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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欠費民眾有緊急就醫保障,也可事後申請核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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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士官督導長
時間:
2010-11-22 23:16
標題:
欠費民眾有緊急就醫保障,也可事後申請核退
發布日期:09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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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hi.gov.tw/informatio ... u=9&menu_id=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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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民眾於健保欠費暫行拒絕給付期間,如因緊急傷病,可於取得村(里)長或醫療院所社工人員清寒證明,即可以健保身分例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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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健保欠費被鎖卡的民眾如曾有自費就醫者,請保留自費就醫收據,於繳清健保欠費6個月之內,可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其健保權益仍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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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局表示,全民健康保險為自助互助的社會保險,財務穩定是全體保險對象健康權之保障,亦是健保永續經營的基石。健保財源是建構在民眾、雇主及政府三方面共同分攤,基於權利義務的對等原則,民眾有繳納健保費的義務,故健保法規定欠費的民眾採暫行拒絕給付(即健保IC卡鎖卡)以促使民眾按時繳納保費。但政府對弱勢民眾照顧是責無旁貸的,所以對弱勢欠費的民眾,健保局是採與健保就醫權脫鈎處理,亦就是對弱勢欠費民眾給予健保就醫權保障不予鎖卡,至其欠費則尋社會救助管道補助健保費或採紓困基金貸款、分期繳納、轉介公益團體代繳健保費等協助措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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