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變態問路狼 大白天拐女性虐 [列印本頁]

作者: veri    時間: 2013-11-4 09:52
標題: 變態問路狼 大白天拐女性虐
〔社會新聞中心/新北報導〕變態惡狼!原本染毒的女子「阿蘭」,為了脫離毒圈,躲到新北市三峽山區打零工,沒想到大白天工作結束步行返家途中,遇上正在找對象下手的性侵狼石光先,石嫌假裝好心說要載頗有姿色的阿蘭一程,騙上車後竟狂飆載到山區偏僻處,持扳手脅迫阿蘭口交、性交、肛交,還以扳手插入下體加以性虐;警方以車追人,2天後逮獲惡狼。

騎偷來的車隨機找目標

警方調查,原本住在台北市的32歲阿蘭(化名),為了遠離毒品,借住三峽山區友人住處,靠打工為生;上月25日下午,她下班後獨自沿大埔路步行回住處,路上遇到假裝問路搭訕的38歲嫌犯石光先。

警方表示,石嫌騎偷來的機車,一路從中和沿路尋找犯案目標,騎到人車較少的山區見阿蘭落單,又頗具姿色,假裝問路靠近,再以對方走得滿身大汗,可順道載她回家及請喝飲料為由,把阿蘭騙上車。

凌辱2小時將人丟山區

石光先見阿蘭上車,加速狂飆,不顧對方驚聲尖叫,衝到沒有人煙的產業道路旁草叢,拿出長約20公分的兩用扳手,石男用扳手尖銳處,抵住阿蘭威脅說,「乖乖聽話,不然殺死妳」,阿蘭擔心遇害,被迫配合;石嫌不僅要阿蘭替他口交,還強迫她性交、甚至肛交,直到射精,事罷還拿扳手插入阿蘭下體性虐,整個過程逾2小時,得逞後將阿蘭棄置現場。

阿蘭身心受創,返回住處後哭泣不語,手腳都有瘀傷,友人詢問得知她遭性侵害,陪同報警。

警方循線追蹤,發覺石嫌犯案後,把偷來的車放回原處,再牽回自己的機車,遭警方鎖定他的車號,2天後逮捕到案。石嫌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是帶阿蘭去玩,兩情相悅發生關係;被害人泣訴,根本不認識石嫌,是被對方誘騙坐上機車。

「陌生人的車別亂搭」

警方懷疑石嫌涉案不止一起,擴大追查中,也提醒女性單獨行走時,不要隨便搭陌生人的便車。
---

無論人在何處,請自己小心!!勿搭陌生人的車子。


作者: 小萍萍    時間: 2013-11-4 11:57
嫌犯該判重刑
女生們真的要小心注意自身安全
作者: lyca    時間: 2013-11-4 15:30
這新聞也寫得太詳細了
難道記者以前是寫色情小說的
作者: veri    時間: 2013-11-4 16:21
lyca 發表於 2013-11-4 15:30
這新聞也寫得太詳細了
難道記者以前是寫色情小說的

記者如果不灑點狗血,篇幅可能只有一小點點。

各位女性、甚至家中的小朋友都要注意,勿隨便上陌生人的車。
作者: huiwen0222    時間: 2013-11-4 17:51
直接帶下去死刑,沒有上訴機會
作者: 詹小姐    時間: 2013-11-4 19:15
huiwen0222 發表於 2013-11-4 17:51
直接帶下去死刑,沒有上訴機會

真是太可惡了!應該讓他嚐到痛苦。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3-11-4 19:25
看起來是加重強制性交罪,如果事後拿凶器毀壞他人生殖機能,再加個重傷罪...
重點是關出來以後會不會再犯?評估再犯機率高,應該要有配套措施,免得還有人受害。
現在的社會...太恐怖了...
作者: 天道酬勤    時間: 2013-11-4 19:32
evalee 發表於 2013-11-4 19:25
看起來是加重強制性交罪,如果事後拿凶器毀壞他人生殖機能,再加個重傷罪...
重點是關出來以後會不會再犯? ...

實在是懷疑政府的評估是根據什麽,
好多不是出來又在犯,
還有殺人判刑出來後又繼續殺,
不管將來這人可不可以教化,
都要爲他已經犯的罪付出代價,
絕對不能因什麽將來可以教化就輕判,這樣對受害人真的不公平。
作者: 小桃紅    時間: 2013-11-4 20:26
槍斃他!關到死又浪費糧食,槍斃!(一槍給他死又太便宜他)

作者: amysun0205    時間: 2013-11-5 17:52
亂世真的應該用重典!!!
作者: lunasealion    時間: 2013-11-9 09:53
大埔路真的是很偏僻的地方
作者: veri    時間: 2013-11-11 09:29
lunasealion 發表於 2013-11-9 09:53
大埔路真的是很偏僻的地方

先前北大這也有女性(好像是女學生)遭性騷擾,
這裡...也不偏僻啊!!

大家還是要小心為上!
作者: sandy1689    時間: 2013-11-11 09:39
大埔路在哪裡???
作者: veri    時間: 2013-11-11 10:54
sandy1689 發表於 2013-11-11 09:39
大埔路在哪裡???

明德高中,大埔國小那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3-11-11 14:04
lyca 發表於 2013-11-4 15:30
這新聞也寫得太詳細了
難道記者以前是寫色情小說的

現在的新聞好色!簡直像在看色情文章,真墮落。
作者: minnie    時間: 2013-11-11 14:10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3-11-11 14:04
現在的新聞好色!簡直像在看色情文章,真墮落。

同意哦,請給讀者敘述正常的新聞。
作者: lunasealion    時間: 2013-11-12 10:45
veri 發表於 2013-11-11 09:29
先前北大這也有女性(好像是女學生)遭性騷擾,
這裡...也不偏僻啊!!

那時候的地點因為晚上都沒路燈很暗的關係(當時的大學和學成轉角還是空地和建商樣品屋),現在很亮了,所以女生應該避免獨自走在人少或路燈昏暗的地方~比較好
作者: 紫薇媽咪    時間: 2013-11-15 01:18
本文章最後由 紫薇媽咪 於 2014-1-20 22:55 編輯

....................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