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Z4 E' d- S2 S. o1 q高志鵬表示,若政府機關有行政怠惰情形,將比照環境基本法中公益團體得以主管機關為被告提起訴訟,動物保護團體也可提「公益訴訟」,以督促政府。此外,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動物福利指標,並每年公布動物福利白皮書,以定期檢討政策成效,讓社會各界知悉主管機關落實動物保護及維護動物福利之情形。. B: A/ O. j- u" {$ B* m3 u5 c
6 z* F( n+ O8 w: ^$ [8 k高志鵬說,為了讓流浪犬貓之捕捉、運送、收容、安樂死等工作,能用人道且專業之方式執行,主張將動物保護法的「捕犬」業務更名為「動物管制」,且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置「動物管制員」,以執行流浪動物之移置與保護工作。政府若能採取人道且專業的動物管制作為,將可帶頭鼓勵民眾認養流浪犬貓,降低民眾對殘忍捕捉及髒亂收容環境的反感與疏遠,並可加強飼主對待寵物的責任心,進而建立民眾、動物、政府三者之間的友善關係。 9 U: M. p, ^ K5 z9 J+ ? ( s( i9 k p* B8 ^" p: T. I高志鵬說,動物保護法雖規定縣市主管機關應置專任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取締違反動保法之案件,然而立法12年來,全國專職動物保護檢查員僅31人,31人中具公務員資格者僅10人,其餘均為兼職人員,不但流動率高,遇虐待動物之現行犯,或民宅有動物受虐情形,並無立即阻止犯行之權能。因此,蘇震清等主張在不增加警力的原則下,修法規範地方主管機關應遴選設置動物保護警察,施以適當訓練後,協助動物保護檢查員執行動物保護檢查工作,以有效防止動物虐待事件不斷發生。+ D F* s/ o! |7 s i) B6 Y
3 a: [" _0 R% d" C動物社會研究會理事長朱增宏提到,根據該會的調查報告,民國87年制訂動物保護法之後,每年各縣市收容、安樂死的動物數量不但沒有降低,反而逐年增加,十年來遭到安樂死的流浪犬貓約65萬隻,這顯示流浪犬貓的問題並沒有因動物保護法的制訂而獲得改善。凸顯台灣政府從中央到地方,對於動物福利政策的漠視。) W2 F5 e' y9 \- ~, L& `$ F
/ d8 ~5 ?, ?( _' x- z社運人士黃泰山也指出,從9/25到10/2日,8天「為流浪動物苦爬」的行動,目的就是要為流浪犬貓請命,要求政府應從源頭減量,以認養取代寵物交易買賣,末端的捕捉、收容更應以保護動物生命與福利的原則實行。因此與動保團體共同提出多項修法訴求。3 a. c3 K y5 C"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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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主管機關正視目前流浪犬貓的嚴重問題,三位民進黨委員將提案修改動物保護法,希望建立對人與動物都友善的一套動物保護制度,以避免虐待動物事件再度頻傳,並藉以奠定飼主責任,落實生命教育,讓台灣能有更美好的居住環境。 1 ?1 U9 ?) z0 b, ? % g3 e$ U! }$ q/ y) H3 w作者: Manami 時間: 2010-12-1 10:26 作者: 睿依依 時間: 2010-12-1 10:30 回覆 Q仔娘 的文章 4 v0 Y P2 `, y( h& J! o & ]3 x( X( q" i1 G以認養取代購買 + }0 o' S) q9 H: s養狗養貓都要入戶籍 6 M4 J, P9 p/ \- m, g希望未來路上看不到流浪狗...作者: 威力購 時間: 2010-12-1 11:06 回覆 Q仔娘 的文章 ! E1 @' t+ R" X% B2 R5 i 0 m3 L0 h/ G0 _4 v終於有「人」要幫動物發聲了,因為動物一向是沒有選票的,這樣的立委值得大家掌聲喝采!作者: 太陽 時間: 2010-12-1 11:21
不知道該說什麼,這世上有人丟掉自己的寵物,但也慶幸並感謝這些為了流浪動物發聲、努力、救護、看守的人們讓延續這些小生命 !作者: ㄚ煌 時間: 2010-12-1 11:56
忽然之間有一個想法!# ^% p8 ?+ k6 Z6 f* s' o
若是,養貓養狗也可以報稅,那一定很多人搶!!1 I0 P3 A2 N% H8 Y
不過,社區就不安寧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