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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昨天晚上在藝術大道上看到一堆工讀生群聚抽菸.. [列印本頁]

作者: 小舞    時間: 2010-11-24 13:35
標題: 昨天晚上在藝術大道上看到一堆工讀生群聚抽菸..
本文章最後由 小舞 於 2010-11-24 13:36 編輯

最近進入要裝璜完工的倒數階段, 所以常常晚上跑到新家..
但可能因為選舉接近的關係, 常常看到一群群的年輕人聚在一起發選舉人的面紙或宣傳單..
聊天聲音很大或有時候態度不大好也就算了( 想說應該是學生打工)
昨天晚上是看到大概五六個成一群坐在藝術大道上抽煙大笑, 大概有3群...

感覺實在很不好!!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24 13:50
來張照片佐證一下~
作者: 小舞    時間: 2010-11-24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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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晚上要是再看到就來拍照~~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11-24 14:05
政府說要取締公共場所禁止吸菸,現在似乎也不了了之,但換個角度想,這些癮君子也是沒辦法,菸本來就像毒品一樣讓人上癮,要他們不抽,何不禁止賣菸? 更可笑的是,菸上面還註明:吸菸有害健康
作者: jerome    時間: 2010-11-24 14:07
小舞 發表於 2010-11-24 13:35
最近進入要裝璜完工的倒數階段, 所以常常晚上跑到新家..
但可能因為選舉接近的關係, 常常看到一群群的年輕 ...


感覺很不好
但好像無法可管

曾經看過有對夫妻在藝術大道吸菸
但因太接近社區出入口
而被管理員勸止




作者: 小舞    時間: 2010-11-2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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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昨晚看到都是在藝術大道接近馬路的方形座位那邊..
所以社區管理員也無法管吧..
但要是再看到就要拍照檢舉了...
實在不喜歡煙味!
作者: 煎餅    時間: 2010-11-24 14:40
每個人有他自由的權利 若是鬧事就不好
藝術大道 就要有藝術嗎

作者: jerome    時間: 2010-11-24 14:48
小舞 發表於 2010-11-24 14:39
回覆 jerome 的文章

因為昨晚看到都是在藝術大道接近馬路的方形座位那邊..


拍照檢舉效果有限
現行法規並無禁止 露天公共走道吸菸
我的方式是遠遠就 摀著鼻子瞪大眼睛直視 無聲抗議
如果對方仍我行我素也沒轍  只有繞外圍而過








作者: 小舞    時間: 2010-11-24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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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是規定公眾場所都不准吸煙??
難道我記錯了??
作者: josephy    時間: 2010-11-24 15:05
哈....我老公一定會說
"抽菸的不是人嗎??公共場所不能抽菸、室內不能抽菸、社區內不能抽菸.....
現在連大馬路上都不能抽菸啊!!"
然後我就會回他說
"對,你不知道嗎?? 你們抽菸的人沒人權啦!!"
我個人也是超討厭煙味的
不過我老公就可憐了點
像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

作者: ㄚ煌    時間: 2010-11-24 15:11
我是剛戒煙的人!
以我以前的觀念....不說也罷!!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11-24 15:17
小舞 發表於 2010-11-24 15:02
回覆 jerome 的文章

現在不是規定公眾場所都不准吸煙??

開放式的空間沒特別規定, 但是走在路上邊走邊抽影響後面的人, 好像可以檢舉
作者: 小舞    時間: 2010-11-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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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我家長輩也會這樣說...
作者: 小舞    時間: 2010-11-2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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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嗯..因為之前和家裡長輩去吃飯...
長輩走到外面馬路邊抽菸..
聽說有被警察告誡耶.....

作者: joy    時間: 2010-11-24 15:31
警察會抓抽煙的嗎?
不是稽查人員嗎?
作者: 睿依依    時間: 2010-11-24 15:59
回覆 josephy 的文章

哈哈~覺得你的霸道很可愛~
也覺得你老公的無力的抗議很有趣~

戒煙就對了啦,這樣就平權了~^^

作者: 不稱職奶爸    時間: 2010-11-24 16:06
小舞 發表於 2010-11-24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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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是規定公眾場所都不准吸煙??

只要在戶外 馬路上 藝術大道都可以抽菸, 拍照檢舉也是沒用, 除非是亂丟菸蒂.
作者: 小舞    時間: 2010-11-24 16:11
回覆 joy 的文章

不支耶...長輩氣呼呼回餐廳裡時說的....
作者: 小舞    時間: 2010-11-24 16:12
回覆 不稱職奶爸 的文章

原來, 那我自己繞道而行好了...(能屈能伸..哈哈哈)
但總覺得那樣的景象很破壞藝術大道的美感...
作者: 不稱職奶爸    時間: 2010-11-24 16:17
以後要是我帶小狗去尿尿時, 盡量不要抽菸, 免得不小心碰到您被白眼
作者: 阿祥    時間: 2010-11-24 16:18
戒菸吧!一起響應戒菸,讓公賣局沒生意,讓菸商沒生意,支持,加油  
作者: 小舞    時間: 2010-11-24 16:44
回覆 不稱職奶爸 的文章

哈~您可以抽得很有美感...很優雅....

之前去倫敦看到所謂的貴族, 動作還真不是普通的優雅~ 連吞雲吐霧都很帥!!!
作者: 雪丞    時間: 2010-11-25 01:01
雖然看到有的人邊抽菸邊嬉鬧,感覺挺沒素養的,
但那也是憲法規範的自由權啊
這時候我們這種極討厭菸味的人就得繞道而行了
作者: 小王子    時間: 2010-11-25 01:09
回覆 jerome 的文章

好棒的管理員!

是不知是哪個社區的管理員?真想為他/她用力的鼓鼓掌ㄚ~
作者: 葉子    時間: 2010-11-25 01:23
菸有百害而無一益
最好是政府直接下令"禁賣香菸"

(愛菸者別打我...)
作者: 高小花    時間: 2010-11-25 01:41
我比較卒仔...
遇到前面邊走邊抽煙的,
只敢在後面狂咳+大喊好臭,
然後加快腳步超越走過~
唉...我只能消極的希望抽煙的人可以在定點抽,
至少我會比較好閃過!!!
作者: 球球    時間: 2010-11-25 02:04
嗯....阿....這個....我本身也是抽煙的啦
公共場所不抽煙..有屋簷的地方不抽煙..人多的地方也不抽煙..
這樣應該很守法...夠安份ㄌ吧
抽煙也是人阿...給點自由的空間吧
作者: calcandy168898    時間: 2010-11-25 09:13
請縣府定個特別法....北大全面禁止抽煙, 還有其他排放的污染煙害...........
作者: 樵籍卜    時間: 2010-11-25 09:30
ㄚ煌 發表於 2010-11-24 15:11
我是剛戒煙的人!
以我以前的觀念....不說也罷!!

對於戒煙的人都要有相當大的勇氣和毅力...

    送給你..........加油..
作者: ㄚ煌    時間: 2010-11-25 09:39
說真的,我戒煙3天內就不抽煙了!截至今日已1年多了,感覺沒那麼難啊!!
PS:請不要罵我!!

不過,副作用倒是很大,我2個月內漲了10公斤!!
努力騎自行車,終於減了下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11-25 09:49
回覆 calcandy168898 的文章


  北大特區立特別法,這不太可能,再者,路上禁止抽菸這件事情,可能也不是北大特區所有居民高度共識的決定。
作者: 小崴的爹    時間: 2010-11-25 10:34
戶外抽菸沒禁止吧~~像我不喜歡煙味的話,就繞邊快快通過就好了啊~~
抽煙者也是被政府剝了好幾層皮了,他們已經在戶外抽煙了,就體諒一下他們的煙癮吧......
作者: Yvonne63    時間: 2010-11-25 10:55
昨晚上更誇張, 有2個年輕人直接把摩托車騎上藝術大道, 然後像在飆車一樣, 結果其中一位當場直接摔車, 滑行約10公尺還爆火花, 倒在哈佛前面 (人無大礙, 還能坐起講話).. 他的同伴停下來看了看, 又騎在藝術大道上去找救兵..

這真的超危險的, 還好當時我和兒子是走內側, 不然被他這樣往後一撞還得了..
但我們似乎無法完全遏止這種事..
作者: kk4653    時間: 2010-11-25 11:04
保全不能制止嗎?
作者: Hank    時間: 2010-11-25 11:37
我們社區管理員就大辣辣在門口抽菸 @@
作者: 小舞    時間: 2010-11-25 12:03
昨天傍晚和朋友一起去裝潢中的新家逛逛,
剛好看到一堆人在仲介帶領下騎著腳踏車在藝術大道上,
差點撞到一個在慢慢走的婆婆...

朋友當場指著請況說: 這我可以寫嗎?? 這就是你們的藝術大道嗎??

真是職業病~因為她是水果日報的記者....
不過, 我也沒辦法說什麼...(還好她沒看到樓上說的摩托車事件)
作者: ava    時間: 2010-11-25 14:25
二手煙 真的是一個大問題!
尤其又那麼多椅子可以坐........
作者: meikuo2002    時間: 2010-11-25 14:43
本文章最後由 meikuo2002 於 2010-11-25 15:33 編輯
ava 發表於 2010-11-25 14:25
二手煙 真的是一個大問題!
尤其又那麼多椅子可以坐........


其實大家走再那裡都會忘記一件事,其實最外面那裡是腳踏車道....我自己也常忘記...其實我們行人應該走裡面一點...這樣才不會與腳踏車爭道....

但是機車....應該可以拍照(要拍到車號)檢舉吧...讓他吃罰單....
作者: 不稱職奶爸    時間: 2010-11-25 15:59
meikuo2002 發表於 2010-11-25 14:43
其實大家走再那裡都會忘記一件事,其實最外面那裡是腳踏車道....我自己也常忘記...其實我們行人應該走裡 ...

我碰到的是騎腳踏車的跟本不知道最外側是腳踏車道,還跟我說:不是都可以騎?
真想扁人 ,還我兒子車車,那是他老爸 我,辛苦幫他組裝起來的,玩沒二下就被腳踏車輾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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