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ling 發表於 2013-8-19 09:20 我認為你只是拍公園照片,不小心照到了三個人... 你幹的好!
北大見習生 發表於 2013-8-19 10:23 不小心多了一個人 話說帶了三隻狗在公園不清狗大便 那是說大家也可以到房仲門口溜狗
CFJ 發表於 2013-8-19 10:26 請公布相片 讓大家看看(公園)長相 順便看到遛狗的遊客
lzn347 發表於 2013-8-20 03:17 沒水準 自私自利 痛恨這種人 屎尿不清 大熱天 真是讓人XXXXXXX
totoyaya 發表於 2013-8-22 13:02 樓主太讚了~~做了我不敢做的事!!! 現再看到那麼多人也和我一樣感同身受,以後也要股起勇氣來指證,
mobyshin 發表於 2013-8-25 11:35 寄去永慶的總公司吧 房仲人員素質真的是參差不齊 我猜是中悅夏宮的永X
住在哪 發表於 2013-9-8 13:08 可是照片不是都有馬賽克嗎?? 這樣也算妨礙名譽???
貓頭鷹 發表於 2013-9-8 11:56 YA!因為這一篇文章,對方告我妨害名譽!要擇期去製作筆錄,準備檢察官傳訊!敬請期待後續發展! ...
jjs81062 發表於 2013-9-8 13:37 有人告,檢察官就必需要介入 再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做出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否則檢察官就是瀆職
貓頭鷹 發表於 2013-9-9 09:18 其實他有更好的處理策略! 例如: 發起清理狗屎運動,來公園協助清理狗屎4小時,這樣大家對他的感覺一定不一 ...
adormitory 發表於 2013-9-9 23:29 整起事件, 讓我對X慶的觀感很差. 撿起自家狗狗的便便這是最基本的事. 好奇那兩人會編什麼理由. ...
貓頭鷹 發表於 2013-9-8 13:52 只要不起訴或無罪!就等著接受我提誣告吧! 妨害名譽只要是事實,且不為私德或可受公評者,免罰! ...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3-9-17 17:40 這樣妨礙名譽會成立嗎? 如果後來不起訴,誣告可以成立嗎?
evalee 發表於 2013-9-17 19:19 看文獻,刑法的誹謗或侮辱罪,必須被害人特定或可得推知。 這個照片或整串討論....沒辦法推知照片是某某 ...
恩恩 要告人前請先想清楚 隨意促請國家發動偵查的公權力,會被告誣告
艾德格 發表於 2013-8-23 17:11 狗狗的尿尿一樣可以處理,以前溜狗時我都會帶一瓶水,如果狗狗尿尿了就用水沖,稀釋後也比較不會有尿臊味。 ...
sigma19 發表於 2013-8-19 09:52 又是房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