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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峽農會總幹事詐領老農年金案,依詐欺罪起訴 [列印本頁]

作者: 林小妹    時間: 2014-7-1 12:30
標題: 三峽農會總幹事詐領老農年金案,依詐欺罪起訴

三峽農會總幹事陳宏文涉嫌購買桃園復興鄉保育林地後,將土地分割銷售,協助30多人取得自耕農身分並加入農保,詐領老農年金,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文鐘到場勘查,發現林地坡度至少60度,「沒有一對翅膀根本到不了」,昨依詐欺罪起訴陳宏文等12人。

檢調指出,具農民資格可享多項福利、補貼,如農保、老農年金、子女教育、喪葬津貼補助等,造成「假農民」充斥,讓國家農保每年虧損超過數十億元。

曾文鐘指出,現行農保資格由各地農會認定,加上土地有0.1公頃就符合資格,陳宏文夫妻利用這點,以農保費用圖得個人綁樁,不法獲利達200萬餘元,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查出,這些假農民包括家庭主婦、自助餐老闆,連退休公務員也來賺一筆,其中罹患老人癡呆症的婦人也通過資格審查;檢方實際勘驗「農田」現場,發現土地陡峭,根本不可能耕作,且辦案人員還得由當地原住民青年帶路,才勉強抵達外圍,但不少家庭主婦連車都不會騎,讓辦案人員直呼「騙很大!」。

由於大部分假農民們均承認犯行,並供出係在陳宏文遊說下,才購買土地辦保,檢方先前已給予緩起訴處分。

另陳宏文在承辦農會第17屆理、監事、農事小組長及會員代表選務工作時,為使與其同派系的溪南里農事小組長候選人劉蘇麗珠順利當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掌理公告後的三峽溪南里農事小組選舉人名冊提供予劉蘇麗珠使用,一審遭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原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維持原判決定讞。

摘自103.7.1中國時報
作者: 家的愛    時間: 2014-7-1 13:14
應該重判,殺一儆百
作者: 林小妹    時間: 2014-7-1 15:06
家的愛 發表於 2014-7-1 13:14
應該重判,殺一儆百


不曉得農會的監督單位是誰?該打五十大板
類似假農民的問題,司法檢調應該主動積極全省性偵辦。
作者: 哩來    時間: 2014-7-1 15:45
明明就是鐵飯碗的人了。還貪。年紀都一把了那麼多銭用的完嗎?還不是福利到下一代。自己留下一生臭名。。腦袋裡裝什麼阿!
作者: betraykk    時間: 2014-7-2 10:31
哩來 發表於 2014-7-1 15:45
明明就是鐵飯碗的人了。還貪。年紀都一把了那麼多銭用的完嗎?還不是福利到下一代。自己留下一生臭名。。腦 ...

人心不足蛇吞象............沒有人會嫌錢少啊~~~~~~~~
作者: mayling    時間: 2014-7-2 13:34
betraykk 發表於 2014-7-2 10:31
人心不足蛇吞象............沒有人會嫌錢少啊~~~~~~~~

台灣的法律不知是如何定的,暨貪污又詐欺竟然只判三十日拘役,太可惡了

作者: Asher    時間: 2014-7-2 14:44
mayling 發表於 2014-7-2 13:34
台灣的法律不知是如何定的,暨貪污又詐欺竟然只判三十日拘役,太可惡了

判這麼輕好像只是做做樣子交差了事。怎麼不全部沒收回來呢!難怪貪污永遠捉不完。也越貪越多。。哎。。
作者: 士官督導長    時間: 2014-7-2 21:46
農委會應該要全面清查現有的農民,
這樣才可遏止假農民的產生。
作者: trick88    時間: 2014-7-2 22:25
請看完整篇再發言

另陳宏文在承辦農會第17屆理、監事、農事小組長及會員代表選務工作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一審遭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已經判決的是 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三峽農會總幹事陳宏文涉嫌購買桃園復興鄉保育林地後,將土地分割銷售,協助30多人取得自耕農身分並加入農保,詐領老農年金...昨依詐欺罪起訴陳宏文等12人。

詐欺罪才剛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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