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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北市開全國之先,4月1日推出「戶所辦護照」之便民措施 [列印本頁]

作者: 林小妹    時間: 2014-4-3 20:54
標題: 新北市開全國之先,4月1日推出「戶所辦護照」之便民措施
本文章最後由 林小妹 於 2014-4-3 20:57 編輯

    新北市開全國之先,於4月1日推出「戶所辦護照」創新便民措施,首次申辦護照的民眾,到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就能直接將相關文件交給戶所,由戶所協助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再通知民眾到戶所領取護照,直接郵寄給申請人,預估一年將有6萬多人受惠。

民政局表示,外交部自100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護照親辦措施,首次申請護照者,必需辦理「人別確認」,民眾可親自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也可以就近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不過,在戶所辦理「人別確認」的民眾,必需再將護照申請書委託親屬、同事、旅行社或親送外交部,等於要進行二道手續,浪費時間及金錢。

壹、目的/為落實行政院單一窗口理念,擴大為民服務效益,針對首次申辦護照之民眾於本市戶政事務所完成人別確認後,以代辦護照方式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護照,避免民眾往返奔波。
貳、實施戶所/-本市各戶所。
參、試辦期間/103年4月1日起至103年9月30日。
肆、受理時間/本市各戶所上班時間(含中午彈班、週一至週五夜間辦公、週六上午加值服務)。
伍、實施對象/至本市各戶所辦理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案件並符合資格者。
陸、辦理天數/自收件日次一上班日起算,需7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及國定假日),申請人證件如有不齊而需補件情形,工作天數自申請人補件日起重新計算。
柒、領取方式/可至受理戶所親領、委託他人領取(受委託人需年滿20歲)或選擇郵寄方式(郵資由申請人自付)。

詳細應備證件、規費、照片規格等,請上市府官裝查詢了解。

http://www.ca.ntpc.gov.tw/6;DATA_Announcement/Details/268

作者: 家的愛    時間: 2014-4-4 00:09
希望便民措施能夠更落實……
作者: amychu    時間: 2014-4-4 09:10
家的愛 發表於 2014-4-4 00:09
希望便民措施能夠更落實……

戶政正業不做
盡做些別業
服務窗口又沒增多
造成等待人數眾多
辦個案件就要等很久
真不知道
壓縮到正常申辦的時間
是服務廣大民眾呢?
還是便利少數民眾?

作者: ECOMA    時間: 2014-4-4 09:20
戶政系統搞定了?都解決啦?
落得雷聲大,雨點小。唉!
作者: 大哥大    時間: 2014-4-4 09:32
amychu 發表於 2014-4-4 09:10
戶政正業不做
盡做些別業
服務窗口又沒增多

大哥您真是一針見血的點出問題的核心點,花費一大堆人力資源,只為討好服務少數民眾,讓少數人來浪費大多數人的時間及經費,這就是現在豬頭政府拼命幹的蠢事,這不是豬頭,什麼才是豬頭!!!!
作者: angala1983    時間: 2014-4-4 09:45
而且又只針對第一次辦的人...
需要補辦~還不是要跑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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