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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大人行道怎麼了 [列印本頁]

作者: paul3351    時間: 2013-8-15 21:37
標題: 北大人行道怎麼了
最近晚上帶小孩走到萬寶隆社區後面的公園走走!!

常常都看到有在辦活動.有時腳踏車.有時直排輪

佔掉一大半的路.根本無法通過只能勉強的走在旁邊的人行道

小孩也不敢過去.練習的小孩都是橫衝直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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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拿板凳在乘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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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ul3351    時間: 2013-8-15 21:39
自行車係屬慢車,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第3項規定:『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惟自行車騎乘一般道路上相對於其他機動車輛而言,為一弱勢族群,又近年來自行車族群增加,考量自行車行駛環境及安全並兼顧行人安全之前提下,本府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之3之規定:『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並參酌國外設置自行車道經驗及相關文獻,依人行道條件〔淨寬至少2公尺、連續長度超過90%及行人量低於5000人次/小時〕於人行道淨寬達2公尺者開放供自行車通行(即人車共道),且起訖路段皆設有標誌牌面(行人優先),以告示自行車騎士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但若人行道上無設置上揭標誌牌面,即未開放供自行車通行,自行車則須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規定靠道路右側路邊行駛。又自行車穿越路口時與行人產生衝突情形,考量各用路族群需求並同時兼顧其權益及安全,目前交工處已於仁愛路及敦化南北路人車共道路段各路修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6條之1規定加繪自行車穿越道線供自行車穿越使用,因目前尚屬試辦初期,本府相關單位將加強宣導自行車及行人於穿越路口時應各行其道,期能降低自行車與行人之衝突。此外,本府警察局已於96年9月1日起針對自行車較嚴重之違規行駛行為,如闖紅燈、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等加強取締,未來將請該局將自行車騎乘行人穿越道及騎乘於非開放自行車行駛(人車共道)之人行道列為重要執法項目,以改善自行車與行人衝突之情形,期能達到「人車分流」之最終目標。


作者: 1980ru    時間: 2013-8-15 22:32
這些教學行為是否有收費??
作者: paul3351    時間: 2013-8-15 23:16
1980ru 發表於 2013-8-15 22:32
這些教學行為是否有收費??

只問了有沒有申請!!就被惡言相向了!!

帶小孩懶得跟繼續講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8-15 23:23
裝備看來很齊全
比較像是專業教學團體
不太像是家庭娛樂模式
作者: ibetagtr    時間: 2013-8-16 08:57
這有點太誇張了..........
作者: 詹瑩瑩    時間: 2013-8-16 09:05
可以寫市長信箱,把相片當附件,請他們查一查是否違規營業占用人行通道?每次經過都覺得很誇張,有時候他們會將通道完全佔據,每每要通過都得左閃右閃,因為他們不會因為有人要過而稍稍讓路一下,完全把那個地方當私有土地在使用。
但是如果因為小孩橫衝直撞導致家犬受驚嚇咬傷人或老人家跌倒受傷,這責任不知道要怎麼算?有些家長還會帶著小孩在草地上練習,這種教育方式真是讓人三條線啊!
作者: 詹瑩瑩    時間: 2013-8-16 09:13
至於在學琴路上乘涼的就尚可接受啦!起碼他們是在〝節能減碳愛地球〞,只是希望大家都能有公德心,乘涼完回家時要記得將垃圾帶回家,讓我們的家園永遠都這麼美麗迷人!
作者: 婷婷拔拔    時間: 2013-8-16 09:23
那個...直排輪太..太....太.......誇張了拉....
可以去公園裡面溜,幹嘛佔住人行道?報警處理吧!
作者: staney    時間: 2013-8-16 09:26
乘涼很正常吧~~~~藝術大道上晚上不都一堆人在乘涼嗎!!!!!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3-8-16 09:55
應該是有團體辦活動,問問萬寶隆管委會囉!
作者: didy    時間: 2013-8-16 10:57
乘涼我覺得還好耶,起碼沒有危險性;
不過那個練直排輪的滿誇張的,這是人行道耶,而且如果撞到老人家小孩或是孕婦怎麼辦?!

把這些照片寫信去新北市政府詢問吧,應該是不可以占據人行道練直排輪的吧?

作者: Tony    時間: 2013-8-16 11:09
這家好像遊走於松竹梅街,看過幾次
看樣子是收費教學,不值得鼓勵。
怎麼辦,台灣現在很多人將私人利益放於公眾利益之上,還能振振有詞。
但還是要看該社區管委會願不願意出面處理。

作者: Lavo    時間: 2013-8-16 11:45
運動教學活動雖然很好, 但是場地應該選擇例如學校內較空曠場地, 不應該在人行道上, 要考量行人安全問題, 如果是為了要節省場地租用費, 那就更不可取了.
作者: dreamsidea    時間: 2013-8-16 12:29
樂爸 發表於 2013-8-16 09:55
應該是有團體辦活動,問問萬寶隆管委會囉!

那兒的活動是外面團體自辦的! 和 萬寶隆 社區無關哦!

梅街這兒的發展也愈來愈好了! 也導致這一些問題存在啦!

早上有老人家在打太極拳、 假日有小朋友在玩 直排輪 。 我自已覺得除非造成很大的不便,要不然不應該去限制這樣的發展才是!

像我家小朋友下午有時都會去練習騎腳踏車,若是全面禁止,還真不知要去那兒練習呢!


作者: shawen    時間: 2013-8-16 12:42
利用公有空間進行活動,個人並不排斥,
但不應該占用整條馬路,應該相互尊重,
我相信多元化的社區發展,
這些活動是促進居民情感交流與文化的元素之一,
但無限擴張造成他人不便,就應該檢討的,
但希望不要掉入矯枉過正的狀況就好!

總不希望晚上出來空蕩蕩的都沒人吧!
作者: paul3351    時間: 2013-8-16 20:19
乘涼是很ok!但是茶壺都拿到那在泡茶了!!還煮水勒
作者: jjs81062    時間: 2013-8-16 20:57
Tony 發表於 2013-8-16 11:09
這家好像遊走於松竹梅街,看過幾次
看樣子是收費教學,不值得鼓勵。
怎麼辦,台灣現在很多人將私人利益放於 ...

可那塊地也不是萬寶隆的,怎麼管?
作者: 小龍    時間: 2013-8-16 21:05
海洋公園有設溜冰場, 像這種活動可以多多利用!
作者: paul3351    時間: 2013-8-16 22:10
小龍 發表於 2013-8-16 21:05
海洋公園有設溜冰場, 像這種活動可以多多利用!

這就是我納悶的!!
作者: hsiaofanchou    時間: 2013-8-18 09:39
萬寶隆旁靠近公園的水泥地屬於公園的公共空間可做為行走休憩活動任何人都可使用,倘若有長期固定使用該場所確實要申請,避竟佔用面積容易影響行人,活動主辦應該有人維護場外行人安全,我中請海洋公園的使用權所以有點經驗,然而立場不同,看待角度自然不同,建議辦活動的人要將心比心,這樣也能避免口角,畢竟任何人都有權使用呢?
作者: herolion    時間: 2013-8-18 10:53
用公共場地進行收費教學活動
竟然還有人認為合理?
挖塞!大家也太善良了吧?

我是沒住那附近啦
不過如果我是那邊的住戶
發現這種霸佔公有資源進行商業營利行為的
我一定看一次檢舉一次!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8-18 11:23
照片裡的直排輪活動占用了相當大範圍的公共通行路線
既然是公有地, 應該要申請, 繳納必要的費用, 做好警戒防護措施, 避免學員衝撞行人, 並投保適當的保險
作者: 1980ru    時間: 2013-8-19 14:16
很多業者都是消費者跟他們買鞋他們免費提供教學,但其實也是另類的廣告行為
重點是不應佔用人行道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3-8-19 16:28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3-8-16 09:23
那個...直排輪太..太....太.......誇張了拉....
可以去公園裡面溜,幹嘛佔住人行道?報警處理吧! ...

嗯~~這~~這一塊水泥地, 嚴格說起來是 [簡易公園內的廣場]...... 可供民眾活動, 通行之用, 要說它是公園內的人行通道也行, 說它是活動用的廣場也行.

不過話說回來, 使用固定的障礙物完全佔用公園內的廣場, 使廣場暫時性的失去通行功能, 這張照片應該是能提供給這塊廣場的主管機關三峽區公所, 找區公所來處理, 因為大面積的完全橫向阻斷公園廣場, 肯定是有問題的, 這個就算是移動到海洋公園內去這樣擺, 沒有申請的話, 恐怕也是會有問題的....


另外, 樓主文中提到, 這個[人行道]被完全佔用, 只能勉強的從旁邊的通道過去, 文中所提及的[旁邊的通道], 大家都知道這個才是屬於萬寶隆社區的開放空間通道, 其實這個開放空間通道原本也滿寬的, 夠行人通行用的了, 但是.....照片中各位也都看到, 店家放了幾張帳蓬桌, 所以就變窄了一些.... 關於這個桌子佔用社區開放空間的部份, 也是有討論空間的.....


所以, 問題來了, 我們來合理假設一下, 店家可能會認為, 旁邊新設的公園廣場這麼大, 擺張桌子不會擋路的....... 然後, 直排輪業者可能會認為, 我使用的是公園的廣場, 行人通道明明就在旁邊, 而通道被桌子及學員家長們站在那邊佔用了, 造成通道不好走, 是我一個人的問題嗎?

再深入一點看問題的本質, 店家擺桌子有向社區管委會申請嗎? 這我不知道.... 直排輪業者擺放路障有向區公所申請嗎? 這我也不知道.....但是, 大家應該都會同意的是, 這年頭直接就擺東西來佔用, 完全不管要不要申請的人, 好像還滿多的....



作者: camupantw    時間: 2013-8-19 23:54
各位好鄰居,這些小朋友聚集在這個臨時公園溜直排輪,並不是什麼業者的教學活動,
如果硬要歸類的,你們可以把它說成是一群社區的住戶,大家約好每個禮拜的某一天晚上,
帶著家裡的小朋友一起在這個臨時公園裡練習直排輪,一起運動,純聯誼性質的聚會.
而指導直排輪的教練,也不是哪一家直排輪業者的教練,他是住在北大特區裡面一個退休的直排輪教練,
他是義務性質的來指導這些小朋友練習直排輪的,也沒有推銷要去哪裡買直排輪,更沒有收取什麼學費之類的.

如同那些早上在梅街練拳的鄰居們,還有假日在竹街騎車的小朋友們,或是在人行步道上追逐嬉戲的小朋友們,
我們無意或刻意去占用這寬敞的人行步道或公園公共空間,希望各位好鄰居不要再無限上綱下去了.


作者: Lydia    時間: 2013-8-20 00:59
本帖最後由 Lydia 於 2013-8-20 01:05 編輯

不過就是一群孩子聚集在一起學習直排輪,每週就這麼聚會一次,
即便是有付費請教練,這群孩子也大都是北大特區裡的一份子。
如果真的要完全講法,那麼除了藝術大道的腳踏車道以外,
北大特區裡其它的人行道是都不可以騎腳踏車的,都該騎到馬路上去,
包含那些初學還搖搖晃晃的三五歲孩子...

這就是大家所要的?
那我們發起一個腳踏車退出北大特區人行道的訴求活動吧!
作者: kennyc    時間: 2013-8-20 10:00
萬寶隆前那塊水泥地應該是社區的退縮空間,是社區的公設,不是公有地。所以警察可能無法管。必須由社區管委出面,業者就是鑽這個漏洞賺錢
作者: 肥頭    時間: 2013-8-20 10:45
kennyc 發表於 2013-8-20 10:00
萬寶隆前那塊水泥地應該是社區的退縮空間,是社區的公設,不是公有地。所以警察可能無法管。必須由社區管委 ...


不是這樣的哦!請看下圖, 圍籬內的部分應是屬於公有地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3-8-20 10:51
肥頭 發表於 2013-8-20 10:45
不是這樣的哦!請看下圖, 圍籬內的部分應是屬於公有地

正是如此, 早期住戶都記得這個圍牆, 圍牆內屬與交通設施用地, 暫時撥用為臨時公園之用, 所以這個水泥廣場是屬於區公所管轄的.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3-8-20 10:56
camupantw 發表於 2013-8-19 23:54
各位好鄰居,這些小朋友聚集在這個臨時公園溜直排輪,並不是什麼業者的教學活動,
如果硬要歸類的,你們可以把 ...

用者雖然口說無心, 但照片中的現實狀況確實是使用活動式角錐路障完全橫斷廣場, 使廣場暫時性喪失通行功能, 也難怪眾人閱覽照片證據後, 都看不太下去....

建議使用者將角錐路障範圍縮限, 讓出至少 1~2米的通道供他人通行, 也許才是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
作者: 逸嫻    時間: 2013-8-22 15:32
本帖最後由 逸嫻 於 2013-8-22 15:37 編輯
camupantw 發表於 2013-8-19 23:54
各位好鄰居,這些小朋友聚集在這個臨時公園溜直排輪,並不是什麼業者的教學活動,
如果硬要歸類的,你們可以把 ...


有時星期六日看到許多小朋友騎腳踏車、跑步、玩遊戲,就覺得北大這邊很有朝氣跟活力,
鄰居之間也因為小朋友一起玩而變的熟稔,不像一般公寓式把孩子關在家裡且沒有好鄰居。
真的覺得自己搬到北大來是件很好的事.......

原本只是幾個小朋友的活動,附近的爸爸媽媽們是自動加入的,教練並未收任何費用,
我們原本就有的家長也不能拒絕別人的加入....,
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也不是我們能控制的,若是阻礙到行人家長們會盡力配合,
住在大廈裡的孩子能活動的空間已經不多了...難道整個街上冷冷清清是大家想要的嗎??

小朋友在那個地方玩有段時間了,家長們都會全程陪同,碰撞的事情未發生過,
我們也一直耳提面命教育小朋友一定要留心,未來我們也會更加留意,也懇請各位好鄰居們
不要再誤會並未分文的教練。

在這個事件中我想表達的是,孩子也是有人權的...只是他們是無聲的,
我們大人可以在那邊散步騎車活動,但孩子的活動卻不被允許,
相信回覆這個版的好鄰居們多數也是有小朋友的,也絕不希望禁止孩子可以活動的空間。

在我這個媽媽的眼裡,看到孩子可以跟其他小朋友一起玩,交到好朋友、看到他們開心的笑容,
看著他們期待上課的神情,相信有小朋友的各位一定能理解一個媽媽捨不得把小朋友的歡笑剝奪的心情,
如果影響到版主任何不便,我們一定會盡力修正,也感謝各位回文鄰居的善意及建議,
或許人行道被店家的桌椅佔去本應行人走的道路,我們無法要求店家將桌椅的範圍減少,
但會再請教練縮小範圍。

真心希望能在不影響任何人的情況下,也可以讓孩子有開心的課後活動....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3-8-22 15:42
逸嫻 發表於 2013-8-22 15:32
有時星期六日看到許多小朋友騎腳踏車、跑步、玩遊戲,就覺得北大這邊很有朝氣跟活力,
鄰居之間也因為小 ...

正是如此, 公園廣場本就是提供家庭活動的良好場所, 只要使用者能廣納眾人建議, 自行限縮角錐路障範圍, 不要完全阻斷廣場, 對用路人做出相互尊重, 這便兩全其美了.
作者: andrewku    時間: 2013-8-22 17:59
本帖最後由 andrewku 於 2013-8-22 18:04 編輯

這就跟北大裡的亂停車一樣~~明明海洋公園有設溜冰場 ~但偏偏不去那邊~

不要在教壞小朋友ㄋ~

請給小朋友正確的觀念罷~~



作者: paul3351    時間: 2013-8-22 22:30
逸嫻 發表於 2013-8-22 15:32
有時星期六日看到許多小朋友騎腳踏車、跑步、玩遊戲,就覺得北大這邊很有朝氣跟活力,
鄰居之間也因為小 ...


大家都喜歡看到孩子開心地玩著!!

我會提出這個主題就是想用和平的方式去讓這問題得到解決

將心比心.如果今天是你帶著小孩.跟小孩說我們去公園跑跑!!

但到了公園看到這樣的景象..小孩失望的臉讓我很心疼

原本這是公共空間而被整個圍住

問了教練還沒講幾句話就一直拉著我的手臂.要我去萬寶隆

無奈呀!!我帶著小孩真的也很懶得跟老人家爭!!

既然您說加入的人越來越多.那是不是就要開始考慮到場地.人員的項目


這篇的最重點就是以不妨礙他人為主.大家也都不會有任何意見的


作者: noyes    時間: 2013-8-24 23:42
我也覺得溜直排輪還是到溜冰場比較恰當
之前帶學步期的小小孩到竹街散步
也是遇到幾個小朋友在練直排輪
每次溜經過小小孩身旁我都要抱住免得被撞到
弄得我心驚肉跳的
也不敢再逗留了
作者: 牙齒斷了    時間: 2013-8-26 10:54
小龍 發表於 2013-8-16 21:05
海洋公園有設溜冰場, 像這種活動可以多多利用!

那裡蚊子很多...
作者: 牙齒斷了    時間: 2013-8-26 10:59
andrewku 發表於 2013-8-22 17:59
這就跟北大裡的亂停車一樣~~明明海洋公園有設溜冰場 ~但偏偏不去那邊~

不要在教壞小朋友ㄋ~

應該是:不要「再」教壞小朋友...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3-8-26 11:33
逸嫻 發表於 2013-8-22 15:32
有時星期六日看到許多小朋友騎腳踏車、跑步、玩遊戲,就覺得北大這邊很有朝氣跟活力,
鄰居之間也因為小 ...

我也常帶孩子到這散步,看到許多可愛的孩子都會忍不住發出會心的笑,但大大您所說的內容有幾點也請這些"自發性"參加的家長們省思:

1.未曾發生碰撞→是因為小朋友們的技術很好?還是因為路人們自動的退讓遠離呢?我想應該是後者的成分居高,這樣不就是影響到大眾行的安全的權益嗎?

2.越來越多人加入→因為這個活動是免費的(包括場地、教練等等)吸引了許多人加入,也間接的慢慢影響到用路人的權益,您認為這是好的示範行為?

好的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維持,並非所有的人都守法,一板一眼缺乏人情味的生活環境也不是我們想要的,所以對於不危害大眾權益的情況下也需要大家多體諒,但建構在大眾體諒下的活動是否也應該自制?群聚在這交流練習是很好,但擺路障確實已經超出互相體諒的範圍。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8-26 12:07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3-8-26 12:11 編輯

不論是直排輪、滑板, 還是自行車
且不管是否違規, 上了人行步道區, 就應該控制好速度

若是小孩真的撞到人, 說真的, 肇事者家長大概也是吃不了兜著走
萬一不小心把人撞死了, 更是心理上一輩子的陰影

直排輪、滑板, 還是自行車, 會不會撞死人?

年輕時有個同校高材生, 就是騎車在路上碰到老人家, 老人家倒下去真的就走了...
賠償之後, 對方家屬念在年輕高材生前途似錦, 未再追究
否則, 聯考大概也不必考了

速度, 控制好速度吧 !

直排輪孩子的家長們, 你們的孩子是戴著護具在衝刺
路上的行人, 卻是肉身相陪哩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8-26 12:56
這板提到的「一起在這個臨時公園裡練習直排輪,一起運動,純聯誼性質的聚會」的團體
和下面這個連結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6107
「暑期平日班直排輪+蛇板課程」

兩個是不同的團體嗎 ?
這個要報名喔 ! 本板的這個只要露出羨慕的神情就可以加入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8-26 13:03
我是呼籲有這樣需求的家長,可以聯名向新北市政府陳情,或尋找民意代表爭取一個適合孩子留直排輪的安全活動空間,北大特區還是有閒置的公共設施預定地,若能將這樣的需求及早納入規劃,對於在意孩子需要的家長,或在意環境品質的居民來說,都是利多。

還是呼籲大家追求「雙贏」,而非對立的「雙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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