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靜海 發表於 2013-7-30 12:33
其實某種程度市府說得也沒錯,農業區跟住宅區的地價本來就有落差,不可能平常作為農業區,但徵收時卻要比照地價較高的住宅區...
只能看市府能不能儘量拉近兩者的落差,但要兩者一模一樣,我覺得不可能,也不甚合理... 或許該思考的是,是否可以有補償住宅的配套...
小溝 發表於 2013-8-1 21:29
人總是以對自己有利的角度是解釋事情,課稅時就說是農地,就說雖是一路之隔,但畢竟不是北大特區,稅金不能相提並論,但要徵收時,就開始說只有一路之隔,我要比照市價行情,同一件事,卻有二種解釋。另外這些農牧之地,拜政府開發之賜,不知從多低的價格提升到目前的行情價,賣掉也不至於落到生計困難的地步吧,說是受災戶其實也是說反了,只能說人心永遠都不會滿足。...
james 發表於 2013-8-5 11:05
難道你不受國民教育,出門不用道路,不喝自來水,不用電?
如果你不願被徵收,你憑什麼享受別人的犧牲所換來的公共建設?
苗栗大埔事件,是苗栗縣政府為了開發工業區所做的徵收,是否恰當值得討論,
但是反對被徵收的那幾戶,是〝不願被徵收〞,並不是因徵收價格的問題,
你的回應也只有一個重點,房子沒有什麼好留戀,價格才是重點,
政府如果要徵收作公共建設,照我喊的價錢來買,否則免談!
如果政府的徵收價格是沒有依據準則,漫天喊價也照付錢,等著被納稅人告~圖利罪!
北大特區臥虎藏龍,關於政府徵收的法令與規定,你可以發文請教了解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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