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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區地下停車出入口是車該讓人還是人該讓車? [列印本頁]

作者: soueki    時間: 2014-4-19 23:50
標題: 社區地下停車出入口是車該讓人還是人該讓車?
生活在北大特區,不管您是開車還是散步,總有機會面臨在社區地下停車出入口車輛與行人相遇的場面。個人經歷的是大多數社區保全會指揮行人讓車先行。
這種情形您覺得是車該讓行人還是行人該讓車?

作者: pattypatty    時間: 2014-4-20 00:58
有一次我經過大成路的當代city社區,快到車輛出口處,警衛突然把我擋下,車道內才緩緩開出一部車,當下很惱,後來想想懶得動氣。既然有這個標題,提出來發洩一下,如果該社區有看到,希望多尊重行車權。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4-4-20 01:16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4-4-20 13:39 編輯

雖說直覺是車該讓人,
不過就實務面,開車上坡的駕駛視線除了死角外,
還有光的變化,大家應該知道人從暗處一到亮處,瞳孔變化如何才對
進入停車處,由亮變暗,也會一樣會有視覺的短暫適應期
所以很多貪圖方便,愛走車道不守規定的行人,不知這樣的潛在危險性

要避免,其實是要看感應的燈號,跟警衛的指揮
只靠心中那把每人長短不一的尺來衡量,是無法避免碰撞的

我是行人的話,就算沒有警衛指揮的話,我會讓車,不拿自己安全開玩笑
開車的話則注意警衛的指揮,看他判斷是攔人還是攔車

怎麼攔也都是為了雙方安全,其實也就等一下,有個先後就過了

作者: davidtso    時間: 2014-4-20 08:34
如警衛都有受好的訓練,還是以他們指揮為準,避免不必要的爭埶,有時從車道口出來,分不清一時的情況,但譖意識中還是會先注意警衞的指揮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4-4-20 10:16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4-4-20 10:20 編輯

車輛從地下停車場往上爬出地面時:
(1) 車頭角度向上, 橫向通過的人車會被引擎蓋或地面遮蔽
(2) 光線強度變化過大
(3) 車道通常不寬, 左右往來人車距離車輛即將通過的距離短

此時, 如果警衛攔車, 車輛能看到警衛時, 煞車距離已經極短
但, 往上爬出洞口時, 車輛引擎是在催油門高轉速狀態

看到警衛攔車->正確踩下煞車->車輛由動態到完全靜止

行人和警衛, 等於把自身安全賭在駕駛的反應能力上 -> 高風險

但, 車輛由室外要轉入停車場就沒這個問題

個人建議, 由於警衛應該很清楚自家車道設計上會帶給駕駛人的問題差異
因此, 在警衛的引導下, 當警示燈閃爍, 蜂鳴器響起, 在人行道上的人車盡量禮讓出停車場的車輛

但是, 從馬路要越過人行道下停車場的車輛, 請禮讓往來行人
警衛也請留意是否有行人正在通過, 適時攔阻車輛給予示警
畢竟車輛轉彎進入社區時, 也會因為轉彎而有視覺上的死角

我認為會惡劣到故意去開車逼開人群的駕駛, 畢竟是少數
但是, 因為視覺上的死角而發生意外, 也不是大家所樂見
所以, 不論誰該讓誰, 生命最重要
不要為了爭一口氣, 黑羊白羊硬碰硬, 屆時一方受傷一方賠償, 兩敗俱傷
作者: 刮刮樂    時間: 2014-4-20 12:03
在社區車輛出入口 行人讓車先行較妥

讓一讓 世界更美好
作者: soueki    時間: 2014-4-20 12:49
車該讓人還是人該讓車,覺得是習慣問題。
以前在日本時很不習慣被車讓。
因為在台灣根深蒂固的養成了不信任車的習性。
在大陸的幾個城市呆過,則是很難有車讓人的情形發生。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4-4-20 13:38
yljimmy 發表於 2014-4-20 10:16
車輛從地下停車場往上爬出地面時:
(1) 車頭角度向上, 橫向通過的人車會被引擎蓋或地面遮蔽
(2) 光線強度變 ...

" 往上爬出洞口時, 車輛引擎是在催油門高轉速狀態"
這一項則是駕駛車輛該注意的一項,車輛爬坡,建議先將車輛打入低速檔
依靠較高的扭力以低速爬坡,保障人車安全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4-4-20 14:06
jojoyaro 發表於 2014-4-20 13:38
" 往上爬出洞口時, 車輛引擎是在催油門高轉速狀態"
這一項則是駕駛車輛該注意的一項,車輛爬坡,建議先將車 ...

大大好

排入低速檔, 引擎轉速會更高

不過, 現在手排車少見
把自排車或手自排當手排車用的人也少

平常沒練習的前提下, 上坡頻換檔怕會讓生手分心
作者: johnshuetw    時間: 2014-4-20 14:06
車讓人,車該讓守法的正常人.
人行路中間,行人闖紅燈,斑馬線上聊天,出入口看手機.....
作者: DANIELOY    時間: 2014-4-20 14:09
基本上,還在平面道路上,還是要車讓人,更且,以多宗糾紛判例為,大樓警衛出來檔路人讓住戶車輛"優先"通行,大樓警衛室被判輸的一方。
警衛無權檔人,路權歸所有百姓,只有理讓問題!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4-4-20 16:46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4-4-20 16:57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4-4-20 14:06
大大好

排入低速檔, 引擎轉速會更高


這點就需要解釋一下
不管是手排,自排,手自排或自手排
上下坡,低速檔才是比較正確的
變速箱轉速高不是速度會變快而是扭力加大,此時輕含油門
車輛即可在上下坡緩緩前進,不熟悉還是要練習一下
使用高速檔,油門要踩的較深才能往上衝是必然的
用低速檔輕踩上坡等到進入平地,再找時間作檔位切換即可
有騎變速單車經驗的人應該會知道

說明一下也是保障行車安全
雖說平時上下坡的時間短,不過保有這樣的習慣
更能避免危險

話說今日新聞也有一則車輛對撞的消息
看了一下應該是一個檔位走天下,
不知倚靠低速檔的引擎煞車(檔煞)只靠煞車長距離下山
造成煞車過熱失靈,造成憾事了吧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4-4-20 20:04
我走路的時候希望車讓我,
我開車的時候希望人讓我.....呵呵~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4-4-20 21:16
我不會開車

請問開車的人…
是人腿比較好停的住,還是車?

記得小學課本裏有個故事,二隻羊在橋上誰也不讓誰,最後都掉到河裡去了。


總有一方要禮讓,到底誰願意作那個讓的人?



作者: smilewang60    時間: 2014-4-20 22:20
雙方碰撞了
不管誰對誰錯,總是不好!
最好的方式就是都先停下來!
雙方相互打個招呼看誰讓誰~
此時大多會是車讓人了!
通常被禮讓的人也會快步通過來回應對方的禮讓!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4-4-21 00:28
總要有一方先停下來,讓另一個先過。

警衛到底要讓誰停下來呢?

開車的人?路人?

若其中一人不想讓,卻被擋了下來,心裡頭就會不爽。

禮讓禮讓,謙遜的人先禮讓,社會多一分和平安詳。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4-4-21 07:05
汽車絕不闖紅燈、 社區車道、 斑馬線禮讓行人, 用路人是我考出駕駛執照已經有十五年的堅持
在我車上敢吸煙者一定被我禮貌請下車 車上絕對禁止有香菸味。
本人超討厭菸味及酒味 ,危害自己健康又浪費金錢。

前三年還會在永寧順路當愛心司機, 接送末幾班夜歸北大住戶!
不過有的住戶堅持給我一段車錢  我絕對堅持不收, 或者有人硬給我,但是一律告訴他們;通通我捐門諾及伊甸園 幫忙教會及小朋友 。
幫助人是快樂的 尤其雨天夜歸小姐 、阿姨 、老人家 ,剛好順路。
因此認識好幾位可愛的住戶及老先生奶奶  包含麗寶國際館老奶奶、 阿姨、 紫京城、 哈佛夫妻  大雅路住戶 大德路
住戶 偶爾也遇到過佳園 學林 、大成路段、 台北大學學生都被我服務過。


『自從我去年初身體出問題 ,我也默默停止了這樣的服務』!
原因一方也是: 有些女乘客或者男女學生將喝完的紙杯50嵐或買回的其他紙杯飲料、 珍奶 、水果茶
有的喝不到一半直接往我汽車椅套內擠了進去 我的車雖然不是什麼進口車。
但是也是TEANA 250 XL語音科技版大房車  ;並不是資源垃圾回收車。

因此愛心回程車不在常出現服務  、也真的很難過自己愛車常洗車、 美容、 卻被當資源垃圾回收車 珍珠奶茶 、飲料 、 拿鐵冷熱咖啡偶爾還漏的地板都是,內裝整理一次得花450~550

二來還是別搶台北客運末幾班車他們生意 『 畢竟我家不缺錢 , 沒有必要被誤以為我是收錢攬客』。
單純是我習慣車停永寧停車場 ,所以順路繞出至永寧站牌當愛心車輛
在說:『我一次只能服務四位北大乘客, 真的很有限』,總之我認為: 汽車駕駛人一定要懂得禮讓行人
或者娃娃推車  尤其不能對行人 老人家 、 小朋友、  女性、 大按喇叭。
男生駕駛要有基本禮儀及規矩,除非遇到前方危險狀況或善意提醒 輕按汽車喇叭是可以的。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4-4-21 07:20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4-4-21 00:28
總要有一方先停下來,讓另一個先過。

警衛到底要讓誰停下來呢?

紫薇媽咪、開車人一定要懂得禮儀及道德 , 教練及家父生前交代
我進入車道一定先禮讓用路者 ,即使她們突然停止腳步 我還是揮手致意請她們優先安全通過
我比較看不貫是最近特區有的開M BENZ S/ E/ M系列  BMW X6/  X5 / 大七/ 大五 甚至保時捷
或者AUDI A6/A8   還是LS 460/600這部份有錢車主, 有的直接停靠快至斑馬線或大方直接機車格等候區

雖然他們不闖紅燈但是已經侵犯了道路交通使用法規;

我一定會仔細一直看著他車牌  ,這樣的駕駛、 考駕駛執照根本考假的。
作者: 小豬媽媽    時間: 2014-4-21 08:42
我開車,而且都會讓行人先行,
有時在馬路上看到行人猶豫不決,就會比個手勢請他們先過,
但是這個選項裡我選擇人讓車,這是基於我是行人也是車主的立場,
權衡危險程度後的決定,理由和yljimmy大一樣,
雖然出車口時也都會小心,車速會很慢,但是車道口的視野真的太小,
偶有行人、腳踏車突然衝過去,還是覺得好可怕,好危險,
所以當我是行人時,
只要經過車道口,我一定會要求小朋友「停、看、聽」,
畢竟生命是自己的,車子撞到你,車子只是賠錢,
而行人卻常要付出一輩子身體上的代價,
熟輕熟重很清楚,
我不會把自己的安全寄託在別人的注意能力上。

再說,現在的車道口都有警衛和蜂鳴器,
當我是行人時,我會把他們當成紅燈,只是他們不具實際公權力而已,
請問,紅燈亮時您會闖紅燈嗎?
這是大家互相尊重的問題,如果看到車道口的紅燈不會停,
我想,這個人也很可能走在路上會闖紅燈。

作者: lost1103    時間: 2014-4-21 12:30
本文章最後由 lost1103 於 2014-4-21 12:36 編輯

不管是車該讓人還是人該讓車,只要被擋下來一定有一些水準高的人會不爽

所以這時候就該把警衛叫過來臭罵一頓,反正警衛的工作之一就是讓這些素質高的人罵完消氣~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4-4-21 12:48
這件事如果只講法論道理
其實就是人行道優先
矇著頭走過去都沒關係
橫豎都是贏面大
就算行人故意衝去撞車, 真的上法院
通常車主也還會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講法賠到臭頭

不過, 這並不符合人類求生存, 期待長命百歲的基本道理

換個角度來看
車道口的警示燈、蜂鳴器, 是做給誰看做給誰聽的 ?
絕對不會是給開車的人看或聽

為什麼 ?

因為, 預警時間不足

人行道上的行人或自行車到達車道邊緣時
就算觸發警報, 也已經進入了可能撞擊範圍
因此不能把對車子的預警燈號設在太遠處(比方說地下二樓)
設在車道出口亦無濟於事, 因為就算通過車道口時無警報
不顧一切的行人仍有可能持續通過

把警示燈與蜂鳴器設給行人看或聽是對的
因為停車場出車時, 車輛通過車道某處就可以觸發警報
這會讓行人與警衛有充分的反應時間

警衛擋人的動作, 往好的角度思考, 是善意的提醒沒注意到警示燈的行人

不爽被擋行不行 ?

硬要這樣當然行 ! 出事了, 大家再來喬就好啦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4-4-21 14:33
yljimmy 發表於 2014-4-21 12:48
這件事如果只講法論道理
其實就是人行道優先
矇著頭走過去都沒關係

我不會開車,我會先讓車子過,因為我不想遇上不小心把油門當煞車踩的人…

我老公脾氣和車品非常好,所以他一定會禮讓行人。

人是互相的,看個人要作什麼樣的選擇。
作者: 神奇的傑克    時間: 2014-4-22 11:18
很好的議題,我想警衛有時也很難做,不過前提應該都是希望不要有人受傷
我的作法如下:
我是行人,我會讓車
我開車,有看到一定讓人

因為自己開車所以知道,有時上車道真的會看不到行人
所以自己是行人時會體諒到開車的人,雖然說有時駕駛不一定都很有水準
但是跟沒水準的駕駛計較,自己不也變成那種人
最重要的,自己的生命安全應該是掌握在自己手上
而不是期待別人要注意到你
作者: hb0715    時間: 2014-4-22 23:25
如果是我,我會讓車先走
因為我不希望在剛爬完上坡的車前過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而且如果不只一台車
那後面停在坡道的車
也會增加危險性
只不過希望管理員態度可以好一點
因為遇過管理員擋的態度很差
好像他社區住戶最大
所有人都應該讓似的
作者: kuanlin    時間: 2014-4-28 16:35
看到大大們發表了一些從法理的角度看法,我加註一下從物理學及開車情境的角度來看。一般來說,車庫大多都是設在地下室,所以,會有地下車道讓汽機車有出入口的。汽車要進入地下道,照理講,駕駛人在行進進入地下到時,便需減速,故,同時觀察行人及禮讓行人,本應如此做。

對於車子將出地下停車場的話,由於斜坡的關係,經過感應器觸動電動柵門或電動欄杆,會在出口給予警示燈給行人注意。對用車者而言,這相當於上波起步,車子是加油往前衝才能爬坡。一般來說,這個坡度是比較陡峭的(除非是豪宅,有長且直的行車坡道),駕駛人是很難在底層開門時就會看到行人是否有來往,除非是突如其來的狀況,一般是不可能爬到一半就緊急煞車,否則對駕駛人及車輛都會造成危險。不論是從環保、用車人及行人的角度來看,地下停車場的出道口,行人理應注意車子是否有出來的狀況才對。
作者: toyota2906    時間: 2014-5-2 13:33
車讓人,是基本的,但人也要注意及遵守燈號,角色互換後應該會有更深的感受吧!
作者: 愛冷涼    時間: 2014-5-2 13:53
有一次我從立法院旁的人行道走過,剛好走到他們車道的出口中間
也剛好有一輛車要出來,他們卻趴的我很不爽,很想開罵
老子也不是在逛大街慢慢走,而且還是我先走到出口的,你立法院要出來的車子很大嗎?
人行道也不知禮讓行人嗎?

總結,車子先出來,我會讓車先走,沒差那點時間
我已經走到一半了,車就要讓我先走,開車經過人行道本來就應該慢行多注意
要是把我趕回起點,我就開罵... TMD


作者: 雅麗卡    時間: 2014-5-12 10:31
其實我很習慣讓,雖然我幾乎不開車
但若是我開車,我會讓人 (我也怕撞到)
若我是走路,我會讓車 (怕死)

其實沒有一定誰讓誰,若真要說,
人在過車道的時候,為了自身安全,就算警衛沒攔,自己停看聽一下也是應該的
看到車子上來,為了爭先還硬要先過,沒差那幾秒鐘

車子過也就幾秒鐘,但是車子停下來讓人,
偏偏人又走得沒完沒了,一個接一個的過
那車子不就堵在那邊不要動了
所以即便我是行人,我也支持人讓車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4-5-12 13:04
出停車場 人讓車,進停車場 車讓人
作者: 林沖    時間: 2014-5-13 13:06
互相一下總是好的
我有騎車要讓路人,但是路人一點也不以為意,給我慢慢慢慢走的,感覺他是大爺,那也不好。

也遇到要讓我,我讓他,讓來讓去總算一個先走的,耗了不少時間,也有。

看狀況吧,沒有絕對啦


作者: synchris    時間: 2014-5-13 22:13
人讓車, 保平安; 車讓人, 免得遺憾己係郎。
作者: 玉笙嫣    時間: 2014-8-2 15:34
synchris 發表於 2014-5-13 22:13
人讓車, 保平安; 車讓人, 免得遺憾己係郎。

同意此說法!!
有時彼此適時的讓一讓並沒有甚麼不好~
何必無時不刻好像都在"趕"的樣子呢
以上淺見
作者: 永哥哥    時間: 2014-8-5 14:59
社區大樓的停車場出入口通常會經過人行道,車要讓人
作者: Aven    時間: 2014-8-6 08:05
既然是車道,當然路權要給車子,我都會識趣的先躲避,讓車先過~但也有好新的駕駛會讓我的喲~
作者: 飛鷹翁    時間: 2014-8-7 14:52
很自然~車要讓人
作者: zyfan    時間: 2014-8-8 14:26
車當然要讓人,在美國待久了,不管過什麼路,前面有人遠遠的就停下來了。每次路人都會不習慣這樣,台灣真的比較少這種觀念。
作者: raybinlee    時間: 2014-8-9 16:55
當然是車要禮讓行人了! 有些社區保全還會把人擋下來讓他們社區的車子先走, 實在是很沒sense!
作者: 法蘭克    時間: 2014-8-10 20:53
如果連上自家停車場坡道都沒辦法好好控制停在人行道前禮讓行人的話,
應該要好好檢視一下是車道的問題還是車子的問題了。

停車場出來就算不用禮讓行人,還是要看一下主線上有沒有車啊~
停車場出來是路權最低的車,不論是撞到行人、機車、汽車,
都是要負大半的責任,倒不如作好隨時停車的準備。


作者: airgarden    時間: 2017-7-2 08:17
三年前的議題,最近怎麼又來了,這個問題應該是完全不用爭議,
因為沿著藝術大道走,每隔一段距離都會看到有樹立著多支指示牌,
上面標示著《Pedestrian priority》(行人優先),所以在法理上,
本來就是行人優先,無庸置疑,開車的人不管上下坡都應小心,
撞到人,上警察局、法院,依交通指示牌裁示應該都贏不了,
尤其是上坡道因為視線的関係,駕駛人更應該自己小心。

我每次碰到警衛擱住我,叫我先譲車子開入車庫坡道,我都直接回應
《行人優先》,順便教育一下警衛的觀念。每次都讓車子的話,久而久之
開車的人就認為理所當然的將錯就錯。

尤其是那些自認《開好車的駕駛人》在有警衛開路的前提下,更加....
作者: airgarden    時間: 2017-7-2 08:51
1. 社區管理委員會應該針對自己社區作《行人優先》的公告宣導。
2. 警衛不應該有領社區薪水,為社區車子開路的違法作法。
3. 駕駛人要自覺停、聽、看,而非《我開好車、新車》有警衛幫我開路,
行人目視我的好車,譲我先行的優越心態。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7-7-3 09:57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7-7-3 10:16 編輯
airgarden 發表於 2017-7-2 08:51
1. 社區管理委員會應該針對自己社區作《行人優先》的公告宣導。
2. 警衛不應該有領社區薪水,為社區車子開 ...


a大太高估駕駛的注意力了

出事了, 駕駛輸定了, 這個沒有任何一丁點的疑慮... 除非遇到恐龍法官

不過, 出事了, 倒楣的是路人

還是, 您真心認為, 只要有法律上的勝算, 以及後續「超值的賠償金」來做對價
一切的身體傷害也都值得了 ?

正常情況下, 不論駕駛、警衛, 或是路人, 都不希望出車禍
相信每個駕駛在爬上地面看到行人, 也都會希望自己踩的是「煞車」

但, 你不能期待不會剛好在車道口遇到三寶, 然後當個義無反顧勇往直前的行人, 對吧 ?
作者: airgarden    時間: 2017-7-3 14:55
yljimmy 發表於 2017-7-3 09:57
a大太高估駕駛的注意力了

出事了, 駕駛輸定了, 這個沒有任何一丁點的疑慮... 除非遇到恐龍法官

頭腦不清礎, 少在愛北大站發言,我說的是《行人優先》,不是《行人不看車被撞》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7-7-3 17:12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7-7-3 17:14 編輯
airgarden 發表於 2017-7-3 14:55
頭腦不清礎, 少在愛北大站發言,我說的是《行人優先》,不是《行人不看車被撞》 ...


你嘴吧不乾淨喲

行人看車, 難道就可以制止駕駛的疏失 ? 去沖水吧

估計你的生命觀是可計費的
作者: zyfan    時間: 2017-7-5 09:22
不管怎樣都要讓人,管他是不是有違規
作者: Caelian    時間: 2017-7-5 11:51
之前去上急救課  老師講的課外案例  一個PIZZA打工的孩子 騎機車在車道口被上坡車衝撞成植物人  
另一個是 我姊夫的姊姊  一個模特兒般漂亮的女孩  
前兩年去掃墓時  跟她母親在自家車後方下貨 聽到後方上坡車用力踩油門的聲音  奮力推開母親  自己卻被兩台車夾擊  一隻小腿粉碎性骨折截肢了
我贊成一般路段 車子禮讓行人 ( 即使我遇到闖紅燈還散步慢慢走聊天的行人 我也是讓)
但是 地下車道 想想上坡的衝擊力與駕駛的反應時間   別拿命跟他拚搏 這是身邊人血淋淋的教訓  我也是這樣切切叮嚀小孩
作者: airgarden    時間: 2017-7-5 13:24
7 年前我到美國聖地牙哥出三個月長差,換著國際駕照,下飛機直接去租車場租車子,
同事問了我一句話《有沒有在美國開車經驗?》,我說《沒有》,同事只叮嚀我一個
交通規則要注意,否則很容易被罰,《碰到人行道地上有劃缐,沒有紅綠燈的路況下,
不管有沒有人在行走,都要把車完全剎住,停個幾秒,再起步》。

假始各社區在人行道上的停車場出入口,地上劃紅線,樹立燈號,配合上面規定,
由警衛來執行規範,我相信是可行的。

否則警衛只是幫車子開道,叫路人小心,這是沒有附加價值的工作。

難道上坡車就一定是加油快速往上衝嗎?開車的人,將心比心,假始剛好自己的老婆
帶自己小孩在人行道走!
作者: airgarden    時間: 2017-7-5 14:07
給各管委會建議,《上坡出口的欄杆,要設定成先停止、刷卡才可打開欄杆,不可自動感應打開》,
據我所知,很多社區,入口下坡欄杆要刷卡才打開,出口上坡是自動感應打開欄杆,這是錯的,
這種設計,針對藝術大道遠雄部分社區絶對要改善,也許要改出口設計,卻是值得的。

假如爬坡出口未到,欄杆就遠遠自動感應打開.....,難怪開車的人會加速爬坡。
當然有些人一定會說,《我技術沒麼好,我車子性能沒那麼好》,那我就無話可說了。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7-7-5 20:16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7-7-5 20:29 編輯
airgarden 發表於 2017-7-5 14:07
給各管委會建議,《上坡出口的欄杆,要設定成先停止、刷卡才可打開欄杆,不可自動感應打開》,
據我所知, ...


@@~這樣或許有些車道的車,會需要停在斜坡上靜止......

坡度太陡的話
若是遇上沒有Auto hold的車
或是不會手煞車上坡起步.....
遇到比較新手駕駛,為了怕後滑接下來可能是重踩油門....

這位大大的建議說先停止,刷卡才可打開欄杆
個人感覺是更恐怖....

很多人連爬坡都少打低速檔增加扭力,慢速爬坡了
要是那樣設計,除非是欄杆前後還是平地
不然恐怕向後滑或往前暴衝造成危險的案例也會出來....

多禮讓行人是對的,多注意三寶駕駛也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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