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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無法判讀車號? [列印本頁]

作者: 香媽    時間: 2014-9-22 17:41
標題: 無法判讀車號?
由於行動不便,斜坡道常被汽車擋路,行不得。也有幾次照相(智慧型手機),但都被打槍,因為附件照片經過交通隊
回信說照片失焦,無法判讀車號,無法受理。但是在我的手機都看得很清晰。以致於無動於衷我行
我素照停不誤。請問,要如何才能讓交通隊可以判讀車號受理案件呢??無
作者: ricky601    時間: 2014-9-22 17:50
如果確定有違規,直接報警拖吊比較快吧,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4-9-22 18:36
還是照片經電子郵件傳輸有被壓縮過導致不清晰?
拍照時也盡量用較大的解析度
個人會使用手機音量鍵(實體按鍵)連拍個幾張

檢舉交通違規
香媽可以試試這個系統
作者: 香媽    時間: 2014-9-22 21:34
ricky601 發表於 2014-9-22 17:50
如果確定有違規,直接報警拖吊比較快吧,

我打過,但是拖吊車去鶯歌或樹林(不記得),沒辦法馬上拖吊,可能警察有開單吧,但是車還是停在原地,無解。
作者: lcf7347    時間: 2014-9-22 21:36
問得好!當開違規罰單時,再模糊,一樣可以讀出來,而且保證不會失手!
作者: wang-35    時間: 2014-9-22 22:09
樓主可以把照片po上來讓大家討論看看,
到底是真的手滑失焦還是警察推諉報案。

另外,據我所知,會開拖吊車的沒幾個人,且皆非警職人員,
大家以後可注意看,開拖吊車的那個都穿黃色或白色的衣服,
副駕駛座的那個才是真的警察,
因此案件大部分都會轉由轄區派出所開單告發。

作者: cds621    時間: 2014-9-23 06:48
香媽 發表於 2014-9-22 21:34
我打過,但是拖吊車去鶯歌或樹林(不記得),沒辦法馬上拖吊,可能警察有開單吧,但是車還是停在原地,無 ...

您拍照檢舉不也是請警察開罰單嗎?車子還是停在原地不動,難道檢舉會馬上來拖吊嗎?
作者: 香媽    時間: 2014-9-23 07:25
cds621 發表於 2014-9-23 06:48
您拍照檢舉不也是請警察開罰單嗎?車子還是停在原地不動,難道檢舉會馬上來拖吊嗎? ...

是因為檢舉了,但是還沒收到罰單,也由於交通隊無法受理檢舉,所以當事人以為可停,才會屢次停在此處。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9-23 13:27
圖片格式看能不能改成BMP或PNG檔,JPG檔檔案會比較小,但品質上就會被壓縮。

以上是不專業的小建議。
作者: 黃家賢    時間: 2014-9-23 17:41
請樓主先上傳照片,方便我們運用臉書來引起大家共鳴,謝謝!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4-9-23 18:27
cds621 發表於 2014-9-23 06:48
您拍照檢舉不也是請警察開罰單嗎?車子還是停在原地不動,難道檢舉會馬上來拖吊嗎? ...

打給警察還不馬上來把違停車拖走,連輪椅族檢舉都沒用,那只好改請警察來幫忙推輪椅,讓香媽暢行無阻!
作者: 香媽    時間: 2014-9-23 21:29
黃家賢 發表於 2014-9-23 17:41
請樓主先上傳照片,方便我們運用臉書來引起大家共鳴,謝謝!

年紀大,又不會上傳照片,今天早上外出復健直到下午五點回家,還是有車併停。地點就在"台北大"人行道前。紅線旁,很明顯只留一條小路讓人過,但是輪椅就要躲閃。此處併排違停似乎無法可管成為常態。鄰居們如果出門可繞過去看一下,真的很無奈。
作者: halfcorner    時間: 2014-9-23 21:46
香媽 發表於 2014-9-23 21:29
年紀大,又不會上傳照片,今天早上外出復健直到下午五點回家,還是有車併停。地點就在"台北大"人行道前。 ...


台北大

林富子的競選服務處好像就在那裡。

直接跟林富子說要幫忙,應該有用。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4-9-25 22:40
黃家賢 發表於 2014-9-23 17:41
請樓主先上傳照片,方便我們運用臉書來引起大家共鳴,謝謝!


今天香媽把照片以E-MAIL寄給小弟,車牌霧化處理後上傳,冀請車主大人有大量,放香媽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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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0477這台馬3是累犯

轉權責機關回復香媽的內容:
親親愛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於103年9月11日致市長電子郵件(案號:1030911xxx),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臺端反映於本市三峽區北大社區學成路常有汽(機)車違規佔用人行道1案,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已交由轄管北大派出所及拖吊場針對旨揭路段加強交通違規稽查取締。[檢視所檢附之違規照片,附件照片車牌輸入逕舉中心失焦無法判讀,爰以無法舉發]。陳情之地點後續違規取締已責由管轄北大派出所加強巡查,以維通行;爾後再發現有妨礙交通情事,請您不吝逕電110、三峽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2671-1796或北大派出所電話:2668-3092檢舉,俾利迅速派員處理。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交通組吳謹斌 分機 02-2672513


看來照片非常清楚,為什麼分局卻說失焦無法成案,這點還請了解電腦的大大提供解決方法
[attach]314148[/attach]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4-9-25 22:47
halfcorner 發表於 2014-9-23 21:46
台北大

林富子的競選服務處好像就在那裡。

希望議員不是視而不見
作者: 愛倫    時間: 2014-9-25 22:54
本文章最後由 愛倫 於 2014-9-25 22:58 編輯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3年9月3日致「本局交通警察大隊信箱」陳情案電子郵件,反映「三峽區學成路、大德路口,有汽車
    3770-xx號交通違規」一案,大隊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局三峽分局處理,謹將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汽車3770-XX號交通違規1案,三峽分局已於接獲檢舉後經檢視所檢附之違規照片,違規汽車
     3770-XX號在夜間行駛經後車大燈反射後,全程無法正確顯示車牌號碼,爰以無法舉發。
     臺端陳情之地點已責由管轄北大派出所及交通分隊加強巡查,以維通行;爾後再發現有妨礙交通情事,請您
     不吝逕電110或三峽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2671-1796、2673-5959檢舉,俾利迅速派員處理。
  二、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
      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承辦科室:三峽分局交通組
承辦人:吳謹斌、聯絡電話:02-26725113



每次遇到這位姓無的.....
就很想去告他瀆職!!!
有鄉親認識高官可以把這種不做事的警員掉走嗎?
作者: 愛倫    時間: 2014-9-25 22:58
補充一下
來文的公文都已經有車牌號碼了,
他老兄還睜眼說瞎話''無法辨識''
作者: halfcorner    時間: 2014-9-26 12:53
dingding 發表於 2014-9-25 22:47
希望議員不是視而不見

台北大隔壁那個社區也超誇張

一大堆機車停在哪

如果連這個都可以視而不見

不見得當選後可以視而得見
作者: halfcorner    時間: 2014-9-26 12:59
dingding 發表於 2014-9-25 22:40
今天香媽把照片以E-MAIL寄給小弟,車牌霧化處理後上傳,冀請車主大人有大量,放香媽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

會不會是因為

他忘記帶眼鏡

所以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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