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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八歲女孩之死 [列印本頁]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4-5-4 09:28
標題: 八歲女孩之死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4-5-4 09:32 編輯

一個八歲的孩子竟然被活活餓死,

發生在這個時代,在自稱已開發國家的台灣,

是令政府(全體公務員),政黨(管你是執政或在野)和只知選舉的政客,

最感羞恥與慚愧的不幸事件.


八歲的小女娃應該是無憂無慮,歡喜上學,和同學們嘻笑打鬧,快樂天真的孩子,

發生這種慘劇,學校教職員和市府公務員嚴重失職;

記得過去民進黨執政時,也有一對韓國華僑母女攜手自盡,

當時他們身上只剩10元,真是慘絕人寰,

有任何社福官員被懲處,或良心自覺有愧嗎?



歷史告訴我們,只要老百姓遭餓死,那個朝代或昏君就會衰亡,

即使今天是民主時代,沒有更朝換代的疑慮,

但台北市長,社福主管機關的首長及承辦人,應立即引咎辭職,

為自己的無能和疏忽,造成小生命的殞落,負起政治責任.

韓國發生船難,總理辭職,同船的學校舍監雖獲救,卻因自責羞愧而自縊,

兩相比較,足可說明今日的韓國,何以能舉足輕重?


當政客與公務員既怠惰懶散,麻木不仁,腦袋裡只想著執政權和官位,

又缺乏缺乏慈悲,憐憫與惻隱之心,

這個國家就注定會持續沉淪,台灣就是現成的例子.



作者: 老賈    時間: 2014-5-4 11:47
事實上, 女孩周邊的人都失職了.

多一點雞婆, 打個110叫警察過去看一下, 就不會發生這種事.


當然, 等到七歲才發現有無學童未就學, 是否太晚太遲, 也是個重點.


作者: yl1626    時間: 2014-5-4 12:10
要官員辭職!等於升官吧.
辭職的官員都是背黑鍋,不久後又在某單位復職,而且更高職位!
因為要弭補他的損失............
作者: 家的愛    時間: 2014-5-4 12:59
大家多留心一點,遺憾就會少一點
作者: AR111    時間: 2014-5-4 14:45
這只是冰山一角
現在這社會已經被搞的民不聊生了
唉~

作者: yougenmi    時間: 2014-5-4 16:07
小女孩的
父母親、外內祖父母
祖宗18代親戚都沒餓死
最該負責任的親人怎麼不去死一死

就像小孩沒教好
永遠只會怪學校、老師
怎麼不檢討自己
作者: 張睿家    時間: 2014-5-4 17:27
真的好心痛
作者: 彩慈的爸    時間: 2014-5-4 23:05
政客的新聞,一直不懂跟謝啟大有什麼關係
作者: johnshuetw    時間: 2014-5-4 23:12
yougenmi 發表於 2014-5-4 16:07
小女孩的
父母親、外內祖父母
祖宗18代親戚都沒餓死

深有同感,就像教育不能光依學校,父母之言行身教才能真正一對一.
依新聞所說,可憐小女孩的母親,祖父母,姑姑,父親全都漠不關心,鄰居聽到慘叫,也沒人去報警,里長也沒去關心..等等.
犯罪者本身及最能接近他們的人是否更該檢討,現在看到除了怪失職人員外,最該負責的那些親友親人,反而似乎不是重點。
上次新聞說加國有個母親學校認為準備的便當不營養,竟被開罰.
像收到報到通知單記載,無故未入學,依強迫入學條例,按日罰家長300元.是否真有執行?
如果未入學,除了罰錢外,若連續幾日便派員強制執行清查動作,至相關作為強制入學實際發生,並有處罰監護人等等作為,按情況安置學童等等,相信本案便不會發生.其他如小孩預防注射等等資料,若出生登記,卻完全沒相關資料,也須要追查.
事實上,報上也常報導未入學,被通報追查才知小孩己被父母殺害的情形很多.
在母親節說天下母親都是一樣的,都是愛小孩,實在是十分反刺耳,但也有很多父母親根本不配,像這兩天昊昊生母又搞出問題,又有小孩,不適任母親的人,卻無法可管.

教育成不成功,小孩成不成材,實難預料,但小孩的安危問題卻是父母能力範圍內必要的責任。

作者: jyc    時間: 2014-5-5 09:32
不僅小女孩的母親有病,周遭的親友鄰居,政府機關也都病了.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4-5-5 09:44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4-5-5 09:51 編輯

摘要: 強迫入學只能算是安全網的其中一層,社會工作專業還須針對兒童處境設計篩出危險群體的工具,
        對高風險對像進行訪視,甚至介入輔導。女童餓死案是現代社會的集體恥辱,不能以旁觀者的哀嘆
        結案。



女童餓死:不能僅以悲嘆結案                【聯合晚報╱社論】 2014.05.03 02:14 pm  


有些生命消逝得太快,藏在暗處的悲劇沒有轉折獲救的機會,留給人們懊惱和悲嘆。最近震驚社會的八歲女童餓死案,瘦到皮包骨的生命終點,為這種悲劇再添一數字。失職的父母當然必須究責懲處,但從制度面還是要追問:如何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八歲的年齡,該有20公斤以上的體重,陳姓女童卻只有一歲嬰兒般的8公斤,身高更只有90公分。被母親送到醫院時只剩皮包骨,肋骨清晰可見,臀上且已生出褥瘡。簡單地說,在當今台灣的首都台北,竟製造了一個「難民」形象的幼童,專家認為她可能已數年未能好好進食,抑制了發育成長,最終竟活活餓死。

母親必然要為她的死負責。但另方面,女童已到入學年齡,從「強迫入學條例」的角度成了漏網之魚,一個學齡孩子無端不報到,地方政府從國教到社工的機制竟未展開訪查行動。強迫入學的這一道安全閥門如果能確實作用,女童怎會輕易落入死亡的深淵?今天聯合報民意論壇有社會工作人員投書,提出「強迫入學救了九歲的她」的一個較幸運個案,強調強迫入學是保護兒童重要管道之一,呼籲社會重視。各地方政府應以此為殷鑑。

這次八歲女童餓死的個案中,不健全的家庭結構亦是禍首。女童父母早已離異,母親只靠前夫每月支付微薄的生活費撫養孩子。很多研究結果都提出警示,父母婚姻狀況與經濟困頓是各類虐童案滋長的兩個重要成因,無辜的孩子可能變成貧窮的犧牲品及心懷怨懟的成年人的洩恨對象。數日前杭州一對以打工為生的年輕夫妻吵著離婚,雙方都不想撫養一雙兒女,在路旁大吵時,母親三度將一歲的女兒往公路上拋,最後終被一輛卡車輾死。這類悲劇的情節離奇而驚悚,父母暴衝固然不可原諒,社會制度更應積極尋思如何建構保護兒童的安全網。

強迫入學只能算是安全網的其中一層,社會工作專業還須針對兒童處境設計篩出危險群體的工具,對高風險對像進行訪視,甚至介入輔導。女童餓死案是現代社會的集體恥辱,不能以旁觀者的哀嘆結案。



全文網址: 女童餓死:不能僅以悲嘆結案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651913.shtml#ixzz30nkTBD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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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4-5-15 02:43
彩慈的爸 發表於 2014-5-4 23:05
政客的新聞,一直不懂跟謝啟大有什麼關係

肥貓跟芻狗的比照。
作者: 咪咪貓    時間: 2014-5-21 10:33
最令人痛心的是人心變冷漠了,塞住了耳朵,閉上眼睛,澆熄了對人的熱忱,一通幫忙求助的電話或不管是親屬或鄰居、里長等,堅持打開她家那扇門(小女孩的有病媽媽都不開門),或許救助到的不只是那命苦的小女孩,她媽媽也因專業的介入而得到救助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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