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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是個民主國家? [列印本頁]

作者: 蜘蛛人    時間: 2014-5-15 13:21
標題: 台灣是個民主國家?
台灣是個民主國家?
吳學展 May 15, 2014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2053

「台灣是(is)個民主國家。」
『台灣應該要是(should be)個民主國家。』

第一句話經常是保守勢力對於「進步勢力以體制外的手段追求社會進步之行為」批評的前提(台灣民主啦!你們就該遵守規則啊!為何要用這種體制外的方式衝撞呢?)但這句話的前提即有問題,本文所要挑戰的即是這個前提。第二句話則是進步勢力對於其所處社會的期望。此兩種立場皆常見於社會抗爭發生時的媒體版面上,但由於中文的語言習慣,在表達形式上經常同為第一種:「台灣是(is)個民主國家。」而這種混亂,將造成對台灣民主制度與環境有非常錯誤的認知。本文的目的即是從各個面向與指標對台灣的民主制度與環境做檢驗,並主張「台灣不是(is not)個民主國家,但台灣應該要是(should be)個民主國家。」
(上圖圖說:詹益樺於鄭南榕出殯日自焚畫面。圖片來源:網路)

前言

台灣自二戰後脫離日本統治,但馬上又面對新的威權統治者:中華民國-國民黨政權。在經歷一段什麼都不能說、也沒人敢說的白色恐怖後,民間社會力量逐漸開始向國民黨要求各種政治參與權利的開放。廢除出版法、解嚴、成立政黨、廢除刑法一百條、廢除國大、要求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政黨輪替、二次政黨輪替……等,這些固然是台灣民主化進程中的精采里程碑,但這些也都僅是「里程碑」。

到底現在的台灣是不是個民主國家,本文將從「憲法扭曲、不公平的政黨競爭、未經政黨輪替的立法院、跛腳的基本政治權利(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制度、半調子的法治精神、缺席的轉型正義、以及現代人應有而未有的思想啟蒙」等面向一一檢驗。

憲法扭曲

台灣最重要、但也最少人願意去談的,即是憲法規範的國土與政府治權範圍實際上並不相符的問題。在國家邊界未明的前提下,「法律」的規範邊界便無法確定。人民犯法時,到底應該是台灣警察來執法?還是中國公安來執法?這便是公權力執行的邊界問題;教科書內容的「本國史」應不應該包含中國史?文言文的比例應占多少?這也是因國界不明、國族認同不明所造成的史觀混亂的問題。再例如此次服貿協議之爭議,國民黨立委張慶忠之所以主張服貿協議為國內的行政命令,即是在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對領土的定義下,認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屬於非國際關係,故服貿協議並非國際貿易協議。

不公平的政黨競爭

民主進步黨在解嚴的前一年,1986年9月成立。第二個政黨的出現雖然是個民主化的重要指標,但還是必須考察其在政治運作的實務上,是否是一個「具制衡效力的在野黨」。任何組織的資源最主要就是人與錢。但國民黨在1949年離開中國、占領台灣後,自動接收大部分日本政府的資產,而在威權時期毫無民間監督與一黨獨大的狀況下,黨庫通國庫之情況實為常態,以內政部民政司的2011年的資料為例,藍綠兩黨的黨產分別為250億與3億,因此造就了目前雖有「藍綠兩大黨」,但實為「一大黨,一大大大大黨」的困境。除了具體可見的財務,還有國民黨60年來以「恩庇侍從體系」豢養的地方派系,例如地方議會、農漁會、廟方(例如最近表態挺核四的星雲法師),以及軍公教、國營事業員工等特權階級,這便是能在選舉時轉換為鐵票的社會網絡,而此為政黨競爭起跑線並不公平的證據。

未經政黨輪替的立法院

2000年民進黨首次取得執政、2008年國民黨再次上台之時,「政黨輪替」、「二次政黨輪替」等詞亦在媒體上不斷重複,看似台灣的政黨政治已經進到了「兩大陣營具有互相較勁之實力」的狀態。但若將焦點放到立法權,便會發現,民主國家中重要的「法治精神」在台灣的具體實踐,其實根本未經過政黨輪替。自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後,民主進步黨等泛進步陣營勢力,直到本屆立委選舉為止,皆未曾獲得過半的席次。在台灣政治史上,尚未出現總統解散國會(按照憲法,總統也不得「主動」解散國會),而立法權手握行政機關的年度預算審查權、以及制訂與修改法律等壟斷性權力(台灣政治史上也尚未出現以公投創制成功的法律),故實難以「台灣已經經過政黨輪替」來描述台灣的政治環境。

跛腳的基本政治權利(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制度

多數國人對於「民主」的想像是建立在「選舉投票」尚,且主要還僅限於「選出代議士」的選舉,但我國國會則未曾好好檢視並修改目前的不公平選制,例如立法委員區域立委選舉制度中「票票不等值」的問題,或是最近正流行的「割闌尾」使得台灣社會重新檢視起我國的罷免制度,並發現《選舉罷免法》中竟還留有「禁止宣傳罷免、禁止政黨/政治團體/擬參選人以外的人員進行募款」這類完全違背「促使公民參與政治」精神的條文,而執政黨更將在最近強行通過提高罷免程序的選罷法修法。

至於創制與複決,也就是公民投票,更是以前多數台灣人毫無關注的議題。自311日本核災後,核四爭議重新引起台灣社會的關注,並衍生了後續關於目前「鳥籠公投」的討論。目前台灣雖有《公投法》,但其條文內容實為「不給公投法」,該法以「極高提案、連署、投票的門檻限制,以及不符合直接民主精神的公投審議委員會」等方式抵制全台灣人用直接民主的方式實踐自主選擇的權利。

除了一般法律的創制與複決外,還有更遠的《憲法》的創制與複決。目前憲法創制權被鎖在立法委員手上,人民所擁有的僅是複決權,且複決權的門檻又極高(經立委提議後,複決投票中的同意票數需超過選舉人總額的一半,複決才算成功,比鳥籠公投還嚴苛),造成目前我國憲法陷入「一團混亂但無從解起」的困境。

半調子的法治精神

民主要能落實,必然要有健全法治相伴。法治最基本的概念之一是法律的優位性:「憲法位階高於法律,法律位階高於行政命令」,但台灣目前依然有許多「違憲的法律」存在,而執政黨亦經常躲在「依法行政」的擋箭牌後面,遂行違憲或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之惡行。這些「惡法」包括:前段所述《公投法》即違反了最根本的直接民主的價值;太陽花運動期間大法官所宣布違憲的、執政黨經常拿來打壓社運人士的《集會遊行法》;去年也遭宣布違憲的《都市更新條例》也尚未修法完成;以及受到龐大教會勢力所保護的、但實際上違反平等原則的民法第972條。而這些明顯違憲的法條,至今依舊存在於台灣的法律制度之中。

順帶一提,對於此類進步價值的修法與立法,執政黨總以「未獲社會共識」為推託之詞,而不願進行修法與立法,但我也想反問執政黨,台灣目前存在的法條到底有多少是「當時獲得社會共識之後」才開始施行的呢?有多少是未經台灣多數人同意且在「大陸地區」制定完成的呢?

缺席的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即是在民主化的過程中,對過去威權時期各種國家迫害人民行為的揭露與賠償、對當時執行這些任務的人做清算並取消這些人繼續握有高階政治權力的資格、瓦解這個暴力集團(通常是政黨)。如此是為了確保在「民主化後」,掌握國家機器的人都是理解並遵守民主價值的人,而不會再次依循「民主化前」的方式治理這個國家。但很不幸的,台灣的這項工作幾乎是完全失敗。二二八至今依然是「只有被害者、沒有加害者」的案件;國民黨的黨產尚未處理(這是馬英九曾公開宣示的);當時反對總統直選的人正在當總統;當時以軍人身分干政的人,其兒子正在當台北市長;曾擔任戒嚴時期新聞局長的人正在當公共電視董事長;軍國體制才有的「教官制度」至今依然存在於校園之中。轉型正義也是民主化的重要指標之一,但台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現代人應有而未有的思想啟蒙

民主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個人選擇的自由」,但民主社會還是有其道德邊界的,有些決議就算經過民主的程序也不該被接受。極端一點的例子,就是我們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要求一個人去死。透過民主程序做出反民主的決議,同樣也是民主體制本身無法接受的。(德國納粹獨裁者希特勒也是靠著民主選舉上台的,而台灣的威權政黨國民黨同樣也再次靠著民主選舉重返總統大位)但在近兩三年社會運動蓬勃發展之際,還是有許多人對於這些追求更進步、更民主的行動者嗤之以鼻,並動輒以「暴民、民粹」指稱,在在顯示了這些人只懂民主的制度、但不懂民主的精神。例如去(2013)年大埔事件發生時,新黨黨主席郁慕明則公開發言要求警方將抗議人士「通通抓起來」;太陽花運動後,「我是中壢人」粉絲團也曾做民調,卻得出「有55%支持恢復戒嚴」的結果;以及前幾天鴻海集團郭董所言:「民主不能當飯吃」。

這些證據都顯示出,台灣社會中還有許多人雖然身在(尚不健全)民主制度中,但思想卻未跟上現代社會所崇尚的「自由、民主、法治、平等、人權」等價值,而只是拿著半調子的「少數服從多數、政府應依法行政」以及多數封建主義者最愛的「民主會亂、民主造成社會失序、台灣就是太自由了」等反智又反動的論述,要求社會的進步勢力接受台灣目前這個並不民主的制度、以及被此程序作出的不公不義的決議。

本文所談的問題皆為點到為止,但主旨即是設定打破「台灣是(is)個民主國家」的迷思,並粗略地勾勒台灣一直以來其實皆為「不民主」的狀態,以供因太陽花運動而被政治啟蒙的所有朋友參考。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4-5-15 14:02
所以台灣目前還是不夠民主    是嗎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4-5-15 17:30
是邏輯,還是鬼扯這本書的作者認為,每個國家對於民主的定義都不相同。
以美國為例,美國認為民主國家的定義是民有,民治,民享的共和國,但美國卻一點都不民有,民治,民享。所以,以美國自己的定義來看,她本身就不是個民主國家。
台灣對於民主的定義,可能不只是與其他國家的定義不同,可能每個台灣國民對於民主的定義都不會相同。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4-5-15 18:27
我之前在中和社區擔任主委時,曾與國民黨立委張慶忠交過手,當時為競選時期,他強硬在我們300多戶外牆懸掛他的大布旗,導致很多住戶跟我抗議,要求我與張慶忠溝通拿掉,但我與張委員溝通時才發現他的蠻恨無理,只因為他仗著國民黨之姿,隨後讓他的民代、條ㄚ腳打電話來我家逼我就範

所以這回他30秒強行通過服茂,我一點都不意外,如果說這就是民主??恕我無法認同~

至於兩黨在我感覺都一樣爛,除了少數會做事的人,比如民進黨議員江永昌,他會協助社區委員爭取各項我從來沒聽過的經費,以及委員會議派人到場,或親自到場,了解我們社區需要什們協助外,其他各黨只會在各節慶,比如中秋晚會來造勢拜票,平常都沒看到人,...算了吧~

民主~真的需要自己去爭取

作者: lieutchen    時間: 2014-5-15 19:12
好奇,在作者吳先生眼中
哪個國家可以稱為民主國家...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4-5-15 20:14
lieutchen 發表於 2014-5-15 19:12
好奇,在作者吳先生眼中
哪個國家可以稱為民主國家...

作者認為台灣還稱不上是民主國家,他的文章也看不出台灣到底要怎麼樣才算是民主國家。
如您所言,很可能在作者的眼中,沒有一個國家稱得上是民主國家;但這樣的結論剛好達到作者為文的目的。
作者: ckwan    時間: 2014-6-17 12:25
民主這玩意兒,正解反說都有理,不過個人以為"台灣其實很民主,但有些小缺失仍要持續改進..." 我很想知道說台灣不民主的朋友們,是否可以舉出一個國家是民主的典範?? 美國?英國? 挪威? 丹麥? 有些自以為是的亂象不是民主,只是台灣民眾理性的包容......
作者: Purify    時間: 2014-7-10 16:49
自己顧好自己肚子最重要
管他明不明主
作者: 朱子孟    時間: 2014-7-10 17:47
大家可以依據下表,檢視中華民國台灣是否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

民主的支柱 :
•政府的建立基於被治理者的同意
•多數裁決原則
•少數人的權益
•對基本人權的保證
•自由公平的選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合法訴訟程序
•政府受憲法制約
•社會、經濟、政治上的多元主義
•寬容大度、注重實用、合作和妥協的價值觀

錄自:http://www.ait.org.tw/infousa/zhtw/PUBS/Whatdm/whatdm2.htm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4-7-10 17:54
以洪阿民為主才是民主喔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4-7-10 18:44
朱子孟 發表於 2014-7-10 17:47
大家可以依據下表,檢視中華民國台灣是否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

民主的支柱 :


<<中華民國台灣是否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
這句話內涵包括2個部分
(1)台灣是不是個國家?
(2)台灣是不是民主的?

關於(1),有些國家認為中華民國台灣不是個國家,對這些國家來說,中華民國台灣不是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
關於(2),由於每個人,甚至每個國家對民主的定義都不相同,民主並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因此台灣民主或不民主,因人而異。

結論:這是個信仰問題,相信的人就是,不相信的人就不是。
作者: dinowu    時間: 2014-7-11 01:42
國家問題:
(1).以200年前的標準,一個國家的成立要件:人民,領土,主權。依照現行國際法標準必需加上:他國的認同。台灣前三項都有但卻缺少第四項,目前認同台灣(即中華民國)的國家有22-23個國家並且大多是非洲的小國(說是認同,不如說買來的。有心去查一我們台灣花好幾千億“投資”或“資助”其萬本無利的生意就可知一二)。當國民黨從大陸退守台灣時還有66國家認同中華民國,到現在22-23個小國。像英美中等大國不認同,搞獨立要聽實話就只能意淫。
(2).我們自己台灣憲法怎麼看我們國家認定?所謂中華民國憲法是包括中國大陸地區的,這個我想大家都知道。但是比較少注意到或說比較少引起討論的是:我們所謂的憲法是一部“進程中”的憲法;也就是說針對國家的定意是“一個中國”(即意中華民國)是一部以統一為前題的憲法。但是這”中國”是“未完成式”,換句話說就是中華民國ing...不是名詞是現在進行式。就此也就說明:要台獨就要修憲。不然說再多也沒用,自己的憲法不認同啊。更別說我上述的第一項“國際認同”。

民主問題:
民主這詞源自古希臘,當時的民主是少數民主並且女人沒權利。18人裡有1人享有民主權利,大概相當於共產黨在大陸的數目1/18,18個人當中有一人是共產黨。而近代民主思潮源自英國式的民主,一開始是所謂直接民主進而演化成議會式的間接民主。其實,太陽花學運佔領立院從此觀點切入去看就可知台灣離民主還差的遠呢。不讓議會議事就什麼法案都通過不了,不能因為一個法案的不公不義就癱瘓議會啊。英國議會裡那種爐火純青的連議員都不能直呼名諱彬彬有禮的民主,早被民進黨消耗殆盡。

【PS】我是外省人第二代,台灣早期叫自己番薯,叫外省人芋頭而老一點的就是老芋頭。像我老媽叫我爸就是,只是前面多加個死字:死老芋頭(閩南語)。我老媽是台灣人,所以我就是芋頭番薯,現在比較少這樣叫因為太“土”了。我覺得來台灣的第一代(就我老爸那一輩的)比較我們現在有種的多,因為他知道大陸是我們的雖然只能意淫,但要是真刀真槍打起來他老人家我相信也是衝鋒陷陣。他在十幾年前帶著這個夢走了,一個統一中國的夢。我們現在呢?我認為台灣太孬種了連意淫都不敢,認為大陸是一國台灣是一國。那也許有人會說現在統一吧,但是你看看香港所謂的“一國兩制”弄到現在蘊釀的“佔中”(佔領中環)中共甚至不息鎮壓,這就是統一的下場要統一就沒自由和民主啦。問題在於英國在統治殖民地香港150年來,給了香港法制,自由,經濟繁華的一切卻沒給過港人民主呀!當港人一開始要民主了就與到共產黨,不是說香港不好不過被英國殖民150年來你怎麼不要?最糟糕的是現在港人要民主的方式還不是英國式的而是像台灣學習。離倫敦越來越遠,離台北越來越近。

唉呀,怎麼一寫就一堆。不寫來睡囉....
作者: scarleu    時間: 2014-7-11 04:11
要不要把標題改成

中國大陸是個共產國家?

會不會討論完後, 中國大陸變成民主國家?

呵呵, 這種標題會有正確答案嗎?
作者: 眼鏡SIR    時間: 2014-7-11 08:42
一個可以容許透過選舉制度產生的民意代表..在議堂內(甚至議場外)毫不講理的為所欲為..
當然是民主國家才有的現象..在集權國家那有撒野的空間嗎?
還在懷疑台灣是不是民主國家的人..應該是剛從外星球移民過來的..!!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4-7-12 20:46
民主(英語:Democracy)的字源來自古希臘語:意為由人民統治。
民主在台灣意為,人民是主人,政治人物是僕人。
這是完全不同的兩種觀念。
人際關係包括朋友、父子、同事、主僕等等。每一種不同的關係,代表不同的權利與義務。
既然我們的民主是主僕的關係,那就意謂,政治人物要服侍人民。當人民餓了,要給吃的。當人民沒得穿,政治人物就要給穿的。當人民沒有冷氣吹的時候,就該拿把扇子在旁伺候。
我們的政治人物搞不懂自己在說甚麼,也不懂民主,民主只是一句口頭禪,跟某些人常掛在嘴上的三字經沒甚麼兩樣。
我們台灣的人民不僅當不了主人,政治人物也沒想過要當僕人。
我們台灣,人民永遠無法統治政治人物,又如何能夠統治台灣?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4-7-12 20:54
dinowu 發表於 2014-7-11 01:42
國家問題:
(1).以200年前的標準,一個國家的成立要件:人民,領土,主權。依照現行國際法標準必需加上: ...

或許可以這麼說,正因為台灣離民主還很遠,所以才會有太陽花。
到底是雞生蛋,或者是蛋生雞;各有道理。
至於把向日葵說成香蕉的,也有可能把太陽餅當民主,把鳳梨酥說成是自由。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4-7-12 20:55
眼鏡SIR 發表於 2014-7-11 08:42
一個可以容許透過選舉制度產生的民意代表..在議堂內(甚至議場外)毫不講理的為所欲為..
當然是民主國家才有 ...

外星人1號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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