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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沒關係, 你收到罰單時看你怎麼說??? [列印本頁]

作者: 凡媽    時間: 2013-11-13 08:35
標題: 沒關係, 你收到罰單時看你怎麼說???
今早到大成路佳園路口的7-11買東西出來後, 看到這台車就很"帥氣" 的停這樣, 車主則是大搖大擺的進去7-11.
看到這個畫面, 我傻了.....頓時怒血充腦, 過去拍了幾張照片, 順便想跟車主"聊聊天"

車主出來走到車旁時, 我叫了他三聲: 先生! 先生!先生!
但他完全不鳥我, 看來他有自知之明, 知道我要說什麼.

以下是再來的對話:
我: 先生, 你車子可以停這樣嗎?
車主: 關你什麼事? 你在機機歪歪什麼?
我: 你車子可以停這樣嗎?
車主: 你在機機歪歪什麼啦?
我: 我已經拍照了, 你準備收罰單了.
車主: 你去叫警察來抓我阿! 你去叫警察來抓我阿!

於是車主很帥氣的把車開走了....

我很不明白, 明明7-11前有三個空停車格, 為什麼不停??
就算你認為會被開停車單, 你付不起....
就算你認為買個東西就走, 還要停停車格很麻煩....
OK! 那你把車靠邊停很難嗎?
還是你不會路邊停車?????????????????
(說真的, 要我把車停成這樣, 我還真不知道怎麼停)

我在版上看過有些人反對將車牌公佈, 但我覺的, 當一個人自己都不要X的時候,
你還要替他留面子嗎?

還有, 我今天會親自將照片送到警察局去檢舉, 並直到確定他們已開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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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ndy1689    時間: 2013-11-13 08:44
就是要這樣,才能建立一個有秩序的環境。
作者: luisyang0    時間: 2013-11-13 08:46
樓主幹的好

作者: CFJ    時間: 2013-11-13 08:52
大力支持
作者: 蘇光光    時間: 2013-11-13 09:09
good job !!
作者: arthur0707    時間: 2013-11-13 09:13
要違規停車 也要停好一點吧
就這樣停在馬路口 以為路是你家的嗎
大力支持 讓這些人多繳一點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11-13 09:15
警察抓他事小,公車撞過去他還要賠公車損失勒.....
不知道該說這種人是白目還是智障,駕照怎來的.......直接交給警察開他罰單吧

ps:版主 車號隨便一碼打個糊吧..不然等等又有人要出來吵了.....
作者: FANNY!FANNY!    時間: 2013-11-13 09:17
像您這樣正義的人不多了
作者: dogangel0808    時間: 2013-11-13 09:22
為什麼要讓這麼沒品的人過於囂張   台灣是有法制   
樓主幹的好~~  那種人根本沒有所謂的品格而言
他這樣的語氣   更加說明他的格到那裏而已
作者: 刮刮樂    時間: 2013-11-13 09:34
駕駛亂停車個案,是一個大是大非、黑白分明的問題,
不容迴避,必須面對,這個立場絕對不會改變。
作者: Jam    時間: 2013-11-13 09:36
樓主太棒了~支持! 這種停法真的很誇張....

作者: 周浩子    時間: 2013-11-13 09:39
雖然我覺得的人都會有懶惰的時候
但是這樣的停法已經不能用懶惰帶過
可以說目無王法了

法律不外乎人情
但是
這個連上帝來都無法饒恕

作者: mimibaby777    時間: 2013-11-13 09:45
也太沒品了吧!!!這樣停!!!還停在斑馬線上!!!
這種沒道德的人...真應該多開他幾張罰單!!!
作者: 無拘無束    時間: 2013-11-13 09:51
我強烈支持樓主將車牌公佈!!!!!

作者: MeGuMaMa    時間: 2013-11-13 09:53
我昨天也在屈臣氏前的空地(人行道上)看到兩台車停上來
也拍了照片
後來想想該不會這是私人土地
其實是可以停車的

作者: chen677297    時間: 2013-11-13 10:01
真的很沒水準
北大環境靠樓主了.
北大有樓主真好
謝謝
作者: 芮年    時間: 2013-11-13 10:12

大力支持
作者: tpenews    時間: 2013-11-13 10:17
執法的警察很被動
應該成立個糾察隊
類似社區自助巡邏隊
有空的 2-3人一組輪流出去 "練習" "切搓" 拍照技巧
拍違停還有一個很關鍵的:要證明駕駛不在座位上
警方才會受理
所以拍照時儘量要拍到車內無 "人"
作者: andy0702    時間: 2013-11-13 10:35
樓主的正義,讚!

我個人建議樓主以後遇到這類事件,將照片或錄影拿去檢舉就好,不需要現場叫住車主互槓,
現代社會人心險惡,充滿暴戾之氣,你不認識對方,不知道對方是那一種的人

譴責歸譴責,樓主自己當下的安危也要稍加留意~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11-13 10:35
tpenews 發表於 2013-11-13 10:17
執法的警察很被動
應該成立個糾察隊
類似社區自助巡邏隊

太讚了!來組個攝影團隊吧....
人家拍山拍鳥拍辣妹,我們來個拍車拍違規偶爾也拍個辣妹吧.....看誰拍的美...

畫面:一堆人圍著違規停車拍照,應該可以上新聞
作者: betraykk    時間: 2013-11-13 10:36
Well done~~~~~~~~~~~~
作者: wuchenan    時間: 2013-11-13 10:45

搬來北大特區一年多,常常看到一些小違規,想說沒造成太大的妨礙就算了,

畢竟大家都會便宜行事,又不是要當檢舉達人,小違規可以視而不見,

直到後來看到太誇張的違規,終於忍不住心中怒火(如下連結),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eid%3D32&page=1

寄了人生第一張檢舉信給三峽分局,之前有版友說不要公佈車牌,

遇到這麼誇張的違規,我覺得公佈車牌是剛好而已,給樓主一個讚!
作者: junyi0118    時間: 2013-11-13 11:02
good job.
太扯了這樣停車,要停紅線也請停邊邊一點吧,真的當作是自己家一樣,亂停,別人都不用過是不是啊...
作者: Ricky    時間: 2013-11-13 11:06
就在我家附近耶~~今天早上沒看到~~
作者: 赫德史塔    時間: 2013-11-13 11:24
這個車主真是「言行合一」啊﹗
作者: 小萍萍    時間: 2013-11-13 11:59
加油~你是對的
作者: 凡媽    時間: 2013-11-13 12:17
已舉發, 車主等著收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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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mbear    時間: 2013-11-13 12:27
就是需要有樓主這種人, 加油...
去過日本後才真正領悟到, 台灣大多數的人都喜歡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的不便上,
有停車格還這樣停實在是不可取!!
作者: 胖老爹    時間: 2013-11-13 13:23
給你一個讚
作者: jasonhsieh    時間: 2013-11-13 14:28
Good job, 有您真好. 向您看齊
作者: jwwcj    時間: 2013-11-13 15:50
真的太誇張...人口愈多,愈要守法才是,不然整個北大交通亂哄哄,反而失去了生活品質.
作者: 小念    時間: 2013-11-13 16:05

作者: yl1626    時間: 2013-11-13 16:22
停在斑馬線上!很想直接從引擎蓋踩過去................
作者: 聿榛爸    時間: 2013-11-13 16:41
紅線+ 轉彎處+ 人行道上.
罪加三等.
這樣停要右轉的車不是都得先逆向?
921來時轉的過去嗎?

人跟畜牲的差別在於人知道 " 恥"  怎麼寫!!!
作者: 周浩子    時間: 2013-11-13 17:27
這種人駕照是如何考上的啊
我覺得這種停車法
應該足以吊扣駕照
作者: kasa1107    時間: 2013-11-13 17:51
讚的啦,這樣停車是哪一招~~
作者: joanwlin    時間: 2013-11-13 20:11
支持你!
作者: dale220    時間: 2013-11-13 20:54
這車子的停法太誇張了~給樓主按個讚!
作者: Vincent546    時間: 2013-11-13 22:20
你好棒喔!社會正需要你這正義的使者!
作者: 小江    時間: 2013-11-13 22:36
本帖最後由 小江 於 2013-11-13 22:41 編輯

我想大家都有正義感.而且你糾正他..他還一點都不悔改.如果像我們知道自己理虧.一定會說.對不起因為我趕時間.但他竟然還回你這種話.我看也並非善類.但是畢竟我們在明處.又都是有家庭的人.他在暗處.這種作法等於將自己陷於險境.為了保護自身安全.既然同樣讓他受到處罰.就照相檢舉他.最好不要明的跟他對上.徒增不必要的麻煩˙.但是還是要按個讚.北大需要這種正義之士.否則自掃門前雪.那北大就沒有特色了...
作者: 想放假    時間: 2013-11-13 23:03
andy0702 發表於 2013-11-13 10:35
樓主的正義,讚!

我個人建議樓主以後遇到這類事件,將照片或錄影拿去檢舉就好,不需要現場叫住 ...

我的車子停在停車格,有輛違規的車子擋住我,我和兩個小孩在車上等了快半小時,結果一對夫妻要來把車開走時,我下車跟他說請他下次留個電話在車上,才能請他挪車。

結果那位先生竟然很不爽地走過來罵人還想打人,害我嚇得趕快回車上把車窗鎖緊。

所以呢,自身的安全還是很重要的。
作者: BOSS爸    時間: 2013-11-14 08:16
真的是太讚了(只是不要和車主起衝突)
作者: 彥媽    時間: 2013-11-14 09:07
想放假 發表於 2013-11-13 23:03
我的車子停在停車格,有輛違規的車子擋住我,我和兩個小孩在車上等了快半小時,結果一對夫妻要來把車開走 ...

下次請馬上拿起手機報警兼錄影~~溜的應該是他吧XD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11-14 09:22
想放假 發表於 2013-11-13 23:03
我的車子停在停車格,有輛違規的車子擋住我,我和兩個小孩在車上等了快半小時,結果一對夫妻要來把車開走 ...

您真有耐心,要是我就直接報警讓警察來連絡他,不來就讓警察叫拖吊車了,還等他回來看他臉色

ps:現在開車哪時遇到神經病都不知道,所以我車上都放好幾隻棍子自保
作者: 小柯    時間: 2013-11-14 11:50
看起來是大成路跟佳園路口~~這裡常有警察取締違規未依二段式左轉的機車~

看過好幾次了~~~

而且這路口大成路上常有違規並排(或門神停車法)到永X豆X吃早餐的~

公車921,939或其它用路人行車都要左閃右避的....

不過比大學路上情況好多了(一般普遍沒救的台灣人...唉)
作者: cv168    時間: 2013-11-14 13:37
6865-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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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罰單很快就會收到了~
作者: 沙巴西亞    時間: 2013-11-14 18:55

很多人都"自以為是"

明明是自己的問題

可是都不自知

作者: 春曉櫻    時間: 2013-11-14 20:13
前面有幾根鐵柱檔著...
不然他可能還開上去到小七門口吧!!!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3-11-15 01:39
有一回我去摩斯,把摩托車停在停車格,買完東西出來,有一台休旅車臨停擋到,我無法出來,等半天等不到人,拿起手機拍照,這時一位西方老外衝了過來,拼命跟我道歉。

請問…我該不該把這二張照片寄去檢舉呢?

誰說老外就一定很守規矩的?

誰說只有台灣人不守規矩?

請不要跟我說這叫入境隨俗。



作者: Tony    時間: 2013-11-15 04:05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3-11-16 14:53 編輯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3-11-15 01:39
有一回我去摩斯,把摩托車停在停車格,買完東西出來,有一台休旅車臨停擋到,我無法出來,等半天等不到人, ...


今天出門時,學成大義路口,一輛機車就直接由路口騎上公園旁的人行道,然後轉進某社區
而騎車的男子是個白人,如果我沒看錯,他應該是我所認識的朋友,而他來自北美,在此教英文

真的是有樣學樣......




作者: 春曉櫻    時間: 2013-11-15 16:14
人偶爾會發懶圖方便
不過在手機拍照功能精進的今天
大家隨身攜帶隨身拍
所以言行更要謹慎才行
作者: yps3333    時間: 2013-11-16 02:13
太自私了!沒水準的人真多,難怪社會亂七八糟
作者: Tony    時間: 2013-11-16 14:49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3-11-16 14:55 編輯

幾個月前在932南雅夜市的站牌前準備搭車
一個女子開了台休旅車,大辣辣的停在公車停車格
我跟另一名不認識的等車女子,同聲要求她車別停這
這女司機回得很妙,[公車不會開進來啦,我停一下而已]就鑽進屈臣氏去買東西

這不是廢話嗎,妳停這樣公車怎麼開的進來
結果此時932剛好進站停在路上,一堆人只好冒著危險,要閃過機車才能上車

自私的人永遠有理由....我只是停一下而已,
但是你停一下,他停一下,大家都停一下
誰得到安全和方便?

在學勤路大觀路口,就在兩間仲介前面的路口,也常看到有輛豪華休旅開上來
就大辣辣停在人行道出入口,而且看過兩次以上
怪了,沒錢繳停車費,卻買得起高價房車?

作者: 想放假    時間: 2013-11-17 10:13
彥媽 發表於 2013-11-14 09:07
下次請馬上拿起手機報警兼錄影~~溜的應該是他吧XD

這樣的話,我應該會先被揍一頓吧。


作者: 覆燈火    時間: 2013-11-18 19:17
開這種十年的ALTIS還麼囂張,大概經濟條件不會多好,只有脾氣大了點,可能900塊錢的罰單就會讓他心痛一陣子...

如果有錄影,還可以告他公然侮辱,最後除了罰單要繳,還要拿出和解金跟你和解。

對付這種惡人就是要搬出法律,然後得理不饒「惡」人。

作者: oujack86    時間: 2013-11-19 18:05
照片沒有年、月、日及時間,警方恐沒有辦法舉發喔
作者: 點點    時間: 2013-11-19 20:19
oujack86 發表於 2013-11-19 18:05
照片沒有年、月、日及時間,警方恐沒有辦法舉發喔

千萬 千萬要對樓主有信心
別傷她的心
都已經舉發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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