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裝潢後~你了解甲醛對身體的危害嗎??
[列印本頁]
作者:
葳媽
時間:
2013-9-12 14:59
標題:
裝潢後~你了解甲醛對身體的危害嗎??
除舊佈新 小心甲醛中毒
. k7 S8 u+ b& v `
! Z, X: I9 a6 {$ ~2 j6 [" b: n2 r2 k
很多建材和家具粉刷漆中都含有有機溶劑,因此粉刷房子、添購家具,要記得保持通風,才能避免身體不適。
+ ~. Y: l! d% f
8 c* c7 L1 Z+ k) m0 g4 ~. ]
過年前,為了讓家人在新的一年有個煥然一新的居住環境,您是否重新粉刷了房子?還是買了許多新家具?如果到現在還常覺得眼睛刺痛,或是不自覺有咳嗽感,提醒您趕快打開門窗通風,否則可能有甲醛中毒的危險。
3 [0 X) X# |# J" C; K4 m
0 H% H, w! w* a g+ n
國泰醫院汐止分院胸腔科主任柯延昆表示,前不久有一位患者因大量咳血而來就醫,當時都以為一定是肺結核引起的,但是各種檢查都顯示沒有結核菌感染,直到發現患者的免疫球蛋白特別高,但患者的各項過敏檢測都正常後,經詳細詢問生活狀況,才知道患者半年前買了新房子,住進新居後初期覺得喉嚨經常不舒服而咳嗽,後來就變成慢性咳嗽,更沒想到竟會在半年後發生咳血。
, s0 s/ Q6 L6 S7 P; n9 W
1 I {. q3 f+ y% m. {0 O
柯延昆說,現在很多建材和家具粉刷漆中都含有有機溶劑,像隔板的接合劑和家具經常含有甲醛。
) d6 W1 Q$ V! M8 N& r4 d
; D0 W/ ]- y6 N- B& Q. G/ Z3 d& {0 L* w
甲醛就是俗稱的福馬林,它可以經由呼吸道或皮膚而直接進入人體引發中毒,吸入性的早期中毒症狀就是喉嚨刺激,進而引發咳嗽、暈眩,甚至會讓人抑鬱,嚴重者甚至會讓人陷入昏迷。
9 \( n# e: Y- W8 ^
4 U `6 P4 H8 @4 J# `+ @9 [- M" i
因此他提醒民眾,無論是搬到新居,或是購買新家具、重新粉刷等,都要注意屋內的通風,若是搬到新裝潢的新居,最好在搬進去前的兩週到一個月前,打開門窗使室內完全通風,千萬不要急著馬上搬進去,而買新家具的人也應打開窗戶讓空氣流通,即使是住高樓大廈,每天至少也要讓室內通風兩小時,才能讓新家具的甲醛快速揮發飄散出去。
# a/ S$ H7 k( }. E) _
* L- C0 O3 x6 ~7 c1 X
另外,醫師也提醒,要注意皮膚接觸也可能引發中毒,經常接觸未揮發完畢的含甲醛家具,容易造成皮膚過敏及濕疹性皮膚炎,甚至造成皮膚變硬、變黑,如果有莫名其妙皮膚出狀況的人,不妨看看家裡是否有含甲醛的家具,或是室內裝潢出問題。
: f( f8 P6 L5 F6 c0 p- L
" a; [% ?1 {% y. A& T7 u5 D
台灣對室內裝修或是家具製造的甲醛含量,其實是沒有特別的相關規定所以大多數人對於甲醛都處於一知半解的狀態一般人對甲醛的認知都只有味道刺鼻而已
I7 Z2 G4 o7 ^7 z
' k9 N* H2 T2 y* C
其實就如上述的貼文所說~吸入太多的甲醛會造成中毒狀況
& N5 e, Q! {1 T
! O+ A n8 j% y0 p1 n; P! _
皮膚接觸也有機會造成皮膚過敏或是皮膚炎的狀況
) B3 }1 q) n3 q
$ R1 i; [' L3 a1 U& _
. A" U* }4 L6 h3 E- x/ k' T. c
裝潢後請不要忘記除甲醛喔
. M5 m# ]0 C9 q+ \1 P
作者:
山姆
時間:
2013-9-13 07:15
裝潢時要求材料一定不能含甲醛,但完工時總是有一股非常刺鼻的甲醛味道,無論怎麼消除還是存在,經過一段時日才慢慢消失。真傷腦筋!
作者:
瓜瓜
時間:
2013-9-13 08:33
家中裝潢時特別注意甲醛問題,所以盡量用零甲醛傢俱,地板.唯有客房用一個櫻桃木衣櫥(因為真是典雅優美),但櫻桃木衣櫥味道與其他傢俱相比,明顯需開窗排除味道.
作者:
葳媽
時間:
2013-9-13 08:41
加速除味的話有2方法 1.保持窗戶通風+電扇吹1~3天...2.要更快的話多益得有賣除甲醛全效噴劑(快速分解有機溶劑之揮發氣體)^^
作者:
俏喬媽
時間:
2014-4-3 23:45
山姆 發表於 2013-9-13 07:15
8 o" |+ V. Y- X1 ?
裝潢時要求材料一定不能含甲醛,但完工時總是有一股非常刺鼻的甲醛味道,無論怎麼消除還是存在,經過一段時 ...
4 M/ Z* |0 w* O/ R7 H
電視中教過到水果攤索要鳳梨皮放在家中可消除此味道喔!
作者:
naturewu078
時間:
2014-4-16 12:05
因該市還好只要窗戶跟門板都打開一個禮拜就會散掉了~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