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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大特區聯外道 「徵收價太低」 [列印本頁]

作者: kinyo0920    時間: 2013-8-12 22:08
標題: 北大特區聯外道 「徵收價太低」
本帖最後由 kinyo0920 於 2013-8-12 22:09 編輯

北大特區聯外道 「徵收價太低」

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8名北大特區聯外道路用地地主,昨天由市議員林銘仁陪同,到新北市地價評議委員會陳情,指徵收價格每坪14萬餘元,遠不如一路之隔的北大特區每坪65萬元,若遭強拆,將是「大埔事件翻版」。

地政局澄清,徵收用地都屬非都市計畫用地,與北大特區不同;價格由外聘不動產估價師鑑價,其餘近300位無地上物的地主並無異議。

地價評議委員會最後決議,請地政局10天內邀集內政部、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重新蒐集資料、研議,再提交委員會復議。

新北市府為疏解三峽、土城往北大特區、鶯歌的交通,徵收大學路對面「劉厝埔段」65筆非都土地。市府去年11月公告徵收65筆地,大多是農牧用地,僅8筆位在路口是甲種建築用地,公告徵收金額每坪約8.9萬至14.1萬元。

林銘仁等人說,行政院去年9月明定未來土地徵收價格改採「市價徵收」,但此案徵收價遠低於市價。現存6戶店面拆遷戶每坪只補償14萬元,不但未來生活困難,若再遭強制拆除,將宛如大埔事件翻版;市府應對照周邊鄰大學路土地每坪成交價65萬元徵收。

地政局說,陳情土地雖正對北大特區,但屬非都土地,容積率僅210%,與特區土地容積率可達1000%等區域條件及宗地個別條件完全不同;所謂鄰近每坪65萬元的實例,並不是法定買賣實例蒐集期間的價格,無法列入查估參採。


轉貼自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9980336525.html
作者: Matthewshiu    時間: 2013-8-12 22:29
私人財產處置與公共利益衝突時,往往是民主國家一個需要溝通的課題!如何利用公權力達到一個平衡點,或許不是雙贏但至少不是兩敗俱傷的局面,就以讓人肯定了!但~往往人心是最難去溝通揣策或妥協的!
作者: marcotch    時間: 2013-8-12 23:30
但是也不能拿納稅人的錢去圖利他人
作者: lcf7347    時間: 2013-8-13 12:06
從文苑開始,我就看到公權力死了!只要抗爭,就有好處.以後所有的公共建設就停止不動好了!大家平平安安,還是可以過下去的.

作者: 佛落肯    時間: 2013-8-13 12:16
地政局說,陳情土地雖正對北大特區,但屬非都土地,容積率僅210%,與特區土地容積率可達1000%等區域條件及宗地個別條件完全不同
若地政局說的是對的,那這還有啥好吵低~
現在大家都是亂搞,為自身權益最大化,而忘記是不是合理、合法!
簡單講就是貪!~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8-13 12:50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3-8-13 12:51 編輯

真的兩造談不攏, 政府乾脆就宣布無限期停止開發這地區...
接下來, 價格應該馬上就下來了吧

人家大埔也好, 文林苑也好, 都是頭洗一半的

這邊連水都還沒放, 洗髮精也沒上, 幹啥啊 ?
作者: yapi    時間: 2013-8-13 14:41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8-13 15:05 編輯
lcf7347 發表於 2013-8-13 12:06
從文苑開始,我就看到公權力死了!只要抗爭,就有好處.以後所有的公共建設就停止不動好了!大家平平安安,還是可以過下去的.


話不能這樣說
人民為自己的權利爭取(抗爭?)本是天經地義的事

舉例來說...
1. 為何北大居民要針對三鶯二橋的大車通行設限?
2. 為何北大居民要爭取高速公路便道通行?
3. 為何北大居民要爭取聯外道路開發?
4. 為何北大居民要為空污奮戰?
5. 為何北大居民極力要求解決大雨導致之"積水"問題?
作者: yapi    時間: 2013-8-13 14:56
佛落肯 發表於 2013-8-13 12:16
地政局說,陳情土地雖正對北大特區,但屬非都土地,容積率僅210%,與特區土地容積率可達1000%等區域條件及宗地個別條件完全不同
若地政局說的是對的,那這還有啥好吵低~
現在大家都是亂搞,為自身權益最大化,而忘記是不是合理、合法!
簡單講就是貪!~


在文中只有看到他們以北大社區的地價作為比較
並沒有看到他們漫天開價

何來『貪』??

難道爭取自己的權益就是『貪』??
作者: 阿岳    時間: 2013-8-13 15:24
好奇問一下,比起在徵收補償上討價還價
如果以新建的安置住宅作為交換(或徵收後優先承購)是不是對住戶更有效益?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8-13 15:44
樓上的樓上說得太有道理了

我就說我朋友在北市莊敬路的土地, 距離101不到500公尺
比這案子離北大核心區域的距離還近

憑啥就不能比照台北市信義計畫區最貴菜園之一的G1土地一坪358萬來徵收咧 ...
真是太太太太太過份了 
作者: yapi    時間: 2013-8-13 15:53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8-13 15:54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3-8-13 15:44
樓上的樓上說得太有道理了
我就說我朋友在北市莊敬路的土地, 距離101不到500公尺
比這案子離北大核心區域的距離還近
憑啥就不能比照台北市信義計畫區最貴菜園之一的G1土地一坪358萬來徵收咧 ...
真是太太太太太過份了

三峽這案子可是連100公尺都不到
只是馬路的對面而已喔...
作者: PPLIA    時間: 2013-8-13 16:07
yljimmy 發表於 2013-8-13 15:44
樓上的樓上說得太有道理了

我就說我朋友在北市莊敬路的土地, 距離101不到500公尺

這要看地的大小,
旁邊是否還有空地,
簡單說如果只有10坪,
旁邊又無空地,
這就一點價值也沒有。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8-13 16:12
PPLIA 發表於 2013-8-13 16:07
這要看地的大小,
旁邊是否還有空地,
簡單說如果只有10坪,

是的

還有就是類似地政局所說的徵收用地都屬非都市計畫用地之類的問題

如果這塊土地在都市計畫上本來就不能拿來生財用, 如何能用可以生財的土地價格來販售呢

土地這種東西, 不要說過個馬路, 就連隔壁都可能價格差很多啊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8-13 16:23
yapi 發表於 2013-8-13 15:53
三峽這案子可是連100公尺都不到
只是馬路的對面而已喔...

用這種理論的話

板橋新版特區旁邊的工業區xx鉛筆廠也不用經過都市計畫變更

只是在新版特區邊上,所以地價就應該像新版特區一樣了嗎

這些土地都是在都計內的土地,都還要經過回饋才可以變更

都計外的土地自然有本身的行情

自己的土地當然可以要求高一點的價值

但是執政者還是要依大眾的利益為主

什麼事情講清楚說明白

讓大家知道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8-13 16:26
yapi 發表於 2013-8-13 14:41
話不能這樣說
人民為自己的權利爭取(抗爭?)本是天經地義的事

這點和朋友也討論了很久

台灣目前是只有民主沒有法制

對自己有利的事情只談民主,至於法制那是另一件事
作者: PPLIA    時間: 2013-8-13 16:35
想問一下,
北大特區聯外道路是否是到介壽路二段,
而不是在外環的環河路,
謝謝。
作者: yapi    時間: 2013-8-13 16:41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8-13 16:45 編輯
康康 發表於 2013-8-13 16:26
這點和朋友也討論了很久
台灣目前是只有民主沒有法制
對自己有利的事情只談民主,至於法制那是另一件事

真要談法治
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人民不想出讓財產,為何不行??

哪一條法律比憲法位階高?
作者: yapi    時間: 2013-8-13 16:50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8-13 16:56 編輯
康康 發表於 2013-8-13 16:23
用這種理論的話
板橋新版特區旁邊的工業區xx鉛筆廠也不用經過都市計畫變更
只是在新版特區邊上,所以地價就應該像新版特區一樣了嗎
這些土地都是在都計內的土地,都還要經過回饋才可以變更
都計外的土地自然有本身的行情
自己的土地當然可以要求高一點的價值
但是執政者還是要依大眾的利益為主
什麼事情講清楚說明白
讓大家知道

政府又不是笨蛋
當然是為了大眾的利益才要土地徵收

問題是,只要打著『大眾的利益』的大旗,就可以這樣搞嗎??
苗栗的劉縣長不就是這樣搞嗎???

再者,網友說,徵收價格有一定的法定標準??
那為何不能質疑這個標準不合時宜、不夠客觀、不夠貼近民意了呢??
不依照這個標準,就是『貪』??

PS:剛好看到網路一篇文章,供參考 http://shuchuan7.blogspot.tw/2010/06/blog-post_4490.html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3-8-13 17:21
差1條馬路為何不能比照價格?新北市有多少路和台北僅臨一條馬路啊?門牌不一樣為何不能相同的價格呢?若堅持以這角度為出發點爭取,那有甚麼好談的?

當然,如果是熱愛家園不願意搬不願被拆除,那就又是另一種思考角度了。
作者: PPLIA    時間: 2013-8-13 17:58
佛落肯 發表於 2013-8-13 12:16
地政局說,陳情土地雖正對北大特區,但屬非都土地,容積率僅210%,與特區土地容積率可達1000%等區域條件 ...

還沒聽說過容積率可以達1000%,
最高聽說好像只有到560%。
作者: 四無君    時間: 2013-8-13 18:09
地主現在是開價多少啊?

要跟北大特區一樣不可能啦

總要給一個合理的價格 大家才能坐下來談吧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8-13 23:56
yapi 發表於 2013-8-13 16:50
政府又不是笨蛋
當然是為了大眾的利益才要土地徵收

這篇文章代表了多少民意,

重點是這塊地憑什麼,要有都計內土地的行情

還是那句話

該作的就去作,大眾的利益就是民意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8-14 00:02
yapi 發表於 2013-8-13 16:41
真要談法治
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台北大學法律系很不錯

你可以問問他們

就是因為要保障所以才有相關徵收的程序及法源


作者: 阿煒    時間: 2013-8-14 00:15
依公告地價現存6戶店面拆遷戶每坪只補償14萬元,就算不比照北大特區好了,若比照三峽其它區域,這個價格合理嗎?
個人贊同 總要給一個合理的價格 才能談拆遷.

作者: yapi    時間: 2013-8-14 06:46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8-14 06:59 編輯
康康 發表於 2013-8-13 23:56
這篇文章代表了多少民意,
重點是這塊地憑什麼,要有都計內土地的行情
還是那句話
該作的就去作,大眾的利益就是民意

我不代表民意,只是一個小網民表達個人意見

同時,我也不了解地主自己想賣多少。就算他多獲得補償,也不會分我。
但如果是依據媒體所說的14萬(地價),個人是覺得太少。
因為連北大的房價都不止14萬。
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僅供參考。

另,大眾的利益就是民意? 就該順從?
那三峽的殯葬特區不用抗爭了,你的人口再怎麼比都比不過板橋區甚至整個新北市的...
為了新北市大眾的利益,三峽的居民們,麻煩就像那8戶一樣,犧牲吧...
是這樣嗎??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8-14 08:55
yapi 發表於 2013-8-14 06:46
我不代表民意,只是一個小網民表達個人意見

同時,我也不了解地主自己想賣多少。就算他多獲得補償,也不 ...

殯葬特區是一個未經合法的程序的產物

大家反對的是,一個程序不合法的過程

恐怕這兩件事無法相比擬

你說的沒錯

你不代表民意,我也不代表民意

我們都是個人意見

只是大家把事情講清楚說明白

為什麼有農業區每坪14萬(徵收免增值稅)只可以蓋農舍

             都計外的甲建25萬(徵收免增值稅) 容積低 無獎勵容積

             都市計畫內的建地65萬(要繳增值稅)住宅區容積 低 -中 有容積獎勵 商業區 容積高 有容積獎勵

大家搞清楚了,社會大眾自有公評
作者: yapi    時間: 2013-8-14 10:14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8-14 10:18 編輯
康康 發表於 2013-8-14 08:55
殯葬特區是一個未經合法的程序的產物
大家反對的是,一個程序不合法的過程

就算程序合法,三峽居民還是會抗爭吧....

我的重點在於,『這8戶居民相對於北大居民,就像三峽居民相對於板橋居民(或新北市民)』
不能因為政府打著『大眾利益』的旗幟 (因為他一定是這麼說的~~)
就可以恣意犧牲少數群眾的權益

很多人不會考慮這8戶的立場(甚至覺得他們貪心~),就像板橋區居民不會考慮三峽區居民立場一樣
因為權益受損的並不是他們

為何北大有這麼多人關心殯葬特區?
也是因為權益受損(Ex.環境、交通安全、房價....),所以要爭取。不是嗎?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作者: JSPA    時間: 2013-8-14 10:53
yapi 發表於 2013-8-13 16:41
真要談法治
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還有憲法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重點是在法制,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8-14 11:59
yapi 發表於 2013-8-14 10:14
就算程序合法,三峽居民還是會抗爭吧....

我的重點在於,『這8戶居民相對於北大居民,就像三峽居民相對於 ...

可是這個案子

如果是徵收價格不合理才叫做犧牲吧

如果價格合理,那叫做什麼
作者: yapi    時間: 2013-8-14 12:15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8-14 12:21 編輯
康康 發表於 2013-8-14 11:59
可是這個案子
如果是徵收價格不合理才叫做犧牲吧
如果價格合理,那叫做什麼

同理,對新北市民來說,只要給三峽這些居民"合理/合法補償",殯葬特區就可以進行了。
但注意,補償的合理與否,並不是由三峽這些居民決定喔....
不然,就是『貪』喔...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3-8-14 12:23
yapi 發表於 2013-8-14 12:15
同理,對新北市民來說,只要給三峽居民"合理/合法補償",殯葬特區就可以進行了。
但注意,補償的合理與否 ...

補償金的高低不是用來滿足個人的貪念

是要接受社會公評的

且經得起挑戰的

不是在那邊說我家對面一坪多少錢我就要多少錢

也不想想當初對面,區段徵收的時候已經捐地40%了

事情大家就應該講清楚說明白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8-14 13:05
yapi 發表於 2013-8-14 12:15
同理,對新北市民來說,只要給三峽這些居民"合理/合法補償",殯葬特區就可以進行了。
但注意,補償的合理 ...


  不要拿殯葬特區來救援好嗎?

  一個違背法令、相關程序、民意基礎及必要性的殯葬計畫,跟徵收補償根本是兩回事...

  爭取合理的徵收補償價格,是地主的權益,這一點我尊重,但拿殯葬特區當例子,認為只要給錢,就可以不顧一切法令、制度跟民意,那跟劉政鴻強拆大埔民宅的態度有何區別呢?

  
  一個小建議,何謂合理的價格?這才是重點,建議聚焦於此討論,至於拿殯葬特區護航,真的大可不必,反而可能造成大家對於地主立場的誤會與質疑...
作者: yapi    時間: 2013-8-14 13:15
康康 發表於 2013-8-14 12:23
補償金的高低不是用來滿足個人的貪念
是要接受社會公評的
且經得起挑戰的
不是在那邊說我家對面一坪多少錢我就要多少錢
也不想想當初對面,區段徵收的時候已經捐地40%了
事情大家就應該講清楚說明白

算了,累了。
反正不是我的家被徵收。




作者: yapi    時間: 2013-8-14 13:22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8-14 13:05
  不要拿殯葬特區來救援好嗎?

拿殯葬特區當案例
是因為北大居民才會有感覺

因為政府同樣都是打著『大眾利益』的旗幟
只是殯葬特區的案子,三峽居民變成受害者罷了

作者: PPLIA    時間: 2013-8-14 13:43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8-14 13:05
  不要拿殯葬特區來救援好嗎?

  一個違背法令、相關程序、民意基礎及必要性的殯葬計畫,跟徵收補 ...

海大不要看到"殯葬特區"就火氣這麼大,
yapi大大指是拿這個來比喻,
比人頭若是把殯葬特區設在三峽,
新北絕大多數的居民應該都不會反對,
海大也說過了,
如果沒有得到地主同意而強制拆遷,
那跟劉政鴻強拆大埔民宅的態度有何區別呢?
我想這就是yapi大大的原意。
作者: 翔翔    時間: 2013-8-14 13:57
yapi 發表於 2013-8-13 14:41
話不能這樣說
人民為自己的權利爭取(抗爭?)本是天經地義的事

如果個人利益大於群眾利益那什麼公共建設都不用推動了~而且土地的價值裡有一部分是衍生利益並不適合算入個人利益.
再進一步的說土地使用人是先來後到的問題~誰是土地的創造人~我想沒人是吧~所以只是先佔先贏而已, 那麼政府的補償如果沒有低於使用的耗用成本~那麼為什麼這些人一定要借由公共建設推動所需的徵地行為而成為新的資產貴族呢?

作者: 翔翔    時間: 2013-8-14 14:14
講到殯葬特區說真的我個人也沒太大反應~古時候的人為了緬懷先人不是都葬在自家農田旁, 可以就近巡查嗎. 所以設也好不設也好, 不要有空污和吵雜的西搜咪就好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8-14 15:26
PPLIA 發表於 2013-8-14 13:43
海大不要看到"殯葬特區"就火氣這麼大,
yapi大大指是拿這個來比喻,
比人頭若是把殯葬特區設在三峽,

違法跟合法的事情截然不同,拿大埔舉例我沒意見,但拿殯葬特區舉例只讓人覺得搞錯狀況,模糊焦點。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3-8-14 15:27
翔翔 發表於 2013-8-14 14:14
講到殯葬特區說真的我個人也沒太大反應~古時候的人為了緬懷先人不是都葬在自家農田旁, 可以就近巡查嗎. 所 ...

超大型火化場跟墓園是完全不同的東西,影響性也截然不同。
作者: 翔翔    時間: 2013-8-14 20:22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8-14 15:27
超大型火化場跟墓園是完全不同的東西,影響性也截然不同。

我能理解你說的不同啦~不過我個人還是覺得沒差啦~每個人都用的到的~如果合法程序完備也沒啥好吵的了.
作者: 小眼淚    時間: 2013-8-18 01:33
yapi 發表於 2013-8-14 13:15
算了,累了。
反正不是我的家被徵收。

你說"算了,累了"那是你家的事
但是你說那麼多自以為是的話之後,又說啥"反正不是我家被徵收"

敢說就敢說,不要最後在那邊用屁話結尾
作者: Ginger    時間: 2013-8-18 08:02
yapi 發表於 2013-8-14 13:15
算了,累了。
反正不是我的家被徵收。

呵呵!辭窮了就說累了,只會證明大大的關點站不住腳,明明徵收的那6戶就不是都市計劃內土地,確拿北大地價來比照,這就是「貪」
作者: yapi    時間: 2013-8-18 08:24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8-18 08:29 編輯
小眼淚 發表於 2013-8-18 01:33
你說"算了,累了"那是你家的事
但是你說那麼多自以為是的話之後,又說啥"反正不是我家被徵收"
敢說就敢說,不要最後在那邊用屁話結尾

真不好意思,那我改一下

『希望以後不會是你家被徵收....』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8-18 11:19
諸位好鄰居
就事論事吧

得理 不得理
饒人 不饒人

掙些口舌之快, 未必就能討得公理正義
更何況
這世道也不是公理正義就能做得了數的... 那, 爭什麼呢?
作者: 饅頭    時間: 2013-8-18 12:12
政府的一堆大白話故事
可爭之如此
可見,入戲太深!

作者: whiter000    時間: 2013-8-21 19:11
五年前這些農地用每坪14萬元徵收,地主晚上睡覺都會笑醒
如今北大特區成形,房價高漲,再來談徵收,
只能說:「晚了」。
高官們,醒醒吧!
時間拖得越久,徵收費要得越高,否則就等著「大埔事件」,在三峽上演。
作者: 小眼淚    時間: 2013-8-25 02:38
yapi 發表於 2013-8-18 08:24
真不好意思,那我改一下

『希望以後不會是你家被徵收....』

好不好意思那更是你家的事
徵不徵收更輪不到你來管
單純看不慣你說屁話而已
作者: cscscs2    時間: 2013-8-25 07:22
這個徵收跟台南的徵收都是因為公共建設的關係而不得不做,建議政府應該強硬點,先拆再說,賠償的問題去法院談,這才是公權力的展現。
作者: wyn    時間: 2013-8-25 08:29
強硬拆只是多數暴力的展現
作者: 北加新客    時間: 2013-8-25 08:56
cscscs2 發表於 2013-8-25 07:22
這個徵收跟台南的徵收都是因為公共建設的關係而不得不做,建議政府應該強硬點,先拆再說,賠償的問題去法院 ...

同意!公家利益應高於個人利益,

政府是應該適時的強硬些,

否則, 即使老實的地主,也會讓那些唯利是圖的奷商政客所利用。


作者: 1218JOYS    時間: 2013-9-1 15:02
不過6戶拆遷戶而已,有那麼難解決嗎?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9-1 15:25
1218JOYS 發表於 2013-9-1 15:02
不過6戶拆遷戶而已,有那麼難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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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嶺最牛釘子戶:60萬建的房賠26萬當然不搬

連老共都不得不低頭...............政府在不影響道路施工的前提下邊施工邊繼續與其溝通,做好思想工作,目前該戶思想已有明顯轉變,基本接受拆遷補償政策。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3-9-9 10:19
康康 發表於 2013-8-13 23:56
這篇文章代表了多少民意,

重點是這塊地憑什麼,要有都計內土地的行情

話也不能全這樣說....     
政府沒先做都市計劃, 先徵收,     
說它們是非都市計劃區, 以低價徵收,   
然後徵收完後再變更都市計劃,   
然後再賣給財團....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3-9-9 10:37
康康 發表於 2013-8-14 08:55
殯葬特區是一個未經合法的程序的產物

大家反對的是,一個程序不合法的過程

呵....他們真的就剛好在都市計劃區的旁邊,     
而且, 將來不也有麥仔園計畫....     

應該是叫在北大特區賺翻的財團捐些錢, 讓他們補助高一些吧....     
憑甚麼該犧牲的就是那些小市民,     
而將來整個麥仔園發展後,   
又是一些財團吃香喝辣     

對於財團才真該實價課稅      


作者: henry000    時間: 2013-9-19 23:20
地政局澄清,徵收用地都屬非都市計畫用地,與北大特區不同;價格由外聘不動產估價師鑑價,其餘近300位無地上物的地主並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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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這三百位有問題還是這八位有問題

有時候不得不佩服劉政鴻的魄力

雖然我不喜歡他  但大埔事件上  是罕見的有權謀有魄力的政務官
作者: w5719w    時間: 2013-9-20 00:49
dingding 發表於 2013-9-1 15:25
浙江溫嶺最牛釘子戶:60萬建的房賠26萬當然不搬

連老共都不得不低頭...............政府在不影響道路 ...

哇!!!
真的夠牛!〜
作者: max1130    時間: 2013-11-29 17:31
當大家一味意識高漲認為公眾利益大於私人利益之時,
是不是也該替住戶想想,
當人家傾畢生積蓄還負了債才好不容易有個安身立命的住所,
確要被政府以不符合行情的價格低價徵收,
這一徵收,日後想在附近另尋他處重新安身立命可能因先錢購屋的負債和周邊地價的上漲
早已超出其能力負擔範圍所及,他們能不抵死抗爭嗎?
要是徵收價格不合理,當初購屋的成本和徵收價格之間的差價要住戶自己吸收這叫住戶情何以堪?
若是能合理的補償或是以安置住宅的以屋換屋,使其不致流離失所,相信住戶不見得不能溝通.
徵收只是手段,但如何做到合理公平,又能兼顧原住戶住的權益及大眾的利益,
往往考驗著主事者的智慧與用心與否.

作者: yapi    時間: 2013-11-29 17:44
max1130 發表於 2013-11-29 17:31
當大家一味意識高漲認為公眾利益大於私人利益之時,
是不是也該替住戶想想,
當人家傾畢生積蓄還負了債才好不 ...

可以用『錢』來談的其實都還算簡單

麻煩的是無法用錢來談的...
Ex.苗栗大埔、桃園航空城...這些出人命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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