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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檢舉國際一街大學路口攤販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富貴妹    時間: 2010-11-17 21:12
標題: 檢舉國際一街大學路口攤販問題
七點多時打110檢舉國際一街大學路口攤販問題
以及大學路學勤路口機車停在人行道上
但怎麼沒看到有取締行為呢
對於國際一街攤販問題
難到警察取締都沒有用嗎
作者: Manami    時間: 2010-11-17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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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最近機車停的越來越誇張了耶.......
直的停不夠.....連橫的都開始停了
作者: 小七    時間: 2010-11-17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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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七點半時有看到波麗士在學勤路,大學路口開亂停機車的罰單
作者: 不稱職奶爸    時間: 2010-11-17 21:50
上次碰到劍橋前的2格汽車車位都被機車還有腳踏車停滿, 不過只看到某台機車上放了一塊牌子, 意思就是請這些人不要停, 不過我想很多人有選擇性文盲, 這類人普遍的通性就是:別人可以停為什麼我不可以?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17 23:20
請還我們一個乾淨整齊的北大特區~

有點好奇...如果要增加稅收, 增加業績...應該光是取締這些違法停車的就可以替國家賺進不少銀子. 可是為甚麼波力士大人卻不努力取締哩...

很多事情公家單位都把業務外包出去, 這種開罰單的簡單業務...是不是該外包出去...一方面增加就業機會, 一方面改善環境..

真的很想埋伏在警察局看一下, 這些勞苦功高的警察們, 一天的行程跟業務是有多大...有多累人 , 有多人手不足~~
作者: a500281    時間: 2010-11-18 03:50
真的有在取締啦~~
我前幾天還看到家樂福前的機車都上了"紅色貨車"
真的大家還是不要跟新台幣過不去比較好
作者: hwl8686    時間: 2010-11-18 16:23
攤販真的是讓人又愛又恨.....
作者: 富貴妹    時間: 2010-11-18 17:32
to:阿彬
開罰單的簡單業務應該可以外包
你可以寫信問問縣長信箱
看看是否可行
作者: 富貴妹    時間: 2010-11-21 09:16
昨天我帶小朋友出去,在學勤路和大觀路口看到有人在擺攤,我告知老闆此處是人行道,不可擺攤
老闆告知,我只擺這次,下次不會擺,我請他快離開,小朋友問我,為什麼可以在人行道上賣東西呢?
人行道上是人走的(小孩都懂,這大人怎麼不懂呢?)
回家時,老闆還在,我還是告知老闆快點離開,老闆還問我以前有人在這賣嗎?我告知人行道上是人走的
這裡不是菜市場,要賣東西應該到適合的地方去,反正老闆很不爽,回到家後我打1999檢舉
但後來在出去,老闆還在,真的很傷腦筋
作者: 羽果    時間: 2010-11-21 09:27
拒買及檢舉,從己做起,維護我們的居住品質!
富貴妹,加油!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0-11-2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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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還看到類似行動餐車....車很可愛的那種,只是沒看到他是賣什麼的,停在大學及學勤路口附近,很跨張
作者: 小廖    時間: 2010-11-21 10:09
拉不拉珍 發表於 2010-11-2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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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還看到類似行動餐車....車很可愛的那種,只是沒看到他是賣什麼的,停在大學及學勤 ...

其實地方管理者可以考慮找塊公有地.集中經營管理.
不但可以改善目前問題.也可以增加地方收入及工作機會.


作者: midui    時間: 2010-11-21 15:55
阿....可是那家鹹水雞
是目前最好吃的宵夜...
作者: 富貴妹    時間: 2010-11-21 16:05
不管好吃不好吃,總之大家要禁口,不然這些攤販都太囂張
作者: 拉不拉珍    時間: 2010-11-2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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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啊,就類似市場那種管理,這要向里長反映嗎
作者: a500281    時間: 2010-11-21 18:22
不知凱旋門有沒有規畫這樣一個"平民"的地方ㄡ
那塊地是公有地,政府應該可以介入要求的~~
作者: 小廖    時間: 2010-11-21 20:41
拉不拉珍 發表於 2010-11-2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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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啊,就類似市場那種管理,這要向里長反映嗎

可能要等里長選舉完.由北大三個里的里長一起研究"考慮"看看了.
若能創造3贏(攤販/地方/居民)也不錯ㄚ.
大家集思廣益相信會更助於北大市貌的.


作者: Neco    時間: 2010-11-21 21:35
大學路"x家"附近的流動攤販都快變成固定咖了....
作者: 曲家三劍客    時間: 2010-11-2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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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支持+1

有正義感的人 現在已經不多了...

欣賞妳 一起維持人行道的清潔~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11-22 09:06
攤販若能集中管理,反而能為北大特區的消費帶來更多選擇,未必不好,建議大家可以寫縣長信箱,多向縣府反映這個問題,要求縣府專案方式進行妥善管理,或是選擇適合土地另作規劃。
作者: sandy~    時間: 2010-11-22 10:13
有需求才會出現這些攤販~~這是台灣的文化吧~~

有人就有攤販~~想要維持市容整潔~地方應該要想出真正可以解決根本問題的方法

畢竟攤販也是賺錢養家而已!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22 10:25
本文章最後由 阿彬 於 2010-11-22 10:2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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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主意~
不過我覺得窗口應該要統一
大家各自發信 公家單位也會有點亂
加上我中文寫的太口語 寫信去申訴我怕髒話會情不自禁的寫進去
還是請專門針對北大社區狀況常申訴的幾位前輩來處理比較好
窗口統一後~也可以做張issue list , 針對進度做紀錄~ 才不會讓申訴石沈大海
這應該已經有人在做了~好像寧靜海還是其他一些人
恕我不喧賓奪主了 嘿嘿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11-22 10:30
本文章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11-22 10:3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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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主意~
不過我覺得窗口應該要統一
大家各自發信 公家單位也會有點亂
加上我中文寫的太口語 寫信去申訴我怕髒話會情不自禁的寫進去
還是請專門針對北大社區狀況常申訴的幾位前輩來處理比較好
窗口統一後~也可以做張issue list , 針對進度做紀錄~ 才不會讓申訴石沈大海
這應該已經有人在做了~好像寧靜海還是其他一些人
恕我不喧賓奪主了 嘿嘿

  我非常不建議窗口統一,那會被視為「單一意見」或「少數人意見」,最後結果通常是「石沉大海」。

  文筆不夠好其實不是問題,寫陳情信主要是要反映意見或提出建議,跟文筆一點關係都沒有,而且陳情的內容可以很簡單,通常只要幾句話,例如「請解決國際一街、大學路口攤販問題,請警員加強取締,或設置專區管理攤販,請縣府說明處理情形,感謝」,真的只要寫幾句話就好了,不需要寫得長篇大論。

  陳情的目的是反映民意,不僅重質,更要重「量」,所以我不建議陳情窗口統一,那會讓陳情效果大打折扣。

  另外,本人或是許多網友都是憑著一股熱心,向政府來反映意見,但本身其實都有自己的工作,若居民或網友認為陳情是「這些人」的工作,交給「這些人」就可以了,那不僅是增加這些熱心居民的負擔,也會讓北大特區失去原本團結的感覺,這絕非好事。

  希望大家「陳情DIY」,寫縣長信箱或撥打1999其實很簡單,但若每個人都會使用這個管道,北大特區的環境相信會越來越好,因為每個人都很關心自己的環境,這樣的社區才有希望,不是嗎?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2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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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

我只是"單純"的覺得大家各自發各自的 有點不太有效率.

所以 要大家各自發 我覺得不錯 可是還是要有一個人統籌. 什麼時候發, 多久再發, 我是很願意當人頭 ~呵呵 不過內文請幫我撰寫好

不過收到的回覆都是官方回答~上次寫給鎮長(忘記是申訴什麼問題 好像是國慶路大學側門段應該限速並設立測試照相機) 好像也是石沈大海. 所以呢 大家就多享受“台灣文化“ 因為這就是台灣~不然移民出去西方國家好了 住商分離徹底一點~不過應該也會有朋友覺得太不便利了 買個東西還要開車出去.

這就是我喜歡的台灣~無所不在的便利....雜亂確有自己的秩序. 有法律卻處處有漏洞可鑽 ~濃濃化不開的人情味

個人的立場:
不斷攤販的財路,畢竟大家都是出來混口飯吃的只要環境衛生維持好,不影響交通. 所以”檢舉“不做. 我比較贊成寧阿海的寫信陳情請縣政府規劃出一個讓攤販有地方可以營業的地方. 這樣才可以造成互贏. 共好~

萬歲~~


作者: frank    時間: 2010-11-22 13:06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11-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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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非常不建議窗口統一,那會被視為「單一意見」或「少數人意見」,最後結果通常是「 ...

我贊成海大的建議,因為採用單一窗口的方式,真的會讓承辦人員覺得,只是單一個案,往往就棄之不理,而如果大家都對於同一議題有共識而反應的話,依照我個人的經驗,成功機率會大增!  採用化整為零的策略是相當有效的。 重點是,大家一起多多反應,可以透過各種管道,如縣長信箱、立委、里長、或是議員,會比採用單一窗口反應來得有效。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22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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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我也贊成阿! 我這方面沒甚麼經驗~ 很單純的就是以利人利己的角度去思考.

其實我當初的建議是由一個人發~然後其它人後續在去發信/電話追蹤.. 不然這跟發"垃圾郵件"有甚麼不同?

難道大家都希望上班看到同一件事情~ 幾十個人甚至幾百個人寫信來催你or 質疑你? 我相信縣政府應該不只有北大社區要照顧吧. 如果大家都這樣去塞爆縣政府的信箱~ 我覺得反而比較容易被淹沒 OR 惡意延遲. ( 純屬個人猜測~ 呵呵 )

話說回來~里長在幹嗎? 這種小事情里長應該站出來替我們發聲才是~趁現在他們要選里長~趕緊HIGHLIGHT~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11-22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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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組織的運作陳情,當然比較有效率,但問題是難度很高,因為需要有人付出時間不斷追蹤跟表達意見,所以之前我會希望大家可以各自有自己關心的議題,而且自己挺身而出來監督後續發展,這樣就可以讓更多議題都有人投入心力去追蹤進度。

  但實際上,因為這樣的人不多,而且很多人多是網路上表達響應,但實際上卻沒有任何行動,最後的結果就是慘遭漠視,大家繼續在網路上發表意見,問題卻得不到任何解決。

  所以,我個人是比較建議大家可以想到就寫信陳情,就算是同一件事情也沒關係,我想公務人員當然不喜歡看到同一件事情,卻有一群人不斷表達抗議吧!因為這會造成工作的負擔,但換個角度想,不就是因為這件事情沒有處理好,而且造成民怨,才會有這麼多人都反映意見,如果縣府認為問題嚴重,就會啟動內部機制開會討論或現場會勘,或是增加警員巡邏,問題就會有所解決了。

  或許這樣多人表達民意的方式看起來像是一堆垃圾郵件,但老實說我認為這樣做效果並不差,至少可以讓民意表現出來。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2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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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言之有理~~

不過我也對號入座一下~ 我就是不會去寫信的那類人. 因為對公家機關的執行力已經失望透頂!

小細節沒空搞就算了! 國家的大方向也制定的不知道該往哪走~ 所以我也沒甚麼興趣投甚麼票.  

社會上就是需要你們這種熱血青年~ 加油!!! 國家看到了一絲的希望~

繼續改履歷去~ 快要被逼走 不趕緊改改找工作不行了. 只求三餐溫飽阿!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11-2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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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提供一個參考陳情文章版本,但建議不要大家都寫一樣的內容,這真的就會很像「垃圾郵件」,最後得到「罐頭回覆」,那就很可惜了。

  標題:請處理北大特區大學路及國際一街路口附近攤販違規營業問題

  內容:請縣府積極處理北大特區大學路及國際一街路口攤販違規營業問題,這些攤販沒有合法營業登記,不僅有損市容,還可能造成環境破壞,附近居民針對此問題陳情已久,卻未有明顯進展,建議縣府專案處理本問題,可以設置專區,讓攤販合法登記營業,並納入管理,創造攤販與居民雙贏局面。請縣府說明處理進度與處理方式,感謝。


  這個版本ok嗎?如果可以,也許就可以發起活動,讓更多人一起要求縣府處理這個問題,但還是呼籲大家內容不要寫得都一樣,那頂多只能灌爆信箱,效果可能有限。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11-2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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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還是希望大家都可以寫信陳情,表達不滿或提供建議啦!雖然寫不寫都是個人自由,但如果大家都不寫,就是隨便政府怎麼做,那北大特區未來會怎樣,真的很難說,至少我猜難逃被邊緣化及忽略的命運。

  再者,若自己不寫,但期望別人來寫,最後可能會因為旁觀者效應,根本沒有人去寫,淪為網路討論而已,沒有實質助益。

  而且老實說,對於自己一直寫陳情信的情況,我覺得有點無力... 我知道默默在寫的人也很多,但真的希望更多網路上的討論者,都可以加入實質行動的行列,自己的環境可以靠自己來維護。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22 14:25
本文章最後由 阿彬 於 2010-11-22 14:3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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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阿海都把內文寫出來了~

那我不發不行了~ 一定守信用!

先寫到縣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registForm-1.jsp

內文: 稍微偷了一點阿海的 哈哈

縣長您好

由縣政府積極主導的三峽北大社區,原本有著井然有序的街道(北大特區大學路及國際一街路口),但是最近由於攤販的入侵,造成周遭的環境衛生以及交通日益惡化.附近的居民針對此未提陳情許久,此狀況卻還是沒有改善.
懇請縣府規劃攤販營業專區,讓攤販合法登記營業,並納入管理來創造居民以及攤販的互惠.
最後,如已處理, 還請指派專人回覆處理狀況以及進度.

感謝

案號: 0991122243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11-22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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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耶!如果有收到回信就貼出來看看,觀察政府的作法...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2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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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希望不要再讓我失望就好! 不然真的"無語問蒼天"....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11-2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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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望很正常,先做好心理建設吧!不然我不會說請大家把縣府的回覆貼上來啊!這樣做為的就是看後續如何處理...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2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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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0991122243
密碼:idSd
查詢網址:http://talk.tpc.gov.tw/contentDe ... 22243&pass=idSd


作者: 富貴妹    時間: 2010-11-22 22:11
感謝大家的支持,我也會不定時的發現問題,不定時去申訴
作者: 林富子    時間: 2010-11-24 11:29
本文章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0-11-24 11:3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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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彬

關於違規攤販
本龍恩里共有五個常見固定流動攤販
本辦公處曾應處里民反映,多次行文公所及向警局舉發
但是這些攤販依然故我
經向三峽分局裁決室黃先生查詢
國際一街二攤水果攤目前已經被開出將近四十張罰單
但是都不曾繳交任何罰款
分局已在日前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也就是ㄧ旦這二攤負責人的銀行帳戶有任何現金流動就會被政府強制執行扣押
問題是:
聰明的人仍有其他的方法管道可以避免財產被扣押,所以才能這麼有恃無恐

如前文所提及,公所曾回函本里辦公處將依 "地上廢棄物處理法"強制拖吊這些攤販的生財器具
但目前還沒看見公所拿出魄力執行
希望縣府看見你的陳情信會讓公所有所動作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24 11:55
本文章最後由 阿彬 於 2010-11-24 12:0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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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代理里長

基本上呢~ 我對於台灣公家機關的執行力以及魄力呢. 抱著有是不錯,沒有也是正常的想法.

我這封陳情信, 只是對阿海的承諾. 其餘的...沒期望 哈哈.

要是您可以使點力~我們倒是會很感激

不過強硬的措施, 老實說我個人也是不願意看到, 畢竟有他們的存在才可以滿足大家的味蕾跟口腹之慾..+ 上有福容飯店帶來的陸客. 我是覺得在附近要是有一個可以給她們營業的場所..ㄧ方面可以解決問題~另外ㄧ方面也可以刺激點經濟..削減點阿六阿的荷包. 要是多點韓國客也不錯~嘿嘿. 金牌不給沒關係~留下買路財!

喔 對了 上禮拜六我們可是在社區等著您大駕光臨替我們解說停車位的計畫....被什麼事情拖住哩?真是等到海枯石爛...天荒地老阿!
作者: calcandy168898    時間: 2010-11-24 12:54
線再不取締以後北大就亂七八遭
作者: 曲家三劍客    時間: 2010-11-24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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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有點酸溜溜...
作者: 林富子    時間: 2010-11-25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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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阿彬
我想這是聯繫上有誤
害大家久等了
等選舉過後一定會至貴社區說明

作者: calcandy168898    時間: 2010-11-25 09:14
警察配合環保局美看到一次就沒收........看他能買幾次
作者: YAO    時間: 2010-11-28 20:47
今天看到大學路口  多了一攤賣衣服的.....
作者: won    時間: 2010-11-28 21:02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29 16:32
之前陳情已經得到回覆! 不過一樣....官方說明...針對我的陳情項目...採取避重就輕的方式回答. 給了治標不治本的一個方式. 針對我提的建議:規劃營業區 並沒有任何的回應. 呵呵..

what can i say man.. same old .. hopeless , these government officials.

回覆內容: 親愛的縣民朋友您好:您於99年11月22日致縣長電子郵件,縣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處理,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有關您反映於本縣三峽鎮大學路、國際一街違規攤販,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已派員加強該路段違規攤販取締,於99年11月23-26日共取締5件,並持續規劃編排取締違規攤販勤務,以維市容整潔與交通順暢;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違規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府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02-26725113 承辦人:謝宿林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11-2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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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虛的,跟違規停車一樣的回應方式...
看來要透過新里長這邊來設法處理了...
作者: 竹瀅    時間: 2010-11-29 16:50
開在多的單也沒用吧....
聽說它們都不繳罰單的...
攤販之所以能生存,重點還是有人會購買吧!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11-2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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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準備要先回信 針對我剛剛說得那些感想 在抗議一下

在找時間找那個承辦人~TMD 薪水給我照領~事情沒有好好的回應!

最討厭這種你反應 我開單 ~你不回應 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作者: 黑妞    時間: 2010-12-2 22:39
看到就直接打110, 不然就1999啊~
作者: midui    時間: 2010-12-2 22:57
我還是覺得...
商家自慮之外...
也是要給人一個做生意的空間...
畢竟他們也是養家活口...
作者: calcandy168898    時間: 2010-12-3 09:01
每個人都要謀生.....整條街就開放當夜市好了...........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台灣人就是太隨便.....或是太多特權.....所以才會有不公囈的事發生
作者: kk4653    時間: 2010-12-3 11:04
本文章最後由 kk4653 於 2010-12-3 11:06 編輯

應該沒人想北大特區變成攤販+菜市場特區吧~
支持拒買違法擺攤!


作者: midui    時間: 2010-12-3 11:31
換個角度想~
為啥他們不會去聖展?
因為這裡買的人多....
所以這也是正常市場機制
如果地主出面跟他收租金~我認為比較可行

作者: nelsonshi    時間: 2010-12-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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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彬,別氣,別氣!

條杯杯他們和法官一樣,

民事案件採取 "不告不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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