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大樓磁磚砸傷童 全棟12住戶起訴 [列印本頁]

作者: ECOMA    時間: 2014-6-18 10:24
標題: 大樓磁磚砸傷童 全棟12住戶起訴
中國時報【陳志賢、張立勳、胡欣男╱台北報導】. L* K, ]3 y  Y! X" E) ^2 r
北市民權東路30多年老舊大樓「京華大廈」,去年5月因外牆磁磚剝落,砸傷路過9歲鄭姓女童,造成女童顱骨骨折,留下跛行、無法跑步的後遺症。台北地檢署認為建築物外牆屬共有部分,大樓全體住戶均有維護責任,昨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全體12住戶共13人。
' I, B. K. O6 m根據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的統計,目前台北市類似「京華大廈」屋齡超過30年的房子有8.8萬幢,占全市78.8%。本案的責任認定,實具相當警示作用。
  I( ?: L. E$ \" O' h( ?6 @本案被起訴的13人,包括建商「陸鋒建設」負責人張權及5樓台灣觀光協會祕書長吳朝彥;至於前觀光局長、現任該協會會長賴瑟珍,檢方認為她不是實際負責人,另予不起訴。
9 R/ O( S5 N/ ~- C$ W! p- {頭蓋骨手術 需千萬
% `2 @9 m, l% q$ {& g單親的鄭母昨重返現場泣訴,指女兒已花了300多萬治療,仍不見起色,且擔心外界異樣眼光,不敢出門,之後還得面臨2、3次換頭蓋骨的重大手術,將委託律師對住戶提民事賠償。( t! b0 u: s! d4 r3 Q9 B$ c
律師高涌誠指出,事發時無法斷定是5或6樓外牆磁磚脫落,但住戶外牆原本屬於共有,應負責管理修繕,所以12戶皆被起訴,鄭童頭蓋骨手術,醫師估計約800萬至1000萬元。  c2 D1 \5 z4 U! ^: x, C
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電訪時說,管委會該負的責任一定會負責;但有住高樓層住戶感嘆:「真的很倒楣!」他表示,脫落磁磚在5、6樓間,其他樓層卻一併被起訴,有點不合理,況且北市一堆老舊建物都很危險,市府得想辦法解決。
' _# F4 C% @4 H( x9 x他指出,女童被砸時,與母親正在路邊紅線違規上下車,住戶討論後將據此請法院斟酌肇事的責任比例。" F9 n. l7 y/ ?2 `$ m
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5日晚上,鄭童與母親到火鍋店用餐,餐後經過京華大廈,遭6、7樓外牆剝落磁磚、混凝土塊砸傷頭部,造成女童生活無法自理。女童母親認為住戶事發後互推責任,不聞不問,全體住戶都該負責,因此提告。
: T8 ^/ K5 y4 i- j* @該大樓在案發後才成立管委會並委託廠商進行外牆修繕補強。北市府也對6樓羅姓住戶裁罰6萬元,但羅提起訴願,行政裁罰已撤銷。
7 B8 y0 L' t7 i! P6 ]其他樓層住戶卸責1 }; H% z, g6 S5 G; g6 I  b
檢方調查時,部分住戶辯稱是6樓外牆磁磚砸中女童,且北市府曾對羅姓住戶裁罰,責任應由羅負責,且沒有管委會,不應由全體住戶負責。
4 y! J7 s; v, ^6 d# J但檢方援引高院、台中高分院民事判決及前大法官王澤鑑著作,認為公寓大廈外牆,係建築物主要構造,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外牆屬共用性質,不會因為有無管委會而有所不同。
' |: x: R7 d, l5 i  G2 C檢:外牆共用都有責任
! a1 A7 `: s) q+ P檢方強調,在法律上,大樓全體住戶應共同擔負維護外牆安全的義務,認為大樓全體住戶均有過失,依法起訴。
( s: `7 r$ @3 {! X: o  k; y
$ ~5 a9 M3 [$ B6 }( o& m短評:
- e/ s4 z5 C" j' @" H& [北大社區眾多,房屋逐漸老舊,應勤加保養維護,以免發生類似問題,全體住戶被告上法院。- ~0 _8 {# O% T7 E1 f

5 J! N9 d  n/ S9 ?! X: \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