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L( ]+ \5 y7 `- O- M; T4 _一年前加入臉書,是想看學生都在幹啥。我很快發現,好些令人頭痛的孩子幾乎天天玩線上遊戲、去昂貴餐廳打卡、拍攝無厘頭kuso照片,且無時無刻都掛在線上。% p- A1 [2 P3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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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臉書防備甚嚴,我的臉書沒自己照片,服務單位和居住地等個資也闕如。每回登入臉書,都會被要求輸入手機號碼等更多個資,我從不理會。即使如此,臉書光隱私權條款就更改好幾次,愈改對用戶愈沒保障。即便我防臉書如防小人,對其監控個資掛廣告的手段仍嘖嘖稱奇。 8 T0 L; w: Z b, p4 R" d9 R& x& z$ _* E
隱私權保護方面,台灣尚膚淺,我們一向未嚴謹考慮電子通訊隱私權,更未明確定義哪些電子通訊功能與內容屬私密,卻三不五時出現新聞指出,轉貼小模清涼照都有刑責,不但自相矛盾,也難逃圖利廠商嫌疑。 1 ]( \. `. p0 F( E) ^臉書用戶上傳或下載資料、按讚、點影片,甚至IP位址都被監控、分析和統計;現在還有更厲害的圖片臉部辨識,使用者個資幾乎一絲不掛呈現給陌生人。( a, {6 j+ c, k2 Y2 ^3 p) q- }
3 C+ t. H0 f Z6 U2 S4 r我甚至發現,把瀏覽器設定為自動刪除所有cookie之後,好些功能因此被封鎖,設定也被刪除。最誇張的是,我請教法律界朋友,發現台灣法律不賦予人民向這些公司查詢的法源,也就是說,臉書可賣我的個資,但我本人無權知道臉書究竟出售了我哪些資料。 . U, P, Q1 R! C; _* A/ L6 J7 _)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