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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警方攔查 無照少女撞三鶯橋護欄身亡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4-2-6 12:17
標題: 警方攔查 無照少女撞三鶯橋護欄身亡
警方攔查 無照少女撞三鶯橋護欄身亡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206002218-260402
中時即時 陳俊雄 2014年02月06日 09:38

三峽分局鶯歌分駐所巡佐兼副所長潘信義及警員王士豪在今日2時52分許在鶯歌區建國路巡邏查贓,發現對向車道有2名未戴安全帽且共乘一部機車的少女,立即調頭欲攔查該車,2名少女見警心虛立即加速駛離,由建國路右轉國慶路往文化路疾駛,卻因車速過快及分心自撞三鶯橋頭護欄。

警方隨後趕到現場,發現後方乘坐的17歲蕭姓少女因撞擊力道太大,摔落於約15公尺橋下堤外便道上,當場慘死;騎士16歲蔡姓少女則倒臥於三鶯橋往三峽方向護欄外草皮上。

見該2名機車騎士傷勢嚴重,警方立刻通報救護車將2人送醫急救,但蕭姓少女早已回天乏術,蔡女則無生命危險,目前全案由三峽分局已指派專案人員深入調查,釐清員警是否執法過當。

作者: IFA-Jansen    時間: 2014-2-6 12:51
做父母的一定很傷心!千萬別讓孩子騎機車呀~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4-2-6 13:29
"釐清員警是否執法過當"....警察真衰
作者: Tony    時間: 2014-2-6 14:39
所以這告訴我們,無照騎機車的青少年不能追緝?

作者: yl1626    時間: 2014-2-6 15:31
我挺警察!
作者: joanwlin    時間: 2014-2-6 16:56
真的要遵守交通規則與行車安全,避免發生意外。我們要支持警察合法執法。
作者: ysilinlin    時間: 2014-2-6 17:08
我也支持警察合法值勤。
但很多警察像小偷一樣躲在陰暗角落,突然冒出來開單,我是覺得有點.....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4-2-6 17:29
本文章最後由 sapling 於 2014-2-6 21:39 編輯

這個記者的職業道德需要檢討. 為什麼警察需要被公布姓名? 莫名其妙的新聞處理. 一點水準都沒有.
作者: Lily    時間: 2014-2-6 19:10
本文章最後由 Lily 於 2014-2-6 19:17 編輯

愛北大的朋友們,
討論這類事件時, 請三思後再發言,
事情雖有因果對錯,
但當事人的親朋好友、師長、同學在得知此意外後都很傷心,
也都可能看到這些言論,
那孩子是三峽人,
懇請大家筆下留情。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4-2-6 20:16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4-2-6 20:20 編輯

需要教育下一代,遇臨檢無須緊張
無違規無須逃離,若無心犯規則花錢消災且記取教訓
千萬別拿自己及他人的生命開玩笑.

我年輕不懂事也因闖紅燈跑過,結果摩托車頭殼撞破了,幸好不嚴重

員警為防止不法,遇心虛者勢必會加強查緝
千萬別加速逃逸,把小事變成無法挽回的憾事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2-6 20:57
ysilinlin 發表於 2014-2-6 17:08
我也支持警察合法值勤。
但很多警察像小偷一樣躲在陰暗角落,突然冒出來開單,我是覺得有點..... ...

違法就不要怕被抓阿,被抓就是摸摸鼻子。

不是怪罪警察為什麼躲起來抓你,那樣全世界有哪個犯人會被抓阿?


先公告個十天說我會來抓你,你趕快跑這樣子?

作者: shuwei0923    時間: 2014-2-7 00:11
Lily 發表於 2014-2-6 19:10
愛北大的朋友們,
討論這類事件時, 請三思後再發言,
事情雖有因果對錯,

其實前面幾位愛北大上的網友們,幾乎都是針對這則報導中提到的「釐清員警是否執法過當」一句話

在為現在的員警抱不平,前面幾位大大的說法都很有道理,小弟也十分認同!

現在的新聞上,很多家長在孩子出問題後,往往怪東怪西,怪學校怪老師怪同學怪朋友

但就是不會想想,自己的小孩是否有錯誤的地方?


試想,如果員警連「盤查可疑人士」的權利都沒有,要如何當好人民的保母呢?

也正因為這起事件發生在我們的週遭,所以更應該在此事件之後

找個機會,好好教育年輕的一代,讓他們能有更正確的認知觀念

這是小弟的一點愚見,僅供參考~
作者: Tony    時間: 2014-2-7 00:13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4-2-7 00:56 編輯
Dora貓 發表於 2014-2-6 20:57
違法就不要怕被抓阿,被抓就是摸摸鼻子。

不是怪罪警察為什麼躲起來抓你,那樣全世界有哪個犯人會被抓阿 ...


大大說的對,警方執法有憑有據,沒有什麼叫偷拍或埋伏,這是不當的言詞
如果這要抓違規叫不合法,請有意見的人去申訴,或是要告到大法官還是總統那去
看看法律公義是不是站在他這邊。

法律是不管有沒有警察都要遵守,不是只有看到警察才遵守。
常常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說警方都在轉彎處抓紅燈右轉或闖紅燈~~~很賊
講這種話好像是警察錯了,他才是對的???
難道每個路口都要站一個警察讓他看到,他才不會紅燈右轉或闖紅燈嗎?
我們哪來那麼多警察來執勤???

如果警察埋伏開紅單叫作....
那監視器跟闖紅燈測速照相也都不應該存在,問題是台灣人有這麼守法嗎?

我一個朋友深夜在美國鄉下開車,經過一個路口,附近沒車也無任何建築物,於是就闖紅燈了過去
後來發現有部車一直跟著他,最後開到他旁邊,車窗搖下來卻發現是一個美國老太婆
老太婆對著他們說,[你剛剛闖紅燈,這是不應該的行為......]

他們的守法觀念深植人心,但台灣呢?要是你妳會停車還是闖紅燈,在一個深夜又荒涼的十字路口?


作者: 小星    時間: 2014-2-7 00:35
以後還要教育孩子乖乖停車比較好
警察這行為是對的
不要逃避臨檢~酒駕也是..被罰錢就好..
或許生命價更高
作者: 小眼淚    時間: 2014-2-7 03:17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29&fromuid=4594

我之前發的牢騷...
果然發生了@@"
作者: great184    時間: 2014-2-7 06:42
各位小弟於本轄區地檢署服務!!
上面所講的都對但要看你或妳
站在那個角度來講
類似案件處理過太多了!!
小孩子出事誰也不願意看到事件的發生
很多家長過於溺愛小孩買機車給孩子
這才是事情之跟本
16、7歲的孩子跟本不知這是多危險的事
去年在林口也處理過一起跟本案纍同
的車禍案件兩個小男生84及85年次的年輕生命
也是在跑給警察追不幸撞上前方等紅綠燈之大貨
車孩子的保貴生命當然也消逝了
所以各位北大的爸爸媽媽們請多加關心並注意您
身邊這年紀的孩子吧
作者: nelsonshi    時間: 2014-2-7 07:44
jojoyaro 發表於 2014-2-6 20:16
需要教育下一代,遇臨檢無須緊張
無違規無須逃離,若無心犯規則花錢消災且記取教訓
千萬別拿自己及他人的生命 ...

中肯的言論!

應該也是切身之痛後的感想吧!
作者: nelsonshi    時間: 2014-2-7 07:50
現在社會上瀰漫著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的觀念。

有錯,先往別人頭上扣屎盆子再說!

既然自己有錯,就不要說別人!

作者: 號呆偉    時間: 2014-2-7 08:33
深表同情

社會秩序與安全需要大家支持
小孩更需要各位家長的關懷與教導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4-2-7 08:51
在沒有看到身分證之前, 相信警方也不能確定這是兩個未成年的孩子
既然同意給予警察執法的權力, 在沒有明顯違法事證之前, 我們應該要相信警察判別事情輕重的能力
我們連武器都可以配發給警察來運用, 當然是相信他們有足夠的自我約束力和判斷力

然而, 每個孩子都是家人最親愛的寶貝, 社會對年輕生命的消逝, 向來會有較激動的反應, 這是人性, 也是傷痛期的必然

媒體煽動性的措辭, 就不要理會它了
自從水果牌媒體將粗鄙聳動下標的風俗導入台灣之後, 讀者的熱情點閱, 自然成了這些媒體追蹤績效的指標
讀者喜歡買, 水果型粗鄙聳動的標題, 以及誤導式的內文撰寫方式, 就成了媒體文章的新典範

誰的錯? 是誰用點閱率幫這些嗜血擺爛媒體按下那個「讚」?

未成年人就是因為身心未臻成熟, 才需要監護人
孩子有衡量自身風險的能力嗎?
我要問, 是誰? 是誰將 機車 供給了這些無辜的孩子?
提供機車的人應該知道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幾歲才能考駕照吧 ?
提供機車的人應該知道無照不能騎機車吧 ?

可以將這提供機車給未成年人, 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的人, 繩之以法嗎 ?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4-2-7 08:54
守法最重要
作者: Aven    時間: 2014-2-7 09:03
現在的新聞媒體24小時撥出,台灣是沒新聞了嗎?
人民保母的辛苦不是沒人知道,執勤時,難道不是盡力要揪出惡勢力嗎?
不然你們夜裡痛恨的飆仔就不要抱怨...
雖然失去寶貴生命讓人覺得惋惜,但有沒有人想到"錯在先"的問題
這樣的新聞媒體也不是不能報,什麼叫執法過當?這些記者們應該要再重新定義一下
而且最後應該要註解:希望未滿18歲的年輕學子,避免有這樣的行為,才能防範遺憾,
而不是反過來責怪人民保母,
就好像拉K的年輕人,最後會導致尿失禁(包尿布),甚至於要重建膀胱,
你覺得要可憐他嗎?我個人是不會,因為已經錯在先.
希望年輕人要做很多新嘗試前,還是要三思而後行~誰沒年輕過!
作者: CFJ    時間: 2014-2-7 09:10
支持警察,合法追緝

年少輕狂,切勿騎車
作者: lunasealion    時間: 2014-2-7 09:21
沒戴安全帽!!警察攔查天經地義!問題是未成年為何可以騎車又未戴安全帽?記者模糊焦點,腦殘+1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4-2-7 09:31
警察-看見深夜違規,不追,恐會有瀆職之嫌,追緝,出了事大家又說他們過當
只能當個紙老虎裝裝樣子臨檢抓違規停車,真正擾民的飆車族卻永遠肆無忌憚不鳥你繼續狂飆

媒體-平常都說警察視而不見,警察不做事,然後勇敢做事的,出了事情馬上來個與論批評,為什們要追無照機車?警察也是人,媒體這樣做,以後還有多少警察敢做事?

家長-出了事,永遠無法置信,永遠都是警察的錯,朋友的錯,永遠都是我家小孩最乖

昨天看到新聞,深深為她們難過,畢竟真的年少輕狂,當年我也會飆車,無視紅綠燈,挑釁警察來追我,可以炫耀在同伴面前耍耍威風。

但是現在想想,當年的我怎們會那們不成熟,這舉動危害的不只是自己的生命,還有危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好運的現在活的好好的,歹運的出了事,那真的後悔也來不及
作者: 幸福恩典果園    時間: 2014-2-7 10:27
Tony 發表於 2014-2-7 00:13
大大說的對,警方執法有憑有據,沒有什麼叫偷拍或埋伏,這是不當的言詞
如果這要抓違規叫不合法,請有意 ...

在討論此議題的同時,我也承認,經常必須半夜出門工作的我,往往都是不遵守交通規則地超速和闖紅燈,只因為沒有警察。慚愧!
作者: 幸福恩典果園    時間: 2014-2-7 10:31
Aven 發表於 2014-2-7 09:03
現在的新聞媒體24小時撥出,台灣是沒新聞了嗎?
人民保母的辛苦不是沒人知道,執勤時,難道不是盡力要揪出惡勢 ...

就因為現在太多父母對於孩子犯錯,都採取推諉卸責的態度,不先檢討孩子的行為錯在哪,更不會檢討自己家庭教育有沒有做好,只想先為孩子的錯找台階下,媒體更是習慣與公權力對立來炒作新聞話題,我們就會看見當前社會充斥不負責任的人,從小孩到大人皆然!
作者: 柏青哥    時間: 2014-2-7 10:36
Lily 發表於 2014-2-6 19:10
愛北大的朋友們,
討論這類事件時, 請三思後再發言,
事情雖有因果對錯,

發生意外,讓人不捨。但無照駕駛、沒戴安全帽、三更半夜在外面遊盪...實在無法讓人同情。

今天如果是有人被無照駕駛撞倒身亡,大家可能又要罵警察為何不取締了!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4-2-7 10:39
Lily 發表於 2014-2-6 19:10
愛北大的朋友們,
討論這類事件時, 請三思後再發言,
事情雖有因果對錯,

這2個孩子新聞已經說了,一個是三峽國中,另一個是桃子腳,都是國三生,2個在三峽國小是好朋友
所以應該也是北大鄰居~

珍惜生命,家長與師長都有責~
作者: 柏青哥    時間: 2014-2-7 10:50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2-7 10:39
這2個孩子新聞已經說了,一個是三峽國中,另一個是桃子腳,都是國三生,2個在三峽國小是好朋友
所以應該 ...

寒假期間,師長有什麼責任?就算不是寒假,師長有辦法管到學生三更半夜無照、未戴安全帽騎車出去遊蕩嗎?
師長有什麼方法管教?能說的都說了,難道小孩不知道騎車需戴安全帽?不知道不能無照駕駛嗎?

我曾住在家教學生家,學生的弟弟 - 國中生,每個禮拜六半夜偷騎我的機車上街遊蕩,在家人醒來之前回家,機車停回原位,油也加了,我始終未曾發現。直到有一天接到警察電話,三個國中男生遇到警察臨檢,心虛開溜時摔車,事情才爆發。

我相信事件中的父母也是在熟睡中,不知道小孩出門了。如果家裡小孩有相同的問題,講不聽、管不動,家裡至少要裝個蜂鳴器,一開門就會大響,阻擋小孩半夜偷騎車出去,畢竟夜黑是非多。
作者: ysilinlin    時間: 2014-2-7 10:52
Dora貓 發表於 2014-2-6 20:57
違法就不要怕被抓阿,被抓就是摸摸鼻子。

不是怪罪警察為什麼躲起來抓你,那樣全世界有哪個犯人會被抓阿 ...

大道理誰都會說,聽起來也很順耳
大家都不喜歡違規的人影響社會秩序,但只單方面思考且偽善的人也令人討厭

這個新聞事件,我們沒在現場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不管怎樣,我覺得不要讓小孩子無照駕駛是基本觀念,要戴安全帽也希望大家遵守,可保護自身安全。

我開車騎車到現在超過十年了,總共被開了三次紅單
不是因為我會躲警察,我自認平常在路上算是守法的駕駛
其中兩次開紅單我是摸摸鼻子,自認沒遵守交通規則,我也尊重抓我的警察

但有一次被開單的經驗讓我認知到警察其實素質也有差異的喔!
也是我要提醒你,很多事情千萬別單方面思考。
有些警察抓交通違規,會清楚的和你說明違規的項目,以及給予規勸(好警察)
有些警察捉你前躲的比小偷還隱密;把你攔下來後,態度比土匪還糟糕,我遇過一次就嚇到了

所以我只能說你很幸運,但說話要留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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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講到台灣(北大特區)的交通,有幾個現象是我希望可以改善的地方
1.龜速車好多:很多時候龜速車是造成交通意外的主因。
  大家只單方面覺得超速是違規,但龜速的問題大家似乎都忽略了。  
  就像大家很在乎未成年駕駛,但我覺得高齡駕駛的問題也很大。
2.紅綠燈設計不良:我走學府路有時會遇到每個紅綠燈都必須停的狀況。
3.公車沒有專用道,所以司機很辛苦必須常常切換車道。

另外我覺得交通違規這麼多,是因為罰則太輕了
酒駕,超速,闖紅燈,龜速,佔用車道...這些抓到都要重罰。

罰則定重一點,大家就會怕。
但我真的不喜歡為了抓違規,警察搞的跟小偷一樣。
我不相信光明正大停在路邊抓違規的警察,就抓不到違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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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說"警察不會先公告個十天說我會來抓你,讓你趕快跑這樣子?"

你知道警察要開槍打犯人前,必須先對空鳴槍嗎? why?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4-2-7 11:12
柏青哥 發表於 2014-2-7 10:50
寒假期間,師長有什麼責任?就算不是寒假,師長有辦法管到學生三更半夜無照、未戴安全帽騎車出去遊蕩嗎? ...

我認為不是寒假或暑假就可以避責呦~

愛北大已經很多人提了現在很多國三生行為,其實平時行為可以觀察出來,從交友到言行,多少可以看出端倪,
就怕家長視而不見,也不理會師長提出警訊,其他家長提出問題,出了事才說都是別人的錯!自己小孩沒錯~

我再舉例給你聽,我小孩班上有個學生時常欺負班上同學,甚至欺負女生打她肚子,因此同學看到他都閃的遠遠的,老師看到當然對家長提出友此事,只是家長永遠覺得是老師欺負她小孩,其他家長也忍不住了,紛紛傳簡訊給該同學媽媽,該同學媽媽一昧偏袒自己小孩,簡訊反罵回去,讓所有家長傻眼
最後老師無計可施,請所有同學包容該名學生,當他欺負人的時候,跟他講:我愛你....

請問!這種平常行為是不是已經可以預見該名學生長大後,或許可能走偏路,反正大家都會容忍他
那這樣是不是就是師長與家長之責~
作者: 莫為    時間: 2014-2-7 11:36
  其實我是只針對一點來看,這個年頭大家都知道好人不能做,連車禍幫忙報案都可能被誣賴成加害人,警察也是一樣,對從警有熱情的,願意做事情的,往往到最後不是落個不合群的罵名,就是同流合汙成為版友口中的國家級米蟲之一。

  為什麼?因為沒人挺。

  出事情被長官推出來扛,被媒體追著打,我曾在北大特區中停等紅燈時看到沒戴安全帽的改車小屁孩從我左側鳴喇叭由學成路左轉大義路,當時我的右邊正停著一個警察。
  我轉過頭去看他,他對我苦笑一下,直接對我說,我也想追,但是怕他摔車,更怕他在追逐過程中撞到北大的居民。

  這小屁孩如果再找幾個朋友一樣的朋友,晚上在北大裡面跑來跑去,紙老虎員警對他有多少恫嚇效果我抱持保留的態度。也難怪好天氣的特區內的偶而總是有飆車族出沒了。

  講了這麼多,都在抒發心情沒說到重點,年紀大了真的是越來越雜念。回歸到這次「尾隨(警方用詞)」未戴安全帽的這個事件上。
  
  現在的問題不是在警方的取締違規的方式,人各有異,警察也是一樣,團體裡面總是有些老鼠屎,而這次,這兩個熱血的三峽分局的員警,我相信他們連沒戴安全帽都願意上前取締盤查,更重大的違規,諸如酒駕、飆車,他們會沒有作為嗎?

  可是新聞出來大家也有看到,幾乎通盤在檢討警察執法過當,沒有這些熱血警察,誰會比較開心?我相信肯定是那些偷的、搶的、飆車的,他們一定在偷笑,哈哈,反正你們這些條子不敢追。

  早上我特地去鶯歌所詢問有什麼可以幫忙的,值班看起來很年輕,他說他也不知道,新聞一面倒用聳動的標題渲染這個事件,如果可以的話看能不能團結網路的力量,讓他們知道還是有民眾支持的。
作者: wyn    時間: 2014-2-7 11:55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2-7 11:12
我認為不是寒假或暑假就可以避責呦~

愛北大已經很多人提了現在很多國三生行為,其實平時行為可以觀察出 ...

老師如果該建議的都建議了,我還真不知老師有什麼責任?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4-2-7 11:57
莫為 發表於 2014-2-7 11:36
  其實我是只針對一點來看,這個年頭大家都知道好人不能做,連車禍幫忙報案都可能被誣賴成加害人,警察也 ...

其實這件事情我支持警察!今早新聞也說了,網路上似乎蠻多人認為警察沒錯!
不能因為怕他跌倒就放任飆車族,不能因為怕被關切就不做事,台灣不能沒有熱心的警察~

前幾天深夜1點半,又被一台排氣管很吵的車吵醒,警察先生們,不要做紙老虎了
只要對的事情,我想大家都會支持你們取締的~
作者: betraykk    時間: 2014-2-7 12:04
wyn 發表於 2014-2-7 11:55
老師如果該建議的都建議了,我還真不知老師有什麼責任?

人本基金會可能會跳出來說......你沒做好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哀   好人難做啊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4-2-7 12:05
wyn 發表於 2014-2-7 11:55
老師如果該建議的都建議了,我還真不知老師有什麼責任?

還要有家長的配合~
畢竟國中開始進入叛逆期的小孩,有些需要大人們幫助,導回正軌,不要走偏

作者: 家的愛    時間: 2014-2-7 12:08
這事情是雙面刃~要審慎對待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2-7 12:16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4-2-7 12:31 編輯
ysilinlin 發表於 2014-2-7 10:52
大道理誰都會說,聽起來也很順耳
大家都不喜歡違規的人影響社會秩序,但只單方面思考且偽善的人也令人討 ...


我沒偽善阿,我講很白,被抓就是摸摸鼻子。

大部分的人絕大部分是守法的,但有時候總會貪圖方便,那被抓就是認命。



我沒講什麼大道理,我只是把我會做的事情跟你講而已。

身體力行,不是你口中說的大道理。


另外俊甫是憲兵退伍,對空鳴槍用意是嚇阻,如果有立即性危害,可以立刻反擊。

絕對不是宣告對方,我要開槍打你了。

部隊長官說,車巡如果有人接近,具有攻擊性行為,或是搶奪槍枝,就算手持步槍也可以直接開槍。有事情他會擔。

還是您想看到上次金門,暴民直接攻擊營區大門哨,阿兵哥怕開槍被懲罰不敢開槍?這樣擺個人形立牌比較實際一點,又省錢省時,更省力,皆大歡喜。



講白點,如果在美國,你只要有『任何跡象』想攻擊警察,警察是有權力直接開槍的,而且法律上是保護開槍的警察,絕對沒有,攔車沒攔到,自摔死亡,變成處理過當這種鳥事情發生。

這才是警察應有的保障,今天是你,甚至你父母、伴侶,甚至是小孩是警察,當對方持槍,你會希望先鳴槍,還是??

台灣警察太可憐,雖然有時候被抓會不開心,可是他們也只是公事公辦,畢竟是我們違規在先,幹在心裡,口難開。(小陳講話比較直接



最後你有說

有些警察捉你前躲的比小偷還隱密;把你攔下來後,態度比土匪還糟糕,我遇過一次就嚇到了

你沒犯法,你管人躲哪裡,你沒犯法,你管警察多賊,怎麼抓警察抓壞人,還要被壞人汙衊?

本末倒置。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4-2-7 12:36
看到水果報網站該報導下的留言, 有一個自稱是少女朋友的嗆聲, 其fb帳號是三樹暴走大隊...唉...

想到初五那天下午, 貌似國高中的青少年騎兩台機車闖大德路學勤路紅燈, 還對行人狂按喇叭...怪家長?怪老師? 我不想怪誰...敢做,出了事就要自己承擔.

至於這種敗壞社會價值觀的爛媒體, 我真心希望這些沒水準的記者也親身遭遇不幸, 屍體裸體被公布在大眾媒體, 到時候你自己再回想看看你是怎麼顛倒是非的.讀聖賢書所學何事, 做一個工作做到這麼無恥, 真的很悲哀
作者: ysilinlin    時間: 2014-2-7 13:32
本文章最後由 ysilinlin 於 2014-2-7 13:34 編輯
Dora貓 發表於 2014-2-7 12:16
我沒偽善阿,我講很白,被抓就是摸摸鼻子。

大部分的人絕大部分是守法的,但有時候總會貪圖方便,那被抓 ...


感謝你的資訊分享,
我的原文你可能少看一句,請別單方面思考
""我也支持警察合法值勤。"""
但很多警察像小偷一樣躲在陰暗角落,突然冒出來開單,我是覺得有點.....""

我沒說法律不該保護警察,我沒說全部的警察都很可惡,我也沒說警察不能抓違規。
但我也不能斬釘截鐵的說100%的警察都是值得尊重的。

這次的事件,因為我沒有在現場,所沒有資格和能力去判斷誰對誰錯
相信發生這種事情,雙方當事人都是很不願意的。真的很惋惜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大家都是北大人,希望大家以後能出入平安,遵守交通規則。
希望99.9%的好警察繼續加油為我們維持社會秩序,你們辛苦了
而少數可能不到0.1%恐怖警察希望能改善你們的值勤方式
(再次向習慣單方面思考的人說明:我沒說這次事件的警察是屬於需要改善的那0.1%)


至於台灣的媒體,唉
通常都是單向思考,非黑及白的報導,實在不太想看
媒體需報導並清楚還原事情發生的經過,而不是報導媒體自己主觀的意見,或是刻意選邊站,譁眾取寵,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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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我遇到恐怖警察的那次經驗,那一次我還真的覺得我沒違規,不過還是乖乖領紅單了(哭)
只是有點莫名其妙,感覺不好而已。

作者: keke    時間: 2014-2-7 14:50
Dora貓 發表於 2014-2-7 12:16
我沒偽善阿,我講很白,被抓就是摸摸鼻子。

大部分的人絕大部分是守法的,但有時候總會貪圖方便,那被抓 ...
最後你有說

有些警察捉你前躲的比小偷還隱密;把你攔下來後,態度比土匪還糟糕,我遇過一次就嚇到了

你沒犯法,你管人躲哪裡,你沒犯法,你管警察多賊,怎麼抓警察抓壞人,還要被壞人汙衊?

本末倒置。


交通違規並不是壞人

禁止超速 紅燈右轉的原因是為了交通安全

警察躲起來等別人闖紅燈了才現身抓人 對交通安全幫助不大吧

感覺是為了績效才這樣做

不然光明正大站出來能有效遏止違規有何不好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4-2-7 15:00
總之死者為大 只有祝福它吧!
二者警察先生合法值勤並無不當 ,的確未成年無照駕駛又未戴安全帽就是不對。
所以此案件對值勤取締的警察先生也真的也是很無辜阿!
作者: LesterWu    時間: 2014-2-7 15:42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4-2-7 16:01 編輯
ysilinlin 發表於 2014-2-7 10:52
大道理誰都會說,聽起來也很順耳
大家都不喜歡違規的人影響社會秩序,但只單方面思考且偽善的人也令人討 ...

你知道警察要開槍打犯人前,必須先對空鳴槍嗎? why?



情況緊急的時候不需要.

因被開罰單, 可能導致有反社會心理, 建議多調劑身心.
作者: 26775440    時間: 2014-2-7 15:55
唉....啊....悲.....除了檢討警察欄檢追逐及年輕同學閃躲的互動發生的事故外,正如中國時報所報載引述三峽鶯歌的地方人士所言,抱怨已久的三鶯大橋即是危橋而且設計不良,反映多次市府總是沒法度...等...等....等......,住在橋頭兩端的居民--長久以來或開車或騎機或騎腳踏車的人,就有深刻的體驗,這一坐橋真的很爛很爛,..都已經爛到不行....若不拆除..重建(重新規劃).老鶯歌或三峽人都知道,這條橋之前.就已經往生很多人.我們市政府(含區公所)或地方俱有公權力的有力人士,可以眼睛金金讓悲劇一再發生嗎.....若遲遲麻痺不仁....感覺還會有人將會持續前仆後繼...,一再....持續....不斷....發生....上演....也許是你(妳)....也許是他(她)...無言...無語....蒼天..啊...
對了...三鶯二橋....,要請問 敬愛的 海大...三鶯二橋從北大往鶯歌方向到鶯歌中正路端道路規劃方式,是否可以協助提供,給大伙參考了解,初步看報紙好像規劃的不是哪麼平順.需要轉360度的大彎..吧...不知道...我曾經上網找,但就是找不找....可否給點恩惠...總是希望大家多平安..您說是吧...先.謝謝...罷了...
作者: LesterWu    時間: 2014-2-7 16:21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4-2-7 19:57 編輯
keke 發表於 2014-2-7 14:50
交通違規並不是壞人

禁止超速 紅燈右轉的原因是為了交通安全


交通違規並不是壞人
禁止超速 紅燈右轉的原因是為了交通安全

<<<<<交通違規常常導致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常常造成無辜之人, 家破人亡, 不可等閒視之.


警察躲起來等別人闖紅燈了才現身抓人 對交通安全幫助不大吧
感覺是為了績效才這樣做
不然光明正大站出來能有效遏止違規有何不好

<<<<錯了, 警察躲起來抓交通違規, 對維護交通安全才是最有成效的, 因為在台灣, 守法觀念不足, 看到警察才守規矩, 知道沒警察就亂開.

遵守交通規則不是為了不被開罰單, 是為了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著想.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2-7 16:36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4-2-7 16:37 編輯
keke 發表於 2014-2-7 14:50
交通違規並不是壞人

禁止超速 紅燈右轉的原因是為了交通安全


闖紅燈,超速,酒駕,這些人不是壞人。

那是沒出事情的時候,出事情害了一個兩個家庭破碎,那可是跟殺人犯一樣嚴重。
(水管上面有許多酒駕,闖紅燈的案例。


我再說一次,不是惡小就不是惡,不是被警察抓,反過來怪警察躲在旁邊抓你。

凡是有因有果,絕對不是警察等著抓我,是我違規在先,被抓理所當然。




當然小陳不是不會超速,不是不會紅燈右轉,只是有時候被警察攔到,鼻子摸摸,帥氣的簽個名遞個名片。

氣?當然會!

氣是氣在被抓到,要繳罰單,絕對不是怪警察為什麼躲在旁邊抓我。


如果真的奉公守法,那警察怎麼管,怎麼抓,怎麼找麻煩,都能全身而退。



只能說台灣人法治觀念真的有點不足,不是說不知道錯了,是做了錯的事情卻覺得理所當然來怪罪值勤第一線的警察。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4-2-7 18:00
Dora貓 發表於 2014-2-7 16:36
闖紅燈,超速,酒駕,這些人不是壞人。

那是沒出事情的時候,出事情害了一個兩個家庭破碎,那可是跟殺人 ...

為什們要遞名片阿?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2-7 18:42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4-2-7 18:00
為什們要遞名片阿?

告訴他買房子可以找我啊。
作者: keke    時間: 2014-2-7 19:30
Dora貓 發表於 2014-2-7 16:36
闖紅燈,超速,酒駕,這些人不是壞人。

那是沒出事情的時候,出事情害了一個兩個家庭破碎,那可是跟殺人 ...

當你帥氣的遞完名片後

可有深切檢討
要是 "出事情害了一個兩個家庭破碎,那可是跟殺人 ..."?

還是
你依舊心裡氣氣 繼續默默繳罰單遞名片 然後繼續罵那些酒駕超速闖紅燈的人?






作者: keke    時間: 2014-2-7 19:42
LesterWu 發表於 2014-2-7 16:21
交通違規並不是壞人
禁止超速 紅燈右轉的原因是為了交通安全
<<<<錯了, 警察躲起來抓對交通違規, 對維護交通安全才是最有成效的, 因為在台灣, 守法觀念不足, 看到警察才守規矩, 知道沒警察就亂開.


這是你的理論還是有實際數據證明? 因為還挺矛盾的

闖紅燈出了車禍後 警察才從旁邊跑出來開你單

這樣對交通安全比較有幫助?


遵守交通規則不是為了不被開罰單, 是為了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著想.


1. 安全第一
2. 預防大於懲罰
作者: LesterWu    時間: 2014-2-7 19:52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4-2-7 19:53 編輯
keke 發表於 2014-2-7 19:42
這是你的理論還是有實際數據證明? 因為還挺矛盾的

闖紅燈出了車禍後 警察才從旁邊跑出來開你單


1. 你剪貼出來文亂剪, 不是我的發言請不要誤植造成誤會, 我說的很清楚, 也沒矛盾, 相信看的懂的人很多.

2. 警察躲起來等別人闖紅燈了才現身抓人 對交通安全幫助不大吧, 感覺是為了績效才這樣做
    <<<這是你的理論還是有實際數據證明? 亂帶警察帽子?
作者: Tony    時間: 2014-2-7 19:52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4-2-7 20:37 編輯
keke 發表於 2014-2-7 19:42
警察躲起來等別人闖紅燈了才現身抓人 對交通安全幫助不大吧

感覺是為了績效才這樣做

不然光明正大站出來能有效遏止違規有何不好


這位大大,請問我們有多少警力,可以24小時站在每個路口用來遏止違規???

遇到埋伏警察來開紅單,不論是不是自己違規,下一次就會遵守交通規則
而不是看到警察才守規矩,沒看到就不用,請不要本末倒置,謝謝
開了一次單你下次就會守規矩,而不是要每個路口都有警察站在那裏嚇阻
台灣不是[警察國家],不能像中國大陸一樣每個路口都站警察!
警察沒辦法24小時每個路口都站,
規矩是在心裡,而不是樣樣都要別人提醒
很多人也是像大大這種心態,才會在深夜闖紅燈和超速特別多

我是一個輪班工作者,也就是常常深夜上下班
我看過很多的重大車禍,幾乎都在夜間,也就是警察撤哨之後
我們公司在南部麥寮和嘉義的廠,每次出現這幾個廠的交通會報
幾乎都是重大傷亡車禍,後來我去問在那工作過的同仁,只有一個答案:
[道路大條又是夜間騎車加上通勤距離較遠,常常都飆車或闖紅燈]



我不是沒被開過單,但每一次被開單,我氣得是我自己,而不是去怨恨警察
有一次在東北角,我跨雙黃線超車被開單,後來在那條路上看到對撞事故,而且是掛掉的那種
我心裡直想,還好我被開過單,知道那裏這樣很危險。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2-7 20:04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4-2-7 20:26 編輯
keke 發表於 2014-2-7 19:30
當你帥氣的遞完名片後

可有深切檢討


你說會不會檢討阿..

會阿,怎麼不會?

我我騎車在違規的時候,不是理所當然的態度。

當然會檢討阿。

而我也很清楚,違規如果造成任何意外,除了後果自負外,還要負擔別人的傷害。

但我絕對不會危險駕駛,還會禮讓行人,不過這還是不對的。


說過了,我不是完全不會違規,只是被抓不要用一種理所當然的態度。

好像警察才是壞人,網路上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樹不要皮,必死無疑。
作者: keke    時間: 2014-2-7 20:37
LesterWu 發表於 2014-2-7 19:52
1. 你剪貼出來文亂剪, 不是我的發言請不要誤植造成誤會, 我說的很清楚, 也沒矛盾, 相信看的懂的人很多.

...

1. 那個... 我是回46樓的文 應該是你發的吧

   就是很多 <<<<< 符號後面的那些文

   我先說抱歉 但請告訴我哪裡亂剪 以後才不會再犯


2. 我的確認為光明正大站出來比違規後再開罰有效

所以才會問你 違規後開罰 比 事先遏止 還能有效維護交通安全的論點

是你自己想的 還是已經有數據證明~

如果是你自己想的 那就是我們看法不同

如果是有數據的結論 那就是我想錯了

就這樣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4-2-7 21:17
see...檢討警察比較容易吧?! 難怪媒體也餵這些給觀眾. 沒有前因怎麼會有後果?
作者: keke    時間: 2014-2-7 21:32
Tony 發表於 2014-2-7 19:52
這位大大,請問我們有多少警力,可以24小時站在每個路口用來遏止違規???

遇到埋伏警察來開紅單,不論是 ...

1. 那個... 警力有限 應該是用在常有(重大) 肇事路段

你自己都說

"公司在南部麥寮和嘉義的廠 車禍幾乎都在夜間
也就是警察撤哨之後 幾乎都是重大傷亡車禍"

這裡就是常有重大肇事路段 警察做的是設哨

並非搞甚麼偷拍 都撞下去了拍到又如何呢

2. 所謂" 規矩是在心裡,而不是樣樣都要別人提醒
很多人也是像大大這種心態,才會在深夜闖紅燈和超速特別多" 云云

我並未有 沒人抓, 就可違規的心態

我只是認為 躲起來拍 對改善交通安全幫助不大

我也從未怨恨過警察(包含隱匿起來等人違規的) 啦

3. 你說 "我不是沒被開過單,但每一次被開單..."

那不就是說 被開單後還是無法守規矩嗎? 所以才會再被開單啊@@

所以我才說警察要站出來才能降低開單率 降低肇事率啊
作者: LesterWu    時間: 2014-2-7 21:46
Tony 發表於 2014-2-7 19:52
這位大大,請問我們有多少警力,可以24小時站在每個路口用來遏止違規???

遇到埋伏警察來開紅單,不論是 ...

完全理解.

看的懂就看的懂, 看不懂的就當白費功好了.
多說無益.
作者: 無拘無束    時間: 2014-2-7 21:50
本文章最後由 無拘無束 於 2014-2-7 21:53 編輯
keke 發表於 2014-2-7 14:50
交通違規並不是壞人

禁止超速 紅燈右轉的原因是為了交通安全

不然光明正大站出來能有效遏止違規有何不好


難道考過駕照了還不知道要遵守交通號誌、交通標誌?卻要看警察有沒有出現才遵守??
我反而認為警察躲起來開單才能有效抑止違規,讓大家習慣警察躲在暗處,以後就會有預期心理!
作者: keke    時間: 2014-2-7 22:02
Dora貓 發表於 2014-2-7 20:04
你說會不會檢討阿..

會阿,怎麼不會?
你說會不會檢討阿..

會阿,怎麼不會?

我我騎車在違規的時候,不是理所當然的態度。

當然會檢討阿。

而我也很清楚,違規如果造成任何意外,除了後果自負外,還要負擔別人的傷害。

但我絕對不會危險駕駛,還會禮讓行人,不過這還是不對的。


說過了,我不是完全不會違規,只是被抓不要用一種理所當然的態度。

好像警察才是壞人,網路上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樹不要皮,必死無疑。


那個... 檢討完還是繼續違規 那不就等於沒檢討嗎?

仔細想想 要是你當初每一次動念違規前都有發現警察
你現在的違規次數會少多少?

我並沒有說警察是壞人 不是在檢討警察啦 只是想要交通安全而已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4-2-7 22:33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4-2-7 22:35 編輯

簡單地說,

三峽分局轄區人口佔新北市的5.527%,取締交通違規案件卻只佔1.9%,導致的結果是:

三鶯地區滿到溢出來的交通違規亂象,每天都在街頭上演。

三鶯地區每年有10~15人,發生A1交通事故死亡,佔新北市的10.135%

三鶯地區只佔新北市 5.5%的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卻是全新北市平均的2倍高。

更何況,新北市警局在102年強力取締闖紅燈、超速等「10項惡性交通違規專案」,以及「取締酒駕專案」,
再綿密勤務規劃,「市區抓到郊區」、「黑夜抓到白天」、「大街抓到小巷」的嚴正執法,養成民眾守法與創造良好交通環境,使得新北市的車禍A1死亡人數大幅下降
102年度 148人死亡,比101年度的166人死亡減少10%

三鶯地區的A1車禍死亡人數,卻創新高

還沒算到A1受傷人數和A2人數

已經有許多研究和數據顯示,交通教育(民眾守法觀念)、交通工程(交通設施)及路權執法(警察執法強度)和車禍死傷人數有絕對關係。

三峽分局,不只該加油,要很加油囉!!




以下請自動省略

三峽分局轄區人口 (以102年12月為準)
(三峽區110072+鶯歌區88673+北大特區樹林段 19897共218642),
佔全新北市人口3955777 之 5.527%

三峽分局取締交通違規件數
102年度第2季 取締2860件,佔1.946 % (2860/ 146972 )
102年度第3季 取締2385件,佔1.925% (2385/ 123898)

新北市A1事故
99年度 165人死亡 57人受傷
100年度172人死亡 71人受傷
101年度166人死亡 62人受傷
102年度 148人死亡

三峽分局轄區 每年有10~15人 A1事故 ,
以102年為例,全年有15人A1事故,佔全新北市148人死亡的10.135%
102年12月 0人
102年11月 3人
102年10月 2人
102年09月 1人
102年08月 1人
102年07月 0人
102年06月 3人
102年05月 1人
102年04月 0人
102年03月 3人
102年02月 1人
102年01月 0人

作者: lanying    時間: 2014-2-7 22:42
anes855 發表於 2014-2-7 22:33
簡單地說,

三峽分局轄區人口佔新北市的5.527%,取締交通違規案件卻只佔1.9%,導致的結果是:

車禍事故這麼多

是因為交通量大增嗎?

或許也有可能是新舊民眾要適應新的交通秩序呢?

或許在過去從來不會遇到警察,而交通規則也只是參考用。

但在越來越擁擠的地區,只要有一個人不遵守規則,就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人口暴增以及交通量確實是市政府的一大挑戰啊!
作者: eatfresh    時間: 2014-2-7 23:09
沒戴安全帽+無照駕駛本來就應該取締。
現在的小孩難道連警察攔檢要停下來這麼簡單的常識都沒有,是該好好被教育了。
警察只是再做他的工作,沒人希望看到悲劇發生。
警察先生加油~~
作者: Tony    時間: 2014-2-7 23:34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4-2-7 23:39 編輯

蘋果最新報導: 警邀少女家屬說明 母:交司法處理


作者: 0800    時間: 2014-2-7 23:35
希望追飆車族也能這麼猛~
作者: 梁小波    時間: 2014-2-8 01:17
0800 發表於 2014-2-7 23:35
希望追飆車族也能這麼猛~

老大,沒必要這麼"ㄉㄧㄤ"吧?
警察也是別人的小孩/先生/爸爸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2-8 02:13
警消鬧人力荒 擬提高警察特考錄取率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89584



警察過勞死頻傳 眷屬明上街抗議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 ... =%E6%94%BF%E6%B2%BB

警察乾脆集體大罷工一個月好了,看看台灣會怎樣。

做到死嫌到死,倒不如不要做。



無照騎車逃逸?幹嘛追,警察執法過當。

搶劫殺人犯? 幹嘛追,警察執法過當。

吸毒竊盜犯? 幹嘛追,警察執法過當。

性侵強暴犯? 幹嘛追,警察執法過當。


當人權意識抬頭的時候,誰站在警察這邊替警察想過?
等到自己親人變受害者,才在那邊哭哭啼啼,怪警察為什麼不努力。

警察真的很可憐,幾乎沒時間陪家人,血汗輪班,畸形班表,人力嚴重不足。

人民是要給他們力量,支撐人民保母,不是一再落井下石,不然誰想當這種屎缺。
作者: Tony    時間: 2014-2-8 02:40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4-2-8 03:56 編輯

好啦,這新聞已經有一個滿意的結束了,
家屬也已經在新聞裡接受警方的說法,也說請大家不要再去採訪她(母親說的)
也希望大家的爭執告一段落
如果大家都能自發性的守法,法律中就只是條文,遵守交通規則才是保障自己的安全
前幾年我公司一個同事,另一次一位包商的兒子,
都是在樹林不同路口,因為騎機車直接左轉而被撞
同樣的是~~~都走了!

講回警消的事,前些天我去受消防演訓(公司派遣去),
一個消防小隊長語重心長的說:
現在的警消社會位階很低,常常被民眾呼來喚去,還有民代仗勢欺壓
加上消防隊長期人力不足(沒人要考)
他的小隊只有八個人,要負責新竹市一個區的勤務
這八人中,常態有輪休(每人上48小時班接著放24小時假)
因此常常只有6個人,一個在值班台,兩個開車(一台消防一台救護),三個負責打火工作及後勤

每天最多遇到的是救護車出勤,也遇到一堆很扯的救護通報,
(撿掉在溝裡的鑰匙,抓貓下樹,夫妻打架,醉漢路倒,老人想上醫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24/today-so5.htm
加上很多人在救護時要求送特定醫院,甚至要求跨區跨縣送醫
這小隊只有一台救護車,萬一出遠門,卻又有其他急需呢?

他也說,他們隊裡沒有餐廳沒有廚房,每天三餐都是叫便當/外賣,
因為何時會出勤不確定,所以肚子餓就叫便當,一有時間就趕快睡....

那次受訓時,我穿著10幾斤的裝備,進入180℃的燃燒室,執行滅火演練
當時很想破口大罵,上班好好的被派來受這種折騰人的訓練,
但回頭想,人家消防隊面對的是更危險的(300℃以上)實際火場,難怪沒人要幹...

我知道很多人對公僕沒好映像,對於他們的公務多多少少有不滿
但討厭歸討厭,自己想想,這樣的工作你妳願不願意去做?能不能承擔
這幾年有多少警察舉槍自殺,甚至連派出所所長都舉槍自殺(江子翠派出所)
這工作的壓力非同小可。


作者: lisa    時間: 2014-2-8 03:37
0800 發表於 2014-2-7 23:35
希望追飆車族也能這麼猛~

他不追上前盤查
怎知道是不是飆車族或有其他問題,不是常有人說他們不努力追飆車族嗎?倒底要他們怎麼做呢?別再撒鹽吧。
作者: 莫為    時間: 2014-2-8 03:45
0800 發表於 2014-2-7 23:35
希望追飆車族也能這麼猛~

如果您願意支持警察執法,那我相信他們會更猛。

如果您只是網路上說說,那敢追上前盤查的警察,只會越來越少。

我已經寄信給市長信箱挺警察了,您行動了嗎?還是只是這篇文章留個言而已呢?
作者: 肥頭    時間: 2014-2-8 11:37
keke 發表於 2014-2-7 19:42
這是你的理論還是有實際數據證明? 因為還挺矛盾的

闖紅燈出了車禍後 警察才從旁邊跑出來開你單

所以你的邏輯是警察應該站在大家看的到的地方, 讓大家知道這個路口不能違規. 那麼沒有看到警察呢? 表示可以毫無忌憚的違規嗎?
唯有讓大家不知道哪裡有警察, 才會讓那些不守規則的人安分一點.
那些批評警察躲起來抓人, 說感覺好像被當壞人抓, 感覺不舒服, 只是為了績效. 請你拿出一些道理來說服人吧!!
作者: LesterWu    時間: 2014-2-8 12:45
這邊有篇2011年的新聞~
幾乎是同樣的模式~
http://blog.xuite.net/big.max/Polo/53285854

但是重點在該新聞底下~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2-8 14:17
LesterWu 發表於 2014-2-8 12:45
這邊有篇2011年的新聞~
幾乎是同樣的模式~
http://blog.xuite.net/big.max/Polo/53285854

[attach]260119[/attach]


[attach]260120[/attach]
作者: yuan0314    時間: 2014-2-8 14:17
寧可罰錢,安全第一,生命寶貴!!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4-2-8 22:52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4-2-10 11:43 編輯
lanying 發表於 2014-2-7 22:42
車禍事故這麼多

是因為交通量大增嗎?


在高速公路上的話,的確會因為交通量大增、使得追撞、擦撞事故增加。

但在都市道路、鄉村道路的話,研究顯示,交通量大增,單一車輛碰撞肇事率會降低、多車輛碰撞肇事率則會隨著交通號誌數目、大貨車車流比例增加而升高

A1事故,是指有人員當場死亡,或者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
表示碰撞能量非常之大。

根據E = 1/2 mv² (哈哈 頭昏了,感謝網友指正)
有下列可能
1. 大客車、大貨車等重車事故,
2. 速度非常快。(例如酒駕、煙毒、疲勞駕駛、超速)
3. 對撞 (跨越分向線、超車不當)

以北大特區塞車為例,車速快不起來,真的比較不容易發生A1事故
可能的例外會是大客車、大貨車,撞上行人、自行車、機車。

另外,比較需要擔心的是,A1事故的受傷者和A2事故的受傷者,其中不乏變成植物人、重殘的年輕機車族群。
這都不會呈現在只看A1事故的統計中。
作者: keke    時間: 2014-2-9 23:48
肥頭 發表於 2014-2-8 11:37
所以你的邏輯是警察應該站在大家看的到的地方, 讓大家知道這個路口不能違規. 那麼沒有看到警察呢? 表示可 ...

1.
你問我
"所以你的邏輯是警察應該站在大家看的到的地方, 讓大家知道這個路口不能違規. 那麼沒有看到警察呢? 表示可以毫無忌憚的違規嗎?"

當然不是

針對 增進交通安全
請看我在55樓的回文第二點
我是認為 "光明正大站出來比違規後再開罰有效"

邏輯正確的話
從我的發言 "光明正大站出來比違規後再開罰有效"
絕對不可能產生
"沒有看到警察 表示可以毫無忌憚的違規"
這種推論的

感覺有些人看我的回文會覺得生氣
會不會是因為產生這種推論的關係@@

2.
你說
"唯有讓大家不知道哪裡有警察, 才會讓那些不守規則的人安分一點."
此篇回文中自我告解不守規則的人 並沒有安分一點啊
因為他們還是繼續違規(被抓超過一次 所以我用繼續形容)
如果他們有看到警察就不會違規了
(警力有限問題我在57樓有回)

3.
至於你問 "那些批評警察躲起來抓人, 說感覺好像被當壞人抓, 感覺不舒服, 只是為了績效. 請你拿出一些道理來說服人吧!!"
我只回 最後兩句關於績效部分 (不包含"只是")
因為前面甚麼 被當壞人感覺不舒服 不是我說的


請看以下連結
http://kinghonglee.blogspot.tw/2009/04/blog-post_15.html
網頁標題很爛 沒辦法 因為要附來源

其中這一段話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 為了要順利可以開出罰單以達到數字要求,員警只好以開罰單為首要任務,而刻意忽略最重要的任務是確保行車安全、
要阻止危險的發生,而不是守株待兔,寧可放著有危險的地方不管,也要讓民眾違規以後來開罰單!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4-2-10 08:14
本文章最後由 康康 於 2014-2-10 08:16 編輯
keke 發表於 2014-2-7 21:32
1. 那個... 警力有限 應該是用在常有(重大) 肇事路段

你自己都說


一個原則性的問題

遵守交通規則是用路人的義務,還是看到警察才要遵守?

像您說的警察在違規後再出現攔查開單,開單的對象是針對一些未注意到標誌的用路人或是想要偷機取巧的駕駛

如果是在路口宣導那也要有個期限總不可能每天都宣導吧
作者: Tony    時間: 2014-2-10 10:11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4-2-10 10:21 編輯

交通安全,是自己的責任,不是警察的責任,警察也沒有能力隨時守在路口看管,明知危險還要闖,把自己的安全完全交給別人,除了蠢,我無法形容。我想大家都是聰明人,應該不會這麼樣吧。


作者: LesterWu    時間: 2014-2-10 10:57
Tony 發表於 2014-2-10 10:11
交通安全,是自己的責任,不是警察的責任,警察也沒有能力隨時守在路口看管,明知危險還要闖,把自己的安全 ...


警察怎麼執行都有意見, 就是不想被開單, 投機心理, 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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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要順利可以開出罰單以達到數字要求,員警只好以開罰單為首要任務,而刻意忽略最重要的任務是確保行車安全、
要阻止危險的發生,而不是守株待兔,寧可放著有危險的地方不管,也要讓民眾違規以後來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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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代表喜歡見缝插針, 說些似是而非的語言去吸引一些缺乏思考能力的選民, 不思自省或有反社會心理的人往往奉為圭臬, 把警察當作假想敵, 真是讓人遺憾.

危險不管? 危險很多都是違規所造成的, 開單提醒就是一個積極作為, 何來放任之說? 邏輯不通的說法, 還是能吸引到認同??? 投機????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4-2-10 11:35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4-2-10 11:42 編輯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09/238235.htm

衰!拾金不昧送警局 男反遭酒駕送辦正文 網友評論
東森新聞記者孫宗榮、盧冠妃/新竹報導

拾金不昧怎麼反而變酒駕了呢?新竹一名李先生因為撿到錢包,在8日一早開車將包包送到派出所,沒想到走進局被員警聞出講話有酒味,一量酒測值0.43,最後被依公共危險罪法辦。原來李是前天喝的酒,當天還乖乖搭計程車回家時在車上撿到錢包,隔天一大早怕失主著急趕忙送到警局,沒想到因為酒氣未消被送辦,讓他直呼好衰喔!

「沒辦法,就遇到了啊!」上班上到一半還是要替自己喊冤一下,因為真的好倒楣,這位李先生明明只是撿到錢包,好心送到警局失物招領,不料到被驗出酒駕,反而遭到移送法辦。

藍色布包裡裝了存摺、現金,甚至還有金條,預估價值超過50萬元。李先生7日晚間和朋友聚會喝酒,就在搭計程車回家時,在車上撿到這個女用錢包,擔心失主著急,隔天一早趁著送貨順路,開車送到警局失物招領,豈料員警一看到他,就先注意到身上的酒味,當場要求做酒測。

這一量酒測值超過標準達0.43,本來只是撿到遺失物的李先生,這下成了酒駕犯,員警雖然於心不忍,也對於他拾金不昧的行為感到敬佩,最後還是得將他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本來以為經過一晚意識清楚應該沒問題,沒想到酒氣沒消,如今得花8萬元消災,李先生雖然無奈但不後悔,畢竟還是做好事嘛!




這才是應該有的態度,不是說這位司機沒錯,只是錯了要知道自己有錯,不是反過來怪執行勤務的警察。

作者: 丈義俠    時間: 2014-2-10 16:32
joanwlin 發表於 2014-2-6 16:56
真的要遵守交通規則與行車安全,避免發生意外。我們要支持警察合法執法。 ...

警察的盡責應該鼓勵,可惜造成不幸也是非戰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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