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常任意橫越馬路的人,看看自己是否上電視了 [列印本頁]

作者: 3327    時間: 2014-4-23 08:28
標題: 常任意橫越馬路的人,看看自己是否上電視了
中天新聞

"行人不甩斑馬線 穿越六線道險象多"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167754.html
作者: kennyc    時間: 2014-4-23 08:47
新聞張冠李戴,畫面中行人穿越的是學勤路,說明圖講的800公尺長的是大義路
作者: IFA-Jansen    時間: 2014-4-23 08:50
不顧自身安全,這是貪方便,不如在分隔島加1米2的圍籬,這樣會有效。
作者: halfcorner    時間: 2014-4-23 08:54
能比較方便 比較快 去報到。

這種損人只利己的行為,北大隨處可見。


作者: Aven    時間: 2014-4-23 09:09
其實不只大義路,學勤路上也是,今天一早,有搶著搭公車的住民,直接橫越馬路,害得騎機車的我嚇一跳,雖然不是騎很快,但是很容易讓來不及煞車的騎士們自摔,請行人別再橫跨馬路了。如果有公車司機見狀,也要幫忙勸導,這樣真的粉危險。
作者: 草莓軟糖    時間: 2014-4-23 09:39
kennyc 發表於 2014-4-23 08:47
新聞張冠李戴,畫面中行人穿越的是學勤路,說明圖講的800公尺長的是大義路 ...

證明北大無處不缺違規穿越畫面

條伯伯除開單以外,是不是該重點站崗,保障各式用路人行的安全
作者: kk4653    時間: 2014-4-23 10:04
種植帶刺的植栽~是否有效?
加掛監視錄影罰款招牌~
作者: cv168    時間: 2014-4-23 10:26
中天~~~~~~~怎麼還有人在看這種爛媒體阿

作者: 3327    時間: 2014-4-23 10:51
cv168 發表於 2014-4-23 10:26
中天~~~~~~~怎麼還有人在看這種爛媒體阿


所以閣下之意是

因為中天爛,所以其報導北大特區內許多行人恣意橫越馬路絕對不是真的?

還是

因為中天爛,所以他們沒有資格報導北大特區內的交通亂象?
作者: 瓜瓜    時間: 2014-4-23 10:57
當禍事發生.....一切都來不及了.
順便請問:若撞上違規穿越者,使其受傷或致死,請問駕駛有刑責嗎?
作者: 貓頭鷹    時間: 2014-4-23 11:10
瓜瓜 發表於 2014-4-23 10:57
當禍事發生.....一切都來不及了.
順便請問:若撞上違規穿越者,使其受傷或致死,請問駕駛有刑責嗎? ...

當然有責任!
因為奇怪的帝王條款一壓!
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壓死了!
但日前有一個判決,就判決駕駛無罪!
看法官啦!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4-4-23 11:25
現在汽車駕駛人真的很無奈
晚上的確是學勤 大義路段 常常上演這樣的穿越
有一次二位小姐住遠雄社區的, 突然快步衝出  幸好我汽車大燈夠亮
趕緊瞬間閃開  否則撞上了, 變成我自己倒楣。

還有一次在大義路段! 看到也是一對夫妻帶著貴賓犬突然真的分隔島衝出來   
害的我緊急煞車,頭部撞上方向盤   要命的幸好安全氣囊沒有爆
否則我一定下車要求它們賠償了, 生命非常寶貴真的要珍惜。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4-4-23 13:02
這種落後社會的交通現象,以公車大學風呂站(大義路二側)及學勤路沿線之公車站牌都有,
似乎以森林公園站最常見.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4-4-23 14:18
大義路在學勤路到學成路之間僅有300公尺長

即使從頭(三樹路)算到尾端(學府路), 也僅有750公尺長

中天圖標學勤路到學成路之間800公尺, 有誤
作者: ajhung    時間: 2014-4-23 16:46
3327 發表於 2014-4-23 10:51
所以閣下之意是

因為中天爛,所以其報導北大特區內許多行人恣意橫越馬路絕對不是真的?

所以閣下之意是

因為中天好,所以你不能接受其他人對媒體的看法?

還是

因為中天爛,所以你就無法區分  爛媒體 和 行人違規  是兩件事?


你的重點是行人違規,卻不能接受其他人對媒體看法,硬要把兩件事放一起比較

還有個神回覆,我真是服了你們亂扣帽子的邏輯


那我可以這樣講嗎? 因為你們挺中天,所以你們支持統一?

你有沒有發現,挺中天和支不支持統一是兩回事阿

這樣就容易把話題扯遠了,重點是 北大特區行人違規嚴重



作者: vivicat5    時間: 2014-4-23 19:06
是誰在這版先扯到政治的啊.
作者: 小眼淚    時間: 2014-4-23 19:26
ajhung 發表於 2014-4-23 16:46
所以閣下之意是

因為中天好,所以你不能接受其他人對媒體的看法?

當你自以為自己中立的時候
就不要批評別人神回復!!
作者: jjs81062    時間: 2014-4-23 20:25
本文章最後由 jjs81062 於 2014-4-23 22:17 編輯
貓頭鷹 發表於 2014-4-23 11:10
當然有責任!
因為奇怪的帝王條款一壓!
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壓死了!


別這樣以偏蓋全吧
「應注意而未注意」是法律上「過失」的其中一種定義
每個案件事實都不同,
怎麼會只因為同樣是「是不是過失」的「交通事故」有不同結果
就說是帝王條款?
比如說,「我打你」和「我因為你攻擊我,所以打你」
同樣是打人,難道會說「自我防衛」是帝王條款?

另外,如果一律說對方犯法,所以另一方就不必負責,那還得了?
再舉2個例子:
(1)A與B有仇
A有一天為了趕公車,穿越馬路沒走斑馬線
剛好B騎車經過,立刻加速把A撞死
B該不該負責?

(2)X小學旁有條交通要道,限速40公里
A是附近居民,知道X小學17:00下課,會有很多小學生
有一天,A趕時間,但正逢下課時間
A仍以時速40公里經過X小學,不幸撞上衝出的B學生
A該不該負責?

作者: 3327    時間: 2014-4-23 20:33
ajhung 發表於 2014-4-23 16:46
所以閣下之意是

因為中天好,所以你不能接受其他人對媒體的看法?
所以閣下之意是

---------------------------------------------------------------------


你的重點是行人違規,卻不能接受其他人對媒體看法,硬要把兩件事放一起比較

-----------------------------------------------------------------

這樣就容易把話題扯遠了,重點是 北大特區行人違規嚴重




我看了您的回覆真是哭笑不得!

就是因為重點是"行人違規",有人卻把目光放在這是中天的報導讓我覺得很荒謬,所以忍不住回了兩句。至於個人的<媒體觀點、統獨立場>,不是此次po文重點,就不提了。

作者: ajhung    時間: 2014-4-23 21:44
小眼淚 發表於 2014-4-23 19:26
當你自以為自己中立的時候
就不要批評別人神回復!!

對不起,我沒有覺得自己中立  我家也不住中壢

我本來就偏激,看不爽講一下而已

你不也是?
作者: ajhung    時間: 2014-4-23 21:45
3327 發表於 2014-4-23 20:33
我看了您的回覆真是哭笑不得!

就是因為重點是"行人違規",有人卻把目光放在這是中天的報導讓我覺得 ...

你不需要哭笑不得,下次遇到離題的,直接檢舉紐按下去,不要理會就好

讓事情回到你想要討論的重點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4-4-24 00:04
看來中天,在這裡的支持度還不錯。
不知道聯合報在這裡受歡迎的程度可否比得上中天?
作者: 彤爸比    時間: 2014-4-24 00:06
[youtube]UEIn8GJIg0E[/youtube]

沒有交通號誌,也可以很順暢阿~
作者: 小眼淚    時間: 2014-4-24 00:24
ajhung 發表於 2014-4-23 21:44
對不起,我沒有覺得自己中立  我家也不住中壢

我本來就偏激,看不爽講一下而已

說的好~

套用你上面的邏輯....


所以閣下之意是

因為中壢好,所以你不能接受其他人同音詞"中立"的看法?

還是

因為中壢爛,所以你就無法區分  地名中壢 和 看法中立  是兩件事?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