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違規停車 [列印本頁]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2-25 23:55
標題: 違規停車
目前北大特區裡違規停車非常嚴重,影響行車安全,今天有版友甚至在國學街看到因為違規停車導致兩台會車的車主大打出手(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125),希望里長能嚴重看待此事,警察明明經常接到檢舉電話,卻經常被動處理,而不主動取締,另外闖紅燈的也不在少數,難道車少紅綠燈就變成參考用嗎?

希望各位住戶在討論北大特區未來建設的同時,也能一起關心違規停車這個嚴重的議題,這個現象能不能有效解決完全取決於警察開單的頻繁度,就拿小弟本身工作的台北市來說,很多小巷弄都是紅線,但違規停車的車輛真的很少,因為警察經常巡,希望這個問題能有效被改善!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0-12-26 00:40
本文章最後由 陳太 於 2010-12-26 00:50 編輯

靠人不如靠自己 我現在隨身帶像機 一看到違規就拍 然後寄縣長信箱檢舉!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作者: hilljeck    時間: 2010-12-26 02:04
本文章最後由 hilljeck 於 2010-12-26 02:10 編輯

過多汽車格反而引誘更多開車者,而且剝奪了機車族的停車權。如果能更進一步,將北大的某些區域劃為單車與行人空間,禁止機車與汽車進入(特別是商業機能高的區域),可能會在制度壓力下改變移動習慣,于社區內活動盡少使用汽機車。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0-12-26 10:00
本文章最後由 小高 於 2010-12-26 10:08 編輯

我寄到縣長信箱好幾天了,都沒回應

這台車從學成路左轉進國學街時
明明看到斑馬線上有行人,竟未減速,從我面前掃過,差點撞到我





作者: KaoAndy    時間: 2010-12-26 10:23
陳太 發表於 2010-12-26 00:40
靠人不如靠自己 我現在隨身帶像機 一看到違規就拍 然後寄縣長信箱檢舉!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 ...

+1,贊成! 歡迎加入檢舉行列
北大特區是一個高容積率的地方,也就是說是一個房屋密度比一般地方要高很多的地方,當然,人口密度也會高很多了,現在是公設追不上人口成長,整個特區似乎只剩學府路樹林路段會有路邊空車位停車,其他地方總是隨時停滿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0-12-26 12:48
回覆 小高 的文章

寄到縣長信箱後會有 案號
然後約要2-3天以後才開始看的到進度... 沒有很快啦...
隨時你都可以用案號去查進度 處理人員每一步驟都會發email 通知你
還會有他的姓名 & 電話方便你詢問
有明顯違規 還有完整檢舉人資料 ( 不能保密 ) 他們就會舉發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12-26 17:46
如果縣府或警局無法執行強力取締,不知道能不能要求他們訂立獎勵辦法,透過獎金方式來讓居民檢舉,不然這個問題真的很難解決。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2-26 18:15
沒錯!

就像取締烏賊車或是癮君子等,有獎金,警察不做,老百姓自然而然會去做。


作者: hilljeck    時間: 2010-12-26 19:40
照相舉發固然可嚇阻,但似乎徒增衝突的機會,理直氣壯也可能造成負功能,且暗示著將社區劃分為監控者與被監控者的對立立場。徒步區或假日封街是一個思考方向,利用制度來規訓人的交通習性。北大頗多白領上班族,平入可能過少身體的勞動或是必須依賴健身房進行機械式的運動,若能讓汽機車在特定時段退出社區,安穩的步行在社區則是一種幸福,短暫的身體的勞動可能累積更多的人際連帶與親子關係。而空出來的馬路也可進行市民的小農市集、展演活動,為社區增添更多的波希米亞風。
作者: howard812    時間: 2010-12-26 19:58
hilljeck 發表於 2010-12-26 19:40
照相舉發固然可嚇阻,但似乎徒增衝突的機會,理直氣壯也可能造成負功能,且暗示著將社區劃分為監控者與被監 ...

但改成徒步區是否表視國學街/國際一、二街的入口要三個人隨時站崗?

不然住戶怎麼進出?

如果區公所以可出錢來恊助應該有可行的機會

不然~~誰來僱用管理員~?

還是希望這裡的店家除了努力拼經濟外也要有點良心

提醒一下客人就好了...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2-26 20:04
本文章最後由 jerry03111 於 2010-12-26 20:25 編輯

不太明白明明就是違法而且可能造成交通意外的事情,他們被照相舉法是理所當然而且應該覺得羞愧,為何要替這些人著想?
沒有這些沒道德的人,大家何必吃飽沒事去舉發他們? 大可以優閒享受北大特區優質的環境!

學勤路遠雄社區的人行道其實很寬敞了,真的要設立所謂市集,其實利用這條人行道就已經足夠了,也不擔心會佔用行人的空間。
至於封街或是徒步區跟這些違規駕駛似乎沒甚麼太大關聯,這些違規停車,讓應該可以順暢的馬路造成大家要會車,有些車甚至停一半在人行道上,讓行人被迫走在馬路上,"利用制度來規訓人的交通習性",現有的台灣法律制度有允許這些違規行為嗎? 沒有! 但他們有遵守嗎? 沒有!


連現有的規範都不遵守,設立封街、徒步區,只是讓這些人將亂停車的區域改為其他地方罷了,感覺有點治標不治本,連帶的也影響這些封街上社區的住戶,必須有事要開車出門卻因為這些沒道德的人給牽連,講句難聽的,今天在學勤、學成這些大路上違規也就罷了,國學街、國際一街、大觀路、大德路等等,這些雙向各一線道,吃飯時間去看看,兩邊滿滿的車,請問要騎車、開車的人怎麼開?

平日北大特區停車格很多,假日除了學勤、大學這些路段比較難聽外,學府路、大學路後段位置都還很多,為何不停? 一定要停在吃飯門口? 顯然這些人連一小段路都懶的走。

另外,不曉得北大特區假日是不是有這麼多外來客到這邊吃飯,中午、晚上吃飯時間違規停車的TOTAL大概至少有10~15輛,如果是特區住戶,為何還要開車出來違規停車吃飯? 當然,如果是身障者或是家中有老年人,沒辦法從停車區走到餐廳,就小弟來說,雖然還是違法,但是是可以理解的!

照相舉發的可行性與效率性就現階段來說遠比所謂封街、徒步區來的有效的多,跟政府申請的時間就可以說是遙遙無期,跟警察舉發都可以姍姍來遲了,至於照相舉發也不方便,因為擔心所謂"衝突、監控者與被監控者的對立立場",那要大家怎麼做?
作者: irukawa    時間: 2010-12-27 23:56
不知道停在人行道的"汽車"是否能檢舉
我很常看到國學街、學成路口有巢氏旁的空地停了汽車都很想拍起來
那塊空地幾乎變成他們家的停車場啊,有點看不下去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2-28 00:03
違法的當然可以拍壓!


作者: 阿義    時間: 2011-1-17 21:40
回覆 陳太 的文章

提供一下小意見

地上的一張小垃圾--順手撿起即可--何必一定要找清潔隊


看到違規車打110即可---舉手之勞---大家一起來吧


必竟生活環境是大家的---不是你的--我的--警察的---或是----
作者: RoyChang    時間: 2011-1-17 21:59
每次經過這些違規停車,都要被迫走S行,我怕哪天忍不住會去砸車...
作者: 老婆萬歲    時間: 2011-1-18 00:58
回覆 阿義 的文章

如果大家都在丟一張小垃圾 只有你在撿 請問你撿的完嗎?
如果大家都有心保持乾淨 現在就不會有你說的狀況
如果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 現在也就沒有違規的現象 也就不用檢舉
但事實是 就是有人喜歡違規 愛亂丟垃圾

檢舉違規有三種選擇 請問你選哪一項? 那一項比較有效率?
1. 打110 請警察來 需要耗油五公升 跟 耗時20-30分 然後 警察到時 違規車已開走 徒勞無功
2. 民眾拍照檢舉 然後網路傳輸 只需十分鐘 而且有違規證據  
3. 打110 請警察來 警察有抓到 算違規車倒楣  如警察沒有抓到 算違規車賺到 反正也沒浪費我的時間

之前新聞有報導檢舉達人 就是利用行車紀錄器拍照檢舉 一個月領十幾萬獎金 如果 依你說法 每次看到違規都要打110叫警察
那這些檢舉達人應該都要改行了 因為警察到時 這些違規車輛早就離開了

現在的人 講求效率 網路又是如此發達 為何不善加利用?
P.S. 警察應該是在維護治安 抓強盜 這種小違規 就讓小市民們代為處理 盡盡國民義務吧!
作者: 沈教授    時間: 2011-1-18 10:01
這種狀況不用重法是改變不了的
對付這些對自己對他人都不負責任的人
警察機關如果有更積極的作為
不過我看應該很難吧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1-18 10:04
老婆萬歲 發表於 2011-1-18 00:58
回覆 阿義 的文章

如果大家都在丟一張小垃圾 只有你在撿 請問你撿的完嗎?

檢舉獎金是針對環保的吧? 比如丟煙蒂. 檢舉交通違規應該沒有獎金
作者: groat    時間: 2011-1-18 10:22
回覆 andy826 的文章

沒錯
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
有獎金的是檢舉亂丟垃垃、煙蒂的部分
獎金是環保署發的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18 10:22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1-1-18 10:24 編輯

在大雅路美語及才藝班外違規停車的家長們,請自重。如果不是馬上接了就走,請花10元,停進停車格,慢車道是留給機慢車走的。
身教重於一切,希望你們不會培養出有才無德的孩子。

各位大大如有熟識的鄰居朋友有上述行為,煩請代為規勸。
小弟並不想把他們的車照公布在網路上。

作者: KaoAndy    時間: 2011-1-18 10:33
也請到桃子腳路與大有路口,接補習班下課小朋友的家長注意,這兩條路都很窄是禁止停車的,有些家長不但違停,而且是停在轉角處,更誇張的是人還不在車上呢
作者: Todd    時間: 2011-1-18 10:42
大德路上的馬利亞蒙特梭利托兒所也是一樣呀,常有車子來接送小朋友,大家都想自己方便臨停一下..確不知道已經嚴重影響用路人權益,實在是沒有公德心
作者: 老婆萬歲    時間: 2011-1-18 10:53
回覆 andy826 的文章

我知道檢舉獎金是針對環保的 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 我想強調的是基本認知跟效率問題 所以非常贊同18F 沈教授的看法如下
這種狀況不用重法是改變不了的
對付這些對自己對他人都不負責任的人
警察機關如果有更積極的作為
不過我看應該很難吧


作者: DanielYang    時間: 2011-1-18 14:47
個人認為治本之道還是需要政府與北大校方研議,如何激勵開車族使用北大校園的停車空間(目前僅假日開放每次50元),或者可以於平日晚間及假日全天以優惠價格對外開放(要公告Parking指示牌於國學街及國際一街等無停車格街道口),不僅可導正該區域的停車亂象,且可增加一筆北大財源(畢竟北大停車空間常是供過於求太多,反而周圍區域常供不應求!)
如果汽機車位供給量不足的問題不解決,卻只要求大家不違法,恐怕最終附近的店面會因客群大量減少(只限於鄰近客群方便來)而被迫關門!
事實上,我家幾乎每週日上午都會去國學街的北大學生中心去聚會,平時以機車接送小孩;近一個月來因太冷,改以小車載小孩去之後,常因附近找不到空位而繞回家去停,再騎單車自己過來,非常不方便。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1-1-18 15:21
如果說這些違停的車子都是"外來客"因為找不到停車位而違停(其實附近也是有些大大小小的停車場,路邊停遠點到學府路也還是可以找的到),或許還可以說,台灣本來就是這樣,紅黃白線一直以來都是→如果沒有警察都只是參考用,但最怕的就是,這些違停的車輛裡面有哪些是住在北大特區的住戶,明明就住很近(即使從尾巴的佳園路到台北大學附近,也頂多花個20分鐘)還要開車出來違停吃飯,或是貪圖可能等下要出去所以順便在這違停吃飯,那真的是很不可取!
除非有帶老年人,"情"理法或許還說得過去!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18 15:47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1-1-18 15:52 編輯
jerry03111 發表於 2011-1-18 15:21
如果說這些違停的車子都是"外來客"因為找不到停車位而違停(其實附近也是有些大大小小的停車場,路邊停遠點 ...


Jerry大也可以週末上午來我們大雅路看看,早餐店外通常都有兩、三部併排停車,明明對面或後面就有車格 (就算沒有,學府路也一定有),週末又不收費,這些人還是貪圖方便 (應該是吃完早餐直接外出),可惡至極。
學林路柚子小兒科外面的紅線停車就更不用說了,很多明明是全家出動的,先讓媽媽帶小孩下車進診所,爸爸去找車格把車停好,這樣很難嗎?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1-18 15:49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1-18 15:50 編輯

回覆 小高 的文章

我沒寄過縣長信箱耶。
我都是寄給新北市警察局長信箱,
police@tcpsung.gov.tw
大概都是隔天就會回覆,效率還不錯。
或許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吧!
只要把具體事證寫清楚,應該都會逕行舉發。
內容必須包含:
一、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如:三峽區國學街xx號前,民國99年12月23日、19點20分、紅線違規停車。

二、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
2XX6-HG 豐田小客車

三、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18 15:50
這句話說得或許重了些,但光看違規停車的問題,就足以反駁「北大特區居民素質高」一語。
作者: howard812    時間: 2011-1-18 16:59
回覆 anes855 的文章

記下來!
我都寄市長信箱
回信都好慢
感覺好像也沒開單

下次換警長信箱試試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1-1-18 17:57
本文章最後由 jerry03111 於 2011-1-18 18:03 編輯

不知道警察取締違規停車有沒有獎金? 或是獎金等級在眾多違規當中算高還是低?

如果他們願意三不五時在北大特區站崗,相信可以賺不少外快!

不是消遣警察,而是希望警察可以認真聽聽老百姓的心聲! 我相信大多數的版友都取締過,警察也都很清楚這裡違停的狀況,做與不做而已,雖然台灣違停的狀況一直都很嚴重,但每天在自家門口出門就必須左瞧瞧、右瞧瞧,更詭異的是可能這些車輛還有的是北大特區的住戶,相信這裡的住戶"至少"百分之九十都有買車位,自家不停要停紅線,甚麼心態?

另外貼一則報導,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17/11/2kyue.html

違規停車會造成多嚴重的後果沒人曉得,或許你得到一時的方便,但對於其他用路人是非常危險的,如果因為違停而導致他人車禍,嚴重亦會有相關法律刑事責任!

另外附上一則2009年的新聞:

違停害死婦 駕駛恐囚5年
作者: 沈教授    時間: 2011-1-19 06:33
洪阿民 發表於 2011-1-18 15:50
這句話說得或許重了些,但光看違規停車的問題,就足以反駁「北大特區居民素質高」一語。 ...

說的好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1-19 09:21
jerry03111 發表於 2011-1-18 17:57
不知道警察取締違規停車有沒有獎金? 或是獎金等級在眾多違規當中算高還是低?

如果他們願意三不五時在北大 ...

可是最近一起, 機車為了避開違停而與它輛機車擦撞, 導致摔倒被公車輾過, 違停的卻沒事. 不知道標準在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18/143/2l0be.html
作者: 沈教授    時間: 2011-1-19 10:12
andy826 發表於 2011-1-19 09:21
可是最近一起, 機車為了避開違停而與它輛機車擦撞, 導致摔倒被公車輾過, 違停的卻沒事. 不知道標準在哪?h ...

這真是太誇張了
無直接關係...拜託喔沒有那個違停會發生這件意外?
台灣就是被這些怪標準搞得烏煙瘴氣
作者: reypong    時間: 2011-1-19 10:51
andy826 發表於 2011-1-19 09:21
可是最近一起, 機車為了避開違停而與它輛機車擦撞, 導致摔倒被公車輾過, 違停的卻沒事. 不知道標準在哪?h ...

這件因為機車騎士為閃避違規停車,而導致遭公車輾斃的意外事件就發生在我們辦公大樓的前面。寒冷的天氣裡,白布下冰冷的遺體更顯悽涼。拜託大家,不要再違規停車了。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1-1-19 10:59
台灣的法律標準.......


作者: 草莓軟糖    時間: 2011-1-21 18:51
洪阿民 發表於 2011-1-18 15:47
Jerry大也可以週末上午來我們大雅路看看,早餐店外通常都有兩、三部併排停車,明明對面或後面就有車格 ( ...

學林路柚子小兒科外面的紅線停車就更不用說了......這裡真的違停情況超誇張的,尤其靠近大雅、學林路口如果路邊違停,你正好在路口停等紅燈那育到轉彎車輛一定過不了卻不見條杯杯出面關心
作者: ruth    時間: 2011-1-21 19:09
改善違停要靠大家的努力~
司法的判斷有時候~就要先看肇事者的背景~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1-22 08:32
我在想, 差別會不會是區分臨時違停導致後方閃避不及, 故有責任. 若違停者早就閃燈停好, 用路人自己閃避時沒先注意路況/後方來車, 所以責任在己不在違停者?
作者: 花輪    時間: 2011-1-24 02:14
大有路原本就不寬了...........(學勤路右轉後)
假日時候,竟然一邊一排.............(變單向可行)
換中部地區,飆車族應該早出來砸車了吧.....................
作者: 小六    時間: 2011-1-29 23:35
本文章最後由 小六 於 2011-1-29 23:41 編輯

國學街雙邊違規停車,已造成我們住戶出入安全問題...請不要再一時方便違規停車了
違規車輛照片已傳警局處理

違規停車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國學街 / 日期:2011-1-28 21:40/紅線違規停車
違規車輛:XX-9678 /HONDA-CRV/深紅色


違規停車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國學街 / 日期:2011-1-29 08:46/紅線違規停車
違規車輛:8039-XX /Toyota-ALTIS/銀色


違規停車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國學街 / 日期:2011-1-29 19:45/紅線違規停車
違規車輛:XX-3965 /Toyota/銀色
這台車每天都停在車道出口,常造成進出的困擾(管委說這是店家的,還吵過架)


違規停車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國學街 / 日期:2011-1-29 19:45/紅線違規停車
違規車輛:1008-XX /HONDA/鐵黑色


違規停車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國學街 / 日期:2011-1-29 19:45/紅線違規停車
違規車輛:XX-0162 /NISSAN/銀色


違規停車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國學街 / 日期:2011-1-29 19:45/紅線違規停車、消防栓前
違規車輛:1717-XX /MAZDA/銀色


違規停車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國學街 / 日期:2011-1-29 19:45/紅線違規停車
違規車輛:XX-0393 /Toyota/深綠色

作者: 小崴的爹    時間: 2011-1-30 00:56
回覆 小六 的文章

小六~~
後面那幾張,只塗了車號,有秀出英文來~~
然後在敘述時又把車號說出來了,這招夠絕喔
希望這些車主,看到後能覺得丟臉而改進啊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30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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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有實際作為直接檢舉!忍不住想舉起大拇指!就是需要這樣熱心的居民。
作者: nico    時間: 2011-1-30 07:35
小六  加油
太感謝了
作者: 麗寶小姿    時間: 2011-1-30 07:46
真的很危險大家一定要守規矩每每一個新聞&事故都讓人心痛
作者: 傑特    時間: 2011-1-30 12:55
今天走路去大有路買早餐 就看到警察在趕違規停車

警察超有  大愛 精神

挨家挨戶去提醒車主移走... ...

警察走後 又故態復萌

不知道 這樣的警察  該說讚 還是 遭

讚的是 給大家機會 少了罰單

糟的是 這樣違停很難遏止...
作者: 旺旺哥哥    時間: 2011-1-30 13:07
這樣檢舉不知有沒有獎金?如果有的話,我也要帶相機去拍!
作者: groat    時間: 2011-1-30 13:40
回覆 旺旺哥哥 的文章

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
檢舉亂丟垃圾、煙蒂才有獎金
作者: 小六    時間: 2011-1-30 16:10
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且會花我一些時間,我也不是閒閒沒事要這樣做,我也不是要跟店家對立,只因為這亂像影響我的交通安全,我開車出門,一出車道就要面臨危險,騎機車時除了要閃躲對向來車,還要避免撞上路邊的違規停車。其實我也很希望三峽的店家,家家都生意興隆,但在這交通上為顧及安全,我會持續拍照反應給警局相關單位,但我更期望在周邊停車規劃上能更進一步突破,店家及住家都能有更美好的北大社區
(本想開個違規停車照片區,如果有效的話)

違規停置,妨害交通
違規停車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國學街 / 日期:2011-1-30 14:24/紅線違規停車
違規車輛:XX-5466 /HONDA小客車/白色


違規停車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國學街 / 日期:2011-1-30 14:24/紅線違規停車
違規車輛:XX-5497 /Toyota小客車/銀色


違規停車 /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國學街 / 日期:2011-1-30 14:24/紅線違規停車
違規車輛:XX-6218 /三菱小客車/銀色


以上案件皆檢舉至警局信箱及縣長信箱

作者: 三仔    時間: 2011-1-30 17:04
違規停車在北大社區內已經造成許多用戶及駕駛的不方便了,希望這些違規者能良心發現,
別貪圖自已的方便而造成他人的不方便了~~光靠警察取諦~資源也是有限的,有幾位大大
願意幫忙檢舉案例,在此給這些大大拍拍手唷^^

對了,提醒各位大大們~~~現在機車拖吊效率很快歐!!別隨便亂停了((昨天在大德路7
買個東西,不到5分鐘~~~~~機車就被拖走了,我還停紅線裡面內!!))
   呵呵~~花錢記取教訓囉!!
作者: skybelle    時間: 2011-1-30 17:47
回覆 小六 的文章

哇!!太棒了
以實際行動會比喊話來的有效
我也來拍大觀路這邊
也是越來越離譜了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1-31 08:59
雙邊都停.... 違停一下就算了, 但要停也該避開雙邊停車導致路面縮減無法通行吧, 一點sense都沒有
作者: howard812    時間: 2011-1-31 09:29
回覆 小六 的文章

回你個"讚"

請問您是直接就拍了嗎? 我比較擔心遇到惡劣的車主。。。

我也寫了幾封信給市長

車號31xx-DJ、DH-xx52、27xx-FP、52xx-HM、N4-xx86

恭禧恭禧。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1-1-31 10:07
每次去吃飯,就喜歡坐在玻璃邊,用餐時間國學街附近道路都停了車
天冷,看著路上行人稀少...但總是一段時間就衝出一群人
因為..黑白車一閃一閃的開來...
車主開走,黑白車開走...那些開走的車繞一圈又停回原處...
作者: 小六    時間: 2011-1-31 14:49
因為警察也不可能整天待著,單邊停車已經違規了,雙邊停造成交通阻礙及危險,難道真的這麼多人只貪圖自己方便不管別人,我相信是少數人,我也不想麻煩警察只是奉命來巡邏,問題還是存在,在大環境還不能改善前,只能把事實給反應上去,一來反應給政府相關單位,改善交通環境,二來可增加國庫收入。
我都直接拍,車主反應,請他把車開車
作者: fay    時間: 2011-1-31 15:49
呼~還好我現在假日都少去國際一二街用餐
要不然就找離停車場近一點的餐廳
現在有時只是臨停去seven繳一下費或領書
還得東張西望如臨大敵
很怕被拍照po上來
嚇死我了


作者: 研究生    時間: 2011-1-31 16:52
小六 發表於 2011-1-29 23:35
國學街雙邊違規停車,已造成我們住戶出入安全問題...請不要再一時方便違規停車了
違規車輛照片已傳警局處理
...

車號技巧性露出,真是太好笑了~~
作者: DanielYang    時間: 2011-1-31 17:12
我也被開過「勸導單」,故早就不敢在附近的紅線臨停離開了;連騎機車都乖乖停在北大圍牆邊的車格裡。
作者: 小六    時間: 2011-1-31 19:03
研究生 發表於 2011-1-31 16:52
車號技巧性露出,真是太好笑了~~

傳去檢舉的可沒技巧性露出,是完全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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