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你一定要這樣停車嗎?????放心, 早已舉發~ [列印本頁]

作者: 黑白郎君    時間: 2013-8-27 11:23
標題: 你一定要這樣停車嗎?????放心, 早已舉發~
本帖最後由 黑白郎君 於 2013-8-27 15:39 編輯

8/23  19:03 大有路火鍋店前

旁邊10步距離的學成路上就有一整排的空停車格, 你為什麼不停????

[attach]202986[/attach][attach]202986[/attach]

作者: aj0818    時間: 2013-8-27 11:27
公德心的問題~~
作者: synchris    時間: 2013-8-27 12:48
耶......

1. 偶停在紅線內喔

2. 偶只停一下下喔  麥安ㄋㄟ啦 不然 ....

3. 市政府做得不夠平整 害偶停上去時輪胎可能受損 偶保留申請國賠的權利.....

><
作者: 忘憂草    時間: 2013-8-27 12:48
ㄏㄏ 我上回也是遇到這樣的狀況 剛好看到車主  就順便跟車主說 " 你們這樣停車讓大家都必須走到馬路上來了~  結果反而被兇了一頓 ><....

作者: linsunyu    時間: 2013-8-27 12:55
請轉發給警局,這樣停車也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
最好附上時間與日期請警方依法舉發。只是不確定檢舉獎金是多少而已。
如果想散步拍照兼賺獎金的話
作者: howard812    時間: 2013-8-27 13:01
linsunyu 發表於 2013-8-27 12:55
請轉發給警局,這樣停車也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
最好附上時間與日期請警方依法舉發。只是不確定 ...

交通違規沒有獎金的

不知道有沒有照正面清楚的照片

有就po 市長信箱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8-27 13:02
直接寄給交通局或警察局舉發吧!
可以利用市長信箱!
作者: ericchu    時間: 2013-8-27 13:02
只能說,別跟畜牲計較,聽不懂人話的~~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3-8-27 14:03
有夠爛的...............
作者: 菲力貓    時間: 2013-8-27 14:19
那邊轉出去學成路一堆車位都很好停
就因為雨天臨停!?是有多嬌,一點雨都不能淋嗎?那出門幹麻
建議把這張寄給交通隊~
作者: junyi0118    時間: 2013-8-27 15:10
這種人不需多說,舉報他,看下次敢不敢...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3-8-27 15:34
howard812 發表於 2013-8-27 13:01
交通違規沒有獎金的

不知道有沒有照正面清楚的照片

這種停車法,不須要正面照就可以逕行開罰!

直接寄巿長信箱吧
作者: 人妻愛壯丁    時間: 2013-8-27 15:49
http://www.tcpd.taipei.gov.tw/ct ... 62861&mp=108001

照相要夠清楚才受理,前面大家講的都白費工了

有沒有拖吊專線電話公告一下,大家卯起來打電話就能收到速效
大有路上的違停我也打過好幾次1999,都嘛是打辛酸的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8-27 16:04
anes855 發表於 2013-8-27 15:34
這種停車法,不須要正面照就可以逕行開罰!

直接寄巿長信箱吧

同意

都騎上人行道了, 還需要區分停車或臨停嗎?
如果這照片檢舉不過關...
那, 真要幫政府員工設計個智力測驗

符合一定標準的, 頒給丁丁獎章以資識別

作者: A-wei    時間: 2013-8-27 18:06
ericchu 發表於 2013-8-27 13:02
只能說,別跟畜牲計較,聽不懂人話的~~

言重了..............
作者: ericchu    時間: 2013-8-27 19:06
A-wei 發表於 2013-8-27 18:06
言重了..............

沒辦法,實在討厭這種自以為聰明其實懶惰又不顧別人的傢伙....................因為沒辦法溝通,所以只能把他放在我們平常能溝通的範圍以外~~
作者: 住在哪    時間: 2013-8-27 20:04
這也太誇張了八~~這樣人是要怎麼走阿= =
走個幾步路有這麼困難ㄇ.....


作者: 漢克斯    時間: 2013-8-27 20:38
太驚人了  

這是哪個星球的停車法???
作者: 阿布杜拉    時間: 2013-8-27 20:43
這時,車廠mark"H"終於看起來是正的了,因為車是停斜的。
作者: mouse_666    時間: 2013-8-27 21:33
很討厭車子停在人行道上,這樣帶小朋友走路是都要走路中間才可過去,還蠻危險的
所以如果自己開車出去一定都要找到停車格才下車,有時照不到附近就會停遠些,但走一段路還好吧
但如果知道某些地方不好停車,就全家一起走路過去(大約 10~20分路程的),反正當運動囉..
所以就只能看個人是否有公德心了....
作者: 人妻愛壯丁    時間: 2013-8-27 23:01
可以告知一下舉發的管道嗎??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3-8-28 00:04
人妻愛壯丁 發表於 2013-8-27 23:01
可以告知一下舉發的管道嗎??

可以把拍到的照片加入附件,

寄到新北市警察局長信箱 police@ntpd.gov.tw (可用一般電子郵件信箱寄送)
或是新北市市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須一個一個選項慢慢填)


注意事項:
1.        按照規定,要附真實姓名、電話和地址,協助查證;但是誰都不想惹麻煩上身,尤其特區內有許多富有正義感的女性同胞,為了避免麻煩,範本才會以匿名檢舉;如果檢舉事實明確者,即使是匿名,警察不能不予舉發。

2.        要清楚描述拍照時的地點(路段、門牌號碼)、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

3.        拍機車違規停車,除了從正後方拍一張清楚的車牌號碼以外,再走遠一點,把整個人行道連機車拍進去,證明的確妨礙行人通行;或是連紅線、公車專用停車格也要一起拍進去。

4.        拍汽車違規停車,前面一張,車號以外,要拍清楚駕駛座沒人,證明他不是臨時停車;後面一張,最好把車號連違規事實(紅線、公車站牌、公車停車格)一起拍進去。

5.        照片檔案要保留原始格式,不要修改大小,以確保拍攝日期、時間正確

6.        保護自身安全最重要,如果仲介、店家老闆、員工,在附近聊天、顧車,就不要白目地硬拍。太多台車違規,也可以打1999報案,強調出入口被堵住、無法會車、行人危險等,請報案櫃台盡快處理。不要在特定時段出現,保持神出鬼沒,最好離自家社區近,有事隨時逃回家或者請保全保護妳。

7.        送貨的、宅配或是郵差的車不要拍, 他的時間比妳還緊湊,送完貨沒事就會開走,不會占用太多時間;若你真的舉發他,小心你的MOMO購物或者PCHOME永遠不再送貨來。

以下連結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所寫的注意事項,圖文並茂,可供參考
http://td.tcpd.gov.tw/ct.asp?xIt ... =7556&mp=108191


範本


您好:
新北市樹林區大有路120號前的路邊紅線禁止臨停區,常有汽機車隨意停放,造成往來汽機車的危險,請加強取締,謝謝!

一、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樹林區大有路120號前,民國102年08月28日、18點30分紅線違規停車。

二、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
AB-1234  賓士 黑色 小客車

三、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人妻愛壯丁、新北市樹林區學勤路593號、電話號碼09XX-XXX-ABC

作者: 人妻愛壯丁    時間: 2013-8-28 00:14
anes855 發表於 2013-8-28 00:04
可以把拍到的照片加入附件,

寄到新北市警察局長信箱  (可用一般電子郵件信箱寄送)

謝謝anes855 的指導
現在大家知道要怎麼做了吧!!
作者: danny_chang    時間: 2013-8-28 00:42
阿布杜拉 發表於 2013-8-27 20:43
這時,車廠mark"H"終於看起來是正的了,因為車是停斜的。

這個有梗...
作者: Arch    時間: 2013-8-28 03:56
那裏都有不守規矩的人  只要舉報就好  無需說重話
作者: boss_lee    時間: 2013-8-28 09:02
人妻愛壯丁 發表於 2013-8-27 15:49
http://www.tcpd.taipei.gov.tw/ct.asp?xItem=40453033&CtNode=62861&mp=108001

照相要夠清楚才受理,前面 ...

110比較快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3-8-28 23:53
喝酒喝太多嗎?
作者: 1980ru    時間: 2013-8-29 23:27
synchris 發表於 2013-8-27 12:48
耶......

1. 偶停在紅線內喔

您是車主??
作者: synchris    時間: 2013-8-30 11:16
Hahaha! Of course not! ^^
作者: betraykk    時間: 2013-9-1 01:36
因為他爽ㄚ~~~~~~~~~~~XD

就是圖個方便嘛
作者: tcchouse    時間: 2013-9-2 18:15

本人打過打1999,而這也最快!只要將地址給1999去做舉發動作!警察馬上來!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