,也常有機車直接逆向、左轉,騎進國學街
10/10 早上七點半,還看到一台三寶開的Toyota,從學成大學路口,往學成路逆向,開進麥當勞得來速車道


轉彎未依規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是這樣的
第48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也就是說,每天早上學成路右轉復興路口,有許多小客車在紅燈的時候,直接內線右轉是違規的,這樣會危害到機車停等區內的機車安全

復興路鶯歌往三峽方向,過了高速公路涵洞,要左轉上國道三號北上匝道的紅綠燈,不在內側車道排隊,排到第二排也是違規的


台灣的機車駕照過於氾濫,駕駛人根本沒有安全駕駛的觀念
才會有針對機車,特殊的行駛、轉彎規定
三峽的機車常常從右側最外側車道,好像忽然想到一樣,就直接大幅度左轉 ( 老阿
公、老婆婆最常見,但是後方載著未戴安全帽學童的神經大條媽媽也不少)
相同地,從最左側內側車道,"忽然"右轉,嚇死人的也是一大堆
這真的很難取締嗎?
認真的話,學成路往東左轉大學路口、左轉大義路口、左轉大成路口,非常常見


建議:
1. 把併排停車公車站牌附近違停汽機車行駛人行道也納入惡性重大違規,加強取締
例如: 大雅路、學成路、大學路的併排停車
學成路的公車站牌違停

2. 加強隱匿性執法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4-10-10 11:29
只希望交通能變的更好
作者: chiwen    時間: 2014-10-10 12:32
請警察先生們先到大觀路 國際二街 國學街看看吧
所以這些違規停車可以暫緩處理嗎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4-10-10 14:53
不違法,你管警察開幾張.......
作者: 周浩子    時間: 2014-10-10 15:41
我認為不能什麼都用數字做唯一準則
如果警察每個月都做不到10件
但是都沒違規都沒飆車我覺得很ok
表示治安是好的
如果每個月都做到100件
每天還是一堆違規
那表示還是沒效果
警察局可以撤掉了
作者: free    時間: 2014-10-10 16:13
三峽傳統市場,才是要列入重點開單。
作者: 眼鏡SIR    時間: 2014-10-10 17:30
為了自己方便,大拉拉的就在轉角紅線區隨便停車用餐,嚴重妨礙道路順暢,從不見警方開單取締,該加油!!(國光街,民生路口,和平街整段併排)
作者: 小星    時間: 2014-10-10 20:50
還是有警察不開單~
不要累積太多申誡即可
作者: audreyhu    時間: 2014-10-10 22:16
要警察做該做的事,還好意思拿出來“投訴”,難怪前陣子坐公車往三峽老街時,車上的阿伯會說“三峽沒警察啊!”
作者: 若水    時間: 2014-10-10 23:56
文化路臨停,害得公車要開對向才有辦法轉過不去擦撞危停的!這嚴不嚴重啊?

大義路劍橋公車站牌常有工程車、卡車、公車(無載客閃雙黃燈)•••••
就為了去 ﹣鮮自助餐吃飯,等公車的人必須站到馬路上才能舉手告知司機要搭乘!
請問這算嚴重嗎?
作者: 瓜瓜    時間: 2014-10-11 01:32
若水 發表於 2014-10-10 23:56
文化路臨停,害得公車要開對向才有辦法轉過不去擦撞危停的!這嚴不嚴重啊?

大義路劍橋公車站牌常有工程車 ...

我個人最反感的是"學成路81號前的違停".
明知這是北大通往復興路到高速公路的重要路線,只有兩線道.有時看到"天下保全特勤公司"門前的學成路有轎車違停,一定報警處理(已經報過3次).但是下午時間違停依舊......唉,不知警方是如何處理的,違規車輛怎麼都不怕.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4-10-11 03:18
本文章最後由 小高 於 2014-10-11 03:20 編輯

開放獎勵民眾舉發違規不就好了
檢舉違規拿獎金
大小違規肯定都有改善

相機準備很久了耶...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4-10-11 04:11
anes855 發表於 2014-10-10 11:29
重大惡性違規往往容易造成嚴重的車禍以及傷亡
如: 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逆向行駛等

我也覺得三峽要抓重大違規"闖紅燈"很簡單
偽裝車找個位置,攝影機架好,躲在車裡睡一覺
醒來就可以收工了

我自己停紅燈,從復興路穿越北大特區到佳園路
走這麼一段,就可以遇到N個闖紅燈的

作者: 若水    時間: 2014-10-11 09:22
唉!人家黑心商人賣的東西,出事了!就趕快說「自主」性的下架!
難道我們開車的就不能「自主」性的好好遵守嗎?
停車格不停,偏偏要停公車格、或併排停車!是有選擇性的文盲嗎?真的看不見嗎?
要停進公車格難道看不見地上的標線?
消防栓劃紅線區,照停不誤!這在國外是嚴重違規,是要重罰的!
如果沒有辦法遵守交通規則,就不要開車!
為了你自身的方便,造成別人的不方便及危險!何苦呢!
在繁忙的道路再來停車!造成他人無法進入要上高速公路的用路人之不便!
難道都不會有一絲絲良心不安嗎?
這麼多人唸你!請問你「晚上睡得著嗎?」

作者: james    時間: 2014-10-11 10:38


如果住在國慶路的居民,深夜時可以不再有飆仔橫行的惡夢,我支持取消這規定!





作者: ashely    時間: 2014-10-11 17:19
抓小放大  
轄內更多該管的事  


作者: 小桃紅    時間: 2014-10-11 18:35
只希望警察大人積極一點,不要等到別人檢舉才出來取締!
作者: 小豬媽媽    時間: 2014-10-13 09:38
多抓一點吧,這樣才能國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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