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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噪音管制 二月起開罰了 [列印本頁]

作者: twzq    時間: 2014-1-28 08:06
標題: 新噪音管制 二月起開罰了
新噪音管制 二月起真的要罰了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2014.01.28 02:57 am


環保署去年8月5日公告新的噪音管制標準,娛樂場所、營業場所、營建工程、擴音設施的新標準值都加嚴3分貝。北市環保局提醒,新制半年緩衝期已屆,2月5日起被稽查發現違反新標準將予告發,估計告發率將增加1至3倍,籲請民眾注意。

「新標準加嚴3分貝,等於噪音能量要降低一半以上才能合格。」環保局長吳盛忠舉例,如同原容許兩個冷卻水塔運轉的音量,變成只許一個水塔運轉的音量。此外,新標準除中央公告的噪音源,北市公告的排風扇、抽水馬達等設施及裝修工程等,也比照稽查及告發。

「噪音向來居公害陳情案之冠。」環保局科長邱國書說,去年全市公害陳情案約8萬件,噪音案就有2.6萬件,占約三成二。噪音案中營建工程案最多占45%、娛樂場所與營業場所案占約二成、擴音設施案占16%。

因陳情案逾九成來自住宅區、住商混合區,新標準對住宅區、住商混合區的影響也最大。例如台大體育館去年因演唱會噪音而以「擴音設施」遭告發76次,開罰主辦單位137萬餘元;若以新標準套用去年,預估告發逾228次、罰逾411萬元。

他說,加嚴標準2月5日上路後,預估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噪音案件稽查告發率將由6%提高至12.9%,營建工程告發率由13.3%提高至37 %,擴音設施告發率由2.7%提高至8.5%。

邱國書說,雖然噪音汙染第1次告發都採勸導、第2次告發即持續開罰,例如使用擴音設施超過噪音標準,第1次告發勸導後10分鐘內改善,就不會持續罰3千至3萬元,但相關業者、民眾仍要注意隔音設施,避免製造噪音才是最好的方法。

【2014/01/28 聯合報】@ http://udn.com/

作者: 家的愛    時間: 2014-1-28 14:09
早該如此…不過晚到總比不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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