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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這種低水準的店家,你還光顧得下去嗎? [列印本頁]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5-7 14:22
標題: 這種低水準的店家,你還光顧得下去嗎?
這家店位於國際一街,照片中的銀色小貨車已經長期把人行道當作免費的停車位了,而且把退縮供大眾使用的公共空間公然以透明罩擋起來,做生意已經做到馬路上了,這種缺公德心的店家,如果你光顧他,就等於認同他。
作者: 小捷    時間: 2014-5-7 14:41
是賣什麼?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5-7 14:44
小捷 發表於 2014-5-7 14:41
是賣什麼?

好像是鹹酥雞和麵線
作者: 小萍萍    時間: 2014-5-7 14:55
為了生活吧!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4-5-7 15:02
上次有看到,很糟糕,拒買
基本上大德路上水果店有擺出人行道上一點
跟我招攬生意,都給他一個白眼了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5-7 15:13
小萍萍 發表於 2014-5-7 14:55
為了生活吧!

他這樣損人又不利己,關生活底事?
作者: Alesi    時間: 2014-5-7 15:22
看來生意不錯,可以做到外面來了.
作者: joanwlin    時間: 2014-5-7 16:01
當面跟店家反映,有沒有用?
作者: Aven    時間: 2014-5-7 16:13
這種店家不少喔!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4-5-7 16:17
這是大學路巷子裡面的那攤鹹酥雞嗎.....看不太出來是哪家
作者: kennyc    時間: 2014-5-7 16:26
管委會有問題吧?這樣違規加裝雨蓬,破壞社區外觀都不管?
作者: peggy    時間: 2014-5-7 16:32
是小林紅豆湯對面嗎@@?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4-5-7 16:36
peggy 發表於 2014-5-7 16:32
是小林紅豆湯對面嗎@@?

應該是台北阿郎雞扒,晚間10點以後生意不惡
作者: deray    時間: 2014-5-7 16:37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5-7 16:17
這是大學路巷子裡面的那攤鹹酥雞嗎.....看不太出來是哪家

好吃的台北阿郎鹽酥雞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4-5-7 16:40
deray 發表於 2014-5-7 16:37
好吃的台北阿郎鹽酥雞

以前炸的比較老,現在稍微好點能接受~
不過就是要等...
作者: rickyms49    時間: 2014-5-7 16:53
每天都給他報警處理試看看
作者: halfcorner    時間: 2014-5-7 17:02
先跟他們的管委會反應這事吧。

這種店家一定不會光顧。

覺得有這㮔德行的人,賣的東西也好不到哪裡。
作者: toyota2906    時間: 2014-5-7 17:14
不買
作者: yan    時間: 2014-5-7 18:10
應該不是鹹酥雞和麵線的,他們的車我看過是轎車的,而且他們自己有停車位的
作者: johnshuetw    時間: 2014-5-7 18:51
哎呀,在國XX街上,生意很好,己經不是阿郎XX了,
吃起不錯啦,但幾次該有的basil, garlic消失一陣子,偶己經很久沒吃了.
作者: samyu    時間: 2014-5-7 18:59
拒買~~~~
作者: 小萍萍    時間: 2014-5-7 19:42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5-7 15:13
他這樣損人又不利己,關生活底事?

要賺錢啊!沒錢怎麼過日子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5-7 20:50
小萍萍 發表於 2014-5-7 19:42
要賺錢啊!沒錢怎麼過日子

不懂,汽車違停與阻擋行人與賺錢有何關係?
作者: 香媽    時間: 2014-5-7 22:40
上星期三白天也停,看樣子是停整天,真傷腦筋,每次路過,輪椅都只能走馬路!
作者: tomcus2001    時間: 2014-5-7 22:57
感覺還滿沒公德心的呢,但又沒辦法扼止他
作者: cv168    時間: 2014-5-7 22:57
不管買不買都直接打1999 ~
作者: Tony    時間: 2014-5-7 23:21
原來樓上有人的觀念是,只要為了賺錢,道德法律放兩旁?利益擺中間?
真是好觀念阿!!!!!

記得傳下去給您自己的子女,以後只要賺錢,親情也可以擺一旁!
作者: 號呆偉    時間: 2014-5-8 08:21
我只知道這家麵線有"打一桌"在外面(所以有圍起來)
據我所知,這台並不是他們的車(幾乎天天看到)
你確定有跟老闆們問清楚嗎?
要發文前可能要先查一查,免的出錯



作者: Chao14    時間: 2014-5-8 09:08
拒買⋯⋯
作者: 1980ru    時間: 2014-5-8 12:12
原來是阿郎~~~前幾天老婆還說要去買來吃

這下我拒買ㄌ
作者: 號呆偉    時間: 2014-5-8 12:22
剛剛經過看到一個牌子:是超級大房東管理員的車,還有繳停車費,無言1
開版的,你搞錯了,無言2

另外,麵線和阿郎是同一個老闆??
如果不是,可能又是另一個錯誤,無言3

作者: 新北市議員廖本煙    時間: 2014-5-8 14:49
很是囂張耶~
作者: 一禪一    時間: 2014-5-8 16:54
哈.....

出現ㄌ...支持..跟反對ㄉ聲音嚕

個人覺得:應該是從以前留下來ㄉ壞習慣..怎ㄇ半ㄋ哈

無解


作者: 北加新客    時間: 2014-5-9 05:46
只要是正常人,都有正義感和公德心,
很明顯的,佔用公家地是錯誤也違法,一般人都得起而誅之,
會挺錯誤及違法行為的人,無非是違法者本身或其親朋。

作者: 肯特森    時間: 2014-5-9 08:30
本文章最後由 肯特森 於 2014-5-9 08:36 編輯
號呆偉 發表於 2014-5-8 12:22
剛剛經過看到一個牌子:是超級大房東管理員的車,還有繳停車費,無言1
開版的,你搞錯了,無言2{: ...


停車的,圍地的,在公共空間擺桌的,不管是不是同一個人,都是錯誤的行為,就算車子不是店家的,塑膠棚和桌椅還是很沒水準...
作者: 413    時間: 2014-5-9 08:30
唉,居住品質一直無法提升
老鼠屎實在太多了...
好不容易一個乾淨的重劃區,就這麼輕易的被蹂躪玷污
合法的手段無法解決
難道要用非法正義來處理???

作者: 柏青哥    時間: 2014-5-9 08:42
大家都聽過"破窗"理論吧?一個地方的髒亂、治安敗壞就是從一面破窗不處理開始。
垃圾堆也是,有第一個丟的人,就會有第二個、第三個...。

想不到更好的方法,就只能拒買,反正炸物吃多也不好。

作者: jyc    時間: 2014-5-9 09:50
請問人行道可以當停車場使用嗎?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14-5-9 09:58
號呆偉 發表於 2014-5-8 12:22
剛剛經過看到一個牌子:是超級大房東管理員的車,還有繳停車費,無言1
開版的,你搞錯了,無言2{: ...

光是遮棚跟擺桌擺到人行道這兩點就足夠讓人反感了, 拒吃只是剛剛好.


至於停車問題, 停車位可以畫到人行道嗎? 還可以收停車費, 請里長幫忙查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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