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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我想抱怨社區管委會在處理公設開放或不開放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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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tmu
時間:
2013-8-30 09:33
標題:
我想抱怨社區管委會在處理公設開放或不開放的手法
我搬來北大社區長住約11個月,瀏覽愛北大社群的時間大約1年
我這次註冊的目的是想發文抱怨社區管委會在處理社區公設開放或不開放的手法上
讓我很不以為然
背景:
我住的社區原本有規劃一空間 讓人可以游泳,做SPA(氣泡按摩,沖水柱等),蒸氣室,烤箱
但是在去年年底,社區公告說: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來文說禁止使用作為游泳池,否則會對社區做罰款的動作,
起因是該空間原本申請的用途是蓄水池,因此不能移為游泳池使用
所以社區原本讓人游泳做SPA的空間就被關閉禁止使用
約莫2個月前:
然而,大約2個月前,社區的管委會召開了臨時會,請社區全部的所有權人出席來討論因應對策
會中最後的結論是,對上述的空間會先予以開放,同時會試著去跟新北市政府做變更該空間用途的動作
因此所以過去2個月我們社區的人都可以使用
就在昨天(10/8/29):
下班回家在電梯間就看到公布欄貼了"緊急公告"(發文日期102/8/28)
主旨: 社區消防蓄水池,因工務局來函要求,故暫時自9月1日起停止開放。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工務局102年7月8日北公寓字第1022203910號來函辦理。
二、委員會為避免連續受罰及公設嚴重受損,會議決議先行暫停開放
三、提報第五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會議中討論應對方案。
但我不能理解,或我很不以為然的是:
如果社區已經在7月8日接到了公務局的公文,為什麼是選在9月1日停止開放。如果這段時間
我們社區因此收到罰責,那應該由誰來負責任?
又如果是全體住戶一同負責任的話,為什麼我們不繼續開放下去?
這會讓我聯想到:
不免讓我心生聯想是不是因為社區裡有很多人可以趁暑假的時候去玩水,因次甘願冒風險
可是開學了,這個需求降低了,因此就順勢關閉。
我會做此聯想的理由:
我們社區的臨時會開的時間點剛好就在暑假前夕,在會後不久即開放上述空間供住戶使用
但可能因為法理上還不合法,因此公告過"該蓄水空間是做消防用,若住戶任意進入後果自負"等的類似公告
顯見,我們社區很想趕快開放上述空間給住戶使用。
但是暑假一結束,就發文說要關閉上述空間,這時間點真是太巧合。
我的作法:
我在我們社區反映問題的本子上做了留言。
以上抱怨完畢,感謝愛北大社群提供空間讓我抱怨,謝謝。
作者:
halfcorner
時間:
2013-8-31 19:08
是那一個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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