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sunyu 發表於 2013-8-27 12:55 請轉發給警局,這樣停車也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 最好附上時間與日期請警方依法舉發。只是不確定 ...
howard812 發表於 2013-8-27 13:01 交通違規沒有獎金的 不知道有沒有照正面清楚的照片
anes855 發表於 2013-8-27 15:34 這種停車法,不須要正面照就可以逕行開罰! 直接寄巿長信箱吧
ericchu 發表於 2013-8-27 13:02 只能說,別跟畜牲計較,聽不懂人話的~~
A-wei 發表於 2013-8-27 18:06 言重了..............
人妻愛壯丁 發表於 2013-8-27 23:01 可以告知一下舉發的管道嗎??
anes855 發表於 2013-8-28 00:04 可以把拍到的照片加入附件, 寄到新北市警察局長信箱 (可用一般電子郵件信箱寄送)
阿布杜拉 發表於 2013-8-27 20:43 這時,車廠mark"H"終於看起來是正的了,因為車是停斜的。
人妻愛壯丁 發表於 2013-8-27 15:49 http://www.tcpd.taipei.gov.tw/ct.asp?xItem=40453033&CtNode=62861&mp=108001 照相要夠清楚才受理,前面 ...
synchris 發表於 2013-8-27 12:48 耶...... 1. 偶停在紅線內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