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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每天都有飆車族的聲音,警察先生你們有沒有聽到 [列印本頁]

作者: wei32    時間: 2013-11-9 01:51
標題: 每天都有飆車族的聲音,警察先生你們有沒有聽到
該死的飆車族,連續幾個禮拜天天都有飆車的聲音,大雅路的警察局,你們都沒有聽到嗎

天天都有 你抓不到,我真的不太相信
作者: herolion    時間: 2013-11-9 09:23
國慶路也有!搞得面馬路那面的鄰居都想搬家了!
這問題很久了!幾乎每個周末夜都會有
警察先生在哪?在路面設上幾個突起路面
應該就可以減少這類問題吧?!
作者: 香媽    時間: 2013-11-9 09:30
很可怕的聲音。不儘早取締,恐怕會越來越猖狂。警察先生,幫幫忙!!
作者: mouse_666    時間: 2013-11-9 09:43
警察大人的眼睛是看高不看低,耳朵都是聽好不聽壞的啦.....
您說的飆車聲怎麼有可能會聽到呢
就如龍埔國小旁的工地常有一堆大卡車違停,又違規紅燈時迴轉,還不是一樣當沒看到
誰叫我們不是 "有錢" 又 "有勢" ,而是所謂的 "死老百姓"
所以只能認命囉,因為反應是無效的,只能多忍耐,就好比我一樣經過一堆違規卡車時都需特別聚精會神,否則有一次明明我綠燈 " 很久" 了,一台卡車還不是不管,用很高的速度闖紅燈違規迴轉,要不是我反應快,就給他 K 下去了
這就是那些 "人" 所創造出的 "台灣生態"
作者: mouse_666    時間: 2013-11-9 09:45
herolion 發表於 2013-11-9 09:23
國慶路也有!搞得面馬路那面的鄰居都想搬家了!
這問題很久了!幾乎每個周末夜都會有
警察先生在哪?在路面設上 ...

設突出物,是不可能吧
那邊車流應該不小吧,用這種方式不就變造成平常用路人的困擾
作者: kk4653    時間: 2013-11-9 09:56
我寧願增加道路減速墊 造成避震器磨耗  也不要讓治安變壞!
作者: herolion    時間: 2013-11-9 09:58
mouse_666 發表於 2013-11-9 09:45
設突出物,是不可能吧
那邊車流應該不小吧,用這種方式不就變造成平常用路人的困擾 ...

路面突出物的高度可以依路段討論

如國慶路只要能讓一般車輛時速40公里順利通過即可!

這是目前唯一想到 不耗損北大警察局稀少的警方人力

又能有效遏止飆仔的方法

那些飆仔的底盤都改得很低   - 那就讓車子的底盤噴幾次火花我相信就不會再來了!
作者: 凡夫俗子    時間: 2013-11-9 10:11
herolion 發表於 2013-11-9 09:58
路面突出物的高度可以依路段討論

如國慶路只要能讓一般車輛時速40公里順利通過即可!

有房子就有人棲,有馬路就有飆車。光靠警力,效果很有限。
作者: 賴小玲    時間: 2013-11-9 10:21
佳園路也有,上禮拜剛搬進的第一天,老人家就被這聲音吵的沒辦法睡覺,半夜三點就想回舊家,現在也都不去睡了...
作者: kk4653    時間: 2013-11-9 10:23
選舉到了~民意代表快來解決~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3-11-9 13:40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3-11-9 13:42 編輯

放雞爪釘.......


作者: JosephHuang    時間: 2013-11-9 15:40
飆車族 是指 很多台機車來回呼嘯而過嗎?
即使警察有聽到, 馬上趕出來查看, 或許那些騎車都跑遠了. 怎麼取締 ?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3-11-9 17:05
麥當勞得來速晚間青少年聚集的頻率也越來越高,之前經過遇到過幾次青少年大聲呼喝聊天,不一會騎著機車呼嘯而過,天真的小兒還用不小的音量告訴我:『媽媽,他們好吵!騎車騎那麼快會撞車!』 天啊!我當下真怕那群青少年聽到,這種事可反映給里長,請她和警察局溝通加強巡邏嗎?
作者: 膩膩    時間: 2013-11-9 19:08
夜裡的佳園路,也是改裝車的吵雜聲不斷
唉…
作者: 觀媽觀爸家族    時間: 2013-11-9 19:50
是真的半夜佳園路經常有改裝車飆車汽機車都有吵死ㄌ
作者: dolphinnic    時間: 2013-11-9 21:38
真的,每天晚上都聽得到,而且都是晚上十幾點在飆車!!能不能加強取締~或者是攝影機拍照罰單

作者: 大哥大    時間: 2013-11-9 22:54
請大家先參考以下我隨便搜尋出飆車處罰相關法令

一、飆車行為的法律責任

(一)飆車者之處罰

  1、公共危險罪:實務上對於多人聚眾在路上狂奔快駛,從事各類飆車活動,因該行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符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妨害交通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於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妨害公務罪:警察對於飆車行為依法取締時,若不服取締而有抗拒行為,以強暴脅迫妨害公務執行,構成妨害公務罪。如發生死亡結果,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聚眾犯本罪者,罪責更重。

  3、公然侮辱罪:若於警察取締時,在公開場合以言語或行動侮辱人者,成立本罪。



  4、聚眾不遵令解散罪:聚眾飆車,經取締之警察命令解散達三次仍不解散者,成立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聚眾不遵令解散罪,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場助勢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若遵令解散並離去現場者,則不成立。

  5、殺人、傷害罪:若於飆車過程中故意砍死他人,成立刑法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傷者成立普通傷害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成立重傷害罪,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6、過失致死致傷罪:若因飆車競駛不小心撞傷他人,因而致死者成立過失致人於死罪。致輕傷者犯過失傷害罪,最重可處六月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7、吸毒喝酒駕駛罪: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喝酒等,不能安全駕駛汽車、機車者,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對飆車青少年家長之處罰與責任

  1、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十二歲以上十八歲以下之少年,依本法受保護處分或受刑之宣告者,少年法院得裁定命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不接受者得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情況嚴重者,得裁定公告其姓名。

  2、少年福利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父母親或法定代理人明知子女飆車而不加制止者,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

  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父母允許供無駕駛執照之青少年駕駛其車輛者,吊扣父母駕照三個月;聽任未成年子女無照駕駛其機車時,依同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可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並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4、依民法第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父母須與子女連帶負擔其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因子女飆車行為故意或過失造成他人身體、財產之損失,有關被害者之損害,父母須與子女負連帶賠償責任。

(三)對於飆車時在場圍觀者之處罰

  1、若在場加油造勢者,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聚眾妨害公務罪之在場助勢之人,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2、若於警察取締時在場妨害執行公務者,例如有推打、阻撓等行為者,成立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僅在場圍觀未為其他犯罪行為

,經勸導而不解散者,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聚眾不解散規定,處罰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4、成年人唆使、幫助或利用少年從事飆車之犯罪行為或共同實施犯罪,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二、道路交通條例

第四十三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以上。
  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十八歲之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
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中華民國法律百百條,要用時沒半條??
我不奢望警察能於每次飆車時都能出現取締,但我很懷疑如果連一次取締成功的紀錄都沒有,那真的對飆車族而言是一種變相的鼓勵,我非常支持警方強力取締,就算執法過當造成這些人渣敗類撞死,我出錢贊助你們打官司都在所不惜,就是不能在姑息下去...

作者: wei32    時間: 2013-11-10 01:48
警察是唯一能夠有效解決的方法,但我不知道 你們警察是視而不見,還是假裝沒看見
作者: mimibaby777    時間: 2013-11-10 21:17
北大的警察感覺都是些老殘,所以看不到違規停車、聽不到飆車族的聲音⋯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3-11-10 21:47
樓上的,無須講得這麼偏激吧
還是有很努力警察
作者: 三代同堂    時間: 2013-11-10 21:50
北大這裡很多老人家及小孩,我也覺得為了公共安全應設置減速坡~
畢竟預防勝於事後檢討!!!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11-10 22:09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3-11-10 22:11 編輯
wei32 發表於 2013-11-10 01:48
警察是唯一能夠有效解決的方法,但我不知道 你們警察是視而不見,還是假裝沒看見 ...


樓主您下的標->每天都有飆車族的聲音,警察先生你們有沒有聽到

汽機車製造噪音(改裝)擾人不是警察的責任,主管是監理及環保單位,警察機關只是配合辦理
飆車行為是有觸犯公共危險之可能(警察不能坐視不管),但也不一定是製造噪音的元兇,尤其現在到處都是大排氣量的重機,不改裝引擎浪生一樣嚇嚇叫!

希望能將論述方向重新調整!
作者: wei32    時間: 2013-11-10 23:07
標題: 每天深夜都有飆車族狂飆的聲音,警察先生你們有沒有聽到
dingding 發表於 2013-11-10 22:09
樓主您下的標->每天都有飆車族的聲音,警察先生你們有沒有聽到

汽機車製造噪音(改裝)擾人不是警察的責 ...

樓主您下的標->每天都有飆車族的聲音,警察先生你們有沒有聽到

汽機車製造噪音(改裝)擾人不是警察的責任,主管是監理及環保單位,警察機關只是配合辦理
飆車行為是有觸犯公共危險之可能(警察不能坐視不管),但也不一定是製造噪音的元兇,尤其現在到處都是大排氣量的重機,不改裝引擎浪生一樣嚇嚇叫!

希望能將論述方向重新調整!

Dear dingding  

頂多吧 "每天都有飆車族的聲音,警察先生你們有沒有聽到"

改成 "每天深夜都有飆車族狂飆的聲音,警察先生你們有沒有聽到"

我覺得飆車族深夜狂飆製造的噪音,就是警察的責任

警察責無旁貸....





作者: 肥頭    時間: 2013-11-10 23:57
要請警察取締, 我認為是有困難的, 只要警察一出現, 這些飆仔就會化整為零, 立刻躲的無影無蹤.
個人認為這些飆仔肯定超速了, 如果多裝幾隻測速照相. 這個問題肯定可以解決.
作者: 江口東    時間: 2013-11-11 00:59
現在有三輛警車駐守在桃仔腳國小前面
我不認為我們北大的警察大哥們有什麼不盡忠職守的地方
作者: dinowu    時間: 2013-11-11 01:00
有關化整為零一說我還親眼看到,警車來了警報器一響飆仔四散。
還有幾台熄火躲起來,本來還戲笑就變成安靜無聲,跟老鼠一樣怕的要死。
這時候真懷念美國,要是有此類問題進社區就掏槍問候了。
幾隻小老鼠,唉。
台灣,沒辦法。無法對不法自我防衛,真可憐。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3-11-11 01:58
本帖最後由 紫薇媽咪 於 2013-11-11 01:59 編輯

飆車族吵到住戶的睡眠

飆車族有沒有看到?

北大住戶要不要集結去抗議再找媒體記者來拍?

都什麼時代了,還有落後的危險飆車行為?我以為是落後、不講理、自私的國家才會有的行為呢!


飆車族覺得很帥,住戶卻覺得很吵,那是在製造噪音與危險,請多替別人和自己的生命著想吧!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11-11 09:39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3-11-11 09:41 編輯

什麼是飆車族...

[youtube]_EyP3MABfUs&feature[/youtube]

[youtube]pUFmUvzU3uw[/youtube]
20131109鶯歌飆車族集結號(本日三立新聞有報導)

北大裡有這樣脫序的狀況發生??還是只有猴孩兒兩三隻改管飄移路過
作者: minibaby    時間: 2013-11-13 09:37
蘋果投訴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index/complain
作者: yapi    時間: 2013-11-13 10:06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11-13 10:08 編輯
肥頭 發表於 2013-11-10 23:57
要請警察取締, 我認為是有困難的, 只要警察一出現, 這些飆仔就會化整為零, 立刻躲的無影無蹤.
個人認為這些飆仔肯定超速了, 如果多裝幾隻測速照相. 這個問題肯定可以解決.


這種問題跟各大熱點違規停車是一樣難解的問題
警察來,就開走
警察走,再回來

除非警察就一直駐守,但問題是哪來這麼多警力??

根本的問題還是教育跟法治
(1) 為何我們教育出來的小朋友會想幹這種事?? (他們父母絕大部分還會說不知道,在家乖的很....)
(2) 為何警察好不容易抓到人,他們卻可以輕鬆地走出警局?? (那警察還會想花心力抓...???)

個人意見,供參考。
作者: fran    時間: 2013-11-13 21:33
我討厭飆車族 又把我小孩吵醒了
作者: titi99    時間: 2013-11-14 08:30
昨晚也有...還沿路按喇叭...
作者: timmy24    時間: 2013-11-14 09:45
飆車族製造的噪音真令人受不了!門窗都關了還是有聽到騎快車的聲音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11-14 09:56
timmy24 發表於 2013-11-14 09:45
飆車族製造的噪音真令人受不了!門窗都關了還是有聽到騎快車的聲音

北大派出所電話:2668 3092  多幾人打,讓警察去處理吧,看會不會好點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3-11-14 21:12
yapi 發表於 2013-11-13 10:06
這種問題跟各大熱點違規停車是一樣難解的問題
警察來,就開走
警察走,再回來

飆車的問題不是因教育所造成,假如說是教育出問題,等於是說飆車者沒責任,是因為教育沒把他教好,所以他才會飆車。
飆車的問題純粹是飆車者自己的決定所造成,他自己應該負完全的責任。
我們的法律好像不管你吵到幾個人,處罰結果相同,這樣很難有效果。
飆車製造噪音者應該這麼罰,以吵到一個人罰1000元計算,如果整條街有1000個人被吵,就該罰100萬,以此類推。
如果在學勤路上住有1萬個人,那麼只要是在學勤路飆車者,處罰1000萬元罰款,我相信這樣一定有效。

作者: 大哥大    時間: 2013-11-14 21:33
phantom 發表於 2013-11-14 21:12
飆車的問題不是因教育所造成,假如說是教育出問題,等於是說飆車者沒責任,是因為教育沒把他教好,所以他 ...

讚!!!!!!!!!!!!!!!!
您的觀點很好,這就如同現在的廢死聯盟,口口聲聲說死刑犯罪不該死,因為他們變壞社會要負很大的責任一樣荒謬且鄉愿,而且就算是教育問題,那也應該是家庭教育出問題,父母該負最大責任,大家要站出來討回我們應有的生活環境!總之!飆車就是飆車,沒有甚麼可以原諒的,就如同酒駕,沒人強迫你,是你自己找死、該死,一點都不值得浪費我們的同情心。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3-11-14 23:57
又開始了,這些畜生存在社會有什麼價值?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3-11-15 01:28
警察先生很辛苦啊~萬一去追他們,他們摔死了,父母又要怪是警察大人害死他們的乖孩子,那可怎辬?

機車改裝造成很大的噪音和飆車族,他們的理由是什麼?

(我不清楚,有人知道的嗎?)

如果只是耍帥…給別人帶來困擾真的一點也不帥!還很惹人厭。

尊重別人不是作人最基本的道理嗎?


作者: Tony    時間: 2013-11-15 04:21
飆車族其實不是警察不抓
但,難度頗高,效能也不好
追的緊若發生意外,又一堆恐龍家長和民代出來
用口袋戰術也得多方配合,只靠一個地區警力難以達成
而且這些飆車族很會隱藏,遇到狀況就打散在車潮裡
加上現在手機網路通風報信盛行
就算抓到了,告個幾條改裝/無照/違規....,可能也無濟於事,
難!

日前遇到一群,就是很囂張的在眾人面前大聲喧嘩,帶頭的還猛按高音喇叭
但看樣子都是中輟生及高中生年紀,一個個染金頭髮,穿著類似台客服裝



作者: Linsan    時間: 2013-11-15 06:20
試試這個方法..

在佳園路, 國慶路, 三樹路等易飆車路段, 在晚上11點過後,

各"放置" 一台警車, 上面的紅藍燈放給它閃整晚. 警察伯伯人不用在車上..

就好像在田裏放"稻草人"一樣, 可能會有阻嚇效果??
作者: wyn    時間: 2013-11-15 08:56
人比鳥聰明多了,只放台空車我想只要過一天,就算不是飆車族也知道那台警車毫無警示功效!
作者: wei32    時間: 2013-11-15 16:42
沒收車不太可能 但如果是改排氣管抓到一率沒收排氣管 這樣應該很公平吧  


作者: 俠客    時間: 2013-11-24 19:53
第四十三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以上。
  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十八歲之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
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這一條第三項就夠了,但是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就必須由環保署派員帶儀器協同現場查揖,所以派出所別只是拍拍照,請車主去驗車就結案 (台灣可是有代驗歐巴桑),為杜絕請分局協調相關單位一併查察。


作者: pcpunkhades    時間: 2013-11-24 22:43
這些改了噪音排氣管的汽機車,說實在也挺難抓的. 設臨檢點的效果就是隔天沒有臨檢點時,這些妖魔小丑便在這些路段拉轉製造更大的噪音挑釁.

希望能夠集思廣益更多有效的方式讓安寧回來.
作者: 大哥大    時間: 2013-11-24 22:53
pcpunkhades 發表於 2013-11-24 22:43
這些改了噪音排氣管的汽機車,說實在也挺難抓的. 設臨檢點的效果就是隔天沒有臨檢點時,這些妖魔小丑便在這些 ...

當然有,指是不敢做而已,抓到這些垃圾人渣,就送進拘留室24小時預防性拘禁,看他們還敢不敢。當然,以上純屬想像,因為在台灣這個鬼島,公權力是對善良百姓用的,對其他敢挑戰公權力的人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11-28 04:14
pcpunkhades 發表於 2013-11-24 22:43
這些改了噪音排氣管的汽機車,說實在也挺難抓的. 設臨檢點的效果就是隔天沒有臨檢點時,這些妖魔小丑便在這些 ...

檢舉飆車、闖紅燈 警調監視器開紅單

開車或騎車違規,員警靠監視器,也能開單告發,日前中永和有一群機車族,20多輛機車成群結隊逛大街,沿路還鳴按喇叭,當時一名熱心民眾加入車隊,邊錄影舉發,卻也跟著對方一起闖紅燈,遭員警依法告發,當事人質疑,怎麼路口監視器也成了抓違規的工具,對此警方表示,雖然監視器通常用來維持治安,但只要有人檢舉,也會依照影像開單告發!

20多輛機車成群結隊,在中永和大街上來回穿梭,邊騎車還邊按喇叭,車隊浩浩蕩蕩,開車或騎車的民眾,紛紛嚇得走避,當初拍下畫面的張先生,跟著機車族後頭,錄影檢舉,卻也太入神,一起闖紅燈,結果兩週後,罰單寄來了。民眾張先生:「整齊劃一的隊形,從我面前呼嘯而過,就隨即跟隨他們,看有無不法狀況。」

原來這張寫有「奉公文交辦」的紅單,是因為民眾看到機車族危險駕駛,打電話檢舉,警方事後根據路口監視器比對車號,開單告發。

新北市永和分局交通組組長黃振迪:「現在監視器調閱,有相關使用規定,除非是影響重大交通安全,或者人民生命有危害(才調閱)。」

原來路口監視器也可以當作開罰單的工具,但警方解釋,除非民眾打市民專線或者110檢舉,他們才會主動依照時間和路段,查看有無違規情況,一旦發現的確有人像民眾說的,騎車或開車違規,才會逕行舉發,一般不會故意看監視器,取締違規,呼嘯而過的機車族,別以為沒被員警當場攔下,就能躲過取締!

http://times.hinet.net/news/14878765?m=a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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