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北大校園付費停車。違規被鎖車。想解鎖先繳300元... [列印本頁]

作者: 張芃芃    時間: 2014-2-16 01:36
標題: 北大校園付費停車。違規被鎖車。想解鎖先繳300元...
北大校園付費停車
碰到違規事項  不小心超出白線一些
未經規勸的動作   直接強迫大鎖鎖車
解鎖要先繳300元到北大的註冊組
這樣是合法行為嗎
作者: 家的愛    時間: 2014-2-16 03:48
這樣子並不合法
作者: ECOMA    時間: 2014-2-16 06:10
北大有許多法律學者問他們就知道合不合法了。
作者: 北加新客    時間: 2014-2-16 07:26
合不合法需查證,但我覺得合理!
自由的定義是不妨礙他人自由的行為。
街道上許多違規的停車,不都是妨礙他人自由,令人討厭的過街老鼠嗎?
作者: Lydia    時間: 2014-2-16 07:53
為什麼不先檢討自己,反而先檢討別人?
作者: 周浩子    時間: 2014-2-16 08:12
Lydia 發表於 2014-2-16 07:53
為什麼不先檢討自己,反而先檢討別人?

我覺得館主的意思不是檢討誰的問題
畢竟錯的人是誰很清楚
如果犯罪人被警察上手銬犯人可以告警察妨害自由嗎
現行犯可以當場逮捕
如果不是
警察恐怕也會有執法是否過度的疑慮
更何況只是沒執法權的學校

館主重點應該是在比例原則問題
是否應先警告
甚至可以違規可以禁止進北大校園停車一段時間
累犯永久禁止進入等都是可以討論
作者: Lydia    時間: 2014-2-16 08:19
周浩子 發表於 2014-2-16 08:12
我覺得館主的意思不是檢討誰的問題
畢竟錯的人是誰很清楚
如果犯罪人被警察上手銬犯人可以告警察妨害自由 ...

我的意思是,
如果車主都能把車子停在正確的位置,
那麼就不會有後面的事情發生了...

為了管理台灣人亂停車的習性,
停車場還得安排人員去檢查,這也是一種人力支出,不是嗎?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4-2-16 08:24
停好車有這麼難嗎? 台北大學車位多到不行. 何況校園不過幾個警衛, 應該是停車的人自覺一點.
有個紅色汽車違停在一進門左側被鎖, 囂張的樣子我都想砸車了.
作者: wyn    時間: 2014-2-16 08:29
何不直接去問律師?這裏的人法律素養又不會比律師好!這裏的人就算大家都讚同你的意見也不代表你是對的。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4-2-16 09:43
進入台北大學校園停車前, 有義務詳讀台北大學對停車的規範
畢竟是人家的校園
咱進入借用或短租停車格, 應該遵守主人家的規矩才好

何況, 遵守交通規則本來就是駕駛人的義務

300元, 相較於打官司或是找律師, 甚至社會上的違規罰款, 都算便宜
樓主就當跟台北大學交個朋友吧

作者: sean.huang    時間: 2014-2-16 12:16
有待商榷, 但停好車真得很難嗎?
作者: white8806    時間: 2014-2-16 12:39
先自我要求,就不需麻煩別人上大鎖了^^
作者: 張芃芃    時間: 2014-2-16 12:48
我了解啊〜〜
但是因為他是開放空間
趕著上班真的沒注意到超出白線
但有規勸後,當然會去注意
只是不知道會這樣就被上鎖罰錢
大家不要那麼嚴格嘛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
這樣合不合法
作者: YAO    時間: 2014-2-16 13:32
你 去繳300元時  有沒有問收你錢的人 是否合法 ??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2-16 14:01
UCCU
作者: nicklee    時間: 2014-2-16 15:29
張芃芃 發表於 2014-2-16 12:48
我了解啊〜〜
但是因為他是開放空間
趕著上班真的沒注意到超出白線

趕著上班,不是理由。
請把車停好。
作者: 張芃芃    時間: 2014-2-16 15:41
大家好嚴格喔
罰款繳了 我還是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
誰沒有粗心 或違規的時候呢
還是我可以把這篇發文 給刪除嗎
作者: 網球達達    時間: 2014-2-16 15:45
本文章最後由 網球達達 於 2014-2-16 15:48 編輯

1、如果對方不爽,找拖屌的人來拖車,請問是多少錢?
2、如果叫警察的話警察會怎樣處理
3、假如你很聰明會解鎖,你就省了這一筆錢,而且鎖還可以拿回家用或是鎖別人的機車
4、假如把鎖頭破壞,二敗鉅傷,因為鎖機車的大鎖比較好的都要2000千以上,警衛以後可能也不會鎖了,太虧了,但自已也很累。
5、假如你放棄這台車,又可以買新車了,好像也不錯
6、假如乖乖繳錢,會有300元的收據嗎,有收據的話是不是就有證距了,可以告了,但花時間只為了300元
7、假如你聽話不違規,什麼事都不會發生了
8、假如你技術好一點停隱密一點,你就賺到了
9、假如你跟警衛很熟,請他喝飲料,可能就只有30元的飲料費用。
10、報告:我想不到了
作者: 張芃芃    時間: 2014-2-16 15:54
好好〜謝謝各位的解答
相信大家一定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總之 下次大家都要注意不要違規
因為環境得靠大家一起維護
對自己要嚴格
才不會換得別人的嚴格要求
謝謝大家的規勸啦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2-16 16:39
張芃芃 發表於 2014-2-16 15:54
好好〜謝謝各位的解答
相信大家一定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總之 下次大家都要注意不要違規

不是大家都不會違規,只是違規了不會上來討罵。

這樣講你懂了嗎?

語句帶酸沒意義,違規被抓就摸摸鼻子。

反過來問對方有沒有合法? 『 目』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4-2-16 16:49
不爽就不要停在北大校園裡就好了
這是人家北大空間,又不是私家區域,不爽他規定不要停就好
作者: 張芃芃    時間: 2014-2-16 22:42
Dora貓 發表於 2014-2-16 16:39
不是大家都不會違規,只是違規了不會上來討罵。

這樣講你懂了嗎?

陳先生〜我沒有語帶酸味  也沒有討罵
               我也沒有要別人贊同我
               也虛心的接受大家的説法及檢討違規行為
               我只是很純粹的想了解 這是否合法
               以及多參與網站的討論
               請你用字及發言內容不需要帶這麼重的攻擊性
               
作者: 小星    時間: 2014-2-16 22:58
取暖文囉
相信300元不多啦
或許跟警衛有不開心..所以才來討論..
我是支持北大校園作法啦..
您就當作繳學費囉
作者: alex1190    時間: 2014-2-17 01:49
超出白線算違規罰錢...認為版主有錯的大家
如果你在路邊停車格停車...因為有一輪沒停進白線,然後被拖吊或開罰單..你會認為自己有錯嗎?
還是會覺得自己好冤枉喔...
想知道大家怎麼想^^
作者: pcpunkhades    時間: 2014-2-17 03:24
alex1190 發表於 2014-2-17 01:49
超出白線算違規罰錢...認為版主有錯的大家
如果你在路邊停車格停車...因為有一輪沒停進白線,然後被拖吊或開 ...

本來就有錯阿,不然幹嘛畫白線,考照時幹嘛要考,考照考的東西都是最低限度需要熟悉的。
作者: ㄚ茹爸    時間: 2014-2-17 08:04
確定是因為超過白線嗎?
我是沒看過超過線被上鎖的
但是有停好幾天被上鎖的
他們的收費是當天的費用
超過晚上12點就是隔天了
作者: limingche    時間: 2014-2-17 08:56
那我來回你吧,答案是合法.

因為人家有停車相關規定. 你進去停車,
不管有沒有看過相關規定,代表你遵守此契約.
沒停好被罰錢,對方也只是履行契約而已.

除非這契約有違憲,違法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虞,
(例如沒停好車罰你脫褲子跑操場之類)
否則一且合法.
作者: nyoma    時間: 2014-2-17 09:39
看到這則討論,在想雖然大學校園是開放的,但是有人想大學校園是公有財,其實並不是的
校園為維持學生(它的客戶)教學品質與服務,管理校外人士才是負責任的!我們在使用北大校園資源~運動、散步、溜狗,請以最高的尊重學生上課的權益。(其實在校園溜狗是不應該的)
作者: 獨眼龍    時間: 2014-2-17 11:02
limingche 發表於 2014-2-17 08:56
那我來回你吧,答案是合法.

因為人家有停車相關規定. 你進去停車,

小弟有些見解不同.....
民法有相關規定,其中有關者如下:

第 71 條
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
,不在此限。

即便停車場有規定『違規罰款會鎖車,繳完罰款方得解鎖』,有關鎖車的部分因有違反「刑法」強制罪之嫌,故該規定應為無效!
但罰款的部分,如入口前有書面或立牌標示等文字說明,車主停進去表示同意該規範,應視為車主同意該規定,等於是契約成立,應此如有違反規定而遭罰款則自當繳納罰款。
所以,停車場管理辦法理面是可以規定「罰款」,但不得以「繳納罰款後才能解鎖放行」為催繳手段,及變管理辦法內有規定鎖車,娜也是違反民法第71條而屬無效的。

我想樓主只是想討論「鎖車」是否合法?並沒有否認自己的錯誤

如果大家(無論是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任意」以鎖車等強制手法達到某種目的,那跟土匪流氓惡霸有什麼不一樣!

小弟不清楚台北大學停車場是否真有如此明文規定?但如真有,那對於有法學院的該校而言,這等規定就有待商榷了

作者: 若水    時間: 2014-2-17 11:51
張芃芃 發表於 2014-2-16 15:54
好好〜謝謝各位的解答
相信大家一定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總之 下次大家都要注意不要違規

很喜歡您上來提醒大家不要犯無心之過!
更喜歡您廣納建言,虛心受教!
我們大家都是居住在這裡如同家人般,彼此包容!
謝謝您的分享喔!也讓我們不單只是在北大校園,
而是每次停車時都會將車輛停好養成好習慣!
您很棒的!加油喔!
作者: 獨眼龍    時間: 2014-2-17 13:39
savard 發表於 2014-2-17 13:12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各社區
有人說經過區分權大會決議,便可以執行
但太多細節要釐清楚

千萬別傻傻的直接去直行
有很多人就被告過......
所以很多時候這種罰則是在嚇君子的
如果有真的不繳這300元(以本案為例), 校方會為了討這300元不計成本循合法管道追討吗?
呵呵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4-2-17 15:27
獨眼龍 發表於 2014-2-17 11:02
小弟有些見解不同.....
民法有相關規定,其中有關者如下:

遊民對這問題也有不同見解

獨眼龍大大所指的"強制罪"應該是指
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協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若做<構成要件該當之判斷>
北大以上鎖的手段(物理的暴力)妨害樓主開車的權利(妨害人行使權利)
似乎已該當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
但是
若做<違法性之判斷>
被害人之承諾可阻卻違法
北大並非公有停車場
樓主入內停車即有遵守北大停車規定的默示承諾
故如北大確有違停鎖車的規定
警衛上鎖應不構成違法

PS:
樓主的車如果是前面某鄰居所說"大門左側紅色的車"
那就不是超出停車格一點而已了
根本就是沒打算停在停車格內吧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4-2-17 16:06
昨天去台北大學校園晃了一圈, 特別留意了停車的狀況
出乎意料的是, 沒停在停車格內的車還相當多哩

好像也沒看到有啥鎖車的動作

不知道是否樓主停車的狀況比較特殊些 ?
或是昨天假日校警也跟著輕鬆一些 ?
作者: 獨眼龍    時間: 2014-2-17 16:50
遊民 發表於 2014-2-17 15:27
遊民對這問題也有不同見解

獨眼龍大大所指的"強制罪"應該是指

我的見解是這樣......不知正確與否~因為各級法院無統一見解~


若做<違法性之判斷>
因被害人之承諾可阻卻違法  
北大並非公有停車場
樓主入內停車即有遵守北大停車規定的默示承諾
故如北大確有違停鎖車的規定
警衛上鎖應不構成違法

<---您這樣解釋是可以通的, 但小弟認為得否阻卻違法,如果我是法官的話,我不會認為這是阻卻違法, 如有見解錯誤還請交流一下,
您阻卻違法的前提在於民法的默示承諾, 小弟認為該項鎖車之規定似已逾越一般人所認知之比例原則,為收取罰款而採強暴之方式妨礙他人行使權利,是否為必要之措施,許多法官對於一般社區大樓類似公告鎖車的措施或有不已為然之見解了, 鎖車行為是否能順利阻卻違法........非常值得討論......(小弟認為為了順利取得罰款而強制他人行使將車開走之權利,人身自由與罰款....孰輕孰重...顯而易見....這種規定小弟認為無法阻卻違法.....)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4-2-17 17:49
獨眼龍 發表於 2014-2-17 16:50
我的見解是這樣......不知正確與否~因為各級法院無統一見解~

被害人之承諾是否可以阻卻違法
遊民個人的看法是以法益為區分
1.生命及身體法益
參考幫助自殺罪及不可買賣身體器官來看
此處被害人之承諾是不可以阻卻違法
2.財產法益
參考民法的保全行為來看
此處被害人之承諾是可以阻卻違法
(未經債務人同意的都可以,那債務人同意的應該也可以)
3.社會法益(也包括前面提到的刑法304條)
這部份遊民也沒有答案
樓主的案例因為A行為人是北大及B只罰300元
所以遊民持肯定的看法
如果A行為人是一般社區或B罰3000元
那遊民的看法會如何現在還很難說

不過
您提到以鎖車來達到罰款這部份
遊民認為北大停車的規定
目的是在維持公眾停車的秩序
所保護的也是社會法益
(罰款應該不是主要目的)
手段損害的法益及目的保護的法益應該還是平衡的




作者: 獨眼龍    時間: 2014-2-17 18:17
遊民 發表於 2014-2-17 17:49
被害人之承諾是否可以阻卻違法
遊民個人的看法是以法益為區分
1.生命及身體法益

感謝遊民的分享~雖不全然同意您的看法~
但真的受教了^_^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4-2-18 18:21
謝謝版主的經驗分享與提醒  
若有需要停車會更小心停好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4-2-18 21:55
大學學術殿堂絕對不是私人機場停車場
校方有明白規定機場進場必須付費 ,停車者如果明顯違規停放就一定會上鎖的
這在台大、 台北科技大學都是如此。所以停車真的要小心
私立大學收費更離譜的,記得之前萬能、 景文、 龍華、 輔仁大學如果解鎖都直接400/500了!

台北大學非公有停車場、 對於違規停放的汽車 他們會開單警告、 或通知警方前來拍照。
我曾經看到有警方入內部進行對違規停放的載貨車輛進行拍照。
至於機車則是上鎖 ,張貼公告單 ,要解鎖得至管理室繳交罰款才能開鎖。

作者: intai    時間: 2014-2-21 12:49
下次依照規定停好車就沒事了~~~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